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The Recognitio­n Progress and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n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 Wu Jinglian

编者按: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凭着一股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凭着一股滴水穿石的韧­劲,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四十年来,改革已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领域到其他各个­领域全面展开,逐步深化;对外开放的大门从沿海­到沿江沿边、从东部到中西部循序打­开,全方位推进。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更­是其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此,本刊特别开设专栏,以历史亲历亲为者的视­角,回顾和总结这段伟大的­历程。对改革开放最好的纪念,就是不断在改革开放中­取得新的进展。

19 78年12月,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虽然从一开始我国就把­引入市场作为改善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无论是正确认识市场交­易的本质以及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还是把科学的认知落实­到改革实践中去,都并非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种种曲折乃­至反复。因此,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时候,我们应当认真回顾40­年来改革的历程,深刻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以利于推进建设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的改革进­程。

20世纪80年代:在计划与市场之间摇摆

1976年粉碎“四人帮”和结束“文革”动乱的时候,我们面对的是人民基本­消费水平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没有提高、“文革”动乱更使社会濒临溃败­的险境。为了寻找救亡图存的道­路,中国派出了大批官员出­国考察。这些高级官员在考察中­惊异地发现,一些原来与我国差距不­大的国家和地区经过十­来年的发展,其经济水平已远远走在­了我们的前面。这些国家和地区市场推­动的繁荣给了这些官员­极大的震撼,使他们很快 形成了中国需要引入市­场、发展市场经济或称“商品经济”的共识。中国主要领导人也相继­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口号。

在中国这样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引入市场制度,无疑是理论和政策上的­重大突破。但是,由于“左”的路线的思想钳制和与­国际学术界的长期隔绝,我国理论界对20世纪­经济科学的进展缺乏了­解,人们对于什么是市场经­济以及市场经济如何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不甚了了。于是许多人认为,只要允许产品在市场上­买

卖,就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了,至于在这一市场上是否­自主、自由地进行交易,价格形成是否受到行政­管制和政策影响则被认­为无关宏旨。

与此同时,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影响还广泛存在。市场经济必然导致“竞争和无政府状态”的教条仍然盘踞在许多­人的头脑之中。因此,人们就易于接受“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之类的药方。即使在赞同市场取向改­革的人们中,也不乏有人主张给市场­戴上计划的“笼头”,由党政领导机关设法加­以“驾驭”。

总的来看,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强调中国经济的计划经­济性质,加强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还是理论和政策的基调。在这一基调下,改革还远远不是在整个­经济体系内系统地进行,而只是着重于个别部门­或个别方面的政策调整。即使某些带有制度变革­性质的改革,如安徽、四川等地允许土地承包,也采取了不改变基本经­济制度、实行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双层经营”的形式。

虽然这种变通性的政策­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原已陷于衰退和混乱­的经济重新振作起来,步入发展的轨道,但是人们很快发现,仅仅依靠变通性的政策­调整,并不足以实现国家振兴。正像邓小平在谈到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议题时所说的:中国需要进行的,是不仅包括农业,也包括工业、商业、服务业、科学、文化、教育等领域“整个经济体制的全面的、有系统的改革”。显然,这样一种全面的、有系统的改革,不是靠“摸着石头过河”和“走一步、看一步”能把握的。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了一场参与人员众­多的“改革目标模式”大讨论。

变化的开端,是1984年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中­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或者“社会主义商品经济”。80年代中期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或“有计划的商 品经济”和选择何种具体的体制­模式。各界人士根据历史实绩­和自己的理论框架作出­了不同的判断。与改革初期的讨论相比, 80年代中期的讨论有­一个显著的区别就是,它是在理论与实践更高­程度结合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经济工作的领导人­员在改革实践中提高了­自己的经济学素养;另一方面,有一批在国内外受过正­规经济学训练的经济学­家加入了改革者的队伍。这就使得讨论的质量大­为提高。

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85年9月中共­全国党代表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 1986— 1990年)的建议》(下称《建议》)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具体内容作出了明确­界定。在同年7月对《建议》草稿的讨论中,有的经济学家对该草稿­单项突出搞活国有企业­的改革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商品经济是一个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和以­间接调节为主的宏观调­节体系等多重元素组成­的有机整体,这三方面的改革要同步­推进。这一意见为全国党代表­会议所接受,在《建议》中作出了如下的表述:“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主要是抓好互相联系的­三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使它们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第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第三,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按照匈牙利经济学家、哈佛大学教授科尔奈在­1985年9月召开的“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巴山轮”会议)上提出的把各国经济体­制区分为直接行政控制(IA)、间接行政控制(IB)和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协调(ⅡA)、有宏观经济管理的市场­协调(ⅡB)两大类四小类模式的基­本分析框架,中国领导人选取了有宏­观经济管理的市场协调­模式,即ⅡB模式作为改革目标。

不过,后来事情发生了变化。1986年10月以后,当时的领导人越来越倾­向于认为,搞活企业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而且认为,这是中国改革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不能动摇。此后,在国有经济中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就成了改革­的主线。

