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固有思维圈,是我在这项课题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
新的理论当然需要数据的支撑,当我们拿着反复测算的恩格尔系数去找指导老师讨论时,发现超过90%的山西省贫困县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50%。根据联合国对世界各国生活水平的划分标准,贫困县居民已经达到小康了!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再跑一遍程序吧!”我还记得石涛老师当时跟我说过的一句话:“科研就是要发现与现有理论不一样的问题,这就是创新。”为什么我们要第一时间否定自己,而不是勇敢提出质疑呢?于是我大胆地顺着这条线索,反复验证,最后确认凭借恩格尔系数衡量“贫困”存在一定偏差。之后,我们结合自己的研究和国家两类贫困的概念,将这种家庭收支不平衡的新常态命名为——准支出型贫困。并且考虑收入和支出两个因素,根据“准支出型贫困”的概念和特征确定了“准支出型贫困”理论调节线,突破了目前单一以年人均纯收入划分贫困县居民的标准。
如何“精准”地解决新时代下的贫困问题?政府一般实行开源政策,通过增加贫困县居民的收入进行扶贫,但是开源项目扶贫资金投入存在风险性,且行政监督成本较高。我们通过前期的调研总结出了“准支出型贫困”居民的特点:收入不高,教育、医疗等刚需支出较高,分析出了减少教育和医疗的支出,对贫困县地区不同收入段的贫困县居民会产生不同的扶贫效用。
政府如果从节流的角度考虑,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宏观调控之下对贫困县居民实行教育和医疗的补贴,即缩减贫困县居民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支出,增加贫困县居民的理论可支配收入,那么居民就可以进行储蓄或者生产性投资,激发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有效解决贫困县地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贫困县居民减少的教育和医疗支出称为政府对贫困县居民的隐性转移性收入。不可避免的是,节流政策下可能会出现“新逐熟”的行为,即外地人口因得知本省的医疗和教育具有的优惠政策而进入该地,这种行为会增加政府的投入,需制定相关的政策进行管理。
针对不同贫困类型的人口,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开源与节流存在最优配比,达到精准脱贫的目的。对此,我们也进行了实证分析,在此最优配比下能有效增加单位资金的扶贫效用,预计山西省贫困县居民在2020年左右呈现第一阶段的“脱贫”;预计2033年左右,现贫困县居民的生活会
达到富足水平。当时我们还不知道模型预测是否准确,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发现正与“两个阶段”战略目标中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吻合。
近两年,我又有幸被选拔成为国家级贫困县退出和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第三方评估的调查员,访谈入户的过程中,朴实热情的叔叔阿姨与我们讲述自己的故事,有返乡创业带领农村致富的退伍军人,有靠自己勤劳双手的养蜂人,还有家境贫困考上名校的莘莘学子……我切身感受到贫困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民生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之间差距逐渐缩小。
受国务院扶贫办、山西省扶贫办等部门委托,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评估团队先后主持完成了山西、重庆、内蒙古、黑龙江、云南、青海6省市30余个贫困县退出的评估工作。三年来,共访谈农户30000余户,完成决策咨询报告30余份,为贫困县弥补工作短板、进一步转型发展、巩固脱贫攻坚质量提供了依据;另受中华全国总工会、山西省总工会等部门委托,先后赴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山西七省市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对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及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给予客观评估,见证了贫困县居民与城市困难职工走出贫困,奔赴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