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健­康发展

- 徐光

资 产证券化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成熟市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等方面都­进入攻坚期,经济发展面临复杂局面­和诸多挑战,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中­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在新时代,深入总结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现状和国际经验,在加强风险风范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健康发展,达到有利于去杠杆的效­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 济、防范系统性风险。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我国债券市场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发行规模迅速增长,债券品种日趋丰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国际化程度逐步提升,市场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日益延伸,债券市场余额已超过7­0万亿元,对丰富企业融资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发­挥了重要作用。其间,资产证券化作为发展时­间较短的金融工具有其­独特的价值,既可以作为“盘活存量”的重要载体,也是支持经济结构转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工具。可以说,资 产证券化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动企业降­低杠杆率。我国杠杆率总体偏高是­一系列深层次因素长期­影响的结果,既有国际贸易增幅下降­与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也有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出口和投资的影响。在内外部不确定性增加­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结构性“去杠杆”显得尤为重要,其中,资产证券化作为重要的­金融创新手段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资产证券化的特性就在­于可以盘活缺乏流动性­的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效率,优化企业财务结构,实现

降低杠杆率和优化债务­存量配置的目的。其次,资产证券化可将资金腾­挪出来,投向具备经济合理性的­高效部门和企业,有利于商业银行“舒筋活血”,盘活存量、调整信贷结构、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再次,资产证券化立足资产信­用,通过多元结构设计与多­重偿债保障安排,在保障投资人利益和强­化风险防范方面优势凸­显。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规律特征

从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发展资产证券化是推动­债券市场深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分散信用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可发挥积极作用。截至2017年末,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余­额为10万亿美元,约占债券市场余额的2­5%。从我国情况来看,资产证券化起步较迟,但市场潜力巨大,在试点规模扩容、人民银行推出注册制等­一系列政策红利的带动­下,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实­现了跨越式增长。

自2012年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以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量从2013年­的279.97亿元增长到201­7年末的8609.92亿元,近三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88.78%、41.69%和70.46%,市场存量近2万亿元,占整个债券市场存量比­重提升到2.49%。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累计发行规模超过4万­亿元,其中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均超过2万亿元。

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逐步深化,取得了积极成效。市场发行日趋常态化,基础资产类型持续丰富,参与主体更加多样,流动性明显提升。

首先,制度机制日趋规范,市场自律不断健全。自2005年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启以­来,人民银行先后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及《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奠定 了证券化市场的制度基­础; 2015年又率先推出­注册制,进一步提高发行管理的­市场化程度。此后,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针对不同证券化品种,先后发布六项信息披露­指引,有效规范了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行为,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市场约束作用不断加强。此外,银保监会、证监会也相继颁布了各­自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章制度,住建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也针­对住房租赁、PPP等特定领域资产­证券化工作颁布了相关­办法和规定,整体而言,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其次,产品结构逐步完备,基础资产类型多样。从产品类型来看,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迈­出新的尝试步伐,基础资产类型更加多样­化,已形成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消费零售信贷资产、企业贷款为主,涵盖汽车抵押贷款、租赁资产等20余种基­础资产的产品谱系,产品结构发生良性改变。企业资产支持证券方面,引入特定目的载体(SPV)的资产支持票据(ABN),作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标准化资产证券化产­品快速发展,更是推动了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创新发展。

最后,信用层次更加丰富,投资主体更加多元。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层­次较为丰富,优先和夹层档横跨AA­A至C档共12个信用­级别。从期限看,资产支持证券覆盖了3­个月至30年的期限类­别。整体而言,资产证券化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涵盖不同基础­资产、信用等级、期限、收益率水平的产品选择,进一步满足了各类投资­者合理配置金融资产的­需求。目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主体以银行和公私­募基金为主,涵盖了券商、保险公司、非金融企业投资人等各­类机构。随着“北向通”上线,境外投资人依托银行间­市场开放的交易平台投­资境内资产支持证券的­渠道也进一步打通,现已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别的投资人群体。

但是,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历史背景和阶段性­特征与成熟市场不同。以美国为例,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是在金融体系相对发达,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法律、会计、税收制度相对完善,利率市场化进程较早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而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是在借鉴国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过程,伴随着债券市场的同步­发展,资产证券化演化形成自­身独特的定位和功能,在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与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25%左右的存量规模占比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并有很大­发展空间,资产证券化市场在向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存­在的若干问题

第一,基础制度安排不完善,制约市场长效发展。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制­度体系安排整体来看相­对完善,但在法律、会计、税收方面的配套制度安­排与国际成熟市场仍有­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长效发展。目前我国针对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规范立法层级­较低,且在SPV法律地位、财产权属转移、不动产信托登记等方面­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会计出表的配套细则和­具体标准缺位,主要依赖会计师自身经­验和模型判断,从而为部分参与主体利­用规则虚假出表、隐藏真实负债状况提供­了可能。税收制度安排滞后于市­场发展实践,在“营改增”全面实施的背景下,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双重征税问题,增加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税收成本。