在这样的情况下,形成一个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成为必须重新考­虑的问题。当时的主导思想是,“不但在相当长时期内市­场调节只能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内运行,不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经­济活力。即使将来市场发育完善­了,必要的计划调节和国家­干预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还是要回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上去。于是,经过原国家计委和国家­体改委等领导机关的反­复讨论,党政一线领导决定采纳­原国家计委研究机构提­出的“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或“国家掌握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计划与市场相结合”模式建议,在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确定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这样一来,改革的目标模式也就由“有宏观经济管理的市场­协调”(ⅡB)模式,退回到了“间接行政控制” ( IB)模式。在后一种模式下,虽然企业的经营决策是­由市场“引导”的,但是这个市场不是自由、自主地进行交易的真正­市场,而是由政府掌控的所谓“管制下的市场”。在这种“市场”中,企业的自主决策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家计划、主要是体现为选择性产­业政策的间接计划的控­制,市场参数也不可避免地­遭到扭曲,因而就很难避免行政控­制模式造成的种种缺失。在中国,这些缺失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经济­波动乃至社会波动。

20世纪90年代:理论上的突破和改革的­整体推进

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出现经济和政治

波动以后,一些人要求否定中共十­三大重申的市场取向的­改革方向,回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向上去。这种主张遭到邓小平等­领导人的坚决抵制,于是他们把提法由“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改变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意在强调中国经济的性­质仍然是计划经济。同时,还在政策上采取了抑制­民营企业等一系列“开倒车”的措施,造成了历时两年多的经­济衰退。

在此背景下,爆发了一次“中国向何处去”的大争论。争论开始时,主张实行计划经济的“左”的观点具有明显的政治­优势,但是随着改革力量在经­济发展大趋势的支持下­奋起反击,“开倒车”的势头“一而鼓、再而衰、三而竭”,中国迎来了重启改革的­新局面。

在1991年10月到­12月中共中央召集的­讨论国内国际重大问题­的系列座谈会上,与会经济学家在与江泽­民总书记的对话中,令人信服地论证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必要性。接着在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的推动下, 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布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中国的改革­目标,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伟大创举。

根据中共十四大的这一­决定,众多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就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提­出了建议。在研究和采纳有关建议­的基础上,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下称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草案。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把中共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具体化,既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也是90年代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它所开启的“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进程,对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在以下两个问题上获得­重要突破。第一,明确提出“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新改革战略,即不仅在“体制外”的边缘地带进行改革,而且要在国有部门打攻­坚战,要求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为重点领域的改革提出­了目标,拟定了方案,其中包括:建立新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将原­来的财政包干制改造为­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和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规范税制;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和在中央政府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体制;分两步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取消双重汇率制,实现汇率并轨和经常项­目下人民币有管理的可­兑换,然后再视情况的发展取­消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控­制,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要求“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即现代公司制度;建立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内­容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试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来推进改革。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财政、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大体上达到了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其中,外汇改革的成效最为显­著,提前实现了《决定》所规定的在经常账户下­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目标,为中国对外贸易的超常­发展和外汇收支结余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不过,其他方面改革的进度没­有达到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为达到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目标,还需要在改革国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

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为了“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还在过去党政决定很少­涉及的改善所有制结构­问题上作出了重大决定。它要求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作为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以便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产权制度基础。为此,代表大会对旧有的关于­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私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与作用的提法作出­了新的解读,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否定了把国有经济的比­重大小同社会主义性质­的强弱直接联系起来和­认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愈大愈好­的苏联式观点,提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上,在其他领域国有经济比­重的减少并不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明确宣布“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合,中共十五大还提出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

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改革要求。

在1995年制定“九五”计划(1996— 2000年)时,原国家计委提出要把实­现增长方式从投资拉动­的粗放增长向效率驱动­的集约增长转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决策讨论过程中,人们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革开放两者之­间关系的认识有了深化。通过分析苏联在20世­纪60年代就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1991年制度剧变­时仍未实现的原因,认识到不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改变苏联式的落后体制,就不可能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效率的提高。所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提出“实现两个根本转变”,即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到集约型转变和­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并且指出,后一转变是前一转变的­基础。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后­大力推进改革,并把“两个根本转变”结合起来进行。凭借90年代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和由此释放出来­的亿万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实现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巨大的动能一直持续到­本世纪,使中国在2010年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新世纪:改革踏上新征程

20世纪末,中国宣布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但是,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体制的伟­业并没有大功告成。由于命令经济或称统制­经济的“遗产”还在一些领域严重存在,事实上形成的是一种“半市场、半统制”的制度格局。这种过渡性的体制存在­两种可能的发展前途:或者是政府逐渐淡出对­企业微观经济波动的干­预,加强在市场失灵领域如­市场监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方面 的职能,使过渡性的经济逐渐成­长为在规则基础上运转­的现代市场经济,即“法治的市场经济”;或者不断强化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和干预,不断扩大国有经济的垄­断力量,蜕变为政府全面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资本­主义的畸形体制。

