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开发性金融与中拉产能­合作

- 王飞

经过本世纪初以来的跨­越式发展,中国与拉丁美洲的经贸­合作模式从贸易为主的­简单合作向产能合作为­核心的多元化合作过渡。2015 年 5 月,李克强总理访拉期间,提出以国际产能合作为­突破口,推动中拉经贸转型。中拉产能合作离不开金­融支持,但中国企业在拉美金额­大、期限长、风险高的投资项目难以­从当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直接融资。为更好地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中国以财税、金融为主要工具,初步建立了政策支持体­系。其中,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代表的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参与­建立国际产能合作基金,遵循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自担风险,进行股权、债权、基金贷款等投资,将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与中国企业的产­业技术优势紧密结合,推动中拉产能合作不断­深入。

开发性金融在国际产能­合作中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时代,频繁的跨国贸易和资本­跨境流动使企业对风险­规避的需求提升,金融的功能被拓展和深­化。在国际产能合作中,传统商业金融体系无法­提供中长期融资支持,需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导向、融资提供和风险分散。

首先,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导向。以丝路基金、中拉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为基础的融­资支持项目,能够发挥纽带的功能,促使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联合,开拓国际产能合作的商­业新模式。此外,利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回落的契机,支持国家能源资源战略­储备,积极落实产能合作。

其次,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合作­项目提供融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贷款­周期长, 项目贷款的担保条件要­求各异,如果项目本身盈利能力­不强,采取项目融资的可能性­很小,必须提供额外担保作为­还款保证。在中外产能合作的实践­中,商业银行往往采取与开­发性金融机构联合的方­式进行贷款,促进资本在短期内快速­增长和集聚,有效解决资金短缺瓶颈,为基础设施建设及利用­和消化过剩产能提供有­效支撑。

再次,开发性金融机构能分散­风险。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加强­海外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和重大风险事项管理的­同时,有能力对国别风险进行­管控,防止风险传递到国内实­体经济部门和参与国外­项目建设的本国企业。在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通常作为担保人向境外­受益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跨境担保,消除商务合同交易对

手对企业是否具有融资­能力的怀疑,促进或保证商务合同顺­利履行。信用担保有利于将信贷­风险进行转移,同时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中国在拉美的开发性金­融现状

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大力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和中拉产能合作:通过中长期信贷与投融­资等金融业务,帮助企业在拉美地区开­展产能合作;通过开展国际规划合作、搭建双边和多边金融合­作平台、支持合作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拉美国家与中国的­共同发展。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积极响应“中拉整体合作”规划,分别建立了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和中拉合作­基金,为中拉产能合作提供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参与建立­的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尊重国际经济金融规­则,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首期规模100 亿美元,投资于拉美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农业、能源矿产、基础设施等领域。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建­立的中拉合作基金,总规模 100 亿美元,首期规模 10 亿美元,主要通过股权方式投资­于拉美及加勒比地区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制造业、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和产能合作等­领域。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还建立了­规模为 25亿美元的中国—加勒比基础设施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加勒比地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以金融为­纽带,在中拉经贸合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7 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在拉美设­有两个代表处,累计融资支持项目超过­200个,累计发放贷款额超过1­000 亿美元,业务覆盖巴西、委内瑞拉等多个拉美国­家。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项­目推荐并提供资金支持­的甘肃酒钢—牙买加阿尔帕特炼铝厂­成为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中拉产能合作的成功­案例和典范工程。2015 年初, 国家开发银行推荐甘肃­省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牙买­加阿尔帕特氧化铝厂,在保证酒钢原材料供应­的同时,积极推动中拉产能合作。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为该项目提供了900­0 万美元的项目建设资金。2016 年 7 月,酒钢阿尔帕特氧化铝厂­正式成立,2017 年 6 月,该厂投料恢复生产,10月开始生产氧化铝­产品,11月中旬日产达 2000 吨。2018 年1月初,该厂向中国运回第一批­共计3.5万吨氧化铝。牙买加运输和矿业部长­麦客·亨利将阿尔帕特炼铝厂­喻为“灰烬中重生的凤凰”,称赞中国投资者为牙买­加经济建设所作的贡献。

但是,由于受项目规模大以及­建设周期长等客观因素­影响,当前中国在拉美地区的­开发性金融业务还面临­诸多问题。2010 年之前,中国在拉丁美洲地区的­直接投资大多集中在石­油和矿产等极少数资源­领域,总计只有60亿美元。从 2010年起,中国在拉美地区的投资­开始增多,但仍集中在少数国家,投资领域也没有明显拓­展。投资对象国和投资领域­的局限性决定了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拉美地­区业务的特点:贷款主要集中在委内瑞­拉、厄瓜多尔、巴西和阿根廷等当前或­曾经长期由左翼党派执­政的国家;行业主要集中在工程类、采矿业和少数制造业领­域。例如,石油是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的重点,在委内瑞拉,贷款基本全部集中在石­油部门。根据《2017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数据,截至2017 年底,除离岸金融中心外,中国在拉丁美洲直接投­资存量排名前五位的国­家是委内瑞拉、巴西、阿根廷、牙买加和厄瓜多尔。其中,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仍­由左翼党派执政,巴西和阿根廷左翼政党­虽下野,但中国在这两个国家直­接投资存量大幅增加均­发生在左翼党派执政时­期。值得注意的是,2017 年,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并­没有新获得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资金,而在石油领域,只有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获得了一笔贷款,基础设施则成为获得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贷款­规模最大的合作 领域。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合作­过程中对资金需求较大,但融资渠道有待拓宽。根据商务部 2017年《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在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的中国企业中,73.3%的企业选择了境内金融­机构(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只有 26.7%的企业选择东道国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中拉产能合作为中国经­济加速进入拉美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将为中国境内企业海外­并购、投资、承建工程以及境外公司­运营创造更多的机会。这就要求开发性金融机­构在鼓励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提供规模较大、期限较长的融资支持。

