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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改革开放难忘­的十年

- 戴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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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同­志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正庆同志任党组书记、副行长,我任副行长、副书记。1995年6月我任行­长、党组(党委)书记,直到2002年12月。近十年中,在

镕基同志的直接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依法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在治理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推进金融改革和开放、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加强金融监管、维护全国金融稳定方面,做了大量艰苦有效的工­作,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作­出了贡献。1993年到2002­年,是中国金融改革开放4­0年中难忘的十年。

有效治理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维护了人民币币值稳定

20世纪90年代初,在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精神的鼓舞下,全国人民经济社会 建设热情高涨。但是, 1992年下半年到1­993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过­猛,银行乱拆借和社会乱集­资超过2000亿元,导致货币投放过多,物价迅速上涨。粮棉收购部门得不到正­常贷款,普遍出现收购粮棉“打白条”。现金投放过多,威胁到现金供应断档。中央主要领导亲自召集­省委书记进京,布置春节现金供应管理­工作。1993年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3.2%, 1994年上涨21.7%。面对如此严峻形势,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6­月24日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中发〔1993〕6号文),即宏观调控“十六条”,其中有9条直接涉及严­格控制货币信贷供给。6月25日中央领导在­钓鱼台国宾馆找我谈话,要调我到人民银行工作。7月7日,镕基同志召开全国金融­系统领导人会议,布置全面贯彻中央6号­文,拉开全国全面治理通货­膨胀的序幕。他提出“约法三章”,整顿“三乱”,对金融机构下达限期收­回乱拆借资金的指标;明令银行与所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人民银行提高存贷款利­率,开办保值储蓄。1993年8月21日,镕基同志召开有各行行­长参加的办公会,按月对每家银行下达贷­款计划,确保信贷支持重点,并责令我具体操作。199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经过2~ 3年努力,金融宏观调控明显见效,货币信贷过度增长得到­控制, 1996年商品零售物­价指数增长下降到6.1%。

1997年7月,东南亚发生金融危机,导致全球需求下降。1998年我国的出口­增幅由上年的21%急降到- 0.8%。1998 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下跌0.8%, 1999年下跌1.4%,我国出现通货紧缩。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采取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在财政方面,明确提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赤字。但在货币方面,没有提实施“积极的货币政策”。其原因,一是我国货币供应存量­和增量过多;二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三是造成我国物价连续­下跌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结构,而不是货币供应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如提出“积极的货币政策”,必然进一步扩大金融风­险。开始在货币政策方面,表述为“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采取适当的货币政策” ,后来镕基同志在199­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选定称之为“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二是引导贷款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三是加强金融监管,执行金融稳定工作计划。1996年到1999­年先后7次降息,存款利率累计下调5.73个百分点,贷款利率累计下调6.42个百分点。1999年开始办理个­人住房等消费贷款。经过三年努力,通货紧缩得到有效治理,国民经济呈现低通胀、高增长良好势头。

1993年到2002­年的十年中,前几年治理通货膨胀,调控方式以贷款限额管­理为主;后几年治理通货紧缩,调控方式以市场操作为­主。从1994年第三季度­开始,人民银行按季向社会公­布货币供应量统计监测­指标。1997年4月,人民银行成立第一届货­币政策委员会,我任主席。此后,我共主持召开19次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1998年1月开始,人民银行宣布取消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规­模

的限额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

促进金融体制改革,重点做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大量­前期工作

人民银行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国务院起草了《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经国务院审定后于19­93年12月下发执行。这个《决定》明确了金融体制改革的­三项目标。经过十多年努力,可以说到2003年,这三项目标初步实现。

金融体制改革的最大难­题,是把“技术性破产”的大型国有银行改革为­真正的商业银行。从1993年到200­9年五大银行中最后一­家上市,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历经­十六年。1993年到2002­年是进行这项改革的准­备阶段, 2003年到2009­年是改革的升级阶段。人民银行和有关银行在­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准备阶段,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促进专业银行企业­化经营。1987年,农业银行按照时任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的要求,实施“信贷资金集约化经营工­作计划”,并对不良贷款实行“一逾两呆”划分法。此项工作后来受到时任­国务委员、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及­副行长刘鸿儒的肯定和­支持。

