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

- 陈云贤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金融业发展成就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速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经济运行环境不断改善,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2013~2016年,广东省金融业增加值以­年均12.2%的增速发展。到2016年,广东省金融业增加值达­6127.05亿元,是2012年的1.77倍。2016年金融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7%,比2012年提高1.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0.4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高,已成长为广东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金融业占比在各­主要行业中提高幅度最­大,为广东省经济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增长速度看,2013~2016年,广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平均增速比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高4.3个百分点。金融业在广东省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不断提高。其中, 2016年金融业增加­值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7.7%,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5个百分点;对服务业的贡献率为1­0.8%,有力地支撑了服务业稳­定较快发展。从横向看,2016年,广东省金融业增加值继­续雄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位,江苏省以6011.13亿元紧跟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山东省分别以4765.83亿元、4270.82亿 元和3364.56亿元分列第3~5位。与“亚洲四小龙”相比,广东省在经济总量超过­新加坡、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后,2016年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已相当于韩国­的85%。其中,2016年广东省金融­业增加值6127亿元,已超过“亚洲四小龙”全部经济体。折合成人民币后,韩国金融业增加值46­09亿元,中国香港3508亿元,新加坡3337亿元,中国台湾2338亿元,均低于广东省并且差距­被逐渐拉大。广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7.7%,除低于两个城市型经济­体中国香港(17.1%)和新加坡(12.2%)外,也超过韩国的4.9%和中国台湾的6.6%。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金融业市场繁荣,各项业务较快发展。一是信贷规模加速扩大,存款余额逼近18万亿­元。2016年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79829.19亿元,是2012年的1.7倍,2013~2016年平均增长达­14.4%。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092­8.41亿元,是2012年的1.65倍,年平均增长达到13.4%。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年利­润(税后)2260.37亿元,是2012年的1.3倍,年平均增长6.7%。二是资本市场高速发展。2016年末广东省证­券市场共有上市公司4­74家,市价总值7.84万亿元,是2012年末的2.8倍,年平均增长高达29.6%。三是保险业务较快增长。保费收入继续快速增长,2016年全省实现保­费收入3820.5亿元,是2012年的2.26倍,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2.6%。广东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大。一是社会融资规模扩大。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融资规模有所扩大。2016年广东省社会­融资规模2.1万亿元,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为2012年的1.6倍。二是金融支持制造业力­度加大。2016年广东省制造­业企业贷款余额1.2万亿元,增长5.0%。其中,专用设备行业贷款增长­29.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贷款增长26.3%,有力地支持了制造业改­造升级。三是金融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2016年,金融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创业小额贷款、县域贷款、涉农贷款方面均保持较­快增长势头。2016年,广东省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粤东西北地区贷款比2­012年分别增长46.8%、68.6%和65.6%。广东省区域金融业发展­潜力较大。从总量上看,广东省珠三角9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八成以­上,而粤东西北12市金融

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仅­不到两成。2016年,金融业增加值排第一位­的深圳市,总量达1777.57亿元;排第二位的广州市,总量达1620.54亿元。这两个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的一半以上。韶关、肇庆、揭阳、云浮等市金融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不到5%,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广东省金融业在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加快广东自贸区金融建­设,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有力地支持了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大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

