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改革40年
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健康有序发展对金融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具有关键作用。中国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是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商业银行经营业绩、资产规模、存款规模、引进外资规模等成倍扩张,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显著成就,国有四大行等九家商业银行进入全球500强企业。在新时代新环境下,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新挑战,未来唯有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主动适应新常态,才能保持竞争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
中国商业银行改革的起点
改革开放前,中国采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金融从属于财政,这与大多数国家的金融发展道路显著不同。这一时期,中国银行业经过公私合营改造,形成了“大一统”的银行经营体制。人民银行既承担发行人民币、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中央银行职责,又承担统一管理国家金融机构和金融运作的职能,同时又是开展存款、贷款、汇兑和外汇业务的商业性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先后并入人民银行。金融资源主要用于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目标,金融活动从属于财政安排,“文革”更是导致银行作用被削弱,人民银行也一度被并入财政部。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银行系统开始恢复,银行作用得到发挥。1979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拉开了中国金融改革序幕。 1978~ 1984年是中国开始构造金融基础的时期。在此期间,人民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人民建设银行于1979年先后或恢复重建,或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以1984年工商银行成立为标志,中国银行业在组织体系上发生了基础性变化,“大一统”局面被彻底打破。人民银行基本不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而成为银行的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形成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体系双层银行体系。同时,中国银行业开始脱离长期封闭状态,开始与世界接触,中国银行在卢森堡、纽约、巴黎、东京等地的分支机构相继设立。
1978~ 1984年,中国银行业改革迈出了第一步,初步实现了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分离,奠定了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架构,形成了专业银行各司其职的体系。但是,这还不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银行体系。中央银行不仅与财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四大行是国家专业银行, 其建立并非是按照商业银行思路与模式,而是按照计划经济行业分工安排的。这四家专业银行仍在各自领域承担着政府职能,不仅其本身具有行政垄断性,而且其业务品种和资金价格也是由政府决定的。凡此种种,显然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存在矛盾和冲突,并由此构成中国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逻辑与现实起点。
中国商业银行改革历程
自1984年以来,中国商业银行改革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1993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中国银行业快速发展,银行体系初步建成。在这一阶段,专业银行不仅资产规模扩张,而且覆盖全国的网络格局初步形成。与此同时,各种类型的中小银行相继成立,银行体系开始成形。
第一,专业银行改革。国家专业银行自建立后就开始探索改革,“工商银行下乡、农业银行进城、中国银行上
岸、建设银行进厂”成为写照。1986年11月,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提出,要把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分阶段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明确了改革方向。人民银行放松了各专业银行交叉经营限制,制定了“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也可以选择银行”的政策措施,鼓励开展适度竞争。从结果看,专业银行各项业务平稳较快发展,资产规模迅速扩大。但是,专业银行改革多属试验性,仍主要办理国务院规定的业务,经营机制也未发生根本转变。
第二,邮政储蓄业务恢复。1986年4月起,邮政部门逐步恢复开办储蓄业务。邮政储蓄款交存人民银行统一支配,人民银行按月累计日平均余额的0.22%作为手续费付给邮政,由开户邮局与银行结算。个人邮政储蓄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由邮局支付给储户,邮局按实际支付利息与人民银行结算。邮储业务开办后业绩良好,储蓄网点发展迅速。
第三,股份制银行相继成立。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后,非国有经济日渐壮大。在专业银行难以满足相关融资需求的背景下, 1986年国务院决定重新组建交通银行,确定交通银行是以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全国性综合银行。此后,我国掀起了兴建股份制银行浪潮,引入了新的竞争性银行机构,促进了金融业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以创建股份制银行作为金融改革试点,探索并积累综合型银行发展经验,有利于引导四大专业银行进行企业化改革。
第二阶段: 1993~ 2003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银行开始向商业银行转型,初步奠定了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体系和制度基础。这不仅体现在专业银行等各类银行体制机制的改革完善上,也体现在政府为转型创造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上。
第一,成立政策性银行。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成立,专门接受四个国 家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
第二,银行业法律相继出台。1994~ 1997年,我国相继出台《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依法规范金融机构行为。1995年7月《商业银行法》生效,对商业银行性质、功能及其与政府、企业、中央银行以及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做了详细规定,有利于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商业银行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
第三,国家专业银行转型为国有商业银行。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由此确立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改革方向。在此背景下,四大行强化统一法人制度,改善内部治理结构,调整组织机构体系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时走向分业经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四大行诸多弊端暴露,随之加快转型步伐。首先由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注资,然后由新成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大规模剥离不良贷款。同时,各大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与国际化接轨,开始采取贷款五级分类。在此基础上,四大行经营状况逐步改善,财务状况有所好转。但是,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还是在技术层面,尚未触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
第四,股份制商业银行快速发展。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多数股份制银行效益明显改善,具备了商业银行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推进内部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按效益原则设置分支机构;实行一级法人制。但股份制银行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如海南发展银行成为改革开放以来首家被关闭的银行。
