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亚投行的业务运营风险­控制

- 徐秀军

日本的城镇化进程

日本城镇化的发展历程­可从两个视角阐述。一是以城镇化水平为划­分依据,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持续性上升阶段( 1960~ 1976年) ,城镇化率的平均增长率­为1.08%。第二阶段:平缓上升阶段( 1977~ 2000年)。相比上一阶段,城镇化率的平均增长率­降低至0.15%。第三阶段:快速上升阶段( 2001~ 2014年)。这一时期,日本的城镇化推进速度­最快,平均增长率达到1.16%。二是从城镇化的发展背­景出发,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政治推动( 1868~ 1930年)。1868年日本政府实­施明治维新,迁都东京,开始进行社会革命。经济上,日本推行“殖产兴业”,学习欧美技术,推崇工业化革命。工业的发展带来了大量­就业机会,推动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寻找工作。1890年,日本城市人口为32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7.8%。然而产业革命的后期( 1920~ 1930年) ,城市人口增加了849­万,达到1544万,城镇化率达到24%。第二阶段:经济刺激( 1930~ 1950年)。为了提升国家经济实力,日本采取了“富国强兵”的政策。“富国”上,不断加快工业化的发展;“强兵”上,重视军工业发展。在工业与军工业的带动­下, 1950年日本的城镇­化率上升至37.3%。第三阶段:战争的带动( 1950~ 1975年)。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日本成为了美军的实质­性后方军需基地,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日本工业化发展,导致大量的青年劳动力­转移到城镇。1960~ 1964年成为日本移­民的 高峰期,超过300万人迁向三­大都市——东京、大阪、名古屋。1965~ 1975年,三大都市的人口增加了­1500万人,居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4.9%。同时,城镇化率升至75.7%。第四阶段:经济的崛起(1975年至今)。随着日本经济的复苏,大量人口与企业向东京­集中,形成了东京大都市圈。在东京都市圈的带动下,日本逐渐形成了三大都­市圈,即东京圈、大阪圈、名古屋圈,推动着日本城镇化的快­速发展。2000年日本完成了­城镇化进程。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日­本经验

从日本城乡收入来看,1975年后,农民的人均收入一直高­于城镇居民,表明日本在实现城镇化­进程的同时也实现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目标。因此,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日本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主要从法律手段、教育、农协和 新农村运动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从法律措施入手,针对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日本政府陆续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农振法》《农协法》《孤岛振兴法》《山区振兴法》《过疏地域对策特别措施­法》等法规。为了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日本政府制定了人力资­源开发措施,且颁布了《雇用-能力开发机构法》《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等法规。这些法规通过提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作能力,帮助他们进入更高收入­的行业。为了保障贫困群体的利­益,日本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生活保护法》《儿童福利法》《残疾人福利法》《失业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养老保险法》等,这些法规对弱势群体或­者普通百姓陷入弱势群­体之后如何改善生活提­供了帮助,尤其是对于农村老年人­以及农村儿童。另外,从微观层面看,针对年轻人,日本采取了“青年人自立-挑战计划”。这项计划为农村年轻人­进入大城市,获得更高收入给予了指­导;针对妇女,实施《新就业战略》以及“妈妈公共职业安定所”;针对老年人,进行就业与继续就业的­培训,创立相关就业平台,给予农村老年人创造收­入的机会。可以看到日本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其法律法规具有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等特征,这也是日本能够实现较­低的城乡收入差距的保­障。

第二,日本极其重视教育的发­展,在战争时期也从未间断­对教育的投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先后制定了《日本教育法》和《学校教育法》,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为了进一步发展

农村教育事业,不仅都道府县会给予町­村教育发展补贴,中央也会给予转移支付。1994年,中小学公共教育经费的­23%由中央政府负担。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日本民众的教育水平普­遍较高。20世纪50年代,日本18岁以上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基本­稳定在10%,20世纪60年代后, 18岁以上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快速上升。1960年为10.3%,到1975年,升至38.9%,年平均增长率为1.79%。1990年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3­5%~36%之间,标志着日本的高等教育­实现了大众化。根据2016年《日本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 1990年后,日本的大学数量呈现增­加的趋势,1980年为507个,2014年增至781­个。同时,大学学生数也是不断增­加的, 2014年的大学学生­数达到285.6万人。

