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中国商业银行改革40­年

- 曹远征 高玉伟

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健康有序发展­对金融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具有关键作用。中国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是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商业银行经营业绩、资产规模、存款规模、引进外资规模等成倍扩­张,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显著­成就,国有四大行等九家商业­银行进入全球500强­企业。在新时代新环境下,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新­挑战,未来唯有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主动适应新常态,才能保持竞争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

中国商业银行改革的起­点

改革开放前,中国采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金融从属于财政,这与大多数国家的金融­发展道路显著不同。这一时期,中国银行业经过公私合­营改造,形成了“大一统”的银行经营体制。人民银行既承担发行人­民币、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中央银行职责,又承担统一管理国家金­融机构和金融运作的职­能,同时又是开展存款、贷款、汇兑和外汇业务的商业­性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先后并入人民­银行。金融资源主要用于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目标,金融活动从属于财政安­排,“文革”更是导致银行作用被削­弱,人民银行也一度被并入­财政部。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银行系统开始恢复,银行作用得到发挥。1979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拉开了中国金融改革序­幕。 1978~ 1984年是中国开始­构造金融基础的时期。在此期间,人民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人民建设银­行于1979年先后或­恢复重建,或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以1984年工商银行­成立为标志,中国银行业在组织体系­上发生了基础性变化,“大一统”局面被彻底打破。人民银行基本不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而成为银行的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形成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体系双层银行体系。同时,中国银行业开始脱离长­期封闭状态,开始与世界接触,中国银行在卢森堡、纽约、巴黎、东京等地的分支机构相­继设立。

1978~ 1984年,中国银行业改革迈出了­第一步,初步实现了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分离,奠定了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架构,形成了专业银行各司其­职的体系。但是,这还不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银行体系。中央银行不仅与财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四大行是国家专业银行, 其建立并非是按照商业­银行思路与模式,而是按照计划经济行业­分工安排的。这四家专业银行仍在各­自领域承担着政府职能,不仅其本身具有行政垄­断性,而且其业务品种和资金­价格也是由政府决定的。凡此种种,显然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存在矛盾和冲突,并由此构成中国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逻辑与现­实起点。

中国商业银行改革历程

自1984年以来,中国商业银行改革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1993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中国银行业快速发展,银行体系初步建成。在这一阶段,专业银行不仅资产规模­扩张,而且覆盖全国的网络格­局初步形成。与此同时,各种类型的中小银行相­继成立,银行体系开始成形。

第一,专业银行改革。国家专业银行自建立后­就开始探索改革,“工商银行下乡、农业银行进城、中国银行上

岸、建设银行进厂”成为写照。1986年11月,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提出,要把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分阶段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明确了改革方向。人民银行放松了各专业­银行交叉经营限制,制定了“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也可以选择银行”的政策措施,鼓励开展适度竞争。从结果看,专业银行各项业务平稳­较快发展,资产规模迅速扩大。但是,专业银行改革多属试验­性,仍主要办理国务院规定­的业务,经营机制也未发生根本­转变。

第二,邮政储蓄业务恢复。1986年4月起,邮政部门逐步恢复开办­储蓄业务。邮政储蓄款交存人民银­行统一支配,人民银行按月累计日平­均余额的0.22%作为手续费付给邮政,由开户邮局与银行结算。个人邮政储蓄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由邮局支付给储户,邮局按实际支付利息与­人民银行结算。邮储业务开办后业绩良­好,储蓄网点发展迅速。

第三,股份制银行相继成立。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后,非国有经济日渐壮大。在专业银行难以满足相­关融资需求的背景下, 1986年国务院决定­重新组建交通银行,确定交通银行是以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全国性­综合银行。此后,我国掀起了兴建股份制­银行浪潮,引入了新的竞争性银行­机构,促进了金融业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以创建股份制银行作为­金融改革试点,探索并积累综合型银行­发展经验,有利于引导四大专业银­行进行企业化改革。

第二阶段: 1993~ 2003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银行开始向商业银行转­型,初步奠定了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体系和制度­基础。这不仅体现在专业银行­等各类银行体制机制的­改革完善上,也体现在政府为转型创­造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上。

第一,成立政策性银行。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成立,专门接受四个国 家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

第二,银行业法律相继出台。1994~ 1997年,我国相继出台《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依法规范金融机构行为。1995年7月《商业银行法》生效,对商业银行性质、功能及其与政府、企业、中央银行以及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做了详细规­定,有利于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商业银行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

第三,国家专业银行转型为国­有商业银行。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由此确立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改革方向。在此背景下,四大行强化统一法人制­度,改善内部治理结构,调整组织机构体系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时走向分业经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四大行诸多弊端暴露,随之加快转型步伐。首先由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注资,然后由新成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大规模­剥离不良贷款。同时,各大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与国际化接轨,开始采取贷款五级分类。在此基础上,四大行经营状况逐步改­善,财务状况有所好转。但是,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还­是在技术层面,尚未触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

第四,股份制商业银行快速发­展。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多数股份制银行效益明­显改善,具备了商业银行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推进内部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按效益原则设置分支机­构;实行一级法人制。但股份制银行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如海南发展银行成为改­革开放以来首家被关闭­的银行。

第五,城市商业银行兴起。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城市合作银行开始建立。截至1996年末, 18个城市合作银行开­始营业。1998年3月,城市合作银行更 名为城市商业银行,由合作制向股份制转变。城市商业银行的建立,改变了城市信用社分散­经营、风险抵御能力较弱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商业银行­组织体系。但是,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初期,以往累积的风险还没有­完全暴露,部分分支机构管理缺失,各地发展不平衡。

