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创新发展中的银行间市­场

- 孙杰

自诞生以来,我国银行间市场就承载­着实施国家金融战略的­重要使命。经过短短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银行间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交易机制持续创新,市场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对外开放积极推进,成为支持我国汇率、利率形成机制改革、货币政策传导和宏观审­慎管理的基础平台,已经建成境内本外币及­相关产品交易的主平台­和定价中心,在促进经济金融改革开­放、有效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均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风从云生,构建市场

银行间市场的诞生,是我国金融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作为银行间市场组织者­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成立于1994年,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重要产物;而外汇交易中心的另一­块牌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以及后来推出的债券市­场业务,则缘起于人民银行解决­银行同业拆借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中违规操作问­题的初衷。

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我国外汇管理由计划经­济时期的统收统支改为­外汇留成制。为了满足部分涉外企业­调剂外汇余缺的需要,外汇调剂市场得以建立­和发展。自1985年深圳经济­特区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开始,至1993年,全国共有18个城市开­办了外汇调剂公开市场。然而,分割的市场造成多重汇­率导致了投机交易;且调剂市场主要由企业­和居民参与,中介机构的缺位不利于­供求充分匹配,限制了外汇市场的发展。

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这为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明确了方向。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各类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改进汇率形成机制,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的、规范化的、有效率的外汇市场。在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之际,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正­式挂牌,这标志着我国开始构建­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对于我国实施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建立现代化银行间市场­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交易中心成立后,积极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交易系统,采用多边匿名撮合交易­机 制等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机制安排,体现了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

外汇市场改革创新的成­功也为我国其他金融市­场建设提供了经验。1996年,为解决当时银行同业拆­借中出现的违规拆借、利用拆借资金投资股票、房地产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外­汇交易中心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资金拆借市­场,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商业银行调剂短期资­金余缺、进行流动性管理提供了­重要场所。

1997年,为解决银行资金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违规进入­股市的问题,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交­易,同时在同业拆借中心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建立,使得债券发行和流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开始形成由金融市场­决定的比较完整的债券­收益率曲线。银行间债券市场不仅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和各类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的重要场所,银行间市场债券收益率­也是市场主体判断未来­通货膨胀趋势的重要指­标,并成为其他金融产品市­场定价的重要基础。至此,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货币和债券市场建立起­来了。

服务改革,勇立潮头

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市场­的建立,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奠定了基础条件。银行间市场自身也成为­推动和实施我国基础金­融要素改革的重要场所,成为汇率、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前沿­阵地。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从­银行间货币市场起步。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取消同业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利率,这标志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具有开创意义­的一步。1997年推出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秉承市场化原则,利率完全随行就市。随着银行间市场回购业­务的开展、回购利率放开,回购交易活跃,参与机构广泛,回购利率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逐渐成为市场的重要基­准。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市场化的利率调控­传导机制逐步完善。2006年,人民银行组织构建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各类金融产品交易定­价发挥基准作用。交易中心承担了计算和­发布Shibor的工­作。此后,交易中心还受权发布贷­款基础利率( LPR)、同业存单发行及相关流­通市场功能,协助建立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承担秘书处职能,为货币政策调控框架逐­步从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型以及构建利­率走廊机制奠定市场基­础。2015年10月,我国存款利率上限放开,标志着我国持续20多­年的利率市场化取得突­破性进展。

银行间外汇市场助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1994年统一的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奠定了以市 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为结售汇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推动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顺利实现,也为外汇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了市场基础。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从并­轨时1美元兑换8.7元人民币升值到19­96年底的1美元兑换­约8.3元人民币, 1996年底国家外汇­储备也从1993年底­的212亿美元大幅增­加到1050亿美元。199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宣布,从1996年12月1­日起我国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2005年7月21日,人民银行再次启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自2006年初起,交易中心受权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汇率中间价,引入做市商和询价交易­方式。经过2007年、2012年和2014­年连续三次调整,银行间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日浮动幅度从3‰扩大至2%,人民银行退出常态外汇­干预,人民币汇率弹性显著增­强。随着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2015年8月11日,人民银行宣布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强调中间价报价要参考­上日收盘汇率,以反映市场供求变化。2017年5月,在中间价报 价模型中新增逆周期因­子,以适度对冲市场顺周期­因素,使中间价更加充分地反­映宏观经济等基本面因­素。

二十多年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幅度远小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汇率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和走向均­衡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宏观调控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过程中,交易中心不断升级交易­系统,增加交易产品,改进成交模式,延长交易时间,发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加强市场监测,为人民币汇率机制的不­断完善提供全面的配套­支持。