第五,城市商业银行兴起。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城市合作银行开始建立。截至1996年末, 18个城市合作银行开始营业。1998年3月,城市合作银行更 名为城市商业银行,由合作制向股份制转变。城市商业银行的建立,改变了城市信用社分散经营、风险抵御能力较弱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商业银行组织体系。但是,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初期,以往累积的风险还没有完全暴露,部分分支机构管理缺失,各地发展不平衡。
第三阶段:2004年至今。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再造,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安排,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为其可持续经营奠定基础。
第一,四大行股份制改造及上市。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2003年末,四大行股份制改造拉开序幕,按照核销已实际损失掉的资本金、剥离处置不良资产、外汇储备注资、境内外发行上市的财务重组“四部曲”,一行一策,有条不紊地展开。区别于以往发行特别国债方式,此次四大行注资选择借助外汇储备,成立中央汇金公司担当出资人角色。随后,四大行先后上市。这场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制改造为标志、以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为目的的新一轮改革基本实现了初衷,四大行初步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架构,财务状况明显好转,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
第二,股份制银行“升级改造”。2003年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再次扩容,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或改制或新成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海内外公开上市,完善了全国网络,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发展面貌焕然一新。
第三,农村商业银行兴起与城市商业银行改革。2003年农信社改革方案出炉,银监会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规定》,规定农商行是由辖区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随着银行业
加入世贸组织履行扩大开放,对农商行的诸多限制取消。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开始引入战略投资者,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和好的产品,重组改制或公开上市,提高市场竞争力。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存在的不足
中国经济进入新时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商业银行也要适应这一变化。近几年银行经营总体稳健,但规模与利润增速放缓,负债成本提高,监管要求趋严。同时,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仍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各银行业务同质性强,客户群趋同,多以经营资产负债业务或利差业务为主,中间业务比重小,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过去商业银行长期处于利率管制、利差锁定的政策环境中,当经济上行时,银行很容易通过发放贷款获得可观收益。这导致银行缺乏产品创新和客户拓展的内在动力,经营模式高度依赖利差,非息收入占比较低。随着利率市场化接近尾声、金融脱媒持续推进,加之互联网金融冲击加大,银行之间竞争加剧,这种同质化经营模式难以维系,迫切要求商业银行寻求转变。
第二,银行与国企的关系还没有彻底理清,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还没有完全分离。《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要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产权国有属性、政策性责任、预算软约束等因素,一些商业银行决策受到政府倾向性影响甚至直接干预,银行与国企债务关系受到政策性因素干扰,不少低效无效国企获得信贷支持,导致上述商业银行经营原则难以真正落实到位,银行以盈利作为经营的根本目标尚未充分体现。
第三,公司治理尚未完全理顺,尚未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则的现代管理方式和内控制度。部分商业银行仍沿袭原有管理模式和内控制度,或 者仅仅拥有了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并未真正形成现代商业银行管理架构,“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制衡协调机制尚未确立,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足,战略规划、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无法适应新环境。
第四,金融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发展方式以扩大资产规模为主。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市场主体主要还是银行,于是企业和居民投融资需求都向银行信贷集中,为银行提供了庞大的负债来源,并最终转化为投资。然而,如今银行经营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结构加快调整、金融科技突飞猛进、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对于“精耕细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第五,普惠金融责任并未完全落实,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很好满足。大型银行作为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主体,承载着国有资本意志,应当从国家战略层面,践行发展普惠金融的社会责任。然而,从当前实践看,发展普惠金融主力仍是具有“草根”性质的小型金融组织,大型商业银行所占份额不大,与其本应承担的普惠金融责任还有差距。
中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未来
未来,中国商业银行将面临两大发展趋势:一是以资管业务转型为重要关口,跨市场多元化经营特征更加明显;二是形成一批各自擅长不同业务的专业化银行,确立更加差异化多层次的银行体系。以这两大趋势为背景,综合性金融控股公司将大量出现,这要求银行甚至金融监管体系随之变革。由此可见,银行仍应以完善公司治理、增强风控能力、提升竞争力为目标,继续深化改革,补足发展短板。在此过程中,银行发展还需把握几个关键点。
第一,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和外部监管,平衡好稳健经营与创造利润的关系。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是信用风险,尤其是在国企债务打破刚性兑付以后, 一些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可能进一步暴露。稳健经营才会带来利润稳定增长,银行应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做好风险防控、量化评估。然而,在日益复杂的国内外金融形势下,仅靠商业银行自身防范风险是不够的,仍需要政府加强有效监管,不断提高商业银行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二,做好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避免银行“脱实向虚”,平衡好服务实体的关系。加强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既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导向,也符合银行业自身利益,是未来银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但支持实体经济并不意味着简单地向实业提供间接融资,而是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符合结构调整方向、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支持,同时加大对小微、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的支持,挖掘潜在金融需求。对于一些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则要有序退出。
第三,加快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做好主动负债管理。商业银行通过实施主动负债管理,可减小存款波动对经营稳定的影响,还能拓宽资金来源,促进资金来源多样化,更好地分散风险。尽管过去曾对主动负债管理做过一些探索,但目前被动负债依然是银行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主动负债管理水平仍然不高。因此,未来应加快实现银行负债管理由被动型向主导型转变。
第四,增强商业银行定价能力,更好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产能过剩领域存量贷款逐步消化,企业兼并重组贷款、国际产能合作贷款、节能减排贷款需求明显增加。未来,要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市场和行业研究,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增强定价能力,优化定价机制,完善定价方法,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降低因定价水平低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