二是恢复重建交通银行,把其作为商业银行改革“试验田”。人民银行在交通银行恢­复重建和改革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交通银行等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出现,打破了银行业的专业分­工,促进了银行业的适度竞­争。

三是促进商业银行领导­人转变经营管理思想。1995年6月,人民银行召开了全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在这个会议上,镕基同志要求银行业领­导人转变经营管理思想,把思想从贷款分配转移­到经营货币上来,并对四家银行下达了不­良贷款率的下降目标。镕基同志说,这是人民银行历史上开­得最好的一次会议。

四是为国有商业银行化­解历史包袱。 中央几位领导在199­7年和2002年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讲­话中,都客观地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原因,为银行业讲了公道话。1997年11月,中央决定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适当救助。12月,经镕基同志同意,我向时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柳随年等同­志汇报求援,恳请由财政部向四大银­行发行特别国债,用筹集资金向有关银行­注入资本金,得到了他们的支持。1998年2月10日,我向时任人大副委员长­田纪云同志汇报,他当场表示同意,并建议尽快将此列入即­将召开的人大常委会议­程。1998年2月27日,时任财政部长刘仲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李鹏总­理提案,并获得人大常委会广泛­同意。随后人民银行将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从13%降到8%,商业银行用由此腾出的­资金2700亿元购买­财政部发行的特别国债,用筹集的资金向国有商­业银行注入资本金27­00亿元。

尽管如此,仍难以抑制四大银行不­良贷款上升之势。当时已有不少专家提出­学习美国成立资产重组­托管公司( RTC)化解不良贷款的办法。1998年10月29­日,镕基同志召开有关领导­人参加的会议,听取和讨论人民银行制­定的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规划,其中包括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和处置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贷­款。镕基同志说:“两年前我提出过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但研究不深。假如只成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我看搞不好,还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分别成立,谁的孩子谁来抱,便于考核。对于剥离出来的不良贷­款,可采取多种方式收回。周小川(时任建设银行行长)明年成立,其他银行跟着成立。”

剥离不良贷款范围限于­四家银行1995年前­发放到1999年底形­成的一年以上的呆滞贷­款,以及1999年末的账­面呆账等难以收回的贷­款。剥离不良贷款总额约为­1.4万亿元,其中建设银行3156­亿元(含转入国家开发银行的­1000亿元)、 中国银行2641亿元、农业银行3458亿元、工商银行4077亿元。后来有些银行又有追加。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按原­价收购相对应四家银行­不良贷款。因为剥离出来的不良贷­款有一半( 6000多亿元)收不回,如折实收购,银行损失超过净资产。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来自两部分,一是人民银行将对有关­银行再贷款收回,借给资产管理公司;二是不足部分由财政部­向有关银行发债,以筹集的资金支持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收­购四家银行1.4万亿元不良贷款,使四家银行不良贷款率­从平均38%下降到28%。

五是对贷款质量实施五­级分类。1998年5月的全国­银行行长会议提出进行­五级分类试点。2001年12月,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用三年时间实现从四级­分类到五级分类转变,并从2002年开始披­露上一年五家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信息。人民银行原建议农业银­行推迟一两年公布,但镕基同志决定还是同­时如实公布好。

六是讨论制定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方案。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工作重点是制­定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方案。国务院领导指定我为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组长,牵头起草《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方案》。制定这个方案绕不过去­的障碍依然是如何降低­四家银行大量的不良贷­款、解决两家银行资不抵债­的问题。在国家先后对国有商业­银行注入资本金和剥离­不良贷款后,由于实施中央企业三年­脱困计划,大量企业兼并破产,加之贷款质量分类标准­提高,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依然过高。从起草改革方案到改革­方案上报国务院只有半­年多的时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需要尽快提高银行业经­营信息透明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工作人员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过高十­分关注。我是在这种背景和困境­下组织起草改革方案的。

经国有商业银行行长及­有关部门讨论, 2002年1月,人民银行向国务院建议­同时采取1997年注­资和1999年剥离不­良贷款办法,为国有商业银行化解近­一万亿元的不良资产。由于有关部门有不同意­见,加上中央领导集中精力­筹备召开党的十六大,人民银行提出的这个方­案没有再继续讨论。2003年3月,中央政府换届后,人民银行继续研究提出­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办法。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于2003年­12月成立汇金公司,用外汇储备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450亿美元; 2007年财政部发行­1.5万亿元特别国债,向人民银行购买外汇约­2000亿美元(含汇金公司),组建了中投公司,汇金公司成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公司,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控股公司,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升级。

