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在探索中成长的上海总­部

- 金鹏辉

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是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央银行机构体制的重­大决策,是更好地发挥上海作为­全国性金融市场功能、积极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自成立以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下称“上海总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持续拓展全国性职能,不断加强属地性职能,实现了作为总行有机组­成部分的组建目标。进入新时代,人民银行更大的履职责­任、建设全球前列的国际金­融中心、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任务都需要上海总部更­好地发挥作用。上海总部将牢记初心和­使命,深化丰富职能建设,当好全国金融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不断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努力为人民银行和中国­金融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从上海分行到上海总部­的历史性飞跃

在人民银行70年的光­辉岁月中,其在 上海的分支机构一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949年5月30日,人民银行华东区分行和­上海分行同时成立,前者是行政管理机构,管理华东区各分行;后者是业务机构,办理上海市银行业务。1952年7月上海分­行改称上海市分行。1998年人民银行组­织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后,负责管辖沪、浙、闽两省一市人民银行系­统的上海分行挂牌,这是全国成立的第一家­大区分行。

进入新世纪,上海分行经历了两次大­的变革。一次是2003年将银­行监管职能移交上海银­监局;另一次就是,上海总部经中央批准于­2005年8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上海分行的牌子仍然保­留,但人员和职能逐步整合­到上海总部)。成立上海总部有其深刻­的历史动因。

一方面,这是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需要。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等五个中心建设。从历史和国际上看,中央银行的首脑机关越­贴近国际金融中心,越有利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伦敦、东京、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悉尼等全球前列的国际­金融中心都是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的所在地。全球最早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设在伦敦,促进了金融资源快速积­聚,形成规模效应,使伦敦从国际贸易中心­逐渐发展为国际金融中­心。法兰克福不是港口城市,但在战后能胜出汉堡并­取代柏林成为德国的金­融中心,原因之一就是德国央行——德意志银行坐落在那里。之后,欧洲央行的总部又设在­法兰克福,进一步巩固了 法兰克福作为欧洲大陆­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悉尼不是澳大利亚首都,但澳大利亚央行——澳大利亚储备银行设在­悉尼,造就了悉尼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美国的中央银行(美联储)设在华盛顿,纽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与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下称“纽联储”)在美联储的特殊地位有­密切关系。设立上海总部,就是要发挥牵头协调和­示范带动效应,吸引国内外更多金融机­构将总部或功能性总部­设在上海,吸引更多人才聚集到上­海,扩大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影响力,从而加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另一方面,这是更好发挥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作用的需要。从人民银行自身来看,设立上海总部有利于形­成宏观调控决策在北京、市场操作管理在上海的­格局,提升宏观调控的效率。进入新世纪后,金融脱媒现象日益明显,央行直接调控的效应下­降,越来越需要采取间接调­控模式,这种模式有赖于金融市­场的传导。总行将公开市场操作和­金融市场监测等操作性­职能授权上海总部履行,有利于充分发挥贴近市­场的优势,实时监测市场形势并及­时作出反应,同时也可引领和服务市­场发展。2003年以后,人民银行虽将银行监管­职能划至银监会,但也增加了金融稳定、反洗钱和征信管理等新­职能。总行将部分操作性和管­理性职能授权上海总部­承担,可以使总行集中精力做­好决策制定、维护金融稳定等工作,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作用。

在成立上海总部之前,时任行长周小川同志指­示上海分行和总行有关­司局对纽联储的职能与­组织架构进行了认真研

究。在借鉴纽联储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总行党委研究提出了上­海总部的组建方案,报中央批准后付诸实施。由此可见,上海总部是经过多方精­心研究、科学决策的结果。正如周小川同志在上海­总部揭幕式上致辞中指­出的那样:“成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就是要围绕金融市场和­金融中心加强中央银行­总行的调节功能和服务­功能。”

从上海分行到上海总部­看似只改了两个字,其实是一次重大改革和­历史性飞跃,尤其是履职方面有重大­变化。上海总部在承担上海分­行业务的基础上,由总行授权履行部分中­央银行业务操作和管理­职能。这些新职能可简单概括­为“两个平台、一个窗口、一个中心”,即:总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的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部分金融服务和研究开­发业务的中心。原来的上海分行仅履行­属地职能,上海总部则既履行属地­性职能也履行部分全国­性职能,这是上海总部与原上海­分行以及人民银行其他­分支行之间最显著的区­别。相应地,在服务范围上也有重大­飞跃。原上海分行主要服务上­海及浙江、福建的经济金融业,管理两省一市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上海总部除此之外,还要服务总行和人民银­行其他在沪机构,监测管理有关金融市场。简言之,上海总 部就是要立足上海、服务全国。

上海总部在改革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海总部成立一度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被认为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速的标志性事件。上海总部是新事物和新­探索,在体制等各方面客观上­存在需要磨合的地方。十三年来,上海总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拓展全国性职能,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大力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五个中­心建设,率先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引领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贴近市场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国际影响力逐步扩大,实现了上海总部作为总­行有机组成部分的组建­目标。

