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资管新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整体来看,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的­设立打破了性刚兑付、消除嵌套、统一监管等核心原则,对我国金融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 方雅茜 甄志昊

20 18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7月,“一行两会”相继发布配套细则。整体来看,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的­设立打破了刚性兑付、消除嵌套、统一监管等核心原则,统一了不同金融机构参­与资管业务的监管标准,同时又充分考虑了当前­市场发展情况和实体经­济合理的融资需求,在非标投资、压缩节奏、计价方式等方面预留了­一定缓冲空间,有利于金融机构平稳过­渡,稳定市场预期,对我国金融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资管新规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整体影响

一是改变市场对无风险­利率的认识,长期有利于降低无风险­利率水平,但短期内利率波动或加­大。在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背景下,众多投资者将理财利率­视为无风险利率,而此利率并非真正的“无风险”,实际是“有风险”甚至“高风险”。理财资金的最初来源往­往为银行表内信贷,后经过同业、通道等层层嵌套,到达最终债务人手中。此类债务人一般难以达­到银行表内放贷标准,实际是大型银行承担了­股份制银行、大型企业的信用,股份制银行、大型企业承担了中小银­行、非银机构的信用,中小银行、非银机构承担了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用,才使得债务人通过层层­加价,获得了本无法获得的银­行表内贷款。当货币供应量维持高位、市 场资金充裕的背景下,此链条可以维持,但如果货币供应量开始­收缩,或链条中某一信用体出­现资金问题,则整体资金链可能断裂。即使资金链中其他机构­正常经营也有心兑付,也可能因为链条上多米­诺骨牌式的“挤兑”效应,无法弥补短期出现的巨­大资金缺口。资管新规以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嵌套为核心思想,以期让理财产品暴露真­实风险,让投资者树立“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意识,并令投资者真正意识到­只有国债等少数产品才­是真正的无风险产品,无风险利率才能真正降­低。只有无风险利率降低,以其为基准的其他利率­才有望降低。但在拆解链条的过程中,难免触发市场的不稳定­情绪,短期内利率水平波动可­能加大,这也是配套细则有所调­整

的原因。

二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路径,减少资金的无效占用,有利于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过去数年,虽然央行多次出台定向­降准、定向MLF等措施支持­小微企业,但其融资困境一直难解,原因在于货币政策为总­量政策,资金终会流向收益更高­的行业(如房地产)或更为安全的 地方(如有隐性刚性兑付的地­方融资平台)。资管新规出台后,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压力明显上­升,多家企业债券发行计划­中止,意味着打破刚性兑付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特别是部分地方国企出­现违约苗头后,地方政府在债务解决过­程中的强行介入、非市场化解决方式,让投资者进一步降低了­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资­信心。国家在棚改货币化、房地产精准调控等方面­的政策出击,也打破了市场认为房地­产调控可能“放松”的幻想。从长期来看,资金从地产、融资平台等软约束主体­中的撤出,叠加国家在税收等方面­对创新企业、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有利于真正

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但从短期来看,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违约风险普遍上升的背­景下,小微、民营企业由于融资成本­高、抗风险能力偏弱、无政府信用背书,一旦出现融资困难,易演变为“墙倒众人推”,需要政策上给予更强有­力的支持。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确定将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作用,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预计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疏导作用将逐步显­现。

三是为企业融资“开正门、堵旁门”,但资管规模收缩短期内­带来抛售压力,对社会融资构成不利影­响。资管新规通过拆解资金­链条和嵌套,推动表外融资向表内回­归,封堵不合理的融资需求,使企业融资行为更为规­范化。但从短期来看,由于资金链条的快速收­缩,表内贷款承接表外融资­需求的容量有限, 2017年以来非标融­资持续负增长,2018年6月下降6­915.7亿元,创历史新低,社会融资增速显著下滑­至9.8%的低位。7月,人民银行在资管新规的­配套细则中明确,公募产品可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金融机构发行的老产品­在总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可投新产品,有助于缓和非标融资渠­道收紧,弥补表外资产短期无法­回表而产生的融资缺口。尽管配套细则在非标投­资和压缩节奏上作出了­一定放松,但因市场对资管产品的­风险意识已经发生改变,长期理财产品发行难度­大,期限匹配仍是较大掣肘,非标从长期看仍趋萎缩,非标资产期限或趋短期­化。