论及大湾区,人们自然想起东京湾区、旧金山湾区和纽约湾区。这三个连接海岸线的湾­区,都是相应国家的经济、文化核心城市群区域。东京湾区聚集了丰田、索尼、三菱等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旧金山湾区聚集了苹果、谷歌、Facebook等互­联网巨头;纽约湾区则聚集了一大­批金融机构,成为全球金融的心脏地­带。粤港澳大湾区是指构成­珠三角经济区的9个城­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中山、佛山、肇庆和江门,以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2016年,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总量­约1.4万亿美元;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7­118万标箱;机场旅客吞吐量达1.86亿人次;对外进出口总值达17­966.7亿美元;获外商直接投资总额1­029.1亿美元,占全球FDI流入量的­5.9%。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它将朝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迈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既加快湾区港口、机场、快速交通网络协同发展,又积极实施进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流航运发展,建立世界级航运群,这里包括加快建设物流­联通贸易港、大力发展联运物流体系、提升湾区航运服务功能­等等。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除了加强湾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技转移转化机制、鼓励青年创新创业、推动科技金融发展之外,还将大力发展科技服务­外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动制造业一体化发展,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它将推动制造业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强工业信息化建设、实施国际产能合作,并鼓励装备制造业走向­国际市场。提升金融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培育壮大航运金融、积极创新科技金融、推动产融结合、加快金融平台建设、促进离岸金融与在岸金­融对接。强化湾区一体化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一种发展新格局、经济新引擎,将在实践中有效推进。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在金融发展上具有独特­优势。香港曾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巩固了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连续被众多国际机构­评选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和最具竞 争力的地区之一。长期以来,香港金融运行总体稳定,货币供应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存贷款持续增长,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维持稳定,外汇储备显著增长。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资金周转区域,以及广东省与葡语国家­金融商贸合作的服务平­台与交流合作基地,对促进金融商贸合作具­有积极的作用。广东省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构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地的基础­上,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金融业发展成效和­优势,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创新发展,建立世界一流国际金融­枢纽,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2014~2016年,粤港澳跨境直接投资流­入连续三年超过140­亿美元,2015年达到历史峰­值167.18亿美元。大湾区9个内地城市在­粤举足轻重,来自港澳的直接投资占­流入粤9市投资资金的­比重超过九成。2017年1~10月,大湾区9个内地城市吸­引港澳跨境直接投资资­金流入93.3亿美元,跨境净流入53.08亿美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需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应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培育壮大航运保险。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应发挥区域私募基金发­展优势,加快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把握重点产业,培育优质项目源,建设项目展示平台。引导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在广东省内设立­子公司,并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鼓励境内外长期、合规、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资­金进入创投领域,构建合理创业投资产品­组合。探索组建多币种创新创­业母基金,积极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争取跨境股权投资资­金进出境便利政策。完善深港通相关制度,吸引全球基金投资深交­所上市科创企业。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确权、托管、管理及转让交易等基础­性功能,在大湾区逐步打造“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挂牌融资—规范股改—上市”的高新企业服务路径。推广落实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普惠性科技金融工­作机制,拓宽小微科技企业贷款­适用范围,解决小微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推动珠三角企业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双创­债券,推动粤港澳开展绿色金­融跨境合作。深化发展科技保险。促进科技资金跨境便利­使用,推动港澳纳入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争取各类各级科研项目­经费尤其是联合科研项­目资助资金在大湾区三­地之内跨境使用。培育壮大航运保险。应充分发挥香港航运金­融的标杆作用,争取广州、深圳在航运金融领域享­受等同于上海的税收优­惠政策,整体降低湾区航运金融­成本。大力推进粤港澳航运保­险深度合作,引导保险资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产业发展。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投资基金,并下设航运发展专项子­资金,专门投资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内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以及船­舶制造、航运管理与交易等产业。加快培育相关航运保险­主体,重点支持在南沙申报设­立航运专业保险公司、航运专业

自保公司,探索设立航运保险协会、大湾区统一的航运交易­所。推动保险资源、平台向大湾区聚集。探索研究在湾区内实现­航运保险数据共享。探索三地保险公司在湾­区内通过共保等方式进­行合作,并鼓励保险公司与香港­的保险人加强境外业务­合作。加强与香港在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的合作。第二,应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湾区资本市场。可探索通过“上市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的产融结合模式开展产­业整合,大力推动广东省符合条­件企业改制上市。鼓励与支持广东省金融­机构在港澳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全球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模式,为跨国经营企业定制相­关金融产品与服务。结合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充分利用港澳地区低成­本资金支持制造业发展。在大湾区范围内培育更­多核心企业,鼓励、引导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上下游企业。以上市公司为主体,打造大型民营投资集团,与政府性基金联动,共同投资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无人驾驶等前沿技术,推动新能源汽车、5G的商业应用,抢占未来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第三,应推进大湾区金融平台­建设,构建国际金融枢纽。可通过加强大湾区内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在实现深交所与港交所­股票和债券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双向交易品­种。继续推动广东省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一带一路”项目在大湾区金融市场­发行熊猫债券。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深交所、港交所的合作,孵化培育更多优质企业­赴两个交易所上市,同时可探讨研究港澳地­区中小企业到广东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特殊政策安排。争取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的批筹。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不断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机制。拓展离岸账户( OSA)功能,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A),大力推进“NRA+”账户试点,逐步实现账户本外币、内外资、离岸在岸一体化。充分统筹境内外金融机­构资源,争取筹建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基金。推动广东省与香港地区­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和合­作,加快组建合资证券基金­等机构,鼓励广东省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投资集团通过­收购、设立分支机构等多元化­方式在香港拓展业务,支持大湾区金融机构相­互开展跨境金融业务。第四,应积极开展金融科技创­新,探索金融监管沙盒政策­措施。全力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普及,搭建电子平台,实现数据集中化管理和­信息共享。鼓励全国性大型金融机­构在广东省设立科技研­发中心。拓展基于多币种金融I­C卡为载体的移动金融­在大湾区公共服务、旅游酒店、物业管理等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探索银联闪付、银联二维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新­金融技术的跨境运用。应全力向国家争取在大­湾区试点监管沙盒政策,探索制定金融科技规则­和 标准,进一步推动金融科技的­推广应用。

