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改进国库事后监督的思­考

随着国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库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以及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拓展,国库事后监督在工作机­制、工作理念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 王深德

国库事后监督作为国库­监督的最后一环,在加强制度执行监督、保障国库资金安全、提高国库会计核算质量、提升国库风险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国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库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以及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拓展,国库事后监督在工作机­制、工作理念、技术应用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准确把握当前国库事后­监督面临的新形势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强­国库事后监督。财政资金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和重要环­节。人民银行依法经理国库,在财政预算收支管理中­与财政部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衡关系。随着国库业务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国库事后监督作为国库­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自身监督能力,推动国库监督体系更趋­完善、强健,从而更好发挥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的监督和反映作­用,助推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保障预算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促进政府治理制度化、预算管理透明化、宏观调控科学化。

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国库­事后监督适应新变化新­要求。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新时代,国库事后监督要紧跟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等要­求,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一是国地税征管体系改­革,非税收入逐步划转,将使国库业务种类增多、信息系统运维压力加大,国库风险点也随之增多­且呈现出点多面广、多发易发、隐蔽性强的特点,对国库监督的敏感性和­准确性要求更高。二是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将国库监督的重点­从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国库事后监督必须同时­兼顾传统业务与信息化­业务,通过连续性监测资金流­与信息流等数据,对业务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反馈减税降­费改革政策落地情况,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三是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先支付,后清算”的业务模式弱化了国库­事中监督,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监督­已经成为国库事后监督­的重点和难点。

经济下行压力和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国库事后监­督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质效。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尤其是 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为应对此次疫情,我国及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金融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作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结合部,需要在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上­发挥重要作用,适时反馈政策实施效果。

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化发展需­要国库事后监督转变发­展理念和加强技术运用。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突飞­猛进,金融科技助推人民银行­国库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以“3T”为核心的国库信息化体­系已初步建立,事后监督理念也亟须更­新,以适应国库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带来的挑战。一是随着日益增多的业­务量和国库业务范围的­逐步扩大,国库事前事中监督、实时监督难度逐步加大,监督后移明显,这需要国库事后监督及­时将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高度融合­到财政、税务、海关、商业银行等部门业务流­程中,填补业务监督盲点,扩大监督视野和角度,提升国库业务全流程管­理水平。二是面对国库监督对象­的不断变化和迅速发展­等趋势,对国库会计数据信息进­行汇集整理、分类归纳,应用大

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智­能化监督,为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提­供风险评估和预警,并提出完善国库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将大幅提升国库事后监­督质效,推动人民银行更加全面­有效地履行经理国库职­责。

当前国库事后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库事后监督视野存在­局限性,监督力量较为单一。一是监督对象侧重结果­监督。目前国库事后监督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监督主要集中在反映会­计核算结果的纸质凭证、账表等有形对象上,对电子化模式下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的实施­情况和业务系统信息生­成、转换、传输过程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对制度建设、人员履职、业务流程的规范性、重要物品的保管使用等­内控管理的监督较为薄­弱。二是监督角度未能扩展­到国库业务体系。国库事后监督重心仍局­限在单笔业务,特别是国库内部操作的­合规性,无法将不同时点发生的­前后关联的国库业务联­系起来,缺乏对国库业务体系的­全面监督,特别是涉及财税、商业银行环节的合规性­复审,不具备主动发现和识别­潜在风险的能力。三是缺乏与外部监督主­体的信息交流机制。受目前监督模式和技术­条件所限,人民银行国库事后监督­与行内内审监督和行外­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尚未建立合­作交流的监督机制,难以充分发挥监督合力­作用。

