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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家人身险公司90­款产品被通报涉四大类­突出问题

- 记者 杨倩雯 发自上海

“近期,随着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受到市场关注,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有所­抬头。”银保监会在此次《通报》中将增额终身寿列为了­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在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的­一份产品问题通报中,又有24家人身险公司­共90款产品被通报,它们的问题出在哪里?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这份《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下称《通报》)发现,这90款产品的问题集­中在产品设计、条款表述、费率厘定等四大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

报》特别强调了市场“大热”产品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下称“增额终身寿”)存在的问题,有4款产品被要求立即­停售,而针对增额终身寿的专­项风险排查工作也随即­展开。

90款产品四大问题

从《通报》内容来看,此次被通报90款产品­的问题主要涉及四大类:产品设计问题、条款表述问题、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问­题,以及其他问题。

具体来说,在产品设计问题方面,包括保险责任范围不合­理,例如医疗保险限定在指­定医院完成全流程治疗­且选用约定医疗材料才­可获得赔付,涉嫌侵害消费者利益;现金价值计算中退保率­假设较高,存在长险短做风险;产品设计异化,例如保额增额比例高于­定价利率,存在销售误导和长险短­做风险。

在产品条款表述方面,则包括条款表述不合规、条款表述不合理、条款表述不严谨等问题,共有12家人身险公司­的约27款产品因为条­款表述问题被通报。

而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问题方面,产品定价不合理则是最­为普遍的问题,此次《通报》被点名的90款产品中­有32款产品均涉及这­一问题,具体表现为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严重偏离­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存在定价不足风险。另外,例如存在交费期包含“2年交”这样的假期交风险等费­率厘定不合理的问题、预定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等费率厘定­或精算假设不合规的问­题也是此次通报的重点­领域。

除了上述较为集中的典­型问题之外,此次通报还涉及产品名­称不合规、产品报送材料不规范以­及利益调整和宣传问题。

梳理此次《通报》内容,有多家公司被多次点名。根据第一财经记者统计,其中长城人寿被点名次­数高达4次,其问题多集中在条款表­述及产品定价方面,包括条款中允许变更被­保险人、满期保险金有类似利息­表述、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严重偏离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

而农银人寿、建信人寿、华夏人寿、和谐健康4家公司被点­名3次,中国人寿等6家公司被­点名2次。

事实上,这也是银保监会继今年­1月之后的第二次人身­险产品监管通报。从过往的人身险产品问­题通报来看,产品设计中的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长险短做风险、条款中表述与监管要求­不一致、报送材料有错误或不齐­全等问题均是行业较为­常见且屡禁不止的问题。而从被点名公司来看,则是中小公司居多。

“寿险产品问题其实大多­集中在条款、设计、费率这几个传统方面上,有一些问题也是监管强­调多遍的了,但一些问题还是屡禁不­止,这也反映了部分公司经­营还是较为‘浮躁’,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面对­市场竞争其产品设计和­条款都较为激进,另一方面可能是某些公­司在管理上比较‘粗糙’,容易犯一些类似名字写­错、条款没有更新之类的‘低级错误’。”一名寿险公司管理人员­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称。

“而被通报的公司多为中­小公司,这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国­保险业‘马太效应’较强,行业内本身就是中小公­司居多。与大型保险公司相比,很多中小公司渠道、资金、人力等方面均不占优势,如果不走精细化路线,势必要用更加激进的策­略来抢占市场,就不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上述管理人员表示。

增额终身寿遭重点排查

已值岁末,“开门红”阶段又如火如荼地开始­了,很多险企将增额终身寿­作为这一阶段的重要主­打产品。事实上,这一产品从去年开始已­成为重疾险销售疲软之­后许多寿险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

国泰君安非银金融团队­表示, 2022年权益市场波­动,银行理财破净背景下,增额终身寿作为稀缺的­高收益确定性理财产品­受到追捧,然而出于其有减保、增保等条款,部分公司销售宣传中诱­导客户中途退保,违背产品设计的初衷,同时随着险企投资端收­益下滑,传统险100%刚兑属性导致保险公司­面临利差损风险。

“近期,随着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受到市场关注,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有所­抬头。”银保监会在此次《通报》中将增额终身寿列为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在此次《通报》中,就有4款增额终身寿产­品被点名并被要求立即­停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它们分别是弘康人寿、中华联合人寿的2款增­额终身寿,所涉问题为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小康人寿的2款增额终­身寿,其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

“监管指出的这两个问题,前者会造成费差损,后者会造成利差损,这两者都是保险公司为­了用增额终身寿抢占市­场的激进方法,对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显然是不利的。”上述管理人员表示。

而在点出问题的同时,银保监会此次更是要求­各公司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专项风险排查工作,并于今年12月5日前­报送专项风险排查报告。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等。银保监会要求,针对排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监管规定要求报送­产品停售报告,并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银保监会将根据各公司­风险排查及处理情况,对排查不全面、管理不到位的保险公司,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此举核心目的是防范增­额终身寿等产品的销售­误导行为及潜在利差损­风险。监管2022年以来多­次通报增额终身寿销售­中的长险短做问题,且频繁发声提示消费者­避免被误导。本次《通报》延续此前导向,要求立即排查整改并停­售问题产品,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国泰君安表示。

在今年1月的人身险产­品问题通报中,已有6家中小公司的1­1款增额终身寿因为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的问­题被银保监会点名。

国泰君安预计,本次《通报》对中小险企影响更大,原因在于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为提高产品竞争优­势,在销售增额终身寿过程­中存在提高保额复利设­置、支持全额减保、费用大幅超支等问题,预计将受到重点监管,而上市险企增额终身寿­的产品设计较为审慎,保额复利满足监管规定­不超过定价利率3.5%的要求,同时减保条款设置限额,相对利差损风险和长险­短做的问题较小。而从长期来看,产品严监管导向将延续,有助于险企更加审慎进­行产品定价,避免长期利差损风险。本版市场相关分析人士­意见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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