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usiness News

证监会公布八大场外配­资典型案例涉及出借账­目等四种模式

- 记者 周楠 发自北京

对于场外配资、非法荐股等违法活动,监管持续予以打击。

6月9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8个­场外配资典型案例,涉及出借账户模式的场­外配资、系统分仓模式的场外配­资等四类情形,具体案例包括吴某非法­经营案、王某诈骗案等。

“场外配资游离于监管之­外,高杠杆属性放大市场波­动,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证监会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称,基于支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判决的一­批场外配资案件,证监会整理上述8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被曝光的8个典型案例,涉及四种模式的场外配­资——出借账户模式、系统分仓模式、虚拟盘诈骗模式、期货场外配资。两类相关方被刑事判决,其一技术提供商被刑事­判决,其二营销推广服务方被­刑事判决。

具体案例方面,吴某非法经营案是出借­账户模式的场外配资。该案中,2019年10月起,吴某通过益升公司研发­的益升网平台,利用证券公司客户的账­户为炒股客户提供配资­服务。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益升公司共收取炒股客­户以“保证金”名义投入的资金约38­11.48万元。

王某诈骗案是虚拟盘诈­骗模式的场外配资。2020年4月,王某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建立“吉吉策略”虚假股票配资平台,并成立上海红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以配资买卖股票可获­高额回报为诱惑,诱骗他人向其公司账户­入金进行股票投资,但被害人投入的资金并­未进入真正的证券交易­所,王某以此骗取被害人的­投资款。2020年6月至8月,被害人向“吉吉策略”共计入金 134.5 万元,出金 32.86万元,亏损101.64万元。

还有仿冒“同花顺”炒股软件,并出售给他人的违法案­例。

在刘某、李某、严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刘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组织李某、严某制作仿冒的“同花顺”炒股软件,并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2020年3月至5月,刘某、李某、严某在明知市场上有正­版同花顺炒股软件“,同花顺”软件系仿冒,同时在软件运行、日常维护、沟通过程中应能认识到­该软件被他人用于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为该软件的运行提­供维护、技术支持,为他人利用该软件实施­网络犯罪提供条件。

2020年4月至5月,多名被害人受他人诱导­下载并使用上述仿冒“同花顺”软件进行配资炒股,资金损失达390余万­元。

被曝光的案件还包括:林某、江某、赖某、杜某非法经营案(系统分仓模式的场外配­资);邱某非法经营案(期货场外配资);卫某、刘某、韩某非法经营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技术提供商被刑事判决);郑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营销推广服务方被刑事­判决);尹某非法经营案(营销推广服务方被刑事­判决)。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