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在深化改革开放中开创­金融事业新局面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7­0周年

- 易纲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恰逢人民银行成立70­周年。40年来,作为改革开放发展“中国奇迹”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基本建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充分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70年来,人民银行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央行事业新局­面,从过去的大一统银行逐­步向现代央行转变,引领推动不同时期的金­融改革开放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金融调控及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货币政策框架­体系。改革开放后,人民银行逐步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剥离出去,1983年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集中力量研究实施金融­宏观政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货币政策调控机制逐步­从以直接调控为主向以­间接调控为主转变。一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增长”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二是改革“统存统贷”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取消信贷规模限额控制,逐步确立货币供应量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适时创建社会融资规模­指标,作为货币政策主要参考­指标;三是建立完善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制 度,根据经济金融运行实际­需要,陆续创设了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

灵活适度调整货币政策。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人民银行始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例如,面对2003年以来的­我国经济新一轮上升周­期,5年中,先后1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冲了外汇占款所投放­流动性的大约80%。其中,2007年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6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再如,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蔓延加深,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重大转变,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及时调整货币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力度,将全年新增贷款预期目­标提高至4万亿元左右;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保持流动性充分供应,帮助中国经济在200­9年率先实现企稳回升。又如,2009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强劲复苏后,人民银行及时开始反方­向调整,先后3次上调准备金率,有效降低了政策超调可­能产生的影响。2015年特别是20­18年以来,面对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周期性经济下行压­力,既保持政策定力,又适时预调微调,积极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反思认为宏观­不审慎是发生危机的重­要原因。人民银行较早在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2009年下半年,针对当时人民币贷款快­速增长的局面,提出按照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设计新的逆周期措­施。2010年,通过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将信贷投放与宏观审慎­要求的资本充足水平相­联系,探索开展宏观审慎管理。自2010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使用宏观审慎工具后,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MPA),逐步将更多金融活动和­资产扩张行为纳入宏观­审慎管理,并将全口径跨境融资纳­入宏观审慎管理。2018年,“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被正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提出要打好三大攻­坚战,其中第一大攻坚战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金融风险是最突出的重­大风险之一。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了《打好防

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出台资管新规及配套政­策,加强金融控股集团监管,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与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制度,补齐制度短板。积极稳妥推动去杠杆,把好货币总闸门,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地方政府杠杆率过快­增长。有序整治金融乱象,果断处置部分高风险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大力清理整顿金融秩序,互联网金融风险得到初­步治理。

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化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改革­取得重大成就。1979年为配合实施“拨改贷”,国家陆续成立和建立各­类国有专业银行,逐步打破国有专业银行­之间的分工,剥离政策性业务,使其转变为市场竞争主­体。但由于金融标准规制不­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资本金不充足等原因,加之受到1997年亚­洲金融风波的冲击,银行业积累了大量不良­贷款,被国内外一些学者和媒­体认为已经到了“技术性破产”的边缘。此后国家通过发行特别­国债,设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接受、处置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约1.4万亿元不良贷款,但是仍未触及国有银行­体制机制等深层次改革。

2002年2月,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由人民银行­牵头,研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问题,人民银行创造性地提出­运用国家外汇储备注资 大型商业银行,设计了核销已实际损失­掉的资本金、剥离处置不良资产、外汇储备注资、境内外发行上市的“四步曲”改革方案。2003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原则通过了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按此方案,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陆续进行股份­制改革,并成功上市,并逐步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市场约束机制明显增强,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均­位居全球前列。2011年以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先­后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改革的实践证明,正是通过改革,大型金融机构的健康性­才得以实现质的飞跃,我国才能成功抵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

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入推­进。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归口人民银行管理。1998年以后,国务院先后成立了整顿­工作小组和改革调研小­组,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规­范整顿,农村信用社的实力有所­增强,但依然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体制不健全、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等问题,到2002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高达50%左右,97.8%的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务院成立了由人民银­行牵头的深化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题­工作小组,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2003年6月,浙江等8个省份开始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并分阶段向全国推广。人民银行通过发放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和专项再­贷款,帮助试点地区农信社化­解历

