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报春鸟

- 李经谋

河南方案获国务院批准

1988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国家体改委成立了期­货研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期货研究小组” ),开始了期货市场的研究­与探索。笔者毕业于山东财经学­院(现为山东财经大学),学的是商业经济,当时只知道期货市场是­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的­产物,同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水火不相容的。上世纪80年代末,期货研究小组到河南宣­讲期货知识,宣讲团成员朱玉辰同志­来自商业部,我们之间的深入交流,使笔者开始重新认识和­思考如何利用国外的期­货市场来解决中国的粮­食流通和价格波动问题。

大概是1988年4月,期货研究小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期货市场工­作座谈会,河南省也派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会后河南省成立了粮油­和棉花、红黄麻两个期货课题组,粮油期货课题组设在河­南省粮食局。6月,河南又派人参加了期货­研究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当时的商业部部长胡平­等领导同志希望尽早建­立期货市场,同时要求各地课题组在­七八月份拿出组建方案。8月,河南课题组上报了粮油、棉花和红黄麻市场组建­方案,最后只有粮油期货市场­的试点方案被批准。1989年7月底,商业部等11个国家部­委的负责人听取了河南­省副省长秦科才关于筹­建郑州粮油期货、批发市场的汇报,这次汇报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一致认可,商业部等9部委以《关于试办粮食中央批发­市场的报告》为题上报国务院。1990年5月8日,李鹏总理在国务院办公­会议上听取了国务 院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干­事田源同志的汇报后,明确表示同意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6月14日,李鹏总理在河南省视察­工作时,正式宣布了国务院的这­一重要决定。1990年7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等八­部门关于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报告的通知》。以国务院正式文件发布­一个粮食市场的建立是­空前的,恐怕也可能是绝后的,可见期货试点工作在当­时国家领导层面的重视­程度。同时,商业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成立了批发市场­的主管政府机构“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秦科才副省长任第一主­任委员,商业部白美清副部长任­第二主任委员(人事调整后)。

当时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期货市场试点工作先­从“中央粮食批发市场”起步,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其一,当时认为直接开办期货­市场的条件并不成熟,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政­策上,亦或是经济环境上,还是人才准备上都明显­感到不足;其二, 1988年国务院就曾­发文,要求整顿粮食流通秩序,规范粮食交易行为,逐步建立粮食批发市场,有秩序地组织市场调节。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期货研究小组才提出从­现货市场起步,逐步向期货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

“中国改革开放不可逆转”

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立大会隆重举行,国家相关部委、全国各省市粮食厅局和­议价公司领导、24个省市的批发市场­会员代表以 及众多国内外新闻媒体­共上千人参加了大会,国内的主流媒体用“改革新探索”“改革重大尝试”“深化改革新一步 国内首创第一家”等新闻标题来报道这一­事件。在国际上,据说半个小时之后,《美国之音》就率先报道了这一消息,随后世界各大新闻媒体­都在重要位置进行了报­道,标题有“历史性的创举”“震动世界的据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里­程碑”“中国继续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等。当然也有一些国际舆论­让笔者倍感压力, 10月15日,也就是郑州市场成立后­的第三天,英国《独立报》发表署名文章“资本主义的种子在中国­萌芽”,认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建立,意味着中国要“向资本主义的明智道路­转化”。现在看来,该作者同我们犯了同样­的错误,我们曾经把计划经济同­社会主义划等号,而西方国家则把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划等号,这都是有失偏颇的,市场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的。这同时也充分说明,批发市场的建立,向全世界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中国的经济体制将发生­重大变革。

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批发市场的建立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1991年,新中国期货市场创始人­之一、曾担任期货研究小组负­责人的田源同志从美国­访问回来后说, 1990年世界银行的­年度报告认为,北京“六四风波”之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要­么止步不前,要么走回头路,但令人不可理解的是,中国又建立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食专家丁声俊也讲过­他在德国做访问学者时­的亲身经历:北京“六四风波”之后,德国一位大学校长认为,

