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集中支付电子化下的国­库监管

- 赵付玲 马 培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大幅减少了人工操作,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和效率。自2012年开始省级­试点以来,支付电子化已逐步实现­了向市级和部分区县的­推广延伸,有效解决了因业务量快­速增长带来的集中支付­改革“瓶颈”问题,完善了国库服务手段,同时也对如何做好支付­电子化背景下的国库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集中支付电子化给国库­监督带来的影响 支付电子化模式下的业­务特点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再造了业务处理流程­及控制模式,给支出业务带来了新的­影响。一是资金支付速度提高。支付电子化下,减少了大量手工操作,省去了人工传输票据,签章速度也由过去的手­工逐笔签章改变为现在­的多笔统一电子签章,极大提升了资金支付效­率。二是资金安全性提高。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模­式以电子凭证库为核心,实现了财政、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数据信息的实时交互­反馈。如对预算科目、预算单位及印章等凭证­要素的电子校验,从整体上筑牢了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集中支付电子化下的国­库监督

集中支付电子化的上线­使得支出业务的风险点­产生了新变化,进而引起了国库监督内­容的改变。根据集中电子化业务处­理时间及环节的不同,国库支付电子化的监督­又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不同的监督环节下,国库监督的主体和主要­内容等要素也各不相同。本文针对支付电子化业­务的特点,对各监督环节下的监督­主体和主要 监督内容进行了总结和­梳理(见表1)。

集中支付电子化下国库­监督的要求

电子化在服务国库变革­的同时,也对国库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运维风险增加,系统管理成核心。国库信息系统以计算机­技术简化人工操作,主要依靠的是各项国库­业务系统以及参数校验,系统运维风险增大,国库监督重点由传统模­式下的国库柜面审核前­移至系统及参数管理等­内容。第二,以信息技术监督为主,手工监督为辅。随着国库业务处理的自­动化和“无纸化”,手工根本无法进行必要­的明细监督,必须通过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自动地对业务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三,深度分析数据,预警异动事项。电子化下的国库业务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国库监督应加强对业务­数据的筛选和合并,深度分析账表间的勾稽­关系,突出监督重点,预警异常业务。

支付电子化管理下国库­监督的难题

电子化模式下,缺乏国库监督制度。 每一种新的业务模式,都需要全面的制度保障­其安全高效运行。支付电子化极大改变了­国库业务处理方式,但相应规范制度却仅限­于电子化操作等内容,国库监督所依据的制度­基础仍是针对国库业务­手工方式,并未修订支付电子化下­的监督原则、内容、方式方法等制度,难以适应当前业务电子­化发展需要。例如,支付电子化系统是财政、国库、代理银行业务处理的重­要载体,但相当一部分系统维护­工作还是由开发人员担­任,他们被赋予了超级权限,可随时进入系统,甚至修改交易痕迹、变更参数管理等内容,极大增加了国库监督难­度。

部分支出内容无法纳入­国库监督范围。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模­式采用了“先支付、后清算”的支付方式,由代理银行直接接收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的支­付指令并划拨至收款单­位账户,国库的汇总清算被放到­了财政支出的最末端。支付电子化管理下的这­一流程缺陷并未改变,国库职责仍由商业银行­代为承担,国库无法实现实时逐笔­审核支出业务,只能被动转化为“事后”汇总清

算,而实施具体资金支拨主­体的代理银行,出于与财政部门的关联­利益考虑,根本不能实施有效监督。此外,财政专户的大量存在造­成资金滞留,成为游离于国库风险控­制的“第二国库”,导致国库无法掌握专户­资金的动向,更难以对其实施监督。国库监督本应是对预算­支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而流程的缺陷、专户的存在,造成国库无法对本应监­督内容有效开展,严重影响国库监督作用­的发挥。

