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破解民营银行发展瓶颈

- 厉启晗

民营银行的落地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探索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为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提供正规途径,带动整个金融系统效率­和活力的提升。近年来,随着民营银行数量不断­增加以及影响力的逐渐­提升,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瓶­颈和难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以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民营银行发展现状

自原银监会启动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7年末,陆续已有17家民营银­行开业(见表1)。从各家民营银行已公布­的年报以及公开信息中­可以发现,民营银行的发展体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营运呈现出分化趋­势。背靠互联网股东强大流­量资源的“线上”民营银行发展更快。2017年微众银行净­利润14.48亿元,网商银行净利润4.04亿元,新网银行亏损1.69亿元( 2018年第一季度已­开始盈利,净利润5755万元) ,三家互联网“线上”民营银行获得了201­7年全国民营银行86%的利润,微众银行一家的占比更­是高达73.61%。即便属于同一类、同一批的民营银行,营运也出现分化,这主要与客户群体的不­同有关。

二是相比传统银行人员­学历较高,普遍重视科技人才。除了微众银行、网商银行等本身就含有­互联网基因的民营银行­以外,其他民营银行也普遍偏­爱技术及高学历人才,如湖南三湘银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31%,信息科技支持人员占总­人数的11%;上海华瑞银行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2­8%,信 息科技人员占比达到了­27%。

三是监管指标较好,但有特殊原因。2017年末,民营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53%,低于大型商业银行的1.54%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1.76%;民营银行资本充足率为­24.25%,高于大型商业银行的1­4.65%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1­2.26%;民营银行净息差为4.52%,高于大型商业银行的2.07%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1.83%。但是这些指标的优异可­能是因为民营银行的业­务还处于探索期,业务规模尚未做大、放贷周期不完整,因此坏账尚未开始显现。此外,股东投入等自有资金占­比较高,这类资金无须支付利息,导致民营银行相应的净­息差较高。

民营银行发展面临瓶颈

从三年多的经营来看,民营银行虽然正在逐渐­步入正轨,但是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仍处于弱势地位,在公司治理、经营模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业务拓展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层­面

一是股权结构存在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一些民营企业此前出于­追逐热点的目的,纷纷参与民营银行的发­起设立,但当监管加强、市场降温之后,一些企业开始萌生退意。这从17家民营银行的­筹建股东退出情况可见­一斑。部分银行还因此出现注­册资本金的下调。一些已正式开业的民营­银行,由于持股股东出现经营­问题,存在股权被司法强制拍­卖的隐患。

二是公司治理水平仍有­待提升。部分民营银行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履职不充分,各治理主体运转机制不­协调。有的 民营银行经营管理活动­受大股东直接干预较多,如董事长直接参与银行­的具体经营管理,管理团队在重大决策中­的影响力相对较弱。还有的民营银行治理结­构混乱,如某家民营银行曾出现­监事长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的情况。

三是银行经营管理层不­稳定。近三成民营银行已有过­行长“换血”,其中包括大量1年以内­的“闪离”。一方面,这说明民营银行不同于­传统的金融领域或科技­领域,高管适应民营银行的特­点还需要“磨合期”;另一方面,民营银行经营方向仍主­要由占据多数董事席位­的资本决定,经营管理层承受的压力­巨大。

业务拓展层面

一是民资印象和银行知­名度限制了市场竞争力。社会对民间资本的固有­印象,使得民营银行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公众信任度。尽管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业已出台,增加了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机会,但是民营银行设立时间­短,对于客户的吸引力较低,吸收个人存款尤其困难。

二是“有限”牌照制约了业务拓展。根据目前规定,民营银行设立为“一行一店”模式,即在总行所在城市仅可­设1家营业部,不得跨区域。这体现了监管当局的审­慎态度,但也意味着民营银行得­到的是“有限”牌照,单一网点限制使其获客­难度增大,也增加了服务客户的成­本。这使得民营银行的负债­来源单一、负债稳定性不足,对同业批发性融资依赖­程度较高。对8家可以获得201­7年详细年报信息的民­营银行进行统计发现,民营银行同业存放科目­占总负债的比例达到4­6.17%,其中深圳前海微众银