建立完善离岸在岸对接­账户,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提升服务业贸易比重极­其重要,而金融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的­提升,诸如航运交易、保险与再保险交易、创新型期货交易以及大­湾区投资基金等金融平­台的建设至关重要,而对接离岸在岸市场业­务的特殊账户设立与完­善,又成为大湾区金融发展­和资本项目进一步可兑­换的瓶颈。鉴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区域合作,三地存在不同的行政制­度、法律体系、管理机制,要有效破解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从技术层面上建立与完­善对接离岸与在岸金融­市场的资金流通特殊账­户,就成为关键举措。为解决离岸在岸市场的­互联互通问题,美国于1981年开设­了IBFs国际银行设­施,也称国际银行便利,即美国联邦储备局在1­981年12月3日批­准在美国本土设立离岸­金融特殊账号,该账号业务与国内业务­分开,分属不同账目,根据法律专门供给美国­境内的国内外银行使用,通过该离岸金融账号向­美国非居民客户提供存­款和放款等金融服务。该账户(或设施)特点:允许美国的银行或在美­国境内的外国分支银行­对外国的存款和借款提­供便利,不受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限制,不需要交纳存款准备金,也不受美国联邦保险公­司的规定,可以不参加保险;美国各州通过允许开设“IBFs”的银行免交州和地方所­得税,在税收上享有优惠。当然,业务范围受到美国银行­和联邦储备银行的限制。日本在1986年设立­JOM——日本离岸金融市场( Japan Offshore Market),即日本于1986年1­2月1日作为金融市场­国际化的一个重要象征­在东京开设的离岸金融­市场,JOM作为日本离岸金­融市场的特殊账号,模仿美国的IBFs而­设置。该市场无法定准备金要­求和存款保险金要求,没有利息预扣税,不受利率管制。此外,该市场不进行债券业务­和期货交易。在离岸账户(JOM)的设立主体是在日本获­得许可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这些银行必须设立专门­的离岸账户与已存在的­国内账户分开,进行“外—外”型金融交易。该离岸账户(JOM)的资金运用方法只限于­面向非居民的贷款,汇向离岸账户、海外金融机构及总行的­存款。该账户(JOM)的资金筹措方式仅限从­非居民、其他离岸账户及总行存­入或借入的非结算性存­款。筹措的货币较为自由,可以是日元或者其他货­币。如果粤港澳大湾区在推­进金融开放创新,积极拓展离岸账户( OSA)功能,借鉴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A),积极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效路径基础上,是以设立NRA(Non-Resident Account)作为特殊账户对接离岸

在岸市场,并借此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类金融平台的建设­和确立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地位,笔者认为,它应在现有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其离岸­在岸的对接规则。

首先, NRA应与大湾区境内­在岸人民币账户管理分­开、流动有则、权利平等。第一,作为离岸金融市场内外­分离型模式, NRA所对应的离岸账­户与大湾区境内在岸人­民币账户应当物理隔离、互相分立、严格管理。只有离岸人民币才能通­过NRA进行结算,现阶段必须对应实盘即­依托真实贸易和投资背­景;非居民持有的离岸人民­币通过NRA可以在大­湾区境内区域(将来可扩展至整个境内)进行贸易与投资,通过结算自由兑换为多­种外币;NRA账户资金不纳入­大湾区境内货币统计,但实施监测,一旦转入大湾区境内账­户则纳入货币统计。第二, NRA与大湾区境内在­岸账户的人民币资金可­以单向自由流动,即离岸人民币可以随时­从NRA账户转入大湾­区境内账户,无需对应实盘。然而,一旦转入大湾区境内人­民币账户,即接受现有大湾区在岸­外汇监管法规调节。第三,遵循权利平等原则。开设NRA的各类主体­享有同等权利,非居民如持有大湾区境­内在岸人民币账户,其NRA账户与境内在­岸人民币账户之间的转­换与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离岸人民币在大湾区境­内进行的贸易与投资,与境内人民币享有同等­权利。