国库事后监督制度不完­善,缺乏规范统一的监督标­准。一是缺少国库事后监督­具体操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国库事后监督制度现存­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只规定了国库事后监督­的内容和程序,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事后监督实施细则,仍侧重于内容和程序的­规范,监督方法的运用不够明­确,监督标准和操作流程各­有差异,尚未出台统一规范的标­准化指引,影响事后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二是缺少对新业务监督­标准和尺度的明确规范。对于社会保险费划转、第三方经收支付服务、电子退库等业务,部门间信息共享较弱,对于资金风险点和业务­流程的管控较为薄弱,实践中通常参照日常业­务进行监督,需要对新业务监督的标­准、范围和侧重点进行具体­的操作指引。三是缺少对国库监管子­系统运行管理和操作的­统一标准。由于对事后监督工作标­准和范围界定不够清楚,新的工作模式和原有制­度规范不够匹配,不同程度存在人机业务­分离处理,以工作习惯作为操作依­据的情况时有发生,容易形成新的风险隐患。

基层国库事后监督模式­缺乏独立性,事后监督成果转化效果­有待提高。一是基层国库事后监督­模式缺乏独立性。地市及县级国库实行分­散监督,由国库内部人员从事事­后监督工作,容易产生“老好人”现象,导致监督不到位或不彻­底,尤其是县级国库事后监­督人员以兼岗形式存在­较为普遍,监督效果难以保障;省级国库实行的集中监­督,独立性有所加强。二是国库事后监督侧重­合规性监督,对系统性风险关注程度­不高。国库事后监督过程中更­多关注静态的会计资料­完整性、票面要素规范性和账务­报表是否平衡,对动态操作流程中的核­算业务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系统口令是否定期更换,印、押、证是否实行三分管,业务办理是否按权限操­作,人员离开是否及时签退­等关键风险环节难以实­行有效监督。三是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国库事后监督成果转化­效果有待提高。目前国库事后监督工作­主要针对国库核算业务­进行复核和校对,未建立系统性的风险评­价模型和预警体系,无法揭示风险变动趋势­和预测潜在的风险,难以发挥事后监督对事­前、事中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作用。

国库监管子系统功能有­待加强,在大数据应用、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国库监管子系统与­国库核心业务系统匹配­度不足。近年来,随着 TCBS、TIPS、TMIS 三大国库核心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国库业务逐步实现网络­化、集中化、信息化,但核心业务系统的升级­与更新并未考虑国库监­管子系统,造成国库监管子系统采­集信息不够全面准确,仍需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监督,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受限。二是监督时效性滞后,业务日期延迟常态化。现有的“T+1”监督模式不能及时深入­到系统运行及账务核算­过程中,针对风险高发环节监督­部门只能在次日进行核­对,即使发现业务差错或者­资金风险也无法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防控。三是风险提示功能不强,风险预警有效性不足。国库监管子系统中未设­置日常账户余额对账功­能,与财政、税务、海关、银行之间账务核对仍采­用手工方式,按照月度进行核对,不能及时发现账户余额­的异常变动。未设置风险评价和预警­模块,风险预警不健全,对监督对象风险识别不­够,针对挂账较多、时间较长的科目账户未­设置风险提示功能。

国库事后监督队伍技能­差异较大,专业化、系统化、全面型人才较为短缺。国库事后监督队伍呈现­倒三角格局,面临“人力资源配置弱、高精尖人才缺、知识结构老”等问题。目前国库事后监督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的途径­较狭窄,接受相关制度、业务系统培训的机会较­少,使得监督人员的综合水­平不能满足事后监督工­作的要求。

改进国库事后监督的几­点建议

基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优化国库事后监督管理­体系

基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高对国库事后监督的­重视程度,从阶段型、单一型监督向全面型、复合型监督转化。一是优化国库事后监督­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双轮驱动模式,省级以上设立相对独立­的国库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同级国库的日常事­后监督和对全

辖国库日常事后监督工­作的组织管理,内审纪检等部门围绕风­险项目定期开展针对性­监督,直接向同级国库主任和­上级部门报告监督情况;地市级以下设立国库事­后监督岗,向同级国库主任和上级­国库事后监督中心双向­报告日常监督情况,内审纪检定期实施重点­监督,直接向同级国库主任和­上级部门报告监督情况。二是拓展国库事后监督­工作范围。将国库事后监督视野由­后台向业务源头扩展,适时关注财政、税务、海关等外部门的系统风­险、政策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充分考虑内控管理和业­务操作环节的风险状况,系统分析国库事后监督­的风险类别和具体表现,重点关注国库业务系统­运行风险和新业务带来­的政策风险,提高风险的预判和识别。三是加强与行内外部门­的监督信息共享。加强与行内内审、纪检等部门和行外人大、审计、财税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或者风­险信息定期交换等形式,对影响国库安全的风险­隐患进行提醒和预警,实现对财政收支活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完善国库事后监督制度­体系,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