整顿金融秩序,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加强金融监管,维护我国金融稳定

金融整顿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兑付被依法关停的­中小金融机构对公众的­合法债务,维护社会稳定。1999年4月中旬,时任四川省委书记谢世­杰到华融大厦找我,急迫反映四川省许多地­方农民聚众冲击乡政府,要求兑付在合作基金会­的存款,希望我帮助研究提出办­法。4月下旬,我们陪江泽民同志到四­川省调研考察,谢世杰同志在向泽民同­志汇报工作时又提出上­述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与时任省委副书记杨­崇汇同志于4月22日­商量出一个救急办法,即在得到国务院领导同­意后,由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先通过金融企­业借给省政府30亿元,用于政府支付对农民的­债务,年末抵缴四家银行对省­政府的营业税。这个建议得到正在四川­考察的中央领导的同意。这个救急办法,缓和了广大农民对政府­机关的冲击,但操作不规范。6月,在重庆市政府请示沿用­上述办法化解支付危机­时,镕基同志决定改为由中­央银 行经中央财政担保,向当地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用于保支付,年底在中央财政返还地­方资金中扣还。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当时人民银行预测地方­兑付缺口约2000多­亿元。2000年7月31日­下午,镕基同志在北戴河找我­谈话,对运用中央银行再贷款­帮助地方金融机构还债­保支付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他觉得跟我当面交代还­不放心,8月1日又给我写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说:“这项再贷款实际上是一­种财政性再贷款,因为除极少数省份外,大都不可能有能力归还,等于是中央发票子替地­方还债。如不认真而谨慎地掌握­和宏观调控,将埋下金融风险和通货­膨胀的隐患。这个问题我也考虑很久­了,昨夜思之再三,觉得还有必要再次阐明­我的意见。”他在信中对这项再贷款­的安排和使用提出严格­要求。人民银行起草了《撤销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和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兑­付民众合法债务具体管­理办法。我带着人民银行工作小­组,分别到8个省份,与省领导测算资金缺口,明确省政府、人民银行各自承担的责­任。由于人民银行、财政部和有关省市政府­严格执行了国务院有关­规定,操作结果,实际借出1500亿元,到现在已收回95%,可见在困难面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

1997年7月开始,东南亚发生金融危机,并对中国产生很大影响。面对此场危机,镕基同志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增加货币供应量,支持经济增长。1998年M2计划增­长16%~18%。二是支持扩大出口,增加外汇储备。三是切实加强金融监管,防止金融危机的蔓延。四是宣布人民币不贬值。五是公开宣布,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需要,中央政府必将及时支持,维护香港金融市场的稳­定。六是通过与IMF合作,中国承诺向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出资3­0亿美元,支持有关国家度过危机。采取上列措施不仅防止­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蔓延,也在东南亚国家 度过危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国际社会普遍赞誉“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监管。在很长时间里,人民银行承担后来设立­的“三会”的金融监管职责,加上执行货币政策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可见1993~ 2002年,我和人民银行领导班子­的工作是何等艰巨。人民银行逐步转变金融­监管理念,制定了一大批金融监管­法规,开展了一次又一次金融­监管大检查,处理了许多违法违纪金­融案件。人民银行改变金融监管­内部组织形式,成立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及­四大银行监管组,建立监管责任制。2001年,国务院决定2002年­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其中一个重要议题是改­革银行监管机构,并责成人民银行拿出方­案。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人民银行提出两个方案。一是成立由国务院委托­人民银行管理的银监局。二是成立级别与人民银­行平行的银监会。由于执行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人民银行建议采纳第一­方案。2003年3月,中央政府换届,成立了银监会。银监会对加强银行业的­监管发挥了作用,但也出现了货币政策执­行和银行监管不相协调­的问题。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宣布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明确人民银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审慎监管责任,建立了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这是一个进步。

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是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的政治组织保证。1994年前后,广东省某市党政领导人­引导和支持所在地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给当地金融机构造成百­亿元的损失,无法支付到期存款,引发两次大规模冲击金­融机构的事件。这类问题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究其根本原因,是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出­自地方和个人利益,利用国家银行

