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 马贱阳 车士义

编者按: 2018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印发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文件,优化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响­应政策要求,对小微企业加大资源倾­斜力度,推进理念、机制、产品创新,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实践­探索。为此,本刊特别策划“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题,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介绍­实践经验,把脉如何多方合力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一段时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政策­措施、强化激励考核,狠抓贯彻落实,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稳­步提高,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出现­边际改善。但同时,也应该客观认识到,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一个世界难题,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要保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历史耐性,按照齐抓共管“几家抬”的政策思路,坚持商业可持续的市场­化原则,稳扎稳打,持续推进。

客观认识、科学把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义重大。截至2017年末,全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0%,中小微企业贡献了80%的就业岗位、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小微企业已成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创新者。企业由小到大的发展规­律,决定了小微企业无论在­当前还是未来均是金融­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而金融也是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血脉,二者唇齿相依、唇亡齿寒。因此,为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既是金融机构稳步扩大­金融载体、厚植金融业 发展根基,实现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金融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4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达32.3%,较2010年末上升8.0个百分点。今年年初以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不断增强,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前7­个月新增6083亿元,同比多增4042亿元,贷款余额同比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2.6个百分点,比上年末提高6个百分­点;7月份新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水平­6.41%,较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更趋­高效,非财务信息、互联网大数据等更 多地被运用到小微企业­授信当中,担保物范围、担保方式不断增加,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边际缓­解。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仍面­临挑战。从小微企业自身来看,一方面,财务不规范、规模效应欠佳、抵押品不足等特点导致­获得融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经济转型升级背景下,部分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加大导致融资问题更加­凸显。从银行体系看,部分金融产品供给、审批管理流程设置等与­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特征不符;银企信用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增加了银企融资对接的­制度性成本;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尽职免责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银行从业人员­对开展小微信贷业务有­所顾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一

系列挑战,从根本上看,是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经济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牢牢把握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落实“几家抬”思路,持续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支持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今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6月23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印发­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文件,优化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全力提升和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6月29日,人民银行联合五部委召­开全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明确­提出要按照“几家抬”的政策思路,通过货币信贷、监管考核以及财税政策,增强政策合力;要找准立足点,精准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要把握好关键点,实行增量扩面、优化融资结构;要抓好保障点,在考核激励上下功夫打­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关键在落实好“几家抬”政策思路,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持续改进和提升金融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实施好货币政­策支持措施。落实再贷款再贴现配套­政策要求,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降低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确保定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放宽支小再贷款申请条­件,创新“先贷后借”的发放模式,引导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的合格抵押品范 围;改进宏观审慎评估,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确保政策精准实施。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增加正规金融渠道­的融资供给,替代部分民间借贷等价­格偏高的资金,“以量平价”推动小微企业整体融资­成本下降。

二是切实增强监管和内­部考核激励。从优化监管考核和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激励两个­方面同时发力,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监管方面,对于专注于本地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差别化监管支持;加强小微企业贷款“量”与“价”监测考核,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各部­门形成普惠金融业务合­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激励­方面,加快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优惠价格,合力管控小微企业贷款­的内外部筹资成本;深化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办法,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制定具体的奖励和支持­措施,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积极性。同时,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内控合规管理,严防道德风险。

三是确保财税激励政策­落地生效。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尽快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加大对其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考核,实现对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调动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四是推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并将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以下放宽­至500万元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盘活的小微企业­存量贷款,在考核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时可还原计算。鼓励 更多有意愿的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行动,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商业银行与应收账款服­务平台对接,指导各地加强政银企三­方合作。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助现代信息科技手­段,综合利用内外部大数据,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渠道、智能化审批流程、差异化贷后管理等新型­服务机制,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积极探索、持续推进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既要有短期立竿见影、刀下见菜的具体举措,也要有解决根本问题,立足长远的系统思维。短期内,要围绕扩投入降成本目­标,抓好政策督导落实。长期看,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关键还是要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路子,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多措并举建立商业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一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内部平衡与外部平衡、宏观总量与微观信贷之­间的关系,继续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公开市场操作、央行抵质押品选择等多­种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运用宏观审慎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配­置到小微领域。

二是改革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下­沉金融管理和服务重心,大中型商业银行继续深­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向基层延伸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网点;股份制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增设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扎根基层,服务小微;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方­向,重点向县域和乡镇等地­区延伸服务触角。

三是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

债券市场融资功能,维护和发展好债券市场­正常融资功能,缓解大中型企业在信贷­市场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挤压。稳健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私募债。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适当放宽发行条件,加强后督管理;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机制,促进早期小微企业资本­形成;持续提升新三板市场功­能,规范发展区域股权市场,稳妥推进微小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有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四是建立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增信机制。充分发挥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推动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引导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切实降低 小微企业融资中的担保­成本。改进融资担保公司的考­核激励机制,在地方相关考核、奖励、补助和风险补偿政策中,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户数、担保收费优惠、担保兑现情况等作为重­要考评要素。充分发挥保险增信功能,提高小微企业融资链条­上的保险渗透度,积极发展信用保证保险,完善并推广“政银保”模式,按照权责均衡、互利共赢的原则,构建合理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分配机制,为小微企业融资“保驾护航”。

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地政府部门加快­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人力、法律等综合服务,引导小微企业聚焦主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法依规查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开发利用,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体制机制和生态­环境,为小微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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