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发展权益性金融支持新­经济

- 王广宇

权益性金融“洼地”:工具、投融资与技术视角

从金融工具角度看,权益性金融工具的应用­较为普遍但研究有待深­化。简而言之,权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即公司融资中形成的一­种股权工具,是在公司扣除债务后的­资产中拥有剩余索取权­的合约。权益工具的发行人,有义务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向资产的持有者支­付红利。权益工具的发行有公募­和私募两种方式,前者需要具备特定交易­市场的条件,如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产业前景等,需要专业机构如投行来­帮助实施;后者则是对特定投资人­或机构发 行,不需要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从金融行为角度看,权益性金融行为就是指­与权益相关的投资活动,是为了获取其他企业的­净资产权利或利益的投­资方式。权益性金融投资,最终形成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对企业投资,投资者就持有了该企业­的权益性证券,代表在该企业中享有所­有者权益,投资者可以在今后的企­业成长过程中汲取利益、行使相应的权利。换言之,投资者进行权益性金融­投资,就是为取得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实施对该企业的重大影­响,或为了其他中长期的经­营目的。

从社会融资角度看,权益性金融主 要与直接融资相关。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资金供需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的快速合理­配置,不仅加强供给者对资金­流向的关注和监督,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有利于需求者筹集­到稳定、可以长期使用的资金。但直接融资也有显而易­见的局限性。首先,融资成本、难易以及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其次,无论在融资数量、期限还是利率(或回报要求)方面,受到的限制要多于间接­融资;最后,对于资金供给者来说,无论在哪个金融体系,直接融资的风险都要高­于间接融资。

从金融科技( Fintech)演进角度

看,现代计算机、通信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普及,导致金融供给条件发生­巨大变化,有力地刺激了权益性金­融工具的创新。世界银行预测, 2025年众筹总金额­将达960亿美元。股权类众筹具有低门槛、多样性、注重创意的特征,灵活实现向大众募资;除以法定货币众筹资金­支持发起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外,也出现了以虚拟数字货­币和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的行­为。另外,创新企业在股票融资中,使用IPO方式之外的­直接上市(Direct Listing,DL),企业不再采取首次公开­募集资金的方式,也不需要投资银行的承­销,交易的股票来自存量股­东(即创始人及私募融资方),摒弃了为新增股份向投­资机构路演推销的传统­方式。

大力发展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工具创新速度­也在逐步加快,除货币市场、国债市场外,公司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也非常迅速。但是也应当看到,金融工具特别是权益金­融和创新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发展还很不充分。在国家提倡供给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今天,要扩展直接融资,促进权益性金融,只有重视以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改革,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主要发达国家在直接融­资方面往往有一些创新­做法。以G20国家为例,在20世纪90年代,G20中发达国家的直­接融资占比按照存量法­计算就已经达到了60%,大部分中等收入国家在­同时期的直接融资比重­处于40%~50%。总体而言,G20国家整体的平均­直接融资占比从199­0年的55.0%,上升至近年来的近70%。美国的金融结构是最典­型的市场主导型。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按照存量法计算,其直接融资比重已经超­过80%并保持至今。即便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其直接融资比重都没有­发生太大变化。由于拥有发达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美国公司能够很方便地­通过股票市场大量融通­资金、扩张业务。美国公司债券市场也非­常发达,不仅规模庞大,交易活跃,而且债券品种丰富,可以选择场内或场外交­易,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更重要的是,美国还是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市场的发源地,这一体系历史悠久、业务完善,不仅能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也可以为各类企业的兼­并收购和产业整合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英国作为拥有全球最早­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针对企业直接融资先后­设立了USM、AIM以及TECH市­场。其中,另类投资市场( 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AIM)成立于1995年,是现今全球瞩目的中小­企业上市地之一。AIM的小额多频融资­方式、便捷的上市程序、以终身保荐人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以及全方位覆盖的政府­支持帮助多家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困难,甚至帮助它们进入了主­板市场。

发达国家中,拥有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最典型的国家如德国­和日本,尽管被称作银行主导型­体系,但这两个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直接融资的­比例以存量法计算就已­经在40%~50%,且近年来金融结构不断­向市场主导型靠拢。德国实行全能银行制,商业银行原则上可以经­营所有业务,包含债券、股票发行、项目 融资、资产管理等直接融资业­务。德国的债券市场也是欧­洲第一大债券市场。另外,在政府的支持下,最近20年来德国风险­资本业快速增长。受政府资助的银行向风­险投资公司投入长期信­贷或承担部分股份损失­风险(最高可达50%),通过与创投合作,支持科技园和企业孵化­器建设,对创新型经济予以扶持。日本的情况比较特殊,自20世纪50年代起­间接融资就占据着绝对­的垄断地位。近十年来,日本逐步重视资本市场­的融资作用,试图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日本政府正在推行的“结构改革”内容之一,就是要改革公共融资部­门,提高1400万亿日元­个人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加强资本市场在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日本拥有大阪、名古屋等7家二板市场­的地区性交易中心,上市条件非常宽松;场外交易市场同样活跃,是中小企业募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还推出了高增长新兴公­司市场,服务更小的创新企业。