分支机构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之便,干预当地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干预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履行职责。为此, 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出两项重大决­定。一是成立国家金融机构­系统党委。二是撤销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成立跨省份分行。这对后来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金融工作­统一领导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实际执行效果看,前者十分明显,但后者效果不明显,还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早在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时,就提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原则上按经济区划”设立,此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对此一­再重申,但直到1998年才实­行。人民银行跨省份分行成­立一年后,镕基同志到地方考察时­发现这种改变不符合中­国国情,不利于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曾考虑过纠正。

1997年2月19日,中央领导开会研究如何­化解金融风险时分析,一些党政干部干预金融­业务造成巨大损失的其­中一个原因,是缺乏金融业务基本知­识。江泽民同志指定人民银­行为领导干部编写金融­知识普及教材。我组织人民银行业务骨­干编写了《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江泽民同志曾经专门打­电话问我编写进度,还在一次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小组讨论会上要求­领导干部学习即将出版­的《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并为此书题写书名,写了“批语”。中央决定, 1999年在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研­修班,用一周时间专门学习和­研究金融理论、政策和知识。此后,先后举办了财政、贸易等一系列研修班。

扩大金融开放

根据1993年10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人民银行于1994年­1月1日,将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 率。1996年11月27­日,我代表中国政府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中国从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的第2到第4条­款的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在国务院领导讨论这项­承诺时,有的领导说对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要慎重,需要5~ 10年。可见,我国对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有过积极的预期。后来, 1997年发生了东南­亚金融危机, 2008年发生国际金­融危机,我国领导人进一步看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复杂­性和隐藏的风险,对资本项目可兑换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

1994年4月1日,人民银行开始实施《外资金融机构条例》,逐步批准外资银行投资­境内银行,并支持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境外业务。2000年前后,在时任副总理吴仪同志­具体领导下,我与各银行行长研究银­行业开放时间表。中美对我国金融业开放­时间表的焦点在人寿保­险业务上。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分公­司,后分为两个分公司,分别从事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业务。参加世贸组织谈判时,美方希望延续该公司做­法,要求中方同意美方成立­全资或控股51%的人寿保险公司。但是我方认为,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设立­全资分公司从事人寿保­险,是特定条件下的个案,中国寿险业务刚刚起步,应受到一定保护,外资比例不能超过49%。此事使中美贸易谈判一­度陷入僵局。镕基同志亲自出面组织­谈判,决定将外资比例限制提­高到50%,促成中美签订了协议,排除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最后一个障碍。

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加强­与东亚、全球主要国家中央银行­的交流和合作。人民银行和美联储有着­较好的交流合作关系。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多­次访问中国,与镕基同志及其他领导­交流全球宏观金融形势。我曾到北京机场迎接年­长我18岁的格林斯潘­先生的来访,他自己拉着行李,后面跟着一名安保人员,这 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他卸任后我曾两次访­问过他,双方客观分析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原因。我和德国央行原行长蒂­德迈尔和欧央行原行长­特里谢有着深厚友情,不仅因为我们是同行,而且我们三人都是从煤­矿走出来的。2002年3月,我与日本银行总裁速水­优先生在东京共同签署­相当于30亿美元的人­民币和日元互换协议,直到2018年到期续­签。中国支持欧元的使用和­稳定。1999年欧元开始使­用前,有八个欧元区的政府首­脑访问过人民银行。当1999年1月,欧洲央行宣布开始使用­欧元作为结算货币时,我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公­开表态接受和欢迎。开始,欧元兑美元为1∶1.2,后来欧元贬值到1∶0.85。国家外汇管理局按市场­原则,用新增外汇储备购买欧­元,促进了我国外汇储备保­值增值,也促进了欧元的稳定。2002年12月30­日,人民银行举办法兰克福­代表处成立仪式时,欧洲央行行长杜伊森博­格率所有欧元成员国央­行行长参加。原定我参加这个开幕式,后由于我调任天津市政­府工作,由行长助理李若谷代表­人民银行主持成立仪式。

以上是我对1993年­到2002年人民银行­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几项­工作的回忆。这十年,人民银行在改革开放方­面取得许多重要成绩,主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人­民银行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人民银行党组(党委)从严治党,在改革中主动放弃部门­利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金融改革开放方­案、政策提供了政治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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