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库事后监督应集中化
20 14年人民银行各地市中支事后监督中心撤销后,地市中支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由国库科设专人实施。2016年人民银行“国库监督子系统——事后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后,对基层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严格要求,县级国库事后监督现有运行方式逐渐暴露出一些明显的问题。一是监督人员组织管理分散,工作协调不畅,监督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全省系统日切。二是事后监督工作划归县支行国库部门(综合业务部)实施的,由于其人员相对不足,多数无法设专人实施,事后监督易流于形式。三是县支行监督人员国库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能适应国库核算业务的发展变化,难以保证监督质量、有效发挥国库事后监督作用。
实行县级国库事后电子化集中监督
探索由中心支行采用电子化方式对县支行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进行事后集中监督,既是解决目前县级国库事后监督突出问题的针对性措施,也是强化国库风险防范、促进国库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第一,分清职责。中心支行国库科设立国库事后集中监督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 以实时采集的业务影像资料为依据,以国库会计核算制度为准绳,对全辖国库业务操作的准确性、合规性实施非现场审核,在事后监督系统完成各项监督事项,并定期总结报告全辖国库事后监督及整改情况。各县支行国库部门负责实时上传各项业务会计资料和登记簿,对国库会计资料、登记簿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现场监督,并根据中支国库事后集中监督中心下发的国库会计核算监督通知书,组织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反馈中支国库事后集中监督中心。第二,明确重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办法》的规定,结合集中化、电子化的特点,突出三个重点开展监督。其一,盯紧风险。对全辖涉及国库资金风险的集中支付清算、退库、实拨资金等业务,及业务审核、业务交接、账务核对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连续监督。其二,盯住问题。对监督中发现的矛头性问题,或多发性、易发性问题,针对性扩大监督面,开展跟踪监督。其三,盯好任务。发挥辅助功能,确保按时、准确完成事后监督系统要求的各项监督事项。第三,建立平台。开发国库事后监督集中管理平台系统,对各县支行国库会计 资料、登记簿进行自动采集、分类,记录、反馈监督结果和整改情况。平台主要包括系统管理、资料采集、监督业务、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五项功能。该平台系统接入业务网使用,从而实现对县级国库事后监督业务的电子化集中管理。第四,加强管理。一是配强监督力量。中心支行国库事后集中监督中心由国库科分管副科长任主任,抽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骨干,并每两年对事后监督人员与国库核算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促进事后监督人员素质提升。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国库事后电子化集中监督实施细则,对县级国库事后电子化集中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原则、职责划分、实施方式、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重大问题报告、档案管理、工作考核与奖惩等管理制度,把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中支对县支行国库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保证事后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有效发挥国库事后监督的亡羊补牢作用
增强事后监督独立性。通过实行电子化集中监督,实现县支行国库前台核算与后台监 督空间上、人员上的真正分离,有利于事后监督人员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防止事后监督流于形式。提升事后监督权威性。通过实行集中监督,由过去县支行国库内部监督或同级监督,提升为中心支行下查一级,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显著加强,促进县支行国库部门重视中心支行监督意见,推动事后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落实。同时中心支行能够全面及时掌握县支行国库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状况,增强监督检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事后监督规范性。中心支行国库部门通过完善管理平台、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操作流程,能够统一全辖国库事后监督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督的实施,保证国库事后监督工作质量,促进全辖国库会计业务标准化建设。提高事后监督有效性。实行电子化集中监督,中支只需配备少量监督人员,就可承担原来需要每个配备人员完成的工作,既能有效缓解县支行国库会计核算人员不足的压力,又能克服过去因事后监督人员管理分散、部分县支行监督任务经常不能及时完成的问题,确保全辖日常监督任务按时完成,全面提高事后监督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