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工作历程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工作经过70年的发展,金融统计体系逐步健全,经济调查范围不断延伸,分析预测框架日趋完善,逐渐形成了与“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相配套的调查统计体系。下一步,调查统计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为抓手,更好服务人民银行中心工作,同时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金融统计信息服务。
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工作发展历程 专业专注,孜孜以求,构筑货币政策决策的信息基石
调查统计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业务,自1948年人民银行成立开始编制第一张统计报表到现在,已经走过了整整70年。70年来,调查统计工作始终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调查资料,对宏观调控 和金融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平抑物价、打击金融黑市和支持经济恢复,调查统计部门围绕这个中心工作,定期编制、报送22种统计报表和2种统计电报,反映全国的金银、外汇、利率的变动,以及银行头寸松紧和货币投放情况,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级政府的重视。1953年,随着国家银行体制的建立,人民银行成为全国的信贷中心、现金中心和结算中心,金融统计主要为综合信贷计划、现金计划服务,编制信贷现金计划执行情况表,如实反映信贷收支、货币流通、企业流动资金使用和有关国民经济的变化情况,发挥了国民经济“信号站”和“晴雨表”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1984年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金融统计积极适应人民银行职能转变,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执行。1986年以来,先后建立了物价统计、工业景气调查、居民储蓄问卷调查、银行家问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等制度,及时捕捉经济运行的边际变化。1993年编制资金流量核算表(金融交易部分),全面描述各经济部门资金来源、运用状况,为宏观经济分析和金融发展规划提供了较全面的资金流动信息。1994年10月编制和公布货币供应量数据,为货币政策提供了可测、可控,并与最终目标密切相关的“锚”。1997年建立了涵盖我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票据市场的金融市场统计制度,及时反映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情况。2003年,根据新人民银行法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宏观调控职能的需要,先后新增中 长期贷款、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房地产贷款、代客理财、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较好地满足了各部门对统计信息的需要。
在这个过程中,人民银行不断改进金融统计制度方法,特别是推行“全科目统计”、实施金融统计数据全国“大集中”,为现代化中央银行统计奠定了坚实基础。1997年,人民银行全面推行“全科目统计”,用基于会计全科目资产负债表的统一指标体系,取代之前商业银行自行设定的指标体系形成的项目电报,这是金融统计制度的重大变革,是真正规范统计的开端。2009年,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统计数据全国集中,金融统计管理模式由分散式管理改为数据采集、存储、生产、共享使用等环节均由总行统一管理,极大提高了金融统计的生产和管理效率。“全科目”和“大集中”是人民银行现代金融统计的起点和现代金融统计理念的基石,是保障金融统计准确性、灵活性、高效性、科学性的根本安排。
与此同时,人民银行调查统计信息披露日益规范,在数据搜集、加工、质量控制、对外披露等方面不断向国际标准靠拢。2002年中国正式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一般数据公布标准(GDDS)”;2015年进一步采纳“特殊数据发布标准(SDDS)”。
十年磨剑,与时俱进,完善金融统计调查分析监测体系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层面的反思,其中一个重要角度是金融统计未能及时反映金融变化,危机之前统计数据未能及时反映危机迹象,危机发生
后无法通过金融统计信息准确判断和估计危机扩散以及风险传染。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总结经验教训,适应金融体系发展变化,开展一系列改革创新,形成了现行金融统计调查分析监测体系。
第一,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金融统计标准化致力于实现金融统计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有助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节约统计成本,提高统计效率,增强宏观部门识别和追踪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国际金融危机后,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认真梳理宏观分析、审慎管理以及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等各类需求,推进金融统计标准的研究、制定、发布和实施,从宏观层面统一金融部门、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和编码。目前已陆续发布了《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金融工具常用统计术语》等多项标准并推广落地。建成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系统,建立了总量与结构、数量与价格、存量与流量兼备的存贷款统计体系。
第二,创设并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从金融机构资产方提供货币政策总量调控指标。人民银行从2011年起正式统计并发布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数据, 2014年起发布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数据, 2015年开始发布存量数据; 2018年进一步扩充口径,纳入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贷款核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更加全面地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情况。
第三,改革经济调查和分析预测机制。完善经济调查体系,改进5000户工业企业和企业商品价格调查制度,开展服务业企业调查试点,修订城镇储户调查问卷,探索金融家问卷调查,围绕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实地调研,形成了覆盖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企业部门、住户部门、政府部门的相对完整的调研框架。开展金融稳定监测,定期和不定期监测金融稳健指标。加强分析能力建设,测算宏观杠杆率,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季节调整软件和数 量模型,构建宏观经济预警体系,提升经济金融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现行金融统计调查分析监测体系
金融统计体系完善,夯实宏观调控数据基础。经过70年的发展,人民银行建立了总量与结构并重、数量与价格兼备、存量与流量相结合的金融统计体系。第一,服务货币政策的统计。以总量性统计为主,兼顾结构性统计,为货币政策决策和评估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包括社会融资规模统计,货币供应量统计,金融机构信贷收支统计,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资金流量统计,三农、小微、普惠等结构性专项统计。第二,服务信贷政策的统计。围绕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根据信贷政策需要,按贷款投向和领域创新相关专项统计,提高信贷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包括中长期贷款行业投向统计、贷款按企业分类统计、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三农贷款专项统计、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等。第三,服务金融稳定的统计。围绕及时识别系统性风险及传播途径的目标,为宏观审慎管理提供决策基础,包括理财和资金信托统计、债券统计、金融稳健指标监测等。