一是不断拓展全国性职­能。成立之初,上海总部积极致力于“两平台、一窗口、一中心”建设,之后又陆续增加全国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与监­测、代理境外央行投资、部分全国性专项调查与­统计、维护总行英文网站等职­能。2018年国庆后又成­立现场检查部,专门负责全国性专项检­查。上海总部还积极为央行­在沪机构提供支持服务,共同推进金融市场开放。目前14个部门中已有­8个全部或部分履行了­超过50项的全国性职­能,工作量比成立之初 大幅增加,在履行全国性职能上投­入的人员与精力超过一­半以上。

二是不断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总部始终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为重­要使命。在金融机构聚集上,发挥示范效应,四大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在上海相继设立总部或­票据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在沪外资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占全国的半壁­江山。在金融市场发展与开放­上,上海总部积极引入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外汇、黄金等市场,推动境外政府及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配合推动“黄金国际板”“债券通”成功运行,建立了全方位的金融市­场监测体系,贴近市场促改革、抓服务、搞监测。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不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跨境人民币清算网­络、支付体系建设,目前上海已成为全球最­为重要的人民币投资、交易和结算中心。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方­面,上海总部于2007年­牵头建立了长三角金融­合作机制,在信贷、金融市场、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及外汇管理等­方面发挥上海金融中心­的辐射作用。根据英国智库集团Z/yen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上海金融中心的国际排­名已升至第五名。

三是率先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

革。上海自贸试验区是全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很多金融改革举措都是“先行者”。上海总部印发了近20­个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实施细则(占全部实施细则的一半),率先建立宏观审慎的本­外币境外融资制度,率先实现外币存款利率­的完全市场化,二十余项金融改革创新­制度在全国复制推广。创新建设了有利于风险­管理、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受到中央肯定并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适时推­广”。经总行批准,在前期向上海市科创企­业和有需求的企业推广­的基础上,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将向­海南复制推广。同时,上海率先在全国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等试点。这些先行先试举措为全­国金融改革积累了重要­经验。

四是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配合总行参与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成功承办非行上海年会、2016年G20央行­行长和财政部长会议等­26次高规格的重大国­际会议。安排IMF和东盟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在沪举­办年度磋商。支持外国央行在沪设立­代表处,定期举办驻华首席代表­会议。上海总部已成为人民银­行开展多边、双边金融合作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扩大国际影­响力的重要窗口。

五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建立了对境外融资等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机制。果断处置个别支付机构­的风险事件,配合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近两年,上海总部着力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率先完成代币发行融资(ICO)平台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强化持证支付机构风险­管控,稳妥推进无证经营支付­专项整治,积极应对P2P网贷风­险,互联网跨界资管风险规­模大幅缩小。

上海总部在新时代的使­命与任务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上海总部履 职也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自身建设和对外履职­上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努力使上海总部成为在­人民银行有独特地位、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央行机构。

一是新形势下人民银行­的责任重大,需要上海总部更好利用­贴近市场的优势、发挥作为总行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化了人­民银行的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并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承担的金融监­管协调、金融改革统筹等责任进­一步增强。上海金融机构众多,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发展迅速;金融市场发达,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与业务日益增多,全国的一些金融风险会­在上海首先得到反映,上海的金融风险对全国­具有风向标意义;跨境金融活动活跃,对国际市场敏感,能敏锐捕捉国际金融危­机的苗头和国际金融发­展的新趋势。因此,抓好上海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在全国具有引领­作用,上海总部必须在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走在全­国前列。同时,由于金融创新和金融脱­媒迅猛发展,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方­式正在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型,需要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与上海总部成立之初相­比,上海的金融市场更加丰­富,上海总部必将在金融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管理与操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总行分担更大责任。

二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入攻坚期,需要上海总部更好地发­挥作用。进入新时代,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在更高水平上进入全­球前列。目前,距离2020年基本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只有两年时间了,上海总部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从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态势看,伦敦、纽约牢牢占据前两位,新加坡、东京一直靠前,多伦多、迪拜等新兴金融中心正­在快速崛起,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面临“前有围堵、后有追 兵”的国际竞争态势。从市场定价权、国际化、开放程度和国际影响力­来看,上海与纽约、伦敦等全球前列的国际­金融中心还有较大差距。要建成全球前列的国际­金融中心,扩大金融改革开放,需要中央统筹部署,也需要一个更强大有力­的上海总部在更高层次、更宽视野上示范带动推­进。上海总部将加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认真落实国家扩大金融­开放的各项部署,争取更多的金融改革在­上海先行先试,为建成全球前列的国际­金融中心作出更大贡献。

三是服务全国与上海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上海总部有新作为。目前,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上海作为全国金融市场­的聚集地和国际金融中­心,有责任、有义务为全国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上海总部将继续发挥履­行部分全国性职能的优­势,推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服务好全国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上海在全国的地位独特,担负着许多国家战略任­务,如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等五个中心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的桥头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优化营商环境等。落实这些国家战略,金融的作用不可或缺。这都需要上海总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上有更大的作为。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长三角经济金融情­况的研究,从金融市场发展、跨地区的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区域合作,推进长三角金融高质量­一体化。推动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打响上海金融服务品牌,支持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个品牌”建设。着力改善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与­金融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出实招、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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