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金融与中拉产能合作
经过本世纪初以来的跨越式发展,中国与拉丁美洲的经贸合作模式从贸易为主的简单合作向产能合作为核心的多元化合作过渡。2015 年 5 月,李克强总理访拉期间,提出以国际产能合作为突破口,推动中拉经贸转型。中拉产能合作离不开金融支持,但中国企业在拉美金额大、期限长、风险高的投资项目难以从当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直接融资。为更好地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中国以财税、金融为主要工具,初步建立了政策支持体系。其中,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代表的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参与建立国际产能合作基金,遵循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自担风险,进行股权、债权、基金贷款等投资,将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与中国企业的产业技术优势紧密结合,推动中拉产能合作不断深入。
开发性金融在国际产能合作中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时代,频繁的跨国贸易和资本跨境流动使企业对风险规避的需求提升,金融的功能被拓展和深化。在国际产能合作中,传统商业金融体系无法提供中长期融资支持,需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导向、融资提供和风险分散。
首先,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导向。以丝路基金、中拉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为基础的融资支持项目,能够发挥纽带的功能,促使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联合,开拓国际产能合作的商业新模式。此外,利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回落的契机,支持国家能源资源战略储备,积极落实产能合作。
其次,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合作项目提供融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贷款周期长, 项目贷款的担保条件要求各异,如果项目本身盈利能力不强,采取项目融资的可能性很小,必须提供额外担保作为还款保证。在中外产能合作的实践中,商业银行往往采取与开发性金融机构联合的方式进行贷款,促进资本在短期内快速增长和集聚,有效解决资金短缺瓶颈,为基础设施建设及利用和消化过剩产能提供有效支撑。
再次,开发性金融机构能分散风险。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加强海外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和重大风险事项管理的同时,有能力对国别风险进行管控,防止风险传递到国内实体经济部门和参与国外项目建设的本国企业。在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通常作为担保人向境外受益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跨境担保,消除商务合同交易对
手对企业是否具有融资能力的怀疑,促进或保证商务合同顺利履行。信用担保有利于将信贷风险进行转移,同时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中国在拉美的开发性金融现状
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大力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和中拉产能合作:通过中长期信贷与投融资等金融业务,帮助企业在拉美地区开展产能合作;通过开展国际规划合作、搭建双边和多边金融合作平台、支持合作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拉美国家与中国的共同发展。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积极响应“中拉整体合作”规划,分别建立了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和中拉合作基金,为中拉产能合作提供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参与建立的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尊重国际经济金融规则,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首期规模100 亿美元,投资于拉美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农业、能源矿产、基础设施等领域。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建立的中拉合作基金,总规模 100 亿美元,首期规模 10 亿美元,主要通过股权方式投资于拉美及加勒比地区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制造业、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和产能合作等领域。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还建立了规模为 25亿美元的中国—加勒比基础设施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加勒比地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以金融为纽带,在中拉经贸合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7 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在拉美设有两个代表处,累计融资支持项目超过200个,累计发放贷款额超过1000 亿美元,业务覆盖巴西、委内瑞拉等多个拉美国家。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项目推荐并提供资金支持的甘肃酒钢—牙买加阿尔帕特炼铝厂成为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中拉产能合作的成功案例和典范工程。2015 年初, 国家开发银行推荐甘肃省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牙买加阿尔帕特氧化铝厂,在保证酒钢原材料供应的同时,积极推动中拉产能合作。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为该项目提供了9000 万美元的项目建设资金。2016 年 7 月,酒钢阿尔帕特氧化铝厂正式成立,2017 年 6 月,该厂投料恢复生产,10月开始生产氧化铝产品,11月中旬日产达 2000 吨。2018 年1月初,该厂向中国运回第一批共计3.5万吨氧化铝。牙买加运输和矿业部长麦客·亨利将阿尔帕特炼铝厂喻为“灰烬中重生的凤凰”,称赞中国投资者为牙买加经济建设所作的贡献。
但是,由于受项目规模大以及建设周期长等客观因素影响,当前中国在拉美地区的开发性金融业务还面临诸多问题。2010 年之前,中国在拉丁美洲地区的直接投资大多集中在石油和矿产等极少数资源领域,总计只有60亿美元。从 2010年起,中国在拉美地区的投资开始增多,但仍集中在少数国家,投资领域也没有明显拓展。投资对象国和投资领域的局限性决定了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拉美地区业务的特点:贷款主要集中在委内瑞拉、厄瓜多尔、巴西和阿根廷等当前或曾经长期由左翼党派执政的国家;行业主要集中在工程类、采矿业和少数制造业领域。例如,石油是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的重点,在委内瑞拉,贷款基本全部集中在石油部门。根据《2017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数据,截至2017 年底,除离岸金融中心外,中国在拉丁美洲直接投资存量排名前五位的国家是委内瑞拉、巴西、阿根廷、牙买加和厄瓜多尔。其中,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仍由左翼党派执政,巴西和阿根廷左翼政党虽下野,但中国在这两个国家直接投资存量大幅增加均发生在左翼党派执政时期。值得注意的是,2017 年,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并没有新获得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资金,而在石油领域,只有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获得了一笔贷款,基础设施则成为获得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贷款规模最大的合作 领域。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合作过程中对资金需求较大,但融资渠道有待拓宽。根据商务部 2017年《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在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的中国企业中,73.3%的企业选择了境内金融机构(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只有 26.7%的企业选择东道国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中拉产能合作为中国经济加速进入拉美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将为中国境内企业海外并购、投资、承建工程以及境外公司运营创造更多的机会。这就要求开发性金融机构在鼓励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提供规模较大、期限较长的融资支持。