经济调查多面并进,进一步延伸信息监测触角。经济调查具有灵活、快捷的优势,可以对金融统计数据形成重要补充,是制定货币政策和开展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人民银行加强调查能力建设,建立了涵盖企业调查、金融调查、住户调查、物价调查四大板块的调查制度,为判断经济形势,制定货币政策和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及时可靠参考。
分析预测准确深入,有效刻画经济运行规律。发挥数据信息丰富和理论基础扎实的优势,建立了中央银行宏观经济数据模型和分析框架,对宏观经济金融运行和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分析预测。包括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和预测,宏观杠杆率测算与分析,以及经济金融重大问题研究。如2017年初,针对金融和实体经济出现失衡,开展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重大研究,剖析失衡的原因,相关建议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和采纳。2018年,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开发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投入产出模型、联立方程组模型和向量自回归模型等四个经济模型,分析测算不同情景贸易摩擦对我国短期、中长期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的影响。此外, 2017年以来还开展了服务业增加值、基建投资资金来源、工业企业利润、民营企业融资等专题研究,相关成果为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和货币政策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
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通过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再次要求,“要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解决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归集和使用难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高度,肯定了金融统计的价值,也为人民银行调查统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体系不断丰富,金融创新不断涌现,融资渠道、金融工具、金融产品日益多元,金融风险积聚、扩散、传染更加复杂,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责任更加突出,传统的金融统计分析框架的有效性、全面性受到挑战。为此,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健全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这对金融统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不仅服务货币政策决策,还要有效支持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的决策与协调。建成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可以有效监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准确反映金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配置情况,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可以监测微观主体金融活动,为科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可以实现机构统计与功能统计的有机统一,服务深化金融改革和建立现代金融体系。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充分肯定了金融业综合统计的重要意义,对未来五年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作出明确部署。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开启了金融业综合统计 工作的新篇章。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金融业综合统计重点工作
第一,实施资管产品等系统性风险重要环节的统计,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是资管产品统计。资管产品有其产生的客观背景,不过部分产品边界不清,设计复杂,多层嵌套,风险一旦爆发,可能以出其不意的速度和路径传播。因此,资管产品统计是金融业综合统计的突破口和落地实施的第一项工作,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按照数据报送模板采集数据,最终实现逐个产品常规直报。二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统计,这对提前识别风险、切断风险传染源、建立有效防火墙至关重要。不过,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组织和关联关系非常复杂,国际上也没有成熟的统计框架,需要我们在深入调研、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分阶段推进。
第二,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完善金融资金流量、存量统计,强化宏观杠杆率监测基础。一是制定银证保金融机构及特定目的载体统一分类的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体系,统一采集全部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数据,编制统一的金融业资产负债表,摸清金融业家底。二是完善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金融活动的资金流量和存量统计,做好与国民账户的衔接与配合工作。三是在此基础上,完善宏观杠杆率统计监测体系,为结构性去杠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第三,以金融基础设施为依托,完善金融市场统计,为金融市场风险评估提供支撑。建立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统计。现阶段以债券市场统计为主要推进领域,覆盖我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及其他场所发行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债务证券;统一债券统计分类、接口规范和报送规则,统计债券市场交易 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对手、交易价格等维度信息,覆盖债券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并实现与金融机构统计、金融产品统计的有效关联。
第四,完善与双支柱政策框架相适应的分析监测能力,促进金融业综合统计成果转化。一是服务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完善制度性调查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调查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微观调查数据、结构性统计数据和调研资料,构建灵敏的经济形势反应机制,提取宏观经济信号,及时把握边际变化,为把握好政策出台的力度和节奏建言献策。二是加强金融业综合统计指标运用,用好多维度、细颗粒度的统计监测数据,提高风险预警水平,服务宏观审慎政策。三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分析,为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提供支撑。
第五,建立完善统计信息共享和披露机制,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金融统计信息服务。金融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参与者、广大社会公众以及国际社会沟通的重要纽带。从2002年采纳数据公布通用标准( GDDS)到2015年采纳特殊数据发布标准(SDDS),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完善统计信息共享和披露。GDDS、SDDS均将官方统计数据视为公共产品,将“及时与机会均等”获得统计数据看作是公众的基本要求。与GDDS相比, SDDS在数据覆盖范围、公布频率、公布及时性、数据质量、公众可得性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继续按SDDS要求做好数据发布和国际组织数据交流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市场需求,加强数据分析解读和预期引导,为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