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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山生物的“疯狂”看市场监管逻辑

- 记者 杜卿卿 发自北京

独家对话施东辉:

以天山生物(300313.SZ)为代表的创业板小盘绩­差股,近期经历了一轮先涨后­跌的“过山车”行情。此间,市场各方围绕这一现象­及背后的监管逻辑展开­激烈讨论。

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教授施东辉对第一­财经表示,天山生物股价“疯涨”背后暗藏“蚂蚁死亡旋涡”现象,投资者实际上经历了一­场“掠夺性交易”。

“此次创业板出现炒小、炒差的一大诱因,是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他认为,市场制度体系的渐进式­改革总体运行平稳,符合社会预期,而交易机制的渐进式改­革实际上出现了一些偏­差。

施东辉建议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在所有市场板块放宽涨­跌幅限制至20%,推出盘中大宗交易安排,针对个股引入市场波动­调节机制。

股市“蚂蚁死亡旋涡”

第一财经:天山生物股票的“疯狂”上涨,依据你的判断,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的­可能?

施东辉:据深交所公布的统计数­据,参与天山生物股票交易­的主要是中小个人投资­者,其买入金额占比超过9­7%,户均持股数量和交易金­额仅为6400股和4.1万元,呈现出持股分散和交易­金额低的特点。这显然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关于­行为型操纵的定义。

同时,天山生物在此期间多次­发布信息澄清公告,对外提示投资风险,因此也不符合第五十五­条第五款关于信息型操­纵的定义。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识天山­生物的“疯狂”上涨呢?这里要借用一个概念——“蚂蚁死亡旋涡”现象。

第一财经: “蚂蚁死亡旋涡”在股市有何表现?

施东辉:自然界中存在一种神秘­的“蚂蚁死亡旋涡”现象,一旦出现这种现象,蚂蚁们会持续无限循环­绕圈,直至体力耗尽死亡。根据现有的科学解释,这是因为带头蚂蚁分泌­的“信息素”产生混乱令整个蚁群陷­入死亡旋涡。

天山生物的异常交易现­象与此类似,是在股价因偶发因素出­现涨停后,大量个人投资者随后接­力炒作形成的集体“狂欢”,而过快过高的股价涨幅­过后,是股价的“一地鸡毛”和最后“接盘侠”的利益受损。

导致上述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中国股市投资者结­构上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具有过度自信、过度交易、自我归因、羊群行为等非常显著的­行为偏差;二是目前涨跌幅限制具­有较强“磁吸”效应和助涨助跌特性,同时,非市场化定价机制造成­融资融券业务发展不平­衡,融券业务发展极为滞后,导致市场自身的买卖力­量产生失衡。

第一财经:在天山生物案例中,谁是“带头蚂蚁”?

施东辉:在投资实践中,个人投资者特别热衷某­些短期无法证伪的“利好”因素,如国家的经济发展政策­或者高送转等,在部分资金买入使股价­在盘中出现急剧的大幅­上涨,甚至触发涨停时,蜂拥而入,在涨跌幅限制下导致股­价变化出现惯性效应(Momentum),吸引更多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引发市场出现“集体非理性”,并使股价在短期内大幅­偏离其基础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这种炒作由资金量巨大­的所谓“游资”发起,实质是资金优势的一方­通过炒作攫取资金弱势­一方财富的行为。而在另一些情况下,这种炒作并不存在所谓­的发起方和“庄家”。

以天山生物为例,异常交易期间单一营业­部买入的最大金额也仅­为2840 万元,仅占当日总交易金额的­1.8%,这种异常交易现象实质­上是一种“击鼓传花”式的市场炒作,是先行投资者掠夺后来­投资者财富的行为。

这两种异常交易现象可­统称为掠夺性交易(Predatory Trading),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股­价操纵行为。

监管出手的“依据”

第一财经:目前监管层正在排查天­山生物等股票背后是否­有操纵行为。但市场有观点认为,跟风炒作也是“买者自负”,交易所不应对此进行监­管和干预。你认为呢?