树立合作新理念
拉丁美洲当地融资渠道少、资金缺乏,再加上中拉产能合作项目大多周期长、资金需求规模大,参与合作的中国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困境。对此,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可利用自身强大的资金实力,加大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融资支持力度。
在中拉产能合作中,开发性金融机构可在业务选择和支持方式上对不同领域和不同产业进行支持。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进行宏观干预,引导资金投向。一方面,针对拉美地区资源丰富、处于全球产业链低端的现状,可在中拉产能合作中打造以核心企业为依托的产业链金融。为该地区资源丰富型国家的各种农业和矿产资源创造深加工机会,提升其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位置,实现产业升级。另一方面,中国和拉美国家都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中拉产能合作为绿色金融创造了机会。
产业链金融将是未来中拉产能合作领域内开发性金融业务的重要落脚点。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从整个产业链出发,
以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方案。例如,中国白色家电业发展程度高、技术基础好,而拉美国家中产阶级队伍庞大,城市人口比重高,对白色家电产品有较大的需求。白色家电业的上游客户包括有色金属、化工、玻璃、模具、制冷、电子、计算机、板材等各级制造业,下游则主要涉及经销商。降低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产业链的整体竞争优势,将是白色家电产业链条上核心企业的战略重点。开发性金融机构除了为核心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外,还可以为其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对现金流、信息流和物流进行统筹管理,使之获得业务聚集优势,最终有效提升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
拉美国家环境脆弱度高,环保标准也高,绿色金融大有作为。绿色金融是指在节能环保的绿色产业中配置既定的资金,通过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最小环境污染和最大资本收益。美国在上世纪 80年代初颁布的《超级基金法案》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环境污染责任,金融机构则需关注潜在环境污染企业的信贷风险。2003 ~ 2008年的全球大宗商品繁荣周期在促进拉美国家资源型产品出口的同时,也加剧了当地自然环境退化和社会冲突。为了更好地顺应中拉产能合作以及参与当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具备前瞻意识,制定可持续的绿色金融战略、塑造高知名度的绿色金融品牌,促进中国和拉美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切实防范违反环境保护政策带来的金融风险。
目前,在拉美地区的多个国家,来自中国的企业和投资项目往往因环境标准低而饱受指责。拉美各国的政府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社会和环境标准,并督促中国公司和向中国出口的当地公司予以遵守。在此背景下,为产能合作提供资金支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应该整体考量,以低碳一体化为契机,加强内部整合和经营 效率提升;同时要强调和贯彻绿色金融理念,将环境标准贯彻到金融机构经营和发展的始终,提高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方面的资源投入。
相关建议
规划先行,确立产能合作的重点国家和重点产业。拉美国家间差异大,在产能合作的支持手段上应有不同。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借鉴国外同业经验,联合行业协会和其他金融机构,继续以国别规划和行业规划为指导,确定不同的支持策略。例如,推动以巴西和巴拿马为代表的拉美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开拓巴西、古巴、厄瓜多尔、墨西哥、哥斯达黎加等重点国家的国际规划合作空间;以能源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合作等为重点,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平台、跨境交通基础设施、跨境通信电力网络等功能性项目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实现多边合作。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与合作国政府、央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主要商业银行等开展密切合作,将其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培育和优势资源开发建设等有机结合,共同开发适宜合作国资金、资源状况的融资模式,包括 PPP、资源资金互换、股权融资等。同时,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应 推动建立多边金融合作机制,通过综合授信、货币互换、联合贷款等多种方式,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共同为中国企业在当地业务进行贷款支持。
突出本地化,开展拉美特色金融支持业务。例如,扶助白色家电产业链上当地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帮助那些在拉美地区投资建厂的国内企业选择当地的供应商,直接采购进行组装和加工,使企业节省更多的成本。
积极践行绿色金融。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应根据中拉合作的需求和拉美地区特点,充分利用专业团队和多牌照、多服务品种等优势,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法律保障等方面开展绿色金融服务。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应通过控制贷款规模、实行差别利率和严格准入标准等信贷政策,在发放贷款时抑制高能耗和高污染企业进入拉美市场。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还应建立自然环境成本估计量化方法,有效控制包括信贷、债券、投资等所有金融产品在内的环境风险敞口;同时,围绕政府产业支持新政策,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补偿。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助力中拉产能合作。长期以来,拉美地区主要国家货币币值不稳,导致汇率波动剧烈,资本流动频繁,金融风险较高,给中拉产能合作带来较大不确定性。相对而言,人民币币值较为稳定,推动中拉产能合作项目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不仅可以促进中拉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也有利于避免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汇率损失,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降低资金和交易成本。为此,开发性金融机构可通过推动境外人民币贷款、货币互换和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支持中拉能源资源合作、优势产能输出以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并引导更多拉美国家使用人民币结算,形成产品流、资金流循环互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