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清退增补药品收官全国医保目录走向统一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要求,为期三年的医保地方增补目录消化应于本月30日收官。半年过渡期之后,我国将于2023年1月1日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6月,江苏、四川、福建多省抓紧出台了第三批增补药品的清退计划,将大批药品调出医保目录并明确停止报销的时限。此前,广东、河北、河南等多个省份已经完成省增补药品消化工作,省医保目录退出了历史舞台。
全国医保目录的统一对患者、医保、药企有什么影响?第一财经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这是在我国医保尚不具备全国统筹的条件下,实现“同人同权利”的医保公平的重要举措,未来异地就医将更加便捷高效。取消地方医保目录后,国家医保目录常态化调整是药企进入医保的唯一准入渠道,这也要求药企提早对产品进行市场评估并重视药品的创新。
针对有民众反映一些地方出现了医保报销待遇下降,之前能报销的药品和项目报销不了的情况,第一财经采访的人士认为,个案情况不尽相同,不排除其中有因为地方清退增补药品而导致的无法报销情况,但这并不是因为医保“没钱”了,其中重要原因是医生和患者的用药习惯问题。
省级医保增补目录退出历史舞台
6月,多地加快地方增补目录的清退工作,江苏、四川等地纷纷发布了“消化”公告,将一批药品调出当地医保目录。
6月24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消化省增补药品目录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原省增补药品目录复方满山白糖浆等23个第三批消化品种,自7月1日起不再纳入省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6月21日,上海市也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原增补药品过渡期的通知》,提出对《上海药品目录》未收载的,原属于2021年上海医保支付的西药和中成药,过渡期由6月30日止调整至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医保基金继续予以支付,支付办法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清退地方医保目录,始于2019年8月发布的《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这份通知指出,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在2019版药品目录前,地方有15%的调整权限,各省可以将两三百种药品纳入省级药品目录并按照乙类药品管理,一些没能进入国家版目录的药品,还有机会进入省增补目录。
鉴于清退省级增补目录工作的复杂性,国家医保局安排了长达三年的过渡期。各地从2020年开始,要在3年内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其中监控辅助药先行移出目录。
东南大学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晓表示,从各地清退的情况来看,这项工作进展顺利,近年来国家医保目录不断扩大,一部分地方目录药品进入了国家目录。全国各地的目录从通用名来归纳在200种左右,国家甲类目录可以消化100种左右,剩下需要地方消化的也就不到100种,难度不算大。
推进医保公平
张晓表示,地方医保增补目录是医改启动初期面对各种困难博弈考量的结果,现在医保制度建设和管理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医保目录应该向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以保证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管理效率的提升。未来目录统一之后,异地就医更方便,经办效率更高,更能体现医保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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