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风险防范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年来,在国家高层引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推动下,“一带一路”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国际合作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国内推进机制不断完善,重点方向及重点领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大国间博弈依然激烈,沿线国家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并且,全球经济的增长势头趋缓,各国经济仍面临稳定增长和结构转型的双重压力。因此,如何按照党的十九大对“一带一路”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有效提高“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风险管理水平,更加稳健地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再上新台阶,是我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努力方向。
投资环境风险
目前,中国在各个东道国的对外投资面临着不同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文化风险。从政治风险上看,“一带一路”沿线途经中西亚、中东、东南亚等区域,受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分裂主义三股势力的影响,这些地区的国家政治环境复杂,由国家内部的不同利益冲突所引发的政局动荡、政策变更和官员腐败行为使对外投资增加了成本和风险。例如:2011 年利比亚发生内战,使得我国在利比亚进行投资建设的企业遭受了很大损失。据统计,中国企业在利比亚承包的工程涉及金额多达 188亿美元,在此次战争期间,其相关的设备、基地等遭到严重破坏,经济损失巨大。从经济风险上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欠发达国家,不仅汇率的波动较大,而且各国的汇率制度差异也很 大。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的过程中需要将本地货币汇兑为美元,然后再按照国内的汇率将美元结汇为人民币,产生了双重汇率风险。在当前世界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世界经济低迷的环境下,部分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巨额经常项目赤字和较为薄弱的经济基础,尤其是一些新兴市场国家长期以来对外部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其本身抵御资本外流的能力较弱,可能会使其面临较大的债务违约风险。从文化风险上看,“一带一路”沿线绝大多数国家是以宗教为主导的社会,在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都各具特色,部分国家有很多不为中国企业所了解的文化禁忌。我国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在认识上普遍缺乏对宗教敏感性、宗教习俗的理解,使得这些文化冲突直接增大了境外投资企业的运营成本,对其经济效益产生了重大影响。为系统、准确地衡量这些风险,我们构建了投资环境风险指标。
投资环境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经济确定 性、社会稳定性和政治稳定三大类因素。我们使用三项一级指标(经济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社会治理因素),九项二级指标(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波动、经济开放度、偿债能力、经营环境、基础设施、劳动力供给、政治有效性、社会安全度)和 18 个三级指标(GDP总量、人均GDP、居民人均消费、CPI指数离差、汇率波动率、GDP增长率波动率、进出口占比、Chinn Ito指数、财政赤字占比、经常账户余额、企业总税率、前沿距离评分、物流绩效指数、互联网覆盖率、劳动力参与率、平均受教育年限、制度有效性、被拘留人犯数)对“一带一路”国家在 2010 ~ 2016年的投资环境风险进行了测度。
2016年国家风险较高且得分位居前五的国家依次为埃及、吉尔吉斯斯坦、蒙古、乌克兰和不丹。这些国家的高风险大多与政治不稳定或武装冲突有关。2016年国家风险较低且得分位居前五的国家依次为新加坡、捷克、以色列、马来西亚和克罗地亚。从 2010 ~ 2016 年变化趋势看,国家风险下降的国家包括印度、以色列、亚美尼亚、乌克兰、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立陶宛、克罗地亚、捷克、柬埔寨、菲律宾、波兰、不丹、白俄罗斯等,可考虑作为新增投资的重点地区;而国家风险上升的国家包括埃及、黎巴嫩、蒙古、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俄罗斯、阿尔巴尼亚等,其他样本国家变化不大。
金融系统性风险
金融系统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从事金
融活动或交易所在的整个系统(机构系统或市场系统)因外部因素的冲击或内部因素的牵连而发生剧烈波动、危机或瘫痪,使单个金融机构不能幸免,从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金融系统性风险是当前投资实践中关注较少的风险。一旦东道国的金融体系爆发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可能出现停滞,资金无法从东道国流出,造成巨大损失。
关于金融系统性风险,我们采用“一带一路”国家银行业的市场信息构造了全新的衡量银行与金融系统关联性的指标ΔCoES(条件预期损失变动),对“一带一路”国家在 2003 ~ 2017 年的金融系统风险进行了测度。测度结果显示,在“一带一路”国家中,就样本期内的平均水平来说,越南、希腊、波兰、韩国、卡塔尔等国家的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排名较高,南非、斯里兰卡、斯洛伐克、巴林和马来西亚的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排名较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巴基斯坦、印度两个国家的排名比较高,随后这两国的排名出现显著下降。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埃及与越南两个国家的系统性风险明显上升。因此,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要特别关注埃及与越南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