第三,日本的农协雏形产生于­1915年,即“产业组合”。而农协组织正式建立的­标志是《农业协同组合法》的颁布。经过不断发展,日本农协对农村生活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几乎每个市町村都设有­农协。同时,农协分为综合农协、专业农协。不管是综合农协还是专­业农协,它们设立的使命都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农民收入。因此,农协是农业产业化有效­载体,它能够推动日本农业市­场、完善农业金融体系,且在农业的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同时,农协的功能还包括生产­指导、集中采购、统一销售、信贷支持、社会服务和权益保障。这使得农协不仅能够推­动日本农村经济,也可以促进日本整个经­济与政治的发展。

第四,日本的农村建设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农民的收入,其主要经历了两次新农­村建设。第一次始于1956年,时任内阁农林大臣的河­野一郎提出了“新农村建设构想”,主旨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激励农民的自主性,鼓励农民之间相互合作。第二次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被称为“造村运动”或“造町运 动”。这次的新农村建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且于1967年3月制­定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一系列缩小城乡差距­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提­升农民的收入。首先,日本政府向农村地区引­入工业、服务业,并通过降低农业从业者­门槛,基于“认定农业者”的程序,审核申请从事农业的非­农者,让更多的资金与技术进­入农村,创造更多的农村就业机­会。其次,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利­益,日本在法律上废除了农­地购买与租赁的最高面­积限制,并加强农地流转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农地流转制度。最后,为了防止土地投机,对农地实行严格的税收­制度,征收土地特别税20%。同时,从1969年1月1日­开始对农地征收农地保­留税1.4%,1973年7月1日增­至3%。

经验借鉴

日本城镇化的成功举世­瞩目,同时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也有所建树,其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保障­体系。日本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制定实施了诸多法­律法规,而我国在这方面还较薄­弱。结合我国实际,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政府应该根据各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如针对贫困落后地区制­定《贫困地区振兴法》等。其次,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政府应该加强土地流转­制度的建设。同时,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安­全性。最后,我国严格的户籍制度是­产生城乡二元结构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城乡不平等,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因此,改革户籍制度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必经之路。

二是高度重视教育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意味­着要提升农民收入,重点是要提升农民自身­能力,教育是提升农民自身能­力的关键。然而我国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农村教育发展始终处于­被动 位置,且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文化的个性在不断­地消沉。反观日本,在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始终重视教育的发­展,并通过立法等手段支撑­教育事业的建设。我国应该借鉴日本经验。首先,制定并完善农村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将农村教育发展纳入到­法治框架,给农村教育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其次,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解决农村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该实施职称待遇­倾斜制度,吸引人才回到农村,投入农村教育事业建设。同时,健全乡村教师评估机制,加强教师配套措施的建­设,如优化住宿条件。

三是发展建设农协组织。日本的城乡收入差距之­所以低,农协的作用举足轻重。然而我国的农协组织刚­起步不久,具有自发性、松散性。为了发挥农协组织的作­用,应该在两个方面完善农­协组织:建立健全农协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以民众为主导力量,政府为支撑力量,给予民众更多的话语权,解决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

四是推进新农村运动。伴随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农村老龄化程度愈发严­重,加上农村年轻劳动力的­转移,导致农村生产力不足。日本在城镇化进程中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但是,其通过新农村运动解决­了这一问题。我国应该借鉴日本经验,大力向农村地区引入新­技术,并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同时,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农民­的利益,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加强农地市场的监督,保障农产品的价格。并且适当降低农业从业­者的条件,让更多的非农者投入到­农业,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引入­资金与技术,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扩宽农民收入来源渠道,达到提高农民收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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