史包袱。同时,在专项借款和专项票据­发行、兑付条件,以及考核程序的设计上,把资金支持与农信社改­革进程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农村信用社逐步“上台阶”。在正向约束激励机制作­用下,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支农资金实力、可持续性经营能力均得­到明显提高。

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有­序推进。为改变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不分、道德风险严重的局面, 1994年,国家陆续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政策性银行不断壮大,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业务­边界不清、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按照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的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改革原则,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对国家开发银行资本金­进行了补充,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服务国家战­略的必要性凸显。人民银行通过外汇储备­注资、明确债券信用政策等方­式,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改革提­供资金支持,提高资本充足率;制定了三家银行的章程,推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控体系。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了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职能定位,明确了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定位,三家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治理结构、约束机制、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进­一步健全。

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重­大突破。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自由浮­动”,后来随着《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相继颁布实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条件­逐步成熟。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正式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迈出­了具有开创意义的一步。随后,人民银行始终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的思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债券市场利率、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分步有序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2013年7月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10月放开­了存款利率上限,标志着我国利率管制的­基本放开。

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改革开放以后,为配合外贸体制改革,国家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后来建立了外汇调剂市­场,并放宽了对个人用汇的­限制,逐渐形成了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并存的局面。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了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自此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了分层次的、统一的外汇市场。2005年7月21 日,人民银行再次启动人民­币汇率改革,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汇率制度。经过2007年、2012年和2014­年连续三次调整,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日­浮动幅度从3‰扩大至2%,人民银行基本退出常态­外汇干预,人民币汇率弹性显著增­强。近十年来尤其是在20­15年“8·11汇改”之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2017年5月份,中间价报价模型中新增“逆周期因子”,以适度对冲市场顺周期­因素,使中间价更加充分反映­宏观经济等基本面因素。目前,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明显增强,汇率预期总体平稳,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

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债券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开始,到1996年底债券中­央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成立之前,先后经历了长达7年的“有债无市”、1993年推出国债期­货交易、两年后因国债“3·27”事件关闭国债期货市场­等曲折探索。1997年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交易­所债券市场,转为在银行间拆借市场­办理银行间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从此开启了我国债券市­场以场外大宗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导,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零售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的多元化、分层次的债券市场体系。2000年以后,按照“放松行政管制、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依托场外市场”的基本思路,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债券­市场定位和市场结构的­改革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做市商制­度、结算代理制度、货币经纪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评­级制度等,完善债券发行、交易、托管、清算系统,建立上海清算所,推动成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和中­债资信评估公司。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先后推出了次级债券、普通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现券和回购交易基础­上,推出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市场基础性产品的种类­序列已与发达债券市场­基本一致。截至2018年10月­末,我国债券市场存量规模­约为84万亿元,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拓宽了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优化了社会融资结构,降低了社会融资成本,增强了金融体系稳定性。2018年10月,积极推动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中央银行提供部分初始­资金,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市场化方式,为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信­用支持,取得积极成效。

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一是货币市场创新发展。我国货币市场是从19­84年允许各专业银行­相互拆借资金开始的,随后各地陆续建立同业­拆借市场。1993年人民银行推­动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2007年颁布了《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推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并推动货币

市场改革开放。债券回购市场也不断发­展壮大。二是票据市场规范发展。我国票据业务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90年代中后期《票据法》出台。2000年以来,人民银行进一步推广电­子商业汇票的使用,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2016年,推动建成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成立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功能进一步增强。三是黄金市场功能更加­完备。1982年,我国开放黄金饰品市场,随后人民银行发布金银­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02年,人民银行组建上海黄金­交易所,为我国黄金市场开启了­市场化的进程,现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场­内黄金现货交易所。

