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宁夏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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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70周年,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时光荏苒,斗转星移,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前进步伐,宁夏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不同历史阶段赋予的历史使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全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地区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开展“金融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宁夏经济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作出了积极努力。
央行领导下的地方金融发展
1949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成立,直属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领导,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宁夏成立的第一家金融机构。1954年7 月,宁夏省建制撤销,人民银行宁夏分行随之撤销,原下辖的19个县市支行分别划转至甘肃省的银川专区和河东(吴忠)回族自治州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业务督导处领导。1958年6月1日,在自治区成立前夕,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正式成立,从这时起到1978年的二十年时间里,虽然经历了与财政部门的分分合合,但以人民银行为主体、高度集中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全面建立,人民银行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为宁夏经济恢复、民生改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
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经济的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1984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中央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随即工商银行宁夏区分行从人民银行分设出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区分局也从中国银行划分出来,并与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合署办公。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方针政策,统筹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积极履行领导、管理、协调、稽核、监督各金融机构业务等职责,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认真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信贷政策,严控信贷总量,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抑制通货膨胀,确保了全区金融业平稳运行。1998年11月,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成立,在强化货币信贷政策执行、金融市场管理、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基础上,新增了反洗钱、征信等工作职能, 对银行和保险的监督管理职责,陆续划转至1999年1月成立的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银川金融监管办、2001年2月成立的中国保监会银川特派办;在此之前的1999年7月,中国证监会银川特派办就已成立,其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自治区证券委员会。2003~ 2004年,依托上述三个办事处,自治区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相继挂牌,“一行三局”的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格局正式确立。十五年来,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加强与“三局”的沟通协调,认真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全力维护金融稳定,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进金融改革,促进了全区经济金融业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末,全区共有银行、证券、保险机构91家,营业网点1899个(不含保险中介及代理机构)。2017年金融业增加值314.7亿元,占地方生产总值的9.1%,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10.7%。宁夏金融业的繁荣发展,见证了人民银行成立70年来的改革进程,成就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的历史变迁。
实体经济的坚定支持者
无论是在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派出机构职责,宁夏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都始终秉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天职,忠实履行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中心支行积极响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自治区发展战略,围绕“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三推动、一引导”工作思路,不断优化金
融资源配置,积极改善金融有效供给,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血液。所谓“三推动”,一是推动宏观金融政策“本土化”,在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贯彻执行不走样的前提下,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先后出台了80余份信贷政策指导意见,构建起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信贷政策落实体系。二是推动信贷政策“产品化”,把宏观信贷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的金融工具和信贷产品,并以任务清单的形式分解细化到金融机构,促进信贷政策落地生根。三是着眼完善和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贴息奖补等一系列配套机制,激发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一引导”即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的资金引导作用,激励金融机构定向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2012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64亿元、支小再贷款27亿元、扶贫再贷款33亿元,办理再贴现270亿元,引导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增长了2.4倍和1.9倍。2017年末,全区本外币贷款余额6461亿元,是1958年末的7977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6.45%。
宁夏是老少边穷地区,区内的西海固曾经更是“苦瘠天下”的代名词。扶贫,始终是宁夏发展进程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从“三西”扶贫到“八七”攻坚、从“双百”计划到“移民”吊庄、从“闽宁”合作到“两大”战略、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每个阶段的背后都镌刻着宁夏金融业坚实的足迹。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中心支行认真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以共赢的思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积极探索创建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的金融扶贫示范区,先后出台了《全面做好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宁夏片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等十多项专项信贷意见,探索形成了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信用+产业+金融”的“盐池模式”“银行+合作社+农户”的 “蔡川模式”,以及全国首个省级全覆盖精准保险“扶贫保”项目等,初步形成了符合宁夏实际的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区中的宁夏7县区各项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全区各项贷款年均增速12.9个百分点; 2017年末,全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619亿元,同比增长29.9%;全年累计发放248亿元、9.8万笔,带动服务贫困人口164万;建成助农服务点2919个,基本实现了行政村的全覆盖,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业乃至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70年来,在几代人的艰辛努力下,较为完备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搭建完成。