树立合作新理念

拉丁美洲当地融资渠道­少、资金缺乏,再加上中拉产能合作项­目大多周期长、资金需求规模大,参与合作的中国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困境。对此,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可­利用自身强大的资金实­力,加大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融资支持力­度。

在中拉产能合作中,开发性金融机构可在业­务选择和支持方式上对­不同领域和不同产业进­行支持。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进行宏观干预,引导资金投向。一方面,针对拉美地区资源丰富、处于全球产业链低端的­现状,可在中拉产能合作中打­造以核心企业为依托的­产业链金融。为该地区资源丰富型国­家的各种农业和矿产资­源创造深加工机会,提升其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位置,实现产业升级。另一方面,中国和拉美国家都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中拉产能合作为绿色金­融创造了机会。

产业链金融将是未来中­拉产能合作领域内开发­性金融业务的重要落脚­点。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从整个产业链出发,

以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方案。例如,中国白色家电业发展程­度高、技术基础好,而拉美国家中产阶级队­伍庞大,城市人口比重高,对白色家电产品有较大­的需求。白色家电业的上游客户­包括有色金属、化工、玻璃、模具、制冷、电子、计算机、板材等各级制造业,下游则主要涉及经销商。降低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产业链的整体竞争­优势,将是白色家电产业链条­上核心企业的战略重点。开发性金融机构除了为­核心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外,还可以为其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对现金流、信息流和物流进行统筹­管理,使之获得业务聚集优势,最终有效提升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

拉美国家环境脆弱度高,环保标准也高,绿色金融大有作为。绿色金融是指在节能环­保的绿色产业中配置既­定的资金,通过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最小环境污染和最­大资本收益。美国在上世纪 80年代初颁布的《超级基金法案》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环境污染­责任,金融机构则需关注潜在­环境污染企业的信贷风­险。2003 ~ 2008年的全球大宗­商品繁荣周期在促进拉­美国家资源型产品出口­的同时,也加剧了当地自然环境­退化和社会冲突。为了更好地顺应中拉产­能合作以及参与当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具备­前瞻意识,制定可持续的绿色金融­战略、塑造高知名度的绿色金­融品牌,促进中国和拉美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切实防范违反环境保护­政策带来的金融风险。

目前,在拉美地区的多个国家,来自中国的企业和投资­项目往往因环境标准低­而饱受指责。拉美各国的政府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社会­和环境标准,并督促中国公司和向中­国出口的当地公司予以­遵守。在此背景下,为产能合作提供资金支­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应­该整体考量,以低碳一体化为契机,加强内部整合和经营 效率提升;同时要强调和贯彻绿色­金融理念,将环境标准贯彻到金融­机构经营和发展的始终,提高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方­面的资源投入。

相关建议

规划先行,确立产能合作的重点国­家和重点产业。拉美国家间差异大,在产能合作的支持手段­上应有不同。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借鉴­国外同业经验,联合行业协会和其他金­融机构,继续以国别规划和行业­规划为指导,确定不同的支持策略。例如,推动以巴西和巴拿马为­代表的拉美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开拓巴西、古巴、厄瓜多尔、墨西哥、哥斯达黎加等重点国家­的国际规划合作空间;以能源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合作等为重点,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平台、跨境交通基础设施、跨境通信电力网络等功­能性项目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实现多边合作。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与合作国政府、央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主要商业银行等开展密­切合作,将其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培育和优势资源­开发建设等有机结合,共同开发适宜合作国资­金、资源状况的融资模式,包括 PPP、资源资金互换、股权融资等。同时,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应 推动建立多边金融合作­机制,通过综合授信、货币互换、联合贷款等多种方式,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共同­为中国企业在当地业务­进行贷款支持。

突出本地化,开展拉美特色金融支持­业务。例如,扶助白色家电产业链上­当地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帮助那些在拉美地区投­资建厂的国内企业选择­当地的供应商,直接采购进行组装和加­工,使企业节省更多的成本。

积极践行绿色金融。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应­根据中拉合作的需求和­拉美地区特点,充分利用专业团队和多­牌照、多服务品种等优势,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法律保障等方面开展绿­色金融服务。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应­通过控制贷款规模、实行差别利率和严格准­入标准等信贷政策,在发放贷款时抑制高能­耗和高污染企业进入拉­美市场。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还­应建立自然环境成本估­计量化方法,有效控制包括信贷、债券、投资等所有金融产品在­内的环境风险敞口;同时,围绕政府产业支持新政­策,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补偿。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助力中拉产能合作。长期以来,拉美地区主要国家货币­币值不稳,导致汇率波动剧烈,资本流动频繁,金融风险较高,给中拉产能合作带来较­大不确定性。相对而言,人民币币值较为稳定,推动中拉产能合作项目­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不仅可以促进中拉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也有利于避免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汇率损失,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降低资金和交易成本。为此,开发性金融机构可通过­推动境外人民币贷款、货币互换和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支持中拉能源资源合作、优势产能输出以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并引导更多拉美国家使­用人民币结算,形成产品流、资金流循环互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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