从 2003 ~ 2017年的变化趋势看,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越南的金融系统性风险逐渐下降,但越南的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占比44%,商业股份银行资产占比43%,合资银行总资产占比11%,而其他银行金融机构占比只有2%。银行业结构高度集中,导致系统性风险难以分散,因而其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在金融危机后虽有下降但仍然高于其他国家。在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之后,希腊的金融系统性风险指数长期处于高位,在2016 年达到了历史高峰。尽管 2017年之后希腊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全样本平均值且并没有下降至低于国际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平。这表明,希腊尚未完全走出自身债务问题的困扰,国内尚存在爆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波兰和韩国最近几年的系 统性风险水平走势相似,都是自2015 年呈现上升趋势,在2016 年 7月达到最高,之后系统性风险指数则呈现下降趋势,但两国各自的平均水平依然高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其他大多数国家,可能之前导致其系统性风险的因素仍未消除。说明我国在与波兰、韩国开展合作时,要高度注意其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除此之外,以色列、菲律宾、波黑、南非、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则经常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表现出了很强的不确定性。我国在“一带一路”政策的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关注其风险的变化。
政策建议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不仅有机遇也充满了挑战,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其中的风险,做到未雨绸缪。针对投资环境风险和系统性风险都比较高的国家,在开展铁路、公路、能源、工业等各方面合作建设的同时要对对方国家进行适当的约束,在签订金融合作相关协议条款时要对他们施加更多的双边监管要求或者制定出统一的“一带一路”金融监管框架,对这些金融风险较高国家的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治理,力求在合作共赢的前提下共同提高金融运作水平和盈利能力,降低金融风险。注意警示企业谨慎控制对高风险地区的投资,对于新增投资,要在评估好风险的同时管理好存量投资风险。针对投资环境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其中之一较高的国家,应当及时了解风险变化,并调节投资策略,分析出主要影响其风险变化的因素,并随时观测。对于投资环境风险和系统性风险都很低的国家,如新加坡、捷克、克罗地亚,建议企业增加对这些地区的投资规模,更加主动积极地与其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这些国家资本输出的力度,尤其是要努力与这些国家开展人民币自由兑换、支付、清算、结算等业务,这样能够在总体相对较低的金融风险水平下进行金融创新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探索,尽可能地降低 这个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我们需要关注我国企业对中等风险国家投资规模。在国家风险居中的国家中,国家风险明显下降的主要是东南亚地区的国家,如泰国、菲律宾、印度、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我国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时,要随时关注其风险的变化。同时,我们应当鼓励相关企业、金融机构抓住有利契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之后化解了大部分的风险,整体的金融完善度有所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所加强,整体风险处于相对较低水平,金融环境较为稳定。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尤其是近年以来,沿线的整体风险水平不断降低,为我们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稳定的金融环境。
关于金融支持方面,我们要充分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作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合作。加强沿线国家中央银行和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各国间金融主管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同时,我们应当加强跨境征信合作。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区域征信体系、区域金融信息披露管理系统。加强征信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征信管理部门在培育征信市场发展、征信机构监管、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和标准、防范信用风险、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沟通,及时交流各国的征信立法情况,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认识,有利于我们及时把握各国的风险变化。
总的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但是仍然具有较强的投资潜力。我国的政府、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甚至是民营公司应该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展相关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