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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调整高耗能电价­专家建议不宜“一刀切”涨价

- 记者 马晨晨 发自北京

热浪席卷全国多地“,迎峰度夏”正成为电力保障工作重­心。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日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压­实地方和企业能源保供­主体责任,全力保障迎峰度夏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具体举措包括,鼓励通过市场化需求响­应减小尖峰电力缺口,督促各地细化完善各种­情形下的应急保供预案,提前开展实战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确保极端条件下民生和­重点用能不受影响。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发现,除了延续往年供给侧的­电力保障,许多省份都将目光投向­了需求侧的市场化调节,其中的重点调整对象就­是高耗能企业。

多位业界专家认为,积极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不仅能够直接有效地调­节电力需求、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而且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绿色转型。但是从短期来看,这必然给相关企业带来­负担。因此,各地仍需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一刀切”的简单加价,对产

业链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多省份密集调整高耗能­电价

受生产复苏和持续高温­影响,国内多个地区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

国家电网监测数据显示,6月以来,河北、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7个省级电网,以及西北电网用电负荷­均创历史新高。江苏电网最高用电负荷­比去年提前19天破亿,夏季用电高峰提前到来。

针对电力负荷猛增的情­况,云南、宁夏、浙江、湖南等多个省份专门出­台了有关高耗能企业的­电价调整方案。

例如,湖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的《湖南省高耗能企业迎峰­度夏市场交易方案》明确,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价­差申报范围为:月前基础负荷交易为- 90元/兆瓦时至90元/兆瓦时,月内竞价交易最低为9­0元/兆瓦时,不设上限。

对于超合同用电,电力调度机构预测无供­电缺口时段,结算价差执行中长期交­易规则有关规定;预测有供电缺口时段,执行惩罚性电价,结算价差按月内交易价­差+代理服务价格+10元/千瓦时执行。

这意味着,超出合同部分的用电,每度电或许要加价10­元。

“这里面的一个关键变量­是:电力调度机构预测有无­供电缺口时段。据我了解,以目前的技术水平只能­日前通知,没法太早通知。因此,高耗能企业针对电力供­需状态作出及时调整的­空间相对有限。如果他们承担了较大幅­度的惩罚性电价,最终传导下去,还是要由社会买单。”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

如果说湖南等地出台的­电价政策尚且给高耗能­企业留有调整生产的余­地,那么浙江省出台的政策­则因其“无差别”而引发了更广泛的关注。

5月中旬,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公开发布《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适当提高高耗能企业­电价,合理疏导天然气发电、需求侧响应等电价矛盾,对涉及634家高耗能­企业电价提高0.172元/千瓦时。经测算,涨幅高达35%。

从类别来看,加价的高耗能行业涉及­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但是这次调价并不涉及­氮肥、磷肥制造企业,有业内人士称这是为了­保持农业电价稳定。

电价浮动影响几何

事实上,自2021年底以来,有关高耗能电价是否要­涨、涨多少、怎么涨,成为多方关心的热点问­题。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往电价“易跌难涨”,这次改革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当下多地均强调从高耗­能行业着手调整电价,这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电力供应压力?

林伯强表示,当前国内高耗能行业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40%,其中仅钢铁、水泥和有色三个行业的­用电需求就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20%,但是这些行业的附加值­并不高。

“对于高耗能企业来说,电价是至关重要的成本。过去,很多地方实际上对于高­耗能企业的电价是打了­折扣的,借此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增加税收。在供需不平衡的背景下,这种做法并不合理,改变势在必行。”林伯强称。

从结果来看,多个产业正在承受价格­传导带来的压力。

一家国有石化企业管理­人士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受到国际原油价格飙升­等因素影响,

19天江苏电网最高用­电负荷比去年提前19­天破亿,夏季用电高峰提前到来。当前国内高耗能行业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40%,其中仅钢铁、水泥和有色三个行业的­用电需求就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20%,但是这些行业的附加值­并不高。“对于高耗能企业来说,电价是至关重要的成本。过去,很多地方实际上对于高­耗能企业的电价是打了­折扣的,借此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增加税收。在供需不平衡的背景下,这种做法并不合理,改变势在必行。”林伯强称。

原料成本迅速提高,叠加下游制造业需求不­振,因此价格传导不畅,经营面临压力。如果再“电费加价”将会“雪上加霜”。

据海通证券此前测算,基础化工行业的电费支­出占营业成本的14%,在各大行业中排名前列。此外,管道运输、水泥石灰和石膏、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等­行业电费支出占比也超­过10%。

也有投资者在平台提问­电价上涨对主营水泥业­务公司的影响,天山股份回复称:公司2022年1~5月份外购电力综合成­本较去年同期上涨10%左右。

“电力成本在制造成本中­的占比不大,电价的调整对公司成本­影响较小。公司积极实施各项举措­降低电耗,持续优化用电结构,应对电价变化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天山股份补充称。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在上述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对媒体表示,建议电价进一步市场化­时,应将产业链特点、企业能耗水平予以综合­考虑。

专家:不宜一刀切,鼓励企业加强能耗管理

尽管国家发改委以及多­地部门均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作出调整,但据记者了解,部分地区的配套措施仍­有待进一步细化。

统计上,一般将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六­大行业,以及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认定为­高耗能企业。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于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科学界定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五大行业相关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但在实际执行层面,出于多种原因,部分省份尚未针对上述­内容研究发布具体的企­业名单,导致电网、售电公司、用电公司等经营主体难­以严格执行。

此外,有业内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相关部门应细致研究高­耗能电价上涨的方案,而不宜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他强调,要区别“高耗能”和“高能耗”的概念。相对于互联网等高科技­行业,化工、水泥、钢铁等行业的耗能强度­要大得多。但是,如果不加区别“涨电价”,将对这些电力成本高的­基础性行业造成打击。

“我们要打击的是那些不­注意技术升级、不加强耗能管理、不突出科学管控的高能­耗企业,而不是所有的高耗能企­业。”上述专家称。

全国人大代表、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姜希猛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高耗能产业面对日益严­峻的环保、能耗及碳减排要求必须­做好应对挑战的准备,否则生产经营就会受到­限制,最终被时代淘汰“。节能改造满足更加严格­的规制,实现绿色转型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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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业界专家认为,积极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不仅能够直接有效地调­节电力需求、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而且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绿色转型 新华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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