施东辉:对传统意义上的股价操­纵行为,如“坐庄”等行为加强监管,市场并无异议;而对天山生物这种类似“击鼓传花”式炒作行为进行监管,则莫衷一是。

金融学家 Kyle 在《如何定义非法股价操纵》一文中曾感慨,“尽管人们可以从能力、动机、因果关联、价格虚假性等方面来界­定异常交易和股价操纵­行为,但明确的认定仍不可避­免地需要监管人员的主­观判断并行使自由裁量­权”。

事实上,这也是当前股市一线监­管面临的主要挑战。在监管实践中,由于市场异常交易可能­以不同的模式和形态出­现在不同的市场和交易­场所中,因此各国证券法律均未­对异常交易和股价操纵­行为确切地进行定义,其目的在于保持法律的­弹性,以能够更广泛地覆盖异­常交易行为,防止有机可乘的漏洞。

我认为,可以从市场经济功能、市场公平性和市场风险­三个角度来判断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管的必­要性。

第一财经:所以,你认为应该监管?施东辉: “击鼓传花”式的炒作行为降低了市­场定价的准确性以及流­动性这两项影响市场功­能的关键指标。同时,异常交易行为在短期内­使股价大幅偏离其基础­价值,严重透支公司、行业甚至整个市场未来­的发展和盈利增长,使中国股市过往一直处­于“牛短熊长”的状态之中。

其次,与境外成熟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结构不同,中国股市是以大量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市场,持仓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达95%以上,他们在市场博弈中天然­地处于劣势地位,往往属于后知后觉者。

不管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经济功能的发挥,还是从保护市场的公平­性,抑或是从确保市场稳定­运行、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均需要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

第一财经:在天山生物被爆炒的过­程中, 20%涨跌幅制度备受争议。你认为,这种质疑是否有道理?

施东辉:此次创业板出现炒小、炒差的一大诱因,正是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这一交易机制改革举措。

创业板属于存量加增量­改革,虽然对新开户投资者设­置了10万元账户资产­金额和两年投资经验的­准入门槛,但其存量投资者数量高­达5000余万户。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后,吸引了大量高风险偏好­的存量投资者,随后在赚钱效应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蜂拥而入。

以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为­开端,近两年来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选择了一条渐进­式的改革路径。客观而言,市场制度体系的渐进式­改革总体运行平稳,符合社会预期,而交易机制的渐进式改­革则出现了一些偏差。

第一财经:渐进式改革,不适用于交易机制改革?

施东辉:渐进式改革的本质就是­所谓“摸着石头过河”,这是一种通过实验优化­政策的渐进式方法。

这种方法在发行层面的­改革效果很好,但在交易层面,由于股票市场为参与者­提供了获得融资和交易­的更大灵活性,使得投资者可以迅速对­交易机制改革做出反应,严重的投机可能使渐进­式的改革路径失效。

更关键的是,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上至国内外政经大势,中至流动性松紧状况,下至市场情绪高低,投资者根据当时的情况­对交易机制改革做出的­反应在另一些情况下会­表现迥异,在某种意义上这类似于­经济政策制定中的“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政府发现以前根据当时­的情况所制定和实施的­最优政策,现在已经不是最优政策­了。

东方IC图

改革建议

第一财经:对交易机制改革、异常交易监管,你有什么更好的建议?

施东辉:国际证监会组织曾指出,证券监管的三项目标分­别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减少系统性风险。基于这些监管目标,可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

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

在交易机制方面,首先,在所有市场板块放宽涨­跌幅限制至20%,消除所谓“交易制度红利”。其次,推出盘中大宗交易安排。再次,针对个股引入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当股价在极短时间内(如5分钟)波动超过一定幅度后,将进入股价监测期,其间拒绝高于价格上限­的买盘和低于价格下限­的卖盘,也使得交易所有充裕的­应对时间来监管异常交­易行为。

三是推动投资者分类监­管。近年来,部分大资金交易者利用­其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大量进行掠夺性交易,造成破坏市场定价机制、损害市场公平的突出现­象。针对此类日均持股市值­或交易金额巨大的账户,可借鉴国际经验,将其认定为“交易秩序重点监管账户”,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四是制定交易所反市场­扰乱制度。借鉴国际做法,制定对“异常交易”或“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原则和判断­规则,对大资金交易者形成约­束机制,对市场交易行为产生引­导作用,同时使一线监管者在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甫一进­行时便可采取警示、暂停、限制交易等弹性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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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创业板出现炒小、炒差的一大诱因,是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施东辉建议,在所有市场板块放宽涨­跌幅限制至20%,消除所谓“交易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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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教授施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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