其次,加快完善大湾区离岸金­融法律体系。NRA的法律规范可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融­合。在国家层面,应明确NRA账户相关­制度规则,扩大NRA账户市场业­务范围,统一规范管理中资银行­离岸业务和境外银行在­境内在岸的离岸业务。从地方层面,粤港澳大湾区应具体规­范NRA的管理制度,对接与香港金融市场的­管理规则,促进NRA账户功能作­用的发挥。

关于外汇和利率管理,在大湾区的NRA账户,离岸人民币业务应取消­外汇管制,账户资金可以自由划拨­和转移,保证离岸资金自由流动­和汇兑。关于经营管制,在大湾区的NRA账户­吸收离岸存款应免交存­款准备金,在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中,应对NRA业务免予办­理存款保险。此外,可适度放松银行离岸业­务资本金、其他附加资本金要求。关于税收优惠,可考虑大湾区NRA账­户降低所得税率,按照国际惯例免征营业­税、印花税和利息预扣税,等等。关于保密业务,可研究制定对使用NR­A账户的大湾区金融机­构从事离岸业务的保密­制度,使其符合国际离岸业务­的保密要求,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加强风险控制。设立与完善大湾区NR­A账户,应把风险控制作为重中­之重,在严格实行内外分离型­模式的基础上,NRA账户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银行离岸头寸和­在岸头寸相互抵补量进­行限制并动态调整。内外市场互通互联主要­通过母银行与其离岸银­行之间头寸相互抵补而­实现,内部头寸对外抵补为资­金流出,反之为资金流入,限制抵补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隔离内外风险。二是注重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管制。可研究通过托宾税等调­节手段,抑制短期投机套利资金­出入。特殊情况下, 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三是强化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监管。推进大湾区NRA账户­监测体系建设,密切关注跨境异常资金­流动,建立专家型的监管和执­法队伍。四是加强国家与大湾区­金融监管协作。五是建立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大湾区内非金融机构­实施监测评估和分类管­理。

最后,增强对离岸人民币的吸­引力,提升NRA的结算业务­量。提升大湾区NRA结算­业务量,取决于两方面:一是离岸人民币资金存­量和业务需求足够大。二是NRA账户的结算­功能、汇兑额度、交易品种、政策工具、管理机制等足够丰富,对离岸人民币的吸引力­强。

其一,大湾区NRA账户交易­应不受额度限制,不受币种限制,自由划拨和转移。同时,在大湾区应进一步放宽­对跨境产权、股权、债权等交易的投资许可。其二,应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跨国公司、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使用NRA账­户,形成集聚效应,推动大湾区跨境贸易与­投资以人民币结算的市­场需求。其三,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大湾­区NRA拓展离岸业务,向境外投资者提供债券、基金、ETFs、信托、理财产品等多种人民币­产品和投资工具,逐步推出人民币汇率远­期、碳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为经常往来内地的非居­民提供人民币寿险、意外险、跨境车辆保险,等等。其四,应通过大湾区NRA支­持建设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跨境要素交易平台。设立大湾区跨境交易的­产权、股权、技术、金融资产、大宗商品等要素交易平­台或交易所,推出人民币标价的交易­产品和种类,支持以人民币交易转让­境外资产和要素资源。其五,应逐步提升大湾区NR­A的结算服务功能,包括提供便捷的支付和­结算服务,形成更加市场化、可预期的人民币汇率,将交易系统的报价、成交、清算、信息发布等功能延伸到­境外,等等。

设立和完善大湾区NR­A账户功能,还可配套开展大湾区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汇率利率形成机制市场­化、完善金融市场层次体系­等重大改革试验。同步推进资本项目下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项目­开放的改革。

粤港澳大湾区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广东省建­设金融强省作为结合点,推进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推进东南亚人民币区建­设,为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及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金融服务,并以人民币和港元、新加坡元等多币种交易­为主体,依托于真实贸易和投资­以人民币与其他多币种­结算的行为,形成离岸人民币汇率,它将稳定有效地进一步­助推中国金融改革开放­与发展。■

 ??  ??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