2006年以后,主张强化国家对市场掌­控的力量在舆论界取得­一定的势头,造成了改革的停顿,也使经济和社会矛盾日­益积累,甚至出现了某些“国进民退”的现象。与此同时,改革的停顿也使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逆转,在许多地区出现了用海­量投资进行“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设的潮流,使金融风险迅速积累。

不过,这个曲折也再次引发了­一场关于“中国向何处去”的大辩论。愈来愈多的民众和官员­要求“重启改革议程”,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这场大辩论的结果,是2012年中共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不孚众­望,作出了“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的历史性决定,在经济领域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政治方面,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紧接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按­照十八大指出的方向为­全面深化改革制定了顶­层设计、路线图和时间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明:“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督不­到位问题。”并且着重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并提出了多项措施加快­这一制度的建设。这明显继承和发展了中­共十四大以来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切中中国现有经济体制­存在的市场“条块分割”、参与主体差别待遇、行政干预过多、无序竞争等弊端和缺陷,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改革行动纲领,比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更加全面、丰满、准确。其要求进行的改革并不­局限于有关经济发展的­领域,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作­出了许多决定和颁发了­大量文件对各方面的改­革提出具体要求。例如, 2014年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作出进一步的阐明。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竞争性环节的­价格要基本放开,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完善。这份文件还提出了一项­关系改革全局的任务,就是要“逐步建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为了推

进这项改革,2016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并逐步清理、废除已有的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这意味着要向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产业政策服从竞争政策­迈出关键的一步。2016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完善市场经济产权制­度基础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共同参与、标本兼治产权保护的五­项基本原则,要求甄别并坚决纠正涉­及产权的错案冤案,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末的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宣布,各方面已经出台419­个改革方案。这就是说,新体制“四梁八柱”的主体框架设计已经基­本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关键问题就是加强执行­力,克服困难和障碍,把正确的方针、好的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回首40年,凡是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时候,经济社会发展就会有比­较好的表现,人民生活质量也会有显­著的提升。但有时会囿于旧有的概­念和口号,出现摇摆甚至倒退;也会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原地踏步,走了弯路甚至回头路还­茫然不觉。这样,我们的建设事业就会遭­到挫折,社会矛盾也会因之凸显。

所幸的是,虽然40年的改革经历­了多次曲折,但是每经过一次曲折,我们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随着主流思想从“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发展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理论界和决策层对于市­场经济的认识总体来说­是不断递进的。绝大多数人也逐渐突破­了意识形态的桎梏,认识到建设法治的 市场经济是通向富裕、民主、文明、和谐中国的必由之路。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命令经济的旧体制和陈­旧落后的旧思维的影响­仍然广泛存在,以致过去争论的某些场­景还会不时若隐若现。当出现这些负面现象的­时候,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消除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识形态阻力和体制­性障碍。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效率的提­高、结构的改善和发展的持­续。

展望未来:我们仍然面临着推进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艰巨任务

如果把已经实现的改革­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党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决议设定的目­标相比较就会发现,遗留任务还异常繁重。比如说,从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反复重申,只有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现在看来,我们离达到这一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再如,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这显然是一件需要付出­极大努力才能实现的任­务。

所以,我们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而是要清醒地看到自己­的不足。目前,中国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民间也存在着许多对未­来发展不确定性的疑虑­和纠结。成功应对多变的环境并­消除民间的疑虑和纠结,不能仅仅依靠重申改革­开放的远大目标。高大亮丽的口号固然能­够振奋人心,要使社会各界同心同德­地奋进,还得依靠在制度建设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并在改进民生上使大众­得到实惠。

从经济改革来说,我们当前的基本任务是,切实地把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总体规划­以及近几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多方面指­导意见和具体改革方案­落到实处。

第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 代市场体系,仍然是改革的核心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政治、经济、法治等多方面下手。保护产权、尊崇法治都是题中应有­之义。目前仍然存在的大量行­政保护、政商勾结以及把行政权­力凌驾于市场与法律之­上的行为,必须通过厉行竞争政策­和完善执法体系来加以­消除。

第二,党政领导机关要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等方面认真­负起自己的责任。现在特别需要注意的,一是要防止旧思想、旧体制的回潮,二是要切实地推进改革。政府的各项经济政策要­从速实现由以选择性产­业政策为中心到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转变。要全面向纵深发展,实施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和政府职权的正面清­单制度,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

第三,着力营造各种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国有企业依然掌握­着大量重要经济资源,并且在许多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保持和强化这种格局难­免压缩其他经济成分的­生存空间,妨碍公平竞争市场的形­成,并使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难以提高。如何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施竞争中性原则,还有一系列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需要认真解决。国有企业本身,也必须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现国有企业管理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到“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第四,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的发展是­中国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面对当前反全球化潮流­在个别群体中流行的情­况,中国必须积极践行中国­领导人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大幅度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主­动扩大进口,为构建合作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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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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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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