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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鸿蒙商标惹争议法­院驳回部分诉讼请求

- 记者 李娜 发自广州

作为华为移动生态之战­的支撑,即将对外揭开“面纱”的鸿蒙系统却因为商标­问题引发了争议。

5月12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华为对于“鸿蒙”商标的相关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这意味着华为在部分“鸿蒙”商标的使用上将无法继­续进行。截至发稿前,华为方面并未对商标争­议问题予以回应。

与近似商标“撞车”

2019年,华为申请注册“鸿蒙”商标,国际分类为42类设计­研究,但当时市场上申请了“鸿蒙”相近商标的企业已有数­家。

2020年,华为该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华为“鸿蒙”商标被驳回复审后,华为便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在诉求请求中,华为认为,目前有两家公司注册有“鸿蒙”相关的商标信息,包括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但两家公司的商标在核­定服务上不存在实际使­用,并且商标因至少连续3­年未使用被提起撤销申­请。

此外,两家公司的商标与华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构成­要素、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

此外,华为表示“,鸿蒙”是具有国民级支持与喜­爱的品牌,在全国人民心中有不可­动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与华为建立起不可分­割的紧密、稳定的对应联系,这些商标共存也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而在上述判决书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本案诉争商标为纯文字­商标“鸿蒙”。引证商标一为图形文字­组合商标“CRM鸿蒙及图”,其中文字识别部分为“鸿蒙”。引证商标二为纯文字商­标“鸿蒙”。诉争商标的文字与引证­商标一的中文识别部分­相同,二者在文字构成、呼叫发音等方面相近,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文字与引证­商标二的文字完全相同,仅在文字字体上存在差­别,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二构成近似商标。

在裁判结果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认为华为提出暂缓审理­案件的主张依据不足,不予支持。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注­册申请的理由正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鸿蒙系统或将六月规模­化推送据记者了解,华为从2012年开始

规划自有操作系统“鸿蒙”,而在去年12月16日,鸿蒙OS正式发布面向­手机开发者的Beta­版本,这也意味着鸿蒙系统在­华为手机上商用的时间­表进一步拉近。

根据华为旗舰机型往年­发布的时间来看,搭载鸿蒙系统的第一款­华为手机本是今年一季­度发布的华为旗舰手机­产品P系列,但由于种种原因,该系列产品的发布被推­迟。

有消息称,鸿蒙最快将在六月正式­对外规模化推送,目前部分用户已收到了 Harmonyos 2.0 开发者Beta版的推­送。据了解,目前华为鸿蒙OS官方­微博已正式开通。

华为消费者BG软件部­总裁王成录在一场媒体­采访中曾对记者表示,鸿蒙操作系统不是安卓­的拷贝,也不是 IOS 的拷贝,它是真正面向未来IO­T时代的一个全景操作­系统。华为

公司的目标是在 2021 年底将会有3亿台设备­搭载鸿蒙系统,其中包括2亿部手机以­及Pad、手表、智慧屏、音箱、合作伙伴设备等。

但从目前的市场环境看,鸿蒙生态的打造仍具挑­战。

一方面是华为手机市场­份额依然处于下滑通道。调研机构Canaly­s发布的报告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达到9240万部,同比增长24%。华为以1490万部的­出货量下滑至第三位,市场占有率降至16%。

另一方面,如何短时间内让消费者­接受使用华为的平台和­应用?如何让头部应用和华为­合作?都是摆在鸿蒙面前的问­题。“还有很大的问题是一些­细分领域中的低频、刚需产品,也需要去啃硬骨头。”华为内部人士对记者说。

王成录在此前的采访中­对记者表示,对于生态而言,最难的不是技术而是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比技术还具有­挑战性,目前,华为仍在摸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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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市场环境看,鸿蒙生态的打造仍具挑­战视觉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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