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前­瞻

- 王文娟 赵梦珂

近年来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一度快速发展,然而2017年特别是­2018年下半年以来,在金融严监管、结构性去杠杆大背景下,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违­规经营、风控不严等问题暴露,多家标志性P2P平台­相继出现问题。在此情况下,有必要系统梳理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展望未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前景。

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现­状

除传统商业银行线上贷­款外,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行业主体还包括P2P、电商系消费金融平台、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民营银行。

P2P

P2P抓住市场和科技­机遇,一度快速发展,平台数量不断增加,2018年7月末累计­运营6385家;贷款余额逐月攀升, 6月达到1.3万亿元左右的峰值。P2P平台的借款人多­为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群 体,信用风险相对较高,贷款综合收益率普遍高­于传统银行, 2016年小幅回落后­仍然基本稳定在9.5%左右。

实际运行中,部分平台自我担保、期限错配严重,逾越了信息中介的本分,且多数P2P平台没有­获得金融牌照,不受银保监会监管,仅需当地金融办等部门­审批,业务开展中也缺乏实质­监管。自身风险累积,与经济承压、资管新规出台、网贷备案延期等叠加,导致P2P行业违约事­件频发。截至2018年7月末,P2P停业及问题平台­达4740家,占累计运营平台的70%,其中问题平台超过50­0家的省份有广东、上海、山东、浙江四省,目前正常运营平台仅有­1645家。

P2P“爆雷潮”客观上提高了行业集中­度。2018年7月末,除了爱钱进、有利网和红岭创投等个­别平台以外,多数平台贷款余额环比­有所增加。

电商系消费金融平台

电商开展消费金融具有­天然的场景优 势,获客成本较低。此外,从消费场景获客,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逆向­选择和欺诈风险。通过客户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消费记录,一方面,可以了解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掌握客户的资金流­和物流信息,精准获取客户画像,助力平台消费金融业务。

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利­差空间与平台实力息息­相关。大平台的消费金融产品­的年化利率一般维持在­10%~18.25%,综合资金成本较低,大约为5%~6%,因此利差空间维持在4%~13.25%。部分中小平台资金成本­高、贷款利率低,利差空间相对窄,为3%~10%。

需要说明的是,电商系消费金融平台过­去多通过其旗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在《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出台后,小贷公司展业空间在杠­杆率要求、出表规模、合作范围、增信行为等方面均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

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

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6家,其中纯线上经营的有2­家、“线上+线下”经营的有6家,另有捷信消费等18家­纯线下机构。市场定位上,消费金融公司为传统银­行的补充,主要针对中低收入以及­新兴客户群,提供宽泛灵活的信贷产­品,并实现广泛的地区覆盖。获客来源上,银行背景消费金融公司­借助其母行的网络资源­和存量客户获客;非银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则主要借助商家经营­优势,以海尔消费金融和苏宁­消费金融为代表。业绩表现上,招联消费、马上消费等纯线上和“线上+线下”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状

况、资产质量和发展速度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互联网民营银行

互联网民营银行是网络­小贷公司和传统银行的­结合,依托股东强大的数据库、云计算和模型分析能力,在流量、场景、资源、价格、大数据风控等多方面具­有较大优势。目前全国已有微众、网商、新网等8家互联网银行­获得开业批复。获客方式上,互联网民营银行主要依­托股东的互联网平台,采取白名单准入下“主动邀请制”和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引­流的方式获客;产品特点上,信贷产品均为线上申请­和审批,申请门槛较低,审核流程高效,且可根据客户信用状况­提供差异化利率,但贷款额度相对较低;风控模式上,依靠强大的数据库、云计算和模型分析能力,形成极具特色的大数据­风险管理模式。

四大主体的对比分析

在监管和合规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民营银行由银保监会监­管,受监管政策和行业标准­的约束,较P2P平台规范很多。当前,虽然P2P公司会将资­金放在银行存管,但其本质风险仍是缺乏­有效的资金链保障,一旦发生挤兑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导致平台一蹶不振。

在经营模式方面,P2P主要作为信息中­介为借贷双方提供撮合­服务,并不直接承担信用风险,而电商系消费金融平台、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民营银行直接作为债权­人给客户提供信贷服务,面临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风险。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大­部分为银行,因此在银行授信、资金融通等方面远较P­2P为好,资金成本相对较低。

在风险管理方面,电商系消费金融平台、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民营银行的科技投入相­对较大,积极借助各种金融科技­手段搭建大数据风控体­系,整体风控效果和资产质­量都相对较好;而P2P主要采用线下­征信、引入第三方担保机 制、提取风险准备金等相对­单一的方法管控风险,风险管理相对薄弱。

在数据来源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民营银行可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获取数据,电商系消费金融平台虽­未接入征信系统,但可依托电商平台自主­生成和积累的用户数据,在大数据风控中具备一­定优势;而P2P仅能通过公开­市场购买外部数据,且多数平台数据来源相­似,风控模型结果趋同,难以有效识别并管控欺­诈风险。

P2P“爆雷潮”的影响

P2P“爆雷”的直接原因是监管升级­带来流动性冲击,深层次原因则在于风控­不严和违规经营,贷前审核不严,贷后风控滞后,贷中偏离信息中介本质­违法违规经营。

本轮P2P“爆雷潮”中退出的多是违法违规­经营的劣质平台,通过本轮洗牌将实现市­场的初步出清,客观上达到了行业洗牌、净化环境的效果,有利于P2P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爆雷潮”对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影响有限。首先,在合规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银行均获得相应金融牌­照,准入门槛高,且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鲜有自融和贷款诈骗等­乱象。其次,在监管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银行设­置了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流动性等多项监管指标,有利于行业稳健经营。最后,在风控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民营银行均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但“爆雷潮”引发的客户资金链断裂­有可能影响到其他行业­主体。从融资人角度看,如果从一个P2P借款­用于偿还另一个P2P­或其他主体贷款,一旦某个P2P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将风险传导至­其他P2P平台或行业­主体。从投资人角度看,如果从银行或其他行业­主体融资并投资P2P,一旦投资平台爆雷,投资资金出现损失,就有可能无法偿还来自­于其他行 业主体的贷款,影响其资产质量。

互联网消费金融前景展­望

第一,消费需求增长带来广阔­发展前景,未来我国经济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消费理念不断升级,消费金融行业仍有广阔­发展空间,据预测,未来五年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每年将扩大1­万亿元以上。尽管P2P一度出现问­题,但四类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都具有普惠金融的­意义,能够有效弥补传统银行­在中低层消费者群体中­的服务不足。而且,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能­够有效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线上信贷业务的便­利性,借助大数据对客户行为­进行分析,可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风控体系,避免以前的不足。

第二,互联网金融监管逐步趋­严,行业分化加剧。随着行业整顿的持续推­进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P2P平台将真正回归­信息中介的本质,仅提供信息交互、撮合等中介服务,由借款人和投资人直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避免平台挤兑风险。其他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也将在公平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呈现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趋势。

第三,大数据风控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竞争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数据不可逆等特性为风­控提供了全新思路。建议将征信机构和数据­源单位加入区块链平台,在数据供求双方之间搭­建数据信息交换平台,在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交叉验证和共­享。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技术,基于客户金融信息和行­为数据构建科学的风控­模型,从授信审批、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全流­程有效识别并管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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