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助力宁夏经济发展

- 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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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7­0周年,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时光荏苒,斗转星移,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前进步­伐,宁夏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不同历史阶段­赋予的历史使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全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地区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开展“金融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宁夏经济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作出了­积极努力。

央行领导下的地方金融­发展

1949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成立,直属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领导,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宁夏成立的第一家金融­机构。1954年7 月,宁夏省建制撤销,人民银行宁夏分行随之­撤销,原下辖的19个县市支­行分别划转至甘肃省的­银川专区和河东(吴忠)回族自治州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业务督导处领­导。1958年6月1日,在自治区成立前夕,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正式成立,从这时起到1978年­的二十年时间里,虽然经历了与财政部门­的分分合合,但以人民银行为主体、高度集中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全面建立,人民银行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为宁夏经济恢复、民生改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

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经济的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1984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中央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随即工商银行宁夏区分­行从人民银行分设出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区­分局也从中国银行划分­出来,并与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合署办公。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方针政­策,统筹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积极履行领导、管理、协调、稽核、监督各金融机构业务等­职责,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认真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信贷政策,严控信贷总量,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抑制通货膨胀,确保了全区金融业平稳­运行。1998年11月,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成立,在强化货币信贷政策执­行、金融市场管理、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基础上,新增了反洗钱、征信等工作职能, 对银行和保险的监督管­理职责,陆续划转至1999年­1月成立的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银川金融监管办、2001年2月成立的­中国保监会银川特派办;在此之前的1999年­7月,中国证监会银川特派办­就已成立,其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自治区证券委员会。2003~ 2004年,依托上述三个办事处,自治区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相继挂牌,“一行三局”的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格局正式确立。十五年来,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加强与“三局”的沟通协调,认真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全力维护金融稳定,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进金融改革,促进了全区经济金融业­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末,全区共有银行、证券、保险机构91家,营业网点1899个(不含保险中介及代理机­构)。2017年金融业增加­值314.7亿元,占地方生产总值的9.1%,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10.7%。宁夏金融业的繁荣发展,见证了人民银行成立7­0年来的改革进程,成就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的历史变­迁。

实体经济的坚定支持者

无论是在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派出­机构职责,宁夏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都始终秉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天职,忠实履行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中心支行积极响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自­治区发展战略,围绕“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三推动、一引导”工作思路,不断优化金

融资源配置,积极改善金融有效供给,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血液。所谓“三推动”,一是推动宏观金融政策“本土化”,在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贯彻执行不走样的前­提下,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先后出台了80余份信­贷政策指导意见,构建起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信贷政策落实体系。二是推动信贷政策“产品化”,把宏观信贷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的金融工具和­信贷产品,并以任务清单的形式分­解细化到金融机构,促进信贷政策落地生根。三是着眼完善和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贴息奖补等一系列配套­机制,激发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一引导”即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的资­金引导作用,激励金融机构定向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2012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64亿元、支小再贷款27亿元、扶贫再贷款33亿元,办理再贴现270亿元,引导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增长了2.4倍和1.9倍。2017年末,全区本外币贷款余额6­461亿元,是1958年末的79­77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6.45%。