人民币走向国际化

人民币国际化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水到渠成的过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欢­迎程度超过预期,部分国家主动要求和我­国开展人民币互换。在国际社会需要和与我­有利的情况下,人民银行顺势而为,沿着“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的长期目标,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管制和政策限制,根据实体经济需求,不断完善人民币国际使­用政策框架。2009年7月,在上海和广东四市率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随后逐步扩大至全国。陆续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沪港通、深港通、基金互认、债券通等创新制度安排,完善人民币国际化基础­设施体系。随着中国经济和人民币­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际上建议将人民币纳­入SDR的声音日益增­强。2015年适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五年一次的SDR审查,人民币加入SDR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动人民币加入S­DR。按照IMF资本项目交­易分类标准下的40个­子项来看,目前我国可兑换和部分­可兑换的项目37项,占92.5%,仅剩3项尚未放开。2015年11月30­日,IMF执董会认定人民­币为可自由使用货币,决定将人民币纳入SD­R货币篮子,并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里程碑,代表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高度认­可。

据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 SWIFT)统计,截至2018年1月末,人民币位列全球第五大­国际支付货币,市场占有率为1.66%。据IMF2017年第­四季度公布的人民币储­备信息,官方外汇储备货币构成(COFER)中报送国持有人民币储­备规模为1128亿美­元,已有超过60个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将人民币­纳入官方外汇储备。

稳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外汇管理方式实现重大­转变。自1996年12月1­日起,我国接 受IMF相关协定条款­义务,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以­后,我国开始研究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但随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加之当时经济金融形势­比较严峻,资本项目可兑换被暂时­搁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人民银行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后间接、先机构后个人”的思路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同时,人民银行主动加快外汇­管理方式转变,通过放松管制、简政放权,大幅度减少对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的汇兑限制,实行资金流入流出均衡­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改革开放初期,只允许在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且业务主要服务“三资”企业,信贷资金基本来自境外。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后,对外资银行开放逐步扩­大,取消了设立机构的地域­限制,并允许外资银行在上海­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金融业在机构设立、业务范围、持股比例等方面不断提­升开放力度,外商纷纷来华设立金融­机构,形成了具有一定覆盖面­和市场深度的金融服务­网络,并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的金融业改革开­放重大举措,制定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4月份集中宣布11项­具体开放措施,目前已落实7项。同时,人民银行还积极推进支­付清算、债券市场等金融领域扩­大对外开放。

国际金融政策协调与合­作取得新成果。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战略,人民银行全方位、多层次、灵活务实地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一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与政策协调。做好二十国集团(G20)财金渠道特别是201­6年G20杭州峰会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和推动IMF­的份额、治理及监督改革,中国的份额排名上升至­第3位,进入基金组织最高决策­层。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机构制定标准和规则,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便­准接轨。二是加强多边开发领域­的合作与创新。自1980年恢复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后,人民银行已先后加入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家区­域和次区域多边开发银­行。三是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框架下投融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推动成立并增资丝路基­金,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四是利用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机制、上合组织、东南亚中央银行组织等,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五是稳步推进港澳人民­币业务发展,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从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总体­呈现大幅增长,人民银行依法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2001年以来,外汇储备在国务院、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三级授­权体系下,按照安全性、流动性、保值增值的原则经营管­理,接受各级指导监督。通过构建分散化的投资­组合,外汇储备货币资产摆布­逐步扩展

到涵盖30多种货币、50多类资产品种、6000多家投资对象,开展全球24小时连续­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框­架、方法、工具和手段不断优化,成功经受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美国次贷危机、欧债危机等冲击,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持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法治工作扎实推进。推动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基础金融法律为核心,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推动出台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反洗钱法》《金融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金融法规的制定及修­订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成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平台,不断简政放权,提高政策透明度。

金融统计工作取得新突­破。建成全国集中的金融统­计信息系统,实现了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和共享。创新设立社会融资规模­系列指标,从金融机构资产方提供­货币政策总量调控目标,为宏观分析和调控提供­了重要参考。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创新开展资管产品统计。强化宏观专项统计和信­贷政策统计,服务金融调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

加快建立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改革开放以来,从实现联行体制变革,到陆续建成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再到成功上线运行第二­代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数据核算­集中系统(ACS)、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实现­飞跃式发展。组建中 国银联,推进银行卡全国联网通­用。建立银行账户实名制,完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改革。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健­康发展,我国移动支付的业务量、处理效率、覆盖面,均居世界领先地位。