支付清算方面,从2003年大额支付系统在宁夏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宁夏辖区支付系统又先后建立了小额批量支付、全国支票影像交换、境内外币支付、电子商业汇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五大业务系统,特别是随着二代支付系统上线,高效、安全、便捷的资金“大通道”全面建成。2017年,宁夏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9600.8万笔,金额182474.2亿元,是全年地方生产总值的53倍。经理国库方面,自1985人民银行依法履行经理国库职责以来,宁夏国库系统积极支持公共财政建设,依托国库会计数据集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国库管理信息三大系统,为广大纳税人、征收机关提供了极大便利。2012年以来,宁夏国库系统累计办理各级预算收入1.66万亿元、预算支出1.57万亿元,极大地满足了金融财税体制改革对国库资金安全性和效率性提出的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在总行统一部署下建立了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服务动产融资的应收账款质押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在全国率先试点基于系统对接的政府采购应收账款线上融资。2017年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宁夏辖内各类企业组织近7万户,自然人超过400万,建成了平罗中小企业 和盐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全区62.9万户农户从此有了“信用档案”。金融信息科技方面,着力加强信息化安全协调与指导,并以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为目标,相继建立并优化了金融城域网、金融业网间互联前置系统和宁夏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为促进金融业务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转型升级的有力推动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伊始,农业位居国民经济主要地位,工业几乎空白,服务业水平很低。自治区成立后,宁夏金融业主动对接国家“三线”建设、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部署,在加快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 2012年末,宁夏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8.6∶ 49.8∶ 41.6。由于受资源禀赋不足、长期粗放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后宏观经济下行等一系列国内外因素影响,宁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逐渐显现,特别是工业经济结构单一、倚能倚重特征明显、服务业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异常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中心支行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引导和工具运用,积极引导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与自治区环保厅建立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钢铁、煤炭产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积极构建区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建立绿色金融示范行制度,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专设绿色金融网点、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推动发展绿色金融。引导创新环境权益抵质押产品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宁夏工业节能改造、低碳环保和“1+ 4”现代农业等加快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改进授信评级机制,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投贷联动等融资模式,提高对“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沿黄生态经济带等项目及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金
融供给能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2017年末,全区绿色信贷余额1294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31.2%;全区规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3%;三次产业比重为7.6∶45.8∶46.6,经济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早在2012年,银川中心支行就依托宁夏平罗县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平罗县组建了全国第二家、西北第一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17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正式启动,宁夏5个县区获批开展。一年多来,银川中心支行把“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引导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完善交易流转平台、建立风险缓释基金等一系列措施,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6月末,5个试点县区基本完成确权颁证、交易平台搭建等配套工作,试点地区农地抵押贷款余额8.7亿元,同比增长30.9%;农房抵押贷款余额942.23万元,同比增长103.7倍,贷款发放实现了“全覆盖”。
金融稳定的忠实维护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中心支行牢固树立“大金融”理念,着力增强“不主动就兜底”意识,始终坚守“金融为民”导向,积极探索维护金融稳定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搭建了“一行四局”金融监管协作平台,定期研判、防范、化解和处置辖区金融风险,有效增强了金融监管合力。二是提升金融稳定监测评估实效,探索建立银企联动信贷资产质量监测机制,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开展全覆盖压力测试,密切关注银担合作、羊绒行业担保圈、金融业运行风险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出台并不断完善《金融机 构开业指引》,积极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监测网络。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深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机构开展穿透式摸排,认真梳理研判辖区交易场所、地方政府债务、非法集资等各类主要风险状况,突出强化对监测指标持续超标或发生异常变化的单体高风险机构管控,协助支持地方政府研判风险,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四是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作用,探索制定《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工作办法》,将早期纠正细分为四个阶段,并明确各阶段触发标准、工作措施和整改要求,及时对问题机构下发早期纠正通知书,向高风险机构下发风险警示函,引导机构稳健审慎经营。五是全力做好风险应对处置,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非法集资、地下钱庄、P2P金融、第三方支付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跟踪分析辖区几家大型民营问题企业经营及风险状况, 2018年上半年先后7次以专报件形式向地方政府建议关注相关风险,6次向总行报告相关情况,并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风险应对和处置工作,确保了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六是着力加强反洗钱工作,牵头建立反洗钱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强化监管走访、执法检查等监管措施, 2011年以来成功堵截上千起冒名开户、假证开户、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违法违规事件,协助有权机关调查330余起案件线索,配合司法部门破获了一批涉嫌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案件,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较为稳定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