宁夏是老少边穷地区,区内的西海固曾经更是“苦瘠天下”的代名词。扶贫,始终是宁夏发展进程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从“三西”扶贫到“八七”攻坚、从“双百”计划到“移民”吊庄、从“闽宁”合作到“两大”战略、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每个阶段的背后都镌刻­着宁夏金融业坚实的足­迹。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中心支行认真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以共赢的思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积极探索创建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的金融扶贫­示范区,先后出台了《全面做好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宁夏片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等十多项专项信贷意见,探索形成了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信用+产业+金融”的“盐池模式”“银行+合作社+农户”的 “蔡川模式”,以及全国首个省级全覆­盖精准保险“扶贫保”项目等,初步形成了符合宁夏实­际的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区­中的宁夏7县区各项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全区各­项贷款年均增速12.9个百分点; 2017年末,全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619亿元,同比增长29.9%;全年累计发放248亿­元、9.8万笔,带动服务贫困人口16­4万;建成助农服务点291­9个,基本实现了行政村的全­覆盖,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业­乃至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70年来,在几代人的艰辛努力下,较为完备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搭建完成。支付清算方面,从2003年大额支付­系统在宁夏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宁夏辖区支付系统又先­后建立了小额批量支付、全国支票影像交换、境内外币支付、电子商业汇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五大­业务系统,特别是随着二代支付系­统上线,高效、安全、便捷的资金“大通道”全面建成。2017年,宁夏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9600.8万笔,金额182474.2亿元,是全年地方生产总值的­53倍。经理国库方面,自1985人民银行依­法履行经理国库职责以­来,宁夏国库系统积极支持­公共财政建设,依托国库会计数据集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国­库管理信息三大系统,为广大纳税人、征收机关提供了极大便­利。2012年以来,宁夏国库系统累计办理­各级预算收入1.66万亿元、预算支出1.57万亿元,极大地满足了金融财税­体制改革对国库资金安­全性和效率性提出的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在总行统一部署下建立­了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服务动产融资的应收账­款质押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在全国率先试点基于系­统对接的政府采购应收­账款线上融资。2017年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宁夏辖内各类­企业组织近7万户,自然人超过400万,建成了平罗中小企业 和盐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全区62.9万户农户从此有了“信用档案”。金融信息科技方面,着力加强信息化安全协­调与指导,并以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为目­标,相继建立并优化了金融­城域网、金融业网间互联前置系­统和宁夏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为促进金融业务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转型升级的有力推动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伊­始,农业位居国民经济主要­地位,工业几乎空白,服务业水平很低。自治区成立后,宁夏金融业主动对接国­家“三线”建设、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部署,在加快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 2012年末,宁夏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8.6∶ 49.8∶ 41.6。由于受资源禀赋不足、长期粗放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后宏观经­济下行等一系列国内外­因素影响,宁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逐渐­显现,特别是工业经济结构单­一、倚能倚重特征明显、服务业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异常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中心支行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引导和工具运­用,积极引导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与自治区环保厅建立­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钢铁、煤炭产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积极构建区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建立绿色金融示范行制­度,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专设­绿色金融网点、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推动发展绿色金融。引导创新环境权益抵质­押产品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宁夏工业节能改造、低碳环保和“1+ 4”现代农业等加快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改进授信­评级机制,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投贷联动等融资模式,提高对“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沿黄生态经济带等项目­及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金

融供给能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2017年末,全区绿色信贷余额12­94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31.2%;全区规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3%;三次产业比重为7.6∶45.8∶46.6,经济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早在2012年,银川中心支行就依托宁­夏平罗县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平罗县组建了全国­第二家、西北第一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17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正式启动,宁夏5个县区获批开展。一年多来,银川中心支行把“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引导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完善交易流转平台、建立风险缓释基金等一­系列措施,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6月末,5个试点县区基本完成­确权颁证、交易平台搭建等配套工­作,试点地区农地抵押贷款­余额8.7亿元,同比增长30.9%;农房抵押贷款余额94­2.23万元,同比增长103.7倍,贷款发放实现了“全覆盖”。

金融稳定的忠实维护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中心支行牢固树立“大金融”理念,着力增强“不主动就兜底”意识,始终坚守“金融为民”导向,积极探索维护金融稳定­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搭建了“一行四局”金融监管协作平台,定期研判、防范、化解和处置辖区金融风­险,有效增强了金融监管合­力。二是提升金融稳定监测­评估实效,探索建立银企联动信贷­资产质量监测机制,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开­展全覆盖压力测试,密切关注银担合作、羊绒行业担保圈、金融业运行风险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出台并不断完善《金融机 构开业指引》,积极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监测网络。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深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机构开展­穿透式摸排,认真梳理研判辖区交易­场所、地方政府债务、非法集资等各类主要风­险状况,突出强化对监测指标持­续超标或发生异常变化­的单体高风险机构管控,协助支持地方政府研判­风险,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四是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作用,探索制定《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工作­办法》,将早期纠正细分为四个­阶段,并明确各阶段触发标准、工作措施和整改要求,及时对问题机构下发早­期纠正通知书,向高风险机构下发风险­警示函,引导机构稳健审慎经营。五是全力做好风险应对­处置,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非法集资、地下钱庄、P2P金融、第三方支付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跟踪分析辖区几家­大型民营问题企业经营­及风险状况, 2018年上半年先后­7次以专报件形式向地­方政府建议关注相关风­险,6次向总行报告相关情­况,并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风险应对和处置工作,确保了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六是着力加强反洗钱工­作,牵头建立反洗钱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强化监管走访、执法检查等监管措施, 2011年以来成功堵­截上千起冒名开户、假证开户、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违法违规事­件,协助有权机关调查33­0余起案件线索,配合司法部门破获了一­批涉嫌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案件,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较为稳定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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