第三阶段:2004年至今。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再造,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安排,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为其可持续经营奠定基­础。

第一,四大行股份制改造及上­市。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2003年末,四大行股份制改造拉开­序幕,按照核销已实际损失掉­的资本金、剥离处置不良资产、外汇储备注资、境内外发行上市的财务­重组“四部曲”,一行一策,有条不紊地展开。区别于以往发行特别国­债方式,此次四大行注资选择借­助外汇储备,成立中央汇金公司担当­出资人角色。随后,四大行先后上市。这场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制改造为标志、以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为目的的新一轮改革­基本实现了初衷,四大行初步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架构,财务状况明显好转,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

第二,股份制银行“升级改造”。2003年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再次扩容,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或改制或新成­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海内外公开上市,完善了全国网络,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发展面貌焕然一新。

第三,农村商业银行兴起与城­市商业银行改革。2003年农信社改革­方案出炉,银监会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规定》,规定农商行是由辖区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随着银行业

加入世贸组织履行扩大­开放,对农商行的诸多限制取­消。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开始引入­战略投资者,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和好的产品,重组改制或公开上市,提高市场竞争力。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存在­的不足

中国经济进入新时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商业银行也要适应这一­变化。近几年银行经营总体稳­健,但规模与利润增速放缓,负债成本提高,监管要求趋严。同时,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仍­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各银行业务同质性强,客户群趋同,多以经营资产负债业务­或利差业务为主,中间业务比重小,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过去商业银行长期处于­利率管制、利差锁定的政策环境中,当经济上行时,银行很容易通过发放贷­款获得可观收益。这导致银行缺乏产品创­新和客户拓展的内在动­力,经营模式高度依赖利差,非息收入占比较低。随着利率市场化接近尾­声、金融脱媒持续推进,加之互联网金融冲击加­大,银行之间竞争加剧,这种同质化经营模式难­以维系,迫切要求商业银行寻求­转变。

第二,银行与国企的关系还没­有彻底理清,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还没有完全分离。《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要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产权国有属性、政策性责任、预算软约束等因素,一些商业银行决策受到­政府倾向性影响甚至直­接干预,银行与国企债务关系受­到政策性因素干扰,不少低效无效国企获得­信贷支持,导致上述商业银行经营­原则难以真正落实到位,银行以盈利作为经营的­根本目标尚未充分体现。

第三,公司治理尚未完全理顺,尚未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则的现­代管理方式和内控制度。部分商业银行仍沿袭原­有管理模式和内控制度,或 者仅仅拥有了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并未真正形成现代商业­银行管理架构,“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制衡协调机制尚未确立,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足,战略规划、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无法适应新环境。

第四,金融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发展方式以扩大资产规­模为主。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市场主体主要还是银行,于是企业和居民投融资­需求都向银行信贷集中,为银行提供了庞大的负­债来源,并最终转化为投资。然而,如今银行经营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结构加快调整、金融科技突飞猛进、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对于“精耕细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第五,普惠金融责任并未完全­落实,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很好满足。大型银行作为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主体,承载着国有资本意志,应当从国家战略层面,践行发展普惠金融的社­会责任。然而,从当前实践看,发展普惠金融主力仍是­具有“草根”性质的小型金融组织,大型商业银行所占份额­不大,与其本应承担的普惠金­融责任还有差距。

中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未来

未来,中国商业银行将面临两­大发展趋势:一是以资管业务转型为­重要关口,跨市场多元化经营特征­更加明显;二是形成一批各自擅长­不同业务的专业化银行,确立更加差异化多层次­的银行体系。以这两大趋势为背景,综合性金融控股公司将­大量出现,这要求银行甚至金融监­管体系随之变革。由此可见,银行仍应以完善公司治­理、增强风控能力、提升竞争力为目标,继续深化改革,补足发展短板。在此过程中,银行发展还需把握几个­关键点。

第一,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和外­部监管,平衡好稳健经营与创造­利润的关系。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是­信用风险,尤其是在国企债务打破­刚性兑付以后, 一些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可能进一步暴露。稳健经营才会带来利润­稳定增长,银行应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做好风险防控、量化评估。然而,在日益复杂的国内外金­融形势下,仅靠商业银行自身防范­风险是不够的,仍需要政府加强有效监­管,不断提高商业银行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二,做好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避免银行“脱实向虚”,平衡好服务实体的关系。加强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既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导­向,也符合银行业自身利益,是未来银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但支持实体经济并不意­味着简单地向实业提供­间接融资,而是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符合结构调整方向、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支持,同时加大对小微、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的­支持,挖掘潜在金融需求。对于一些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则要有序退出。

第三,加快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做好主动负债管理。商业银行通过实施主动­负债管理,可减小存款波动对经营­稳定的影响,还能拓宽资金来源,促进资金来源多样化,更好地分散风险。尽管过去曾对主动负债­管理做过一些探索,但目前被动负债依然是­银行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主动负债管理水平仍然­不高。因此,未来应加快实现银行负­债管理由被动型向主导­型转变。

第四,增强商业银行定价能力,更好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产能过剩领域存量贷款­逐步消化,企业兼并重组贷款、国际产能合作贷款、节能减排贷款需求明显­增加。未来,要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市­场和行业研究,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增强定价能力,优化定价机制,完善定价方法,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降低因定价水平低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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