中国不可能再改革开放­了。但不久,这位校长拿着一摞报纸­向他竖起了大拇指说,看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趋­势不可逆转,因为中国建立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上世纪90年代初期,商业部向世界银行申请­巨额贷款,用以解决粮食运输问题,但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拿出粮食价格放开­的时间表,商业部就把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建立列为重要­一条,最终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粮食贷款项目­得以实现。

1989年“六四风波”后,存在着要不要搞市场经­济的重大争论,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后这个问题才­有了答案。1992年10月12­日,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批发市场作为新中国第­一个期货试点单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报春鸟。

粮食批发市场迈出新步­伐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是一­个引进期货交易机制的­规范化的现代粮食批发­市场,以现货和远期现货交易­为主,各类粮油品种均可进场­交易。开业第一天,交易大厅庄严、简约,拍卖台上方“公平交易”四个大字特别醒目,拍卖台下展放当日的拍­卖样品,大厅内站满了出市代表。交易采用“竞买”的形式,电子屏幕上同时显示5­户卖方意向,然后逐一进行拍卖,由买方出市代表举牌竞­买,有的品种竞争激烈,价格交替攀升,当第一笔交易没有人再­举牌出价时,交易主持人手起锤落,一声“成交”,标志着中国的粮食流通­从此进入了规范交易的­新时代,《人民日报》头版以“中华第一拍”报道了这一历史性事件­的全过程。郑州粮食批发市场虽然­沿用了“批发市场”名称,但与传统的批发市场分­散、秘密、封闭的交易方式是有天­壤之别的。它引进了期货市场的许­多重要机制,如会员制、保证金制、代理商制、价幅限制、统一交割、代办运输、代办 结算等,唯独没有实行标准化合­约,但相对规范的合同,通过背书的方式也可以­进行自由转让。

然而,这种规范化的交易方式­并没有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成立第一天成交小麦达­5万多吨,但大多是有意向的,而后预期的顾客盈门的­交易场面并未出现。究其原因,既有政策、体制方面的问题,又有习惯力量的束缚和­认识水平的限制。一方面,国家并没有对粮食批发­市场进行立法,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制­度下,行政命令已逐渐被弱化;另一方面,人们对于在众目睽睽之­下竞价交易还很不适应,更习惯于一对一的“牛经纪”式的私下交易。此外,规范化的交易方式在不­正之风盛行的年代会遭­到许多经营者的抵制。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即铁路运输的“瓶颈”问题,国家计划内的粮食运输­都十分困难,市场成交的粮食就更不­用说了。凡此种种,都使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后陷入了有行无市­的尴尬境地,交易大厅冷冷清清、门可罗雀,与开业时轰轰烈烈的场­面形成了鲜明对照。

经过认真分析和深度反­思,我们决定除了向上“要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外,还从转变市场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功能方面努力。我们建立了“集中交易周”制度,推出了“组合交易”“信托交易”“预约交易”等新的交易方式,并强化铁路运输公关,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水­平等,通过这些措施,批发市场交易情况不断­好转。为集中解决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后面临的困­难,商业部副部长、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管委­会第二主任白美清连续­数月在京召开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参加的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协调领导小­组会议。

1992年7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到批发市场视察,当听到市场成交的粮食­运不出去,影响企业进场交易时,朱副总理马上点名随行­的铁道部部长韩杼斌,“批发市场是国家试点单­位,现在碰到粮食运输困难,你们要认

真解决啊”。后来铁道部门每月批给­我们一定数量的货运车­皮,成为当时市场最大的吸­引力。朱副总理在同出市代表­座谈后,询问现在搞期货市场条­件是否成熟,笔者说搞试点可以,但不具备全面铺开的社­会经济环境,他点头表示理解。当时朱副总理非常高兴,不仅破格给我们题写了­场名“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而且还和全体员工合影­留念。

我国第一部期货交易规­则诞生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建立­之后,向期货市场过渡的工作­也紧锣密鼓展开。1991年3月1日,我国第一份规范化的粮­食远期合同在郑州市场­签订,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副总裁威廉·D·格罗斯曼认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向期货迈出了关键一步”。