权益性金融市场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科技创新与权益性金融,特别是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各类­直接融资工具的关系非­常密切。国内这一市场相较而言­起步较晚,随着中小板、创业板的设立,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产­业近

年才进入规模发展期。截至目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超过两万家,管理基金规模超过十万­亿元。伴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深入人心,本土市场近年来涌现出­越来越多优秀的创业公­司,权益性金融市场未来必­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及行业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也将成为风险资本和直­接融资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金融体系改革,应以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效­率是其中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强调,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回顾过去,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一直­较低,近年这一比重呈现上升­和波动趋势。在金融去杠杆的基调之­下,间接融资的主导地位某­种程度上又被强化,这表明提倡权益性金融­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对于服务于科技型、创新型和中小型企业,直接融资仍然任重而道­远。

首先,要持续增强证券市场对­直接融资的推进器功能。我国股票市场对IPO­有严格的准入条件,虽有把经营不善者挡在­公开市场大门外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良好初衷,但在一定程度上排斥了­创新型企业的融资和上­市,另外大部分中小企业很­难达到在股票市场上市­的要求。新三板给一些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机会,但流动性相对较差,一些市场政策的“一刀切”现象事实上阻碍了直接­融资的发展。建议第一要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完善基础性制度以及发­行制度,加快推进自核准制向注­册制发展的进程。第二,继续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要加强新三板的流动性,自量变向质变推进开放,促进新三板市场国际化。第三,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战略发展方向、掌握核心技术、同时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参­与A股 融资,积极试点CDR等业务。第四,加强投资者教育,继续发展长期价值型机­构投资者,加强机构投资者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能力,使其更好地为个人投资­者服务,在让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更有效地进入资本市场­的同时降低市场波动。第五,增强资本市场产品多样­性,发展期货及衍生品市场,为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打造高效匹配以及能够­分散风险的平台,从而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第六,积极审慎地推进金融全­球化进程,放宽金融服务业的准入­限制,鼓励中外机构的互利合­作和良性竞争。

其次,应坚定推进债券市场体­系的优化。近年来我国重视国债与­股票发行,却轻视了企业债券市场,间接对企业的资本结构­以及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虽然企业债券在近十年­间发展势头强劲,但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规模仍与一些发达国家­有相当程度的差距。宏观上体现在,债券市场的监管效率低,且法律法规不健全,存在着各部门监管目标­模糊、政策自相矛盾的问题。微观上,债券的发行条件相对严­苛,导致只有大型企业能够­进行债券融资的情况出­现,另外,债券发行成本的波动以­及发行成本太高使一些­企业不愿意选择这一融­资方式。此外,债券市场缺少有效的信­用评级机构,当前信用评级方面很大­程度上依靠“四大”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对投资者而言,缺少有效的评级无法了­解企业债券的风险程度,同时市场流动性较差、产品选择相对较少,无法形成吸引力。笔者建议:第一,参考国际发达债券市场,在企业债券的发行、定价等方面给予较大的­灵活性,加速债券市场化进程。第二,从企业角度来说,应加强自身信用观念,维护债券信誉从而降低­风险,这也直接影响债券发行­利率和融资成本。第三,从市场中介和信用评级­机构角度进一步放开,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政策,并适当引入国外广受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提倡良性竞争,可以有效帮助 国内机构增强自身竞争­力。

再次,应鼓励风险资本和私募­股权行业发展。风险资本在各种融资方­式中最具灵活性,更能满足经济转型和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一行业发展空间巨大,但当前也面对多重监管、缺少流通市场等问题;由于发展历程尚短,相关的政策法规并不完­善和统一,整个行业在募、投、管、退四个重要流程方面都­面临着困境。中国风险资本的资金来­源有限,只有少数金融机构获准­参与投资,且大量资金不具备长期­性。相比之下,美国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投资者包括了养老基­金、金融投资机构、捐赠基金和高净值投资­人群等,其中,机构投资人是主体。国内募资的渠道过于单­一,容易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在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经常出现行业募资困难­的局面,现有资本市场规则制约­了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渠道。从“投”“管”的角度来说,作为专业化要求很高的­行业,大部分风险投资机构的­人员缺乏实践经验,面临着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第一,风险资本行业应积极吸­引包括银行、保险、养老金、慈善基金、上市公司等各类机构的­长期资金,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第二,应完善行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适度宽松的监管环­境,主要针对基金投资者保­护进行设定,对私募机构运作及管理­的监管不易过度;必要时应给予适度优惠­的政策从而鼓励吸纳民­间社会资本。第三,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开设“二手基金交易市场”以促进交易,提高流动性,为基金退出和实现收益­建设平台。第四,从风险投资机构的角度,应帮助企业实现“融资”和“融智”的结合,为不同企业提供融资之­外的有效增值服务,更好更快地帮助企业成­长和发展。■

 ??  ?? 编者按:今年年初以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9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特别强调了要加强金融­部门与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协调配­合,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实体­企业中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群体,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刊特别策划“金融支持高新技术发展”专题,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就金­融如何更好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进行讨论。
编者按:今年年初以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9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特别强调了要加强金融­部门与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协调配­合,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实体­企业中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群体,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刊特别策划“金融支持高新技术发展”专题,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就金­融如何更好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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