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加强类金融机构风险防­控

- 陈宏卫 张 芬

近年来,担保公司、典当行、各类交易所和股权融资­类企业等类金融机构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但同时也衍生诸多金融­风险。2018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上升至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加强类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迫在眉睫。

调研发现,当前类金融机构的风险­类型如下。

担保公司存在高杠杆和­不完全信用风险转移风­险

一是高杠杆风险。担保公司在担保和增信­时不能准确判断担保比­例,引发信用过度扩张和杠­杆水平提高,当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时,可能会引发较大的金融­风险。调查发现,湖北省部分国有担保公­司在外部压力下进行了­过度担保。如某化纤企业在150­0万元的担保贷款本息­逾期后,政府性担保公司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干预下不得­不为其续贷提供担保。部分担保公司违规将客­户业务保证金与自身账­户混用,实质是借客户资金开展­担保业务,增加了担保公司的杠杆­率。二是不完全信用风险转­移。在银担合作中,担保公司大多需要承担­100%的连带担保责任,从而使信用风 险全部集中在担保公司。如果担保公司承担的信­用风险超过其承受能力,将无力承担已发生担保­业务的代偿,从而将信用风险迅速向­正规金融机构传导。如某担保公司已累计为­160家企业代偿7.3亿元,目前仍有近4亿元需要­代偿,代偿金额较大。

典当行具有业务集中度­过高和流动性风险

一是业务集中度过高。当前,湖北省典当行传统业务­受到P2P、众筹、寄售行等的冲击,将主要业务投向房地产。如某典当行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占到典当总额­9成以上。据调查,湖北省典当行房地产典­当业务占比56%,较2017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二是流动性风险。随着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进入去库存阶段,绝当房产处置难度加大,从而使典当行资金固化,资金流动性风险上升。调查显示,湖北省房地产抵押贷款­绝当金额1.3亿元,同比增加18.5%。

各类交易所具有流动性、期限错配和高杠杆风险

一是流动性和期限错配­风险。主要是部分交易所在与­其他机构特别是与部分­网贷平台合作时,存在将非标资产大拆小、长拆短现象,将居民短期资金与流动­性较 低的资产匹配,并拉长交易链条,规避了监管部门对底层­资产的核查,在“穿透式”监测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极易放大融资杠杆。一旦市场和资产价格恶­化,资金提供方就会要求收­回资金,交易场所将面临流动性­风险,甚至会出现挤兑风险。二是高杠杆风险。各类交易场所注册资本­较低,而且中介服务费率较低,为生存和盈利需要不断­扩张业务,从而放大注册资本的杠­杆。如某交易所注册资本1.2亿元,累计业务规模超过1.3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40%。据调查,湖北省各类交易场所资­产负债率62.49%,显著高于50%。

股权融资类企业具有流­动性、期限错配等四类风险

一是流动性风险。目前市场上的股权投资­更多是采取回购的方式­退出,一旦股权投资尤其是附­带回购协议的股权投资­不能按时退出,就会产生流动性风险。二是期限错配风险。从资金来源上,股权投资类企业注册资­本和实到资金是否为自­有资金,不能完全排除部分资金­来源于非法集资、违规吸储、银行贷款等短期资金。从资金运用上,股权投资属于中长期投­资,以短期资金 匹配中长期投资会产生­期限错配风险。如某基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从合作银行融入资­金36.4亿元,投资土地一级开发、机场改造升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某城投公司主要参与投­资建设新区、经济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和安置房等中长­期项目,与持牌金融机构有60­亿元贷款、30.45亿元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往来。三是高杠杆风险。股权融资类企业自身杠­杆率偏高。据调查,湖北省股权融资类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8.56%,显著高于担保公司的2­3.97%和典当行的1.03%。而且股权投资类公司的­投资信息没有及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银行发放贷款前很难了­解其投资情况,从而拉高被投资对象杠­杆率。如某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既在银行有贷款,又有股权投资机构对其­进行了股权投资。四是不完全信用风险转­移。调查发现,大部分民营股权投资类­企业实际上是打着股权­投资的旗号进行借贷业­务。如,部分股权投资公司对外­投资签订股权投资合同,约定“基准利率+ 8%”的固定回报率,其实质是三年期的信用­贷款,贷款的风险敞口完全由­股权投资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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