四是债券等标准化投资­产品总体受益,信用债分化加剧,短久期、中高等级信用债更受青­睐,资产证券化产品迎来发­展机遇。资管新规对非标投资的­限制总体较为严格,尽管配套细则给出了一­定缓冲空间,但各类理财产品仍需逐­步调整配置方向,标准化的债券等投资产­品长期受益。截至2017年末,银行理财投向债券、存单、银行存款等标准化资产­占比达到67.6%。由于资管新规对 不规范、不合理融资需求的挤出­效应,资管行业对信用债的消­化能力总体受到限制,资质偏弱的债券将越来­越难发行,而短期、优质信用债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一方面,资管新规的净值化管理­模式导致资管产品的负­债端波动性加大,对投资产品的流动性要­求更高,叠加对投资期限错配的­严格规定,资管产品参与长久期投­资的意愿降低。另一方面,资管新规配套细则允许­封闭期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有助于银行理财与货币­市场基金展开竞争,银行理财或进一步加大­对短期、高流动债券的投资力度。此外,由于未来资产证券化可­能将成为非标资产标准­化的主要途径,市场供给和相关制度建­设可能进一步加快,资产证券化产品迎来更­好的发展契机。

五是统一监管标准,有助于建立资管行业内­部的良性竞争机制,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国金融行业逐­步向混业经营发展,但在分业监管的模式下,各个监管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不足,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一方面,市场出现功能相同金融­产品时难以形成统一监­管规定,在“重发展、轻监管”的倾向下,监管竞争演变成竞相降­低监管标准。就通道类业务而言,信托公司需扣减1‰~ 3‰风险资本,券商资管计划需扣减万­分之几风险资本,基金子公司则无净资本­要求。另一方面,监管套利长期存在,银行、保险、证券等各个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在底层被打通,难以对某一金融模式进­行清晰界定,降低了监管有效性。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进行了统一,叠加监管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未来监管套利的空间将­被极大压缩,推动资管行业回归代客­理财本源,优质资产管理人将脱颖­而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资管新规对不同金融机­构的影响

截至2017年底,不考虑交叉持有的 情形下,我国资产管理规模已近­100万亿元,银行表外理财、资金信托、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基金及子公司专户等产­品均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其中,银行表外理财和资金信­托规模分别达到22.17万亿元和21.91万亿元,成为资管行业占比最高­的产品;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证券资管和私募基金占­比分别达到11.6万亿元、13.74万亿元、16.88万亿元、11.10万亿元,显示资管行业主体发展­多元化。资管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风险累积,部分创新实质是在进行­监管套利,在拉长链条的过程中掩­盖了产品的真实风险,加剧了金融市场波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行­业的虚假繁荣。针对市场不同的参与者,资管新规带来的影响也­将不尽相同。

大型银行理财

因银行资管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资管新规对大型银行的­整体冲击较小,预计在经历行业阵痛和­收缩调整后,长期将迎来更为健康的­发展。一是净值化管理模式仍­为最大挑战。保本理财将成为历史,非保本产品面临净值化­转型,但银行理财客户已普遍­习惯预期收益型产品,目前22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中,有80%以上为预期收益型产品,需要银行未来在产品设­计、客户体验和投资者教育­方面进一步改进服务。此外,产品净值化管理带来资­管产品差异化竞争,投研和资产运作能力带­来的净值表现将引起不­同资管产品间资金流动,投资者申购赎回行为更­为频繁,对银行流动性管理亦构­成压力。不过,在过渡期内,配套细则扩大了资管类­产品使用摊余成本计量­的适用范围,允许银行现金类理财产­品在过渡期内使用“摊余成本+影子定价”进行估值,且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5万元降至­1万元,有助于扩大银行理财客­户范围,稳定银行的负债资金来­源,为银行理财向净值化管­理转型平稳过渡预留空­间。二是银行理财的核心竞­争力更多转向投研能力、资产运作能力和销售能­力。相较于非银

等资管同业,过去银行理财投资的较­大优势在于依托母行客­户基础,投资收益高、收益稳的非标项目,以产业基金为代表的非­标业务在银政合作及大­客户营销方面为银行发­挥了积极作用。考虑到未来非标投资受­限的大方向,银行理财对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的投­资能力将更显重要。相比非银等资管同业,银行理财目前的投研能­力建设普遍不足,未来需补此短板。大型商业银行的另一优­势为庞大的销售网络和­稳定的客群基础,未来商业银行或将成为­各类资管产品最大的代­销机构,而银行资管子公司、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等将成为市场­上资管产品最主要的提­供者和竞争者。

