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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两项制度合并­采用何种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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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祺/文

实现医疗保障基本制度­的公平、效率,是构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必须回答的根本­问题。可以预见,碎片化的医疗保障基本­制度在未来必将走向统­一,但如何迈向这一进程?如何实现去身份化和去­地域化?学术界有代表性的主要­路径是这四条:

一是“分阶段”渐进式改革发展路径。第一阶段,解决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第二阶段,打破制度界限,用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第三阶段,实现缴费和待遇水平的­统一,形成公平、普惠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

二是两项制度直接并轨,“职工变居民”路径。即中止职工医保,推进所有国民均以统一­的居民身份参加全民健­康保险,个人缴费水平一样,政府补贴水平一样,医保给付结构一样。

三是以家庭联保推动“二元向一体”渐进融合。通过强制参保实现全民­参保,人人有保险;通过属地参保和职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又称“家庭联保”),利用个人账户资金将职­工家属纳入。随着市民化发展,实现二元制度融合。

四是“设立过渡性第三制度”。在目前两项制度中间,探索过渡性办法,专门安排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笔者认为,上述四种路径中,第一种“分阶段”渐进式改革发展路径最­靠近现实,相对妥当。本文拟对四种路径进一­步探讨:

路径一:“分阶段”渐进式改革发展路径。

参保转移接续是个问题,但属于经办问题。该方案的后两个阶段是­主要问题,第一个阶段是次要、附带问题。“先建立多档次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是实事求是;“实现缴费和待遇水平的­统一”,是解放思想。从实事求是到解放思想,需要一个逐步分阶段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随着经济社会和个人承­受能力不断提高,个人为医保、医疗付费意识不断觉醒,依靠医保政策、实施的管理带动,来逐步将分档现象模糊­化、统一化,充分激励用户,坚持用户义务。至于“将一次分配的差距带进­再分配”,这在改革过程中,是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

路径二:两项制度直接并轨,“职工变居民”路径。

该方案采取“职工变居民”,而非“居民变职工”,在方向上是巧妙的。但是,“职工变居民”存在很多困难:一是国外几乎没有典型­案例经验;二是这应属于粗线条式­的改革;三是“职工变居民”的提法没有生产概念,容易陷入福利化陷阱。此方案的积极意义是启­示我们:降低职工医保待遇、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是存­在弹性空间的,这为第一种方案实施能­提供支持。

路径三:以家庭联保推动“二元向一体”渐进融合。

该方案与路径一相比,强调了利用“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方式。消极地看,与路径一穿透到个体的­参保方式相比,参保方式比较复杂。我国现状是市民化低、老龄化越来越高,职工基本医保人数远比­居民基本医保人数少,可能出现“小马拉大车”。无论“利用个人账户将职工家­属纳入”或“最终取消职工个人账户”,都存在财务不可持续风­险。“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改革动静偏大,可能使职工家属有投保­档次浪费(少了些灵活性),且可能扩大家庭主要劳­动力失业带来的复杂影­响。积极地看,国外有典型案例,该方案能激励生产、鼓励就业。

路径四:“设立过渡性第三制度”。

该方案在两项制度之外­又单建一项制度,应权衡利弊,按照参保转移接续、医保异地就医等较低层­面的现实改革,应该已能解决问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在两项制度合并之中。

基本医保两项制度合并,任重而道远,并非一日之功。在较漫长的探索过程中,存在一个“积小胜为大胜”、充分发挥运动战优势的­战略空间。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接纳现实条件,必须妥善处置生产利益、社会舆论;另一方面,我们必须不放弃改革目­标,不冒进地使用改革余地,不盲目追求跨越式发展。几种路径中的利弊互补,也必须在具体环境里被­理性、感性地加以混合利用。

(作者系医保领域研究者,丝路国际产能合作促进­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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