第二,资产证券化概念混淆,不利于市场规范发展。从国际成熟市场经验来­看,资产证券化应以“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为原则,有效实现资产信用和

主体信用的隔离。然而,近年来,我国市场上各类不规范­的证券化产品层出不穷,实质上违背国家关于去­杠杆、调结构的政策要求,极易造成主体多种债务­叠加,反而异化为过度负债、变相加杠杆的工具,容易产生监管套利,积聚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同时,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义和性质有待明确,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不利于发挥统一市场促­进价格发现和配置资源­的作用。

第三,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投资人类型仍需丰富。长期以来,价格发现功能不强、市场深度不足等问题制­约了资产证券化市场持­续发展。首先,资产证券化产品历史数­据积累不足,尚未形成有效的定价估­值体系,定价方式多参考同类型­主体信用评级,与证券化产品分级增信­和风险分散的实际情况­相背离。其次,受准入条件、交易机制等因素限制,尚未形成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多层次投资人群­体,市场同质性较强,特别是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的次级档投资者不­足。最后,由于资产证券化市场做­市商机制、双边报价机制、流动性支持政策等相关­制度缺失或不完善,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进而导致一级市场定价、投资成本、常态化发行受到影响。

第四,中介机构能力有待提升,评级体系需要加强。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链­条中的重要环节,评级机构在结构分层设­计、信息和风险揭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评级机构发展时­间较短,证券化产品的评级体系­还不够完善,评级结果还尚未经过实­际经济周期检验。此外,中介机构是否具备尽职­履责的意愿和能力,直接影响了资产支持证­券风险的及时发现或顺­利兑付,在现阶段级别竞争的环­境下,部分中介机构存在现金­流预测不够严谨等问题;部分中介机构重前端、轻后端,持续管理履职能力较差,存在未能及时跟进项目­情况,对风险的应对不够及时,不利于投 资人利益保护。

进一步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健康发展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总­体发展趋势良好,市场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也比较强烈。同时,商业银行的转型、经济结构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促进盘活存量等都对资­产证券化市场提出了要­求,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继续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应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方向,解决当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突出问­题,正确发挥市场的功能定­位,更好地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一,推动法律、会计、税收等配套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方面,加强对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研究,努力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对《信托法》有关条款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信托财产权­属,提升破产隔离效力。会计方面,推动财政部补充完善会­计出表的操作细则,分行业、分类型指导会计准则应­用,加强会计师执业指导,减少会计出表认定自由­裁量权。税收方面,推动完善资产支持证券­税收规范和操作细则,避免双重征税现象,消除税收政策不确定的­合规风险。

第二,加强资产证券化市场标­准和规范的统一。首先,加强顶层设计,未来应建立与完善立体­化、有层次的监管体系,防止通过证券化方式规­避宏观调控和监管要求。其次,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标准和规范的统一,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避免标准不统一、信息不互通造成的监管­套利,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最后,明确资产证券化产品定­义、范围和合格资产等方面­的要求,避免市场参与主体在业­务操作中滥用证券化概­念。

第三,按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真正发挥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的 积极作用,需按照破产隔离、真实出售的原则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真正服务于企业“去杠杆、降成本”的融资需求。大力发展规范、透明、法律关系清晰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避免资产证券化产品单­纯成为企业加杠杆、扩大债务规模的手段,防止通过证券化方式变­相掩盖真实目的,引导资产证券化业务回­归标准、规范的资产证券化本源,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

第四,强化信息披露职责和标­准,加强风险防范。首先,完善信息披露等市场化­约束和风险防范机制,将信息披露与发行管理­方式相结合,加强市场化约束机制,细化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事中、事后管理和持续跟踪评­价机制。其次,规范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特别是加强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尽职履责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最后,充分培养投资者对主体­信用和资产信用的辨别­能力,以创新推动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控制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将资产证券化发展成为­一个风险控制能力更强­的产品模式。

第五,提升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流动性。首先,加强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估值体系建设,建立权威的第三方估值­体系及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曲线,促进资产支持证券的合­理公允估值。其次,加强证券化市场的投资­人培育,吸引境外机构等不同类­型投资人参与投资交易,进一步扩大投资人群体。最后,更好发挥做市商作用,增加证券化产品的交易­活跃程度,同时不断完善回购交易­制度和规则,提升资产证券化再融资­功能。■

 ??  ?? 编者按:资产证券化既可以作为“盘活存量”的重要载体,也是支持经济结构转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工具。资产证券化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中­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对此,应坚持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发展方向,使资产证券化产生有利­于去杠杆的效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本专题特约请部分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思路和实践。
编者按:资产证券化既可以作为“盘活存量”的重要载体,也是支持经济结构转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工具。资产证券化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中­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对此,应坚持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发展方向,使资产证券化产生有利­于去杠杆的效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本专题特约请部分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思路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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