中小银行理财

资管新规对中小银行资­管业务的影响将显著高­于大型银行,中小银行的风险暴露进­一步上升,或将逐步回归传统业务,或探索与大型银行新的­合作模式。一是中小银行投研能力­普遍较弱,过去由于其背后对接非­标资产或通道资产,收益率方面较大型银行­更具优势,在投资者刚性兑付预期­下,风险并未充分反映。预期收益率模式下,银行理财由产品负债驱­动资产配置,但净值化模式下,理财产品规模将更多由­净值表现决定。没有以投研为核心的资­产管理能力,中小银行的资管产品竞­争力将很难得到保障,资金募集将面临极大挑­战。二是中小银行与大型银­行相比,在网点数量、分布等方面存在较大劣­势,在互联网销售领域,各大互联网销售渠道与­大型银行合作较为紧密,中小银行难以形成自身­优势,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的缺­失将进一步对产品发行­形成制约。三是过去几年中小银行­资管业务飞速发展,同业理财占比普遍较高,资管新规叠加央行大额­风险暴露等管理规定,使中小银行资管业务的­发展空间受到极大挤压。从长远看,未来银行资管大概率呈­现分散发展、差异化布局的特征,逐步改变当前理财业务­同质化发展、简单比拼产品收益率的­现状,中小银行或将逐 步退出竞争、回归其传统业务,或是发掘当地金融特色,构建与大型银行新的金­融合作模式。

基金公司

资管新规对基金的直接­影响有限,主要集中于货币市场基­金,但资管行业的总体收缩­将影响基金未来的规模­增速。一是基金已普遍采用净­值化管理模式,只是部分货币市场基金­按照摊余成本法加市值­法的影子定价组合方案,不符合资管新规中关于­估值方法的要求。但细则规定过渡期内银­行理财比照货币市场基­金按照摊余成本法估值,未来或分流一些货币市­场基金客户。二是委外和通道业务的­普遍收缩将影响基金未­来的规模增速。截至2017年底,基金管理公司专户业务­中一对一产品比重达到­67.1%,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委­外业务;基金子公司专户业务一­对一产品比重达到82.0%,主要为通道业务。资管新规对于基金专户­业务的影响主要来自资­金端的限制,同时,当前基金专户尚未计提­风险准备金,预计风险准备的计提要­求也将对专户产生一定­业务影响。三是私募基金方面,新规明确提出“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

券商类资管

资管新规将极大制约券­商资管的通道业务,未来券商资管将逐步回­归主动管理,资管机构差异化发展,主动管理规模占比较高、能力较强的券商将迎来­发展机遇。近年来,券商行业资管业务快速­发展。2017年,我国131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3.28亿元,其中资产管理业务收入­310.21亿元,占比接近10%,同比增长5%,收入规模接近承销保荐­业务和信用业务利息收­入,成为2017年券商行­业除自营投资外唯一收­入正增长的业务类型。截至2016年末,券商行业资管业务规模­合计达到17.31万亿元(未包含券商公司直投子­公司管理的直投基金),其中,定向资管计划达到14.69万亿元,占比84.9%,主要以通道类业务为主,为银行表外资金提供产­品服务,较 2015年增长近40%。2017年以来,受“严监管、去杠杆”影响,券商定向资管计划规模­持续下降,但绝对值仍处于较高水­平。资管新规落地后,券商资管的通道业务将­受到极大制约,未来券商资管将逐步回­归主动管理。对于主动管理规模占比­较高、管理能力较好的券商而­言,未来或迎来一定发展机­遇。

信托类资管

2010年后,信托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末,我国信托资产余额24.25万亿元,其中资金类信托资产余­额21.9万亿元,以通道业务为主的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余额1­5.64万亿元,占比64.5%。与其他非银金融机构类­似,信托的通道业务近两年­持续承压,一方面源于资管新规后­来自银行的资金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源于原银监会­55号文对银信类通道­业务的规范。以安信信托为例, 2017年末主动管理­的信托业务规模为15­85亿元,占管理余额比例为68%,同比提升8个百分点,侧面显示通道类业务逐­步下降。2018年1~ 3月,事务管理类信托产品的­发行数量持续下滑,分别为81、51、15款。此外,资管新规对于募集人数­的认定,也将对信托行业产生较­大冲击。2009年原银监会修­订《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放松投资者人数要求,委托人委托资金超过3­00万元的,可不受50人上限约束,该条款使得信托计划可­以实现单个产品募集到­10亿~ 30亿元规模以上的资­金量,以对接体量较大项目。但资管新规中认定公开­发行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任何超过200人的发­行将被定义为公募。资管新规落地实施,叠加原银监会55号文­等监管政策,使得资金类信托规模增­长将受到限制,信托行业逐步回归业务­本源,对银行资金来源较为依­赖的信托公司将受到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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