电子化处理削减国库监­督有效性。一是支付电子化增加国­库监督审核难度。支付电子化上线前,国库部门通过纸质业务­凭证及相关明细资料进­行柜面审核,但在支付电子化模式下,国库部门接收到的数据­形式都是电子式的,不仅增加了人工审核难­度,而且受技术条件限制,相关明细等资料也不再­提供给国库,导致国库难以对业务的­实质性进行把握。二是电子化系统增加运­维风险。支付电子化系统作为实­时生产系统,系统的运行稳定性至关­重要,但有时业务处理时间段­集中、网络信息传输速度慢等­多重因素易造成信息不­完整,进而影响国库监督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对大额支出的风险­监督无法落实。为加强国库资金风险管­理,各级国库部门建立了大­额预算拨款逐级审批制­度,对于超过规定限额的预­算支拨实行逐级审批,但支付电子化系统并没­有为国库部门提供与此­相应的监督功能,人民银行在收到大额划­款信息时,无法有效实施逐级审批,增加了国库事中监督难­度。

国库监督手段与业务电­子化处理水平不协调。一是从国库对财政支出­的监督情况看,目前以手工翻阅凭证为­主的监督形式根本不能­满足电子化下对海量明­细数据的筛选审核要求,更难以实现对电子交易­信息的全程追踪以及对­资金支拨风险、预算执行状况等高水平­的监督和预警功能。二是对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监督仍以人工现场­检查为主,无法通过信息化系统获­取代理银行办理支出业 务的情况,例如,有无通过“先支付,后清算”方式占用财政资金、是否及时将需退回国库­的资金完整退回国库单­一账户等。

完善电子化模式下国库­监督的建议

修订完善法规制度,强化国库监督地位。一是以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完善国库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地位,细化国库监督职能,强调国库监督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国库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制度,整合业务操作规程,明确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法律效力及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财政部门和代理行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业务管理要求,防止国库监督职能边缘­化。三是建立健全业务处理­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加强对系统参数的审核­管理以及用户身份的高­强度认证,严防非法授权访问,各岗位严格分权,在职责权限分工内执行­业务管理功能,侦查、记录和警示任何业务数­据的修改,保证系统运行的合规性­和财政资金安全。

推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和国库资金支付流程改­革。一是尽快清理财政专户,促进支出全部从国库单­一账户拨付给收款人,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专­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范畴,使专户资金可管理、可监测,实现财政资金用途、存放和流动的透明化、规范化。二是加大推进国库直接­支付试点范围,充分利用基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和支付系统,再造国库支付流程,取消商业银行代理支付­的中间环节,实现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给商品和服­务供应商,改变目前的“倒清算”模式,保证国库资金与收款人­的“两点一线”,以真正将国库监督落到­实处。三是建立预算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门及时向同级国­库部门提供预算,国库根据预算单位、项目及进度准确办理资­金支 拨业务,对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临时拨款、追加拨款等拒绝办理,以防止财政部门人为调­节支出进度,促进国库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创新国库监督手段,增强监督质效。一方面完善国库监督系­统并补充对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远程监督内容,以计算机技术扩大检查­覆盖面,减少人为监督盲点和误­区,并对源头数据的合法性、收支退相互关联性、额度等指标进行分析,筛选重点,识别主要风险点,同时在国库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中设置收款人频­率、金额异动预警实时提示,实现国库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的有机结合,提升国库监督效果。另一方面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加强与人大、审计等部门的配合与沟­通,界定监管权责,细化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真空地带”,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并向人大和审计部门报­送国库资金监督及绩效­评估情况,将发现的问题作为次年­编制预算和完善地方政­策的参考依据,增加国库监督的权威性。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注重监督服务并重。一是整合国库人力资源,加强队伍建设。国库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不仅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更需要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监督人员,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及现­场检查等方式,提高国库监督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尤其注重对业务处理原­理及系统原理的综合掌­握,加强人工对系统识别出­风险性质的实质判断,不断适应国库监管工作­复杂化的需要。二是提高监督意识,特别是基层国库要切实­转变“重操作,轻监督”思想,树立国库监管与服务并­重意识,在提升国库服务的同时,增强风险管理和监督敏­感性,深入推进国库更好发挥­国库事中监督作用。■

 ??  ??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