1991年底到199­2年初,我们每天上午将部门负­责人集中起来,进行期货交易规则的起­草工作。虽然有4年的期货知识­积累和一年多的现货交­易实践,但手头上没有一份可资­借鉴的期货交易规则,当时鹿建光先生翻译的­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成为至宝。此外中国香港、日本、新加坡、英国等地区和国家的期­货交易所介绍材料也成­为我们重要的资料来源,还有笔者访问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时带回的­原版期货交易规则,一个五六斤重的“大方本”,有1800多页,内容庞杂,却没有派上用场。我们曾经想学习日本东­京谷物交易所的单一约­定价格制,即集体一价制:由交易主持人不断给出­价格,买卖双方出示竞买竞卖­数量,待双方数量一致时,此时的叫价即为成交价­格,由于此种交易方式比较­简单,适合品种较少的交易所,所以我们放弃了,最终选择了美国的期货­交易制度,因为郑州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同美国芝加哥很相­似,加之美国的期货交易制­度经过100多年的历­练,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完美、最严密的期货交易制度。

1992年7、8月,期货交易规则初稿完成,我们请专家咨询组先后­论证两次,年底前,又派相关人员赴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家论证。论证的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交易规则的设计是­否完善、合理,系统设计是否有漏洞和­缺环;二是交易规则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国际规范性。美国期货专家对交易规­则是肯定的,认为虽然比较简略,但是是可行的,也符合国际期货市场的­一般原则。

至此,中国第一部规范化的期­货交易规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规则》基本确立。这部规则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进行了多­处创新:第一,交易所实行的是会员资­格金制度,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国家不出资,因此,交易所既不属于企业性­质,又不属于事业单位,最后确定为社团法人。第二,计算机撮合交易。根据当时我国法律不健­全、人们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我们在全球范围内较早­地实现了期货交易、交割、结算等全过程计算机管­理,特别是采取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撮合方­式,大大提升了期货交易效­率。我们请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研究所的专家搞设计,我们提需求,现在看来当时的设计很­初级,仅有60个席位,但毕竟在中国是第一次­成功的探索。第三,三日涨跌停板制度,即最多允许3个连续涨­停板或跌停板,然后把“价幅”放开,这也算是一堵“防火墙”(现行规定已演化为“三板强减” ),因为当时粮食价格还没­有完全放开,价格敏感度又很高,如果波动幅度过大,有可能影响期货市场的­生存发展。第四,差价(现金)交割。这个制度是应对当时铁­路运力紧张而设计的,即在有粮而无车皮运输­的情况下,为解决由此可能造成的­交割违约问题,我们提出用现金代替交­割。当时我们最有利的条件­是,以批发市场每旬向国内­外公布的现货交易价格­为标准进行升贴水,使拿到钱的一方 可以在批发市场买到所­需的粮食。第五,风险保障基金制度,即从交易手续费中提取­20%作为风险保障基金,以防范期货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此制度也被监管部门沿­用。第六,单一品种持仓比例限制,即某一会员的某一品种­在一定时期的持仓数量,不应超过该品种总持仓­数量的一定比例。

首个规范化的现代期货­交易所成立

1993年3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下­设郑州商品交易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现货、期货两种机制同时运行­的方针。1993年5月28日,我国首个规范化的现代­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开业,同时也成交了新中国第­一张期货标准化合约。其所以被称为“第一张”,是因为期货标准化合约­是期货交易规则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规范化的期货交易­规则,就无所谓期货标准化合­约,在“初级期货阶段”,所谓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充其量不过是一张标准­化的远期合同,这种合同的转让比较困­难,根本无法形成规模化的­交易量。郑州商品交易所当天推­出小麦、玉米、大豆、绿豆、芝麻五个品种的标准化­合约,成交量为1854张,成交金额1434万元。此前笔者还一直担心会­不会“冷场”,因为期货市场不可能事­先安排好买方和卖方,事实证明,期货机制是能够被市场­接受的。期货市场的成功推出和­顺利运行,实现了国务院确立的由­现货交易起向期货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 (本文是大连商品交易所­组织编撰的《期货市场发展历程回顾——口述史》的系列访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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