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民营银行发展瓶颈
民营银行的落地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探索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为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提供正规途径,带动整个金融系统效率和活力的提升。近年来,随着民营银行数量不断增加以及影响力的逐渐提升,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瓶颈和难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以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民营银行发展现状
自原银监会启动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7年末,陆续已有17家民营银行开业(见表1)。从各家民营银行已公布的年报以及公开信息中可以发现,民营银行的发展体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营运呈现出分化趋势。背靠互联网股东强大流量资源的“线上”民营银行发展更快。2017年微众银行净利润14.48亿元,网商银行净利润4.04亿元,新网银行亏损1.69亿元( 2018年第一季度已开始盈利,净利润5755万元) ,三家互联网“线上”民营银行获得了2017年全国民营银行86%的利润,微众银行一家的占比更是高达73.61%。即便属于同一类、同一批的民营银行,营运也出现分化,这主要与客户群体的不同有关。
二是相比传统银行人员学历较高,普遍重视科技人才。除了微众银行、网商银行等本身就含有互联网基因的民营银行以外,其他民营银行也普遍偏爱技术及高学历人才,如湖南三湘银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31%,信息科技支持人员占总人数的11%;上海华瑞银行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28%,信 息科技人员占比达到了27%。
三是监管指标较好,但有特殊原因。2017年末,民营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53%,低于大型商业银行的1.54%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1.76%;民营银行资本充足率为24.25%,高于大型商业银行的14.65%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12.26%;民营银行净息差为4.52%,高于大型商业银行的2.07%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1.83%。但是这些指标的优异可能是因为民营银行的业务还处于探索期,业务规模尚未做大、放贷周期不完整,因此坏账尚未开始显现。此外,股东投入等自有资金占比较高,这类资金无须支付利息,导致民营银行相应的净息差较高。
民营银行发展面临瓶颈
从三年多的经营来看,民营银行虽然正在逐渐步入正轨,但是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仍处于弱势地位,在公司治理、经营模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业务拓展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层面
一是股权结构存在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一些民营企业此前出于追逐热点的目的,纷纷参与民营银行的发起设立,但当监管加强、市场降温之后,一些企业开始萌生退意。这从17家民营银行的筹建股东退出情况可见一斑。部分银行还因此出现注册资本金的下调。一些已正式开业的民营银行,由于持股股东出现经营问题,存在股权被司法强制拍卖的隐患。
二是公司治理水平仍有待提升。部分民营银行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履职不充分,各治理主体运转机制不协调。有的 民营银行经营管理活动受大股东直接干预较多,如董事长直接参与银行的具体经营管理,管理团队在重大决策中的影响力相对较弱。还有的民营银行治理结构混乱,如某家民营银行曾出现监事长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的情况。
三是银行经营管理层不稳定。近三成民营银行已有过行长“换血”,其中包括大量1年以内的“闪离”。一方面,这说明民营银行不同于传统的金融领域或科技领域,高管适应民营银行的特点还需要“磨合期”;另一方面,民营银行经营方向仍主要由占据多数董事席位的资本决定,经营管理层承受的压力巨大。
业务拓展层面
一是民资印象和银行知名度限制了市场竞争力。社会对民间资本的固有印象,使得民营银行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公众信任度。尽管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业已出台,增加了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机会,但是民营银行设立时间短,对于客户的吸引力较低,吸收个人存款尤其困难。
二是“有限”牌照制约了业务拓展。根据目前规定,民营银行设立为“一行一店”模式,即在总行所在城市仅可设1家营业部,不得跨区域。这体现了监管当局的审慎态度,但也意味着民营银行得到的是“有限”牌照,单一网点限制使其获客难度增大,也增加了服务客户的成本。这使得民营银行的负债来源单一、负债稳定性不足,对同业批发性融资依赖程度较高。对8家可以获得2017年详细年报信息的民营银行进行统计发现,民营银行同业存放科目占总负债的比例达到46.17%,其中深圳前海微众银
行、浙江网商银行均超过50%;民营银行客户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仅为36.24%,其中前海微众银行该比例仅为7.27%。
三是服务群体存在信息不对称。民营银行服务的目标群体主要是三农以及中小微企业。这些经济主体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抵押担保不充足、信用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使得民营银行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特色化经营和业务创新层面
一是特色化经营出现趋同。一方面,民营银行的经营出现同质化。大部分民营银行都将业务定位为普惠、小微、三农,同时辅以互联网银行、金融科技等手段。此类定位尽管与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战略有所区分,但实际上民营银行似乎已陷入同质化困局。同时,尽管多家银行皆将自己定位为互联网银行,但是从技术能力来看,真正能够做到“互联网银行”的为数极少。另一方面,民营银行与传统银行已开始直接竞争。目前大型银行越来越重视小微、农村客户的拓展,不断进行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并且依托广泛的网点与民营银行争夺“长尾”客户。如果民营银行的经营模式无法真正体现特色,在当前负债成本上升、优质资产缺乏的背景下,其与传 统银行在市场争夺中并不占优势。
二是创新业务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民营银行在客户选择上多倾向于传统银行尚未覆盖的群体,本身面临风险较高。与此同时,民营银行采取的一些差异化创新战术,和传统银行业务相比更存在无法预知的风险,这部分需要重点关注。如在拓展中间业务方面, 2018年以前部分民营银行大力拓展P2P网络借贷资金的银行存管业务。一些P2P平台将银行存管当作“增信”手段进行宣传,误导投资者进行投资。而当P2P平台出现风险事件时,存管行的声誉也不同程度受到了损害。在客户选择方面,一些民营银行也相对激进,甚至为风险投资资金的目标企业提供服务,这对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关建议
试点民营银行并不是简单设立一批新的机构,而是要通过发展一些有特色、差异化、市场化导向的“鲶鱼”,带动当前金融服务结构和效率的优化。目前由于多种原因,民营银行发展存在一定困难,发挥的作用有限。因此在对民营银行的试点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应尽快解决当前的一些瓶颈问题。
健全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一是建立民营银行股东以及银行机构的退出机制。民营银行及其股东除了在发起设立时要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查外,还要经历市场的优胜劣汰。目前部分股东已经呈现经营困难,部分民营银行出现资产负债双降,应当尽快建立系统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二是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 理体系。民营银行股东应摒弃通过银行“赚快钱”“获取金融资源”的思想,适当赋予民营银行经营管理层更大的权力。要明确“三会一层”及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禁止关键岗位的人事交叉重叠。三是探索市场化激励机制。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以留住人才、保持民营银行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建议监管部门支持民营银行在探索股权激励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起民营银行管理层和各类人才激励的长效机制。
对民营银行业务拓展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一是相关部门应当支持民营银行开展合理宣传,让更多的人对民营银行有所认识,在确保其服务定位不变、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逐步放开“一行一店”限制。二是针对民营银行的经营特征给予一定差别化监管。如允许部分专注线上业务的民营银行保持较高的同业负债比重;允许优质民营银行发行大额存单吸收存款;为新设民营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问题。三是缓解小微、三农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快完善小微企业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各类企业建立标准化、可评估的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用信息可得性。
特色化经营和风险防控并重。一是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监管部门在批准设立民营银行时,应该对设立数量、业务范围、网点布局等方面进行有效安排,避免设立初期出现同质化恶性竞争等问题。对于已经开业的民营银行,监管部门要持续跟踪,防止其无正当理由偏离初始定位。二是注重风险防控。民营银行应专注小微、三农服务,谨慎参与其他高风险业务,并将存在不确定性的创新型业务规模控制在一定比例,通过多家银行共同合作、共同拓展来分散单家银行开展业务创新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