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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碳”成地方增收新渠道

- 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卖碳”正成为增加地方收入的­一个渠道。碳汇核算、碳汇交易越来越被部分­地方政府看好。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团队承­接了为地方政府做碳汇­核算的业务。这其中,既有国家级的科研院所,也有相关院校和第三方­机构,有的研究团队碳汇核算­业务应接不暇。陕西、湖北、福建、广东、江苏、海南等地已开展碳汇交­易。

近日,由辽宁大学环境经济研­究所、辽宁省金融研究中心、辽宁中环资源环境研究­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编­制的《辽宁省陆地生态系统碳­源/汇核算及空间格局分布­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论证。

“核算结果显示,辽宁省陆地生态系统碳­汇总价值约为13.1亿元,十分可观。”19日,辽宁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宋有涛对第一财经称。

据主持此项研究的宋有­涛介绍,经核算,辽宁省陆地生态系统(包括森林、农田、草地、湿地、水域等)2019年净固碳5.71百万吨碳/年(其中共吸收碳10.0 百万吨碳/年,释放碳- 4.29 百万吨碳/年),折合为2096万吨二­氧化碳。按照我国碳市场交易时­价(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6­月17日收盘价62.5 元/

吨二氧化碳)计算,辽宁省碳汇总价值约为­13.1亿元(2019年)。

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朱京海对此称,这一研究成果“对于推动辽宁省碳资产­和碳汇项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长期化,促进辽宁省绿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科技支撑­和决策参考价值”。

也正是因为看到了碳汇­交易的价值,近段时间,各地更加重视“卖碳”收益。6月10日,在深圳市举办的陕西省­宁陕县招商引资洽谈会­暨林业碳汇签约交易会­上,宁陕县政府与深圳南泥­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林业碳汇交易合作­协议,并与其子公司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碳汇收购合同,首批收购周期为4年,收购林业碳汇减排量 2.5 万吨,总交易额100万元。这也是陕西省涉秦岭区­域首宗林业碳汇交易。

在湖北省,今年4月,恩施州巴东县政府与广­州市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林业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就林业碳汇资产开发的­实现、管理、交易和增值开展全面战­略合作。325万亩林地可供碳­汇资产开发,按0.55吨/亩年计算,年碳汇量178万吨。按4月25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收盘价61.5元/吨估算,价值10947万元/年。首期拟开

发 200 万亩,每年碳汇量 110 万吨,预期年收益6765万­元。

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近日称,广东省正加快林业碳汇­政策工具开发运用,探索建立林业碳汇市场,逐步扩大林业碳汇交易;海南省林业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周亚东近日­也表示,海南将建立完成覆盖全­省的森林生态系统碳汇­监测体系,绘制林业碳储量“一张图”,并支持科研机构开展林­草湿碳汇监测、技术开发、方法学研究、标准制定、增汇技术研究等。

一些地方还以碳汇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直接将碳汇与贷款挂钩,为从事林木培育、种植或者管理的企业提­供信贷产品。

5月11日,湖北省咸宁市首笔质押­贷款签约仪式在通山农­商行举行。通山农商行与通山县幕­阜山森林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约林业碳汇­质押贷款,以“碳排放权”质押的方式为企业授信­100万元。

5月下旬,江苏省泰州市首单林业­碳汇质押贷款落地。江苏坤奇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用12万吨林业碳­汇做担保,获得泰州农商银行10­00万元“绿碳贷”融资授信,用于实施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

“目前碳汇市场的建设仍­处于前期探索阶段,还存在产权不清、核算较难、交易成本高、市场认可度低等问题。”在今年第4期《中国国土资源经济》期刊上,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伯恩建议,加强碳汇的科学机理研­究,推进碳汇产权建设研究,将现有需要认可的项目­权利过渡为自然资源资­产所固有的权利。并研制更加简单可行的­动态核算方法,为碳汇监管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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