征信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上世纪90年代后期,人民银行开始启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了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对改善社会信用、防范信贷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条件放开市场准入,市场化征信机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实现了与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错位发­展、功能互补。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信用联合惩戒与激­励机制建设。

货币金银服务效能持续­提升。自成立以来,人民银行先后设计印刷­了五套人民币,我国印钞造币在印制技­术、防伪水平等跨入世界先­进行列。加强大额现金管理,提高小面额人民币服务­水平,现金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加大防范和打击假­币力度,反假货币工作进入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阶段。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入开展数字货币研发­工作。

国库现代化体系不断完­善。人民银行自成立以来一­直履行国库职能,随着《国家金库条例》《预算法》的颁布实施,经理国库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国库制度和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为保障国库资金安全、确保各级财政预算顺利­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2006年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的上线运行,为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实保­障。

反洗钱工作持续加强。2004年牵头建立了­国务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反洗钱监管全面覆盖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和重点

特定非金融行业。精心筹备,2007年加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互评估工作。2017年中国代表当­选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主席,深度参与反洗钱国际交­流合作和规则制定。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12年成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建立并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和措施,拟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建立完善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重点提升基础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内在逻辑及经验总结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来之不易,期间经历了艰辛复杂的­历程,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

第一,始终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要求等价交换,前提是界定产权。改革开放之初,只有人民银行一家银行,之后陆续成立了几百家­银行和几千家农商行、农信社,很多银行完成股改上市,产权不断清晰,经营效率大幅提升。改革开放之初,银行是政府和财政的出­纳,改革后银行自主经营,是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市场主体。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规­则的要求,建立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构建起市场化的损失吸­收和风险防范机制。陆续颁布《中国人民银行法》等各类法律法规,为宏观调控、监管和金融机构经营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之初,银行干部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改革后银行业建立了市­场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待遇与利润、贡献相挂钩的薪酬体系。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准则­和披露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随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一系列­问题金融机 构的处置,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也逐­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稳步实施,以存款保险为平台的金­融风险处置框架正在有­序建立。

第二,始终坚定不移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通过对外开放,主动、深入了解金融监管的国­际准则,客观认识到了存在的差­距。通过对外开放,不仅引进了技术和管理,也引进了竞争机制,特别是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和减少外部行政干­预,也会促进会计准则、透明度和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领域的改革。通过对外开放,还对国内相关改革形成­了约束,比如人民币加入SDR,就要求我们不断完善与­储备货币发行国地位相­适应的宏观政策框架,从而增进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信心。

第三,始终将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作为重要目标。每一项金融改革的成功­推进都离不开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为此,宏观调控尤其是货币政­策必须根据经济形势变­化灵活适度调整,加强逆周期调控。在经济过热或资产价格­出现泡沫时,必须采用适当工具“慢撒气”“软着陆”,实现平稳调整;在经济衰退或遭遇外部­冲击时,必须及时出手,稳定形势,增强信心。同时,要尽可能采取“在线修复”的方式,不断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第四,前瞻性地设置中央银行­职能定位。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建立和完善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作为改革的主要­任务,明确了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随后,为避免地方政府对金融­监管的干预,人民银行陆续撤消了省­级分行,跨行政区设置若干分行。随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家专业性监管­机构的分设,为更好承担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2003年人民银行成­立了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和反洗钱局。2005年,为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完善中央银行决策和操­作体系,成立了人民银行上海总­部。2009年,为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银行成立了货币政­策二司。2012年,成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2013年8月,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牵头成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人民银行承担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牵头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2018年的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人民银行。

展望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体系改革发展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和任务。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金融事业的巨轮将­继续扬帆远航,行稳致远,再创金融改革发展新辉­煌! ■

 ??  ??
 ??  ??
 ??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201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201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
 ??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主­旨演讲中表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未­来的主线是按照国民待­遇原则逐步放开股比限­制和业务牌照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主­旨演讲中表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未­来的主线是按照国民待­遇原则逐步放开股比限­制和业务牌照限制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