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便利化服务开放新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经验总结,也是推动新时代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经济往来和人员交往飞速发展,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积极适应全面开放的经济新格局,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率先推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重大管理体制改革,为外贸资金结算提供充分的自由便利。通过持续创新、优化管理形式和方法,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便利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为对外贸易和交往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也为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稳步推进
回顾历史,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始终与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整体进程相适 应,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为中心目标,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收支形势变化,科学调整管理理念和方式,经历了从计划分配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便利化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结合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外汇收支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统管,根据“统收统支、以收定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综合平衡和统一分配使用。为增加外汇收入,支持国家基本建设,实施进出口报关制度,加强对贸易用汇真实性审核,出台奖励侨汇政策,积极鼓励华侨投资参加祖国建设。
改革开放后,为了扩大对外贸易,调动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我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各地方、各企业可根据不同的情况留有一定比例的外汇。为平衡外汇供给和需求,促进留成外汇的横向融通,各地先后成立外汇调剂市场,外汇留成单位可通过外汇调剂市场将闲置的外汇额度售给需要用汇单位,这也意味着我国开始利用市场手段对外汇资源进行配置。1994年,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新时期企业用汇需求,继续激发企业创汇的积极性,我国取消外汇留成及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对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1996年12月,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宣布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至此,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实现历史性飞跃,也标志着我国贸易项下可兑换进程迈出实质性步伐。
新世纪以来,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外贸发展步入“快车道”。面对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内经济结 构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积极转变管理理念,相继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推出系列改革,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促进用汇便利化。一是为切实满足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贸易便利化需求,先后于2012年和2013年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取消进出口逐笔核销制度,建立“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管理体系;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将业务审核权限全部下放银行,同时大幅简化单证审核。通过两项改革,绝大多数合规经营的企业可直接在银行完成所有手续,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75%以上,往返外汇局、银行间的“脚底成本”大幅减少,投入人力减少三分之一,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二是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个人用汇需求, 2007年改革个人外汇管理,将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在便利化年度总额之内的境内个人用汇,仅凭身份证件即可办理;便利化额度之外,个人在证明用汇真实、合法后,也可在银行直接办理。2017年个人项下要求银行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境内个人购汇时须如实申报个人购汇资金用途,为个人真实、合法用汇提供了便利性支持。三是为积极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发展电子商务的要求,2013年率先在北京、上海等5个地区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支付机构可通过银行为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外汇集中收付和结售汇服务,极大地便利了广大中小电商“全球卖”和百姓“全球购”,提高了资金结算效率,支持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
展。四是为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的战略部署, 2015年推进保险机构外汇管理改革,法人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及资金本外币转换等审批业务可直接在所在地办理,银行办理外汇保险业务审核材料大量简化,有力地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
助力实现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新型支付技术的迅速兴起,市场主体日益多元,贸易模式不断创新,个体化、多样化、电子化成为发展趋势,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服、商品交易所等为代表的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 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7.6万亿元,同比增长13.4%,在我国外贸中占比达26.5%,已成为我国外贸增长的重要支撑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确立开放发展新理念。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立足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发展方向,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秉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促使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释放。
一方面,积极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电子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步伐。一是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可以审核电子单证,进一步促进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银行和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电子化的需求。二是适应通关无纸化改革,上线“报关信息核验功能”,向银行开放进口报关电子信息,便利银 行运用大数据进行贸易付汇真实性审核,银行查验单笔报关单仅需1分钟,即可有效甄别不法企业伪造、重复使用报关单骗汇行为。三是大幅推进电子银行渠道建设,个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终端等非柜台渠道进行结售汇。目前,个人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结售汇已占80%左右,大大节约了往返银行的成本及排队等待时间。
另一方面,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快速发展,助推外贸转型升级和贸易强国建设。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扩主体”,开放外汇结算资质。如放宽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和境内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贸易收结汇,个体工商户凭运输单据等即可办理结汇。二是“拓渠道”,拓宽新业态外汇结算渠道。如第三方支付机构代理客户办理收付汇,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的电商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报备后可自行收汇,突破“谁报关谁收汇”原则。三是“转思路”,探索适合外贸创新领域的管理思路。如制定了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实物交割外汇管理操作指引,结合期货交易实物交割特点,以交易数据代替报关单作为审核真实性的手段,支持特定品种期货向境外投资者开放。
持续增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能力
长期以来,经常项目在我国国际收支总体规模中占比八成左右,代表着国际收支的基本面,在抵御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稳定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信心等方面发挥着“压舱石”的作用。经常项目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精神要求,在创新事中事后非现场管理、开展高风险业务专项核查、优化升级业务管理系统、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面多措并举,实现防风险与促便利、稳市场与推改革协同发展,有效维护了国际收支平衡和外汇市场稳定。
一是持续完善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中,配套建立业务监测系统, 2016年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后续进行优化升级。依托各个业务监测系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不断拓宽数据基础、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数据应用等,有力支撑起事中事后实时监测和异常分析。日常监管过程中,注重综合采用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分类管理等多种手段进行审慎监管,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增强重点监管的精准度,实现违法违规精准打击,引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
二是强化对异常资金流动的监管。紧密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外汇市场资金流动变化,持续针对离岸转手买卖、出口不收汇、大额预付货款、外企利润汇出、分拆购付汇等高风险业务,从“五重一大”(重点地区、重点银行、重点企业、重点国别、重点交易项目和大额异常交易)等多维度,强化监测分析和专项核查。如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汇形势,共现场核查企业1万多家,降级违规企业1000多家,向相关部门通报异常企业700多家,遏制了经常项下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是加强上下游跨部门联合监管。自2014年起,通过与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逐步建立起信息共享、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机制,加强对异常企业的联合处置力度。其中2017年,经常项目管理部门向海关、工商和税务等部门共通报2261家货物贸易异常企业,依据提供的服务贸易收付汇数据,海关对4699家企业进行排查,追缴关税30亿元人民币,税务部门追缴税款1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