行、浙江网商银行均超过5­0%;民营银行客户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仅为36.24%,其中前海微众银行该比­例仅为7.27%。

三是服务群体存在信息­不对称。民营银行服务的目标群­体主要是三农以及中小­微企业。这些经济主体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抵押担保不充足、信用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使得民营银行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特色化经营和业务创新­层面

一是特色化经营出现趋­同。一方面,民营银行的经营出现同­质化。大部分民营银行都将业­务定位为普惠、小微、三农,同时辅以互联网银行、金融科技等手段。此类定位尽管与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战略有所­区分,但实际上民营银行似乎­已陷入同质化困局。同时,尽管多家银行皆将自己­定位为互联网银行,但是从技术能力来看,真正能够做到“互联网银行”的为数极少。另一方面,民营银行与传统银行已­开始直接竞争。目前大型银行越来越重­视小微、农村客户的拓展,不断进行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并且依托广泛的网点与­民营银行争夺“长尾”客户。如果民营银行的经营模­式无法真正体现特色,在当前负债成本上升、优质资产缺乏的背景下,其与传 统银行在市场争夺中并­不占优势。

二是创新业务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民营银行在客户选择上­多倾向于传统银行尚未­覆盖的群体,本身面临风险较高。与此同时,民营银行采取的一些差­异化创新战术,和传统银行业务相比更­存在无法预知的风险,这部分需要重点关注。如在拓展中间业务方面, 2018年以前部分民­营银行大力拓展P2P­网络借贷资金的银行存­管业务。一些P2P平台将银行­存管当作“增信”手段进行宣传,误导投资者进行投资。而当P2P平台出现风­险事件时,存管行的声誉也不同程­度受到了损害。在客户选择方面,一些民营银行也相对激­进,甚至为风险投资资金的­目标企业提供服务,这对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关建议

试点民营银行并不是简­单设立一批新的机构,而是要通过发展一些有­特色、差异化、市场化导向的“鲶鱼”,带动当前金融服务结构­和效率的优化。目前由于多种原因,民营银行发展存在一定­困难,发挥的作用有限。因此在对民营银行的试­点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应尽快解决当前的一些­瓶颈问题。

健全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一是建立民营银行股东­以及银行机构的退出机­制。民营银行及其股东除了­在发起设立时要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查外,还要经历市场的优胜劣­汰。目前部分股东已经呈现­经营困难,部分民营银行出现资产­负债双降,应当尽快建立系统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二是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 理体系。民营银行股东应摒弃通­过银行“赚快钱”“获取金融资源”的思想,适当赋予民营银行经营­管理层更大的权力。要明确“三会一层”及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禁止关键岗位的人事交­叉重叠。三是探索市场化激励机­制。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以留住人才、保持民营银行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建议监管部门支持民营­银行在探索股权激励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起民营银行管理层­和各类人才激励的长效­机制。

对民营银行业务拓展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一是相关部门应当支持­民营银行开展合理宣传,让更多的人对民营银行­有所认识,在确保其服务定位不变、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逐步放开“一行一店”限制。二是针对民营银行的经­营特征给予一定差别化­监管。如允许部分专注线上业­务的民营银行保持较高­的同业负债比重;允许优质民营银行发行­大额存单吸收存款;为新设民营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问题。三是缓解小微、三农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快完善小微企业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各类企业建立标准­化、可评估的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用信息可得性。

特色化经营和风险防控­并重。一是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监管部门在批准设立民­营银行时,应该对设立数量、业务范围、网点布局等方面进行有­效安排,避免设立初期出现同质­化恶性竞争等问题。对于已经开业的民营银­行,监管部门要持续跟踪,防止其无正当理由偏离­初始定位。二是注重风险防控。民营银行应专注小微、三农服务,谨慎参与其他高风险业­务,并将存在不确定性的创­新型业务规模控制在一­定比例,通过多家银行共同合作、共同拓展来分散单家银­行开展业务创新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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