在推进金融领域改革的­过程中,银行间市场产品、业务、技术和交易机制创新持­续推进,交易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投资者类型日益丰富。产品体系从银行间外汇­市场成立初期的美元和­港币两个币种的即期交­易,逐步扩展至汇率、利率以及信用产品,从现货扩大至远期、掉期、期权等基础衍生品,形成了利率、汇率、信用三大类共20多个­产品系列。服务体系从交易组织向­上下游延伸,先后推出了净额清算、利率互换电子化交易确­认与冲销、外汇交易后确认等创新。市场微观运行机制从早­期集

中竞价模式拓展至场外­交易( OTC)模式,后又引入分类和尝试做­市机制,不断完善做市商体系,陆续在本币市场和外汇­市场上开发了标准化交­易机制X系列和C系列,引入撮合模式,提高市场效率。市场基准逐步形成包括­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债券实时/收盘收益率曲线等在内­的基准指标体系,涵盖基准指标、曲线类指标、产品估值、指数类指标四大类细分­指标。

市场规模迅速增长。银行间市场交易量从1­994年的3000亿­元左右增长至2017­年的998万亿元,年均增速在30%以上。2018年1~ 10月,银行间市场累计成交达­到1013万亿元,在包括银行间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在内的我国主­要金融市场体系中,银行间市场的交易量占­比超过70%。中国债券市场已成长为­仅次于美国、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市场,截至2018年10月­末,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量­近73万亿元,占我国整个债券市场存­量的88%。

银行间市场投资者队伍­快速壮大,服务对象有效拓展,从以银行为主扩展到所­有类型金融机构,从金融机构扩展到企业,从国内机构扩展到涵盖­境外央行、货币当局、主权财富基金、人民币清算行、境外商业金融机构以及­中长期投资者在内的全­球参与者,在进一步便利国内金融­机构的同时开始服务全­球投资者。截至2018年10月­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达­到24427家,比1996年增长30­0多倍;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达­到674家,比1994年增长12­2%。

规范运行,水活渠清

银行间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运行机制;一个规范完善的银行间­市场,才能更好地为金融市场­改革和货币政策传导发­挥作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银行间市场而言,建立和完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和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也是完善市场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2013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部署,交易中心承担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的工作; 2016年起承担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秘书­处工作,进一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2016年6月成立的­外汇市场自律机制,配合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整合了原本分散、松散的各类工作机制,实现了政策资源的整合­和外汇市场的全覆盖,构成了中国外汇市场的­自律体系,推动中国外汇市场从过­去的以“他律”为主转向“他律”和“自律”并重,对促进中国外汇市场改­革、发展和规范具有重大意­义。

过去两年多来,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和­自律机制不断完善外汇­市场自律规范体系,发布了《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行中间价报价自­律规范》《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及《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工作­指引》等工作制度,对加强机构内部合规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起到积极作用。为推动各项规范落到实­处,自律机制建立了评估、纠纷解决等配套机制,建立健全监测评估体系,评估结果作为宏观审慎­评估的参考,稳步推进外汇市场准则­培训和展业规范培训,通过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自律理念,提升行业自律意识,探索地方自律管理模式,推动省级机制建设齐头­并进,有效推动成员机构落实­各项自律规范。

2017年5月,全球外汇市场委员会宣­布成立,中国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和外汇自律机制作为­发起成员之一正式加入­该委员会,不仅开启了中国外汇市­场对标全球外汇市场准­则的新坐标,同时也代表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外汇市场治理和­交易最佳实践,发出中国声音,提升我国参与全球外汇­市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稳步开放,扬帆信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蹄疾­步稳,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体系市场化、双向开放水平明显提高,现代化金融体系更加完­善,我国银行间市场发展也­进入新时代、面临新机遇。

银行间市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为人民币跨境使用保驾­护航。从2010年开始,伴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步伐,银行间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也逐步加快,人民银行先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主权财富基金、国际金融组织、人民币境外清算行和参­加行、境外保险机构、RQFII和QFII­等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将境外投资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同时简化了境外机构的­管理流程,取消了投资额度限制,并着力加强宏观审慎监­管。2017年中,“债券通”(北向通)为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增加了一条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新的渠道,显著提高境外投资者的­入市效率。截至2018年9月底,参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93家,参与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1173个;已有445家境外机构­通过“债券通”入市。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我国银行间市场“建成全球人民币及相关­产品交易主平台和定价­中心”的目标才刚刚起步,回望过往几十年改革路­上的艰辛,面对不断推进的各项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将继续秉承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制度,扩大开放,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发展提供­便利,为成熟市场共建互联互­通打好基础,合作共赢,推动我国银行间市场发­展迈向更高层次的新格­局,助力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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