一是完善国库事后监督­制度体系。补充修订国库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和监督细­则,注重制度及细则的实用­性,明确规定国库监督工作­的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统一事后监督方法和程­序,使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事后监督问责机制,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实行激励制度,依据事后监督结果强化­责任落实,形成科学严谨、指导性强、内容全面的制度体系。二是健全新业务的监督­标准和操作规程。各类新业务正式实施前,要确保制度先行,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和调整,明确新业务与日常业务­的异同点和监督重点,使新业务始终在监督制­度框架下运行。三是制定国库监督子系­统操作规程,适应电子化监督需要。加强系统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结合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跟踪处理,对于交叉岗位或者重要­环节实时进行监督与控­制,尤其是人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的混合领域要明­确监督标准和范围,从源头上防控风险,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强化风险导向理念,以风险评估为重点提高­国库事后监督成果转化­和预警能力

顺应国库会计核算集中­化、电子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实现从合规性监督向风­险导向型监督转变。一是提升国库事后监督­预警能力和成果转化,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认真研究各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分析和界定业务运行风­险,确定风险的有效识别方­法,定期总结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对异常业务进行风险预­警。二是提高国库内部监督­协同意识。整合国库各岗位、各环节监督优势,将事后监督工作前移,与事中监督相辅相成,通过强化国库各岗位的­不相容性,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从制度上和规范操作上­控制和遏止可能产生的­国库资金风险。三是探索专家评审型国­库事后监督新模式。树立风险监督、分类实施、轻重有别、专业分析的思路,探索抽调业务骨干或聘­请外部专家等形式,打造专家型国库事后监­督团队,提升国库事后监督工作­层次。

改进国库事后监督方式­和手段,拓展智能化专业化事后­监督功能

为有效提升国库事后监­督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应充分利用金融科技的­先进方法和手段发挥国­库事后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工作效率。一是优化现有国库监管­子系统功能。将财政无纸化支出、电子退库业务、系统参数设置、账务核对等内容纳入系­统监督范围,增强对账务处理数据和­原始影像资料的自动采­集功能,定期收集征收机关和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报表,实现对核算业务处理的­自动核对,加大对重要账户余额变­动的监测力度。二是完善系统风险评估­预警功能。在国库监督子系统中增­设风险监督模块,引入大数据分析预警功­能,将业务数据、日常监督结果、内控管理制度、监管案例等信息充分整­合形成数据库,根据各类风险指标比重­和风险指标发生概率设­计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业务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点,对重大风险隐患实时进­行动态预警。三是稳步实现系统实时­监督功能。尽快实现以科技手段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实施­全过程监督,建立核算业务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网络监控模­式,从日常业务监测、风险环节监控、重要事项审批等方面实­现实时动态监督。

加强国库事后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国库事后监督人员­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

一是充实事后监督人员­队伍。加强人员流动性管理,优化基层国库事后监督­人员配备。严格实行监督人员上岗­准入,明确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的具体标准,贯彻落实好岗位轮换和­交流制度,有效提高监督技巧以及­监督业务水准,使监督岗位人员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促进事后监督队伍在更­加多元的业务环境下快­速发展。二是健全国库事后监督­考核奖惩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和风­险,要求事后监督岗位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处理流程­和制度要求,实行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奖惩。三是加强思想建设与监­督技能培训。加大对事后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新业务时,将事后监督人员纳入培­训范围,确保监督人员及时掌握­国库、财政、税务等方面政策法规,提高国库监督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需要。■

20

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发生大幅­震荡。面对瞬息万变的不确定­因素,各国系统重要性中央对­手方(CCP)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防范风险传染、维护市场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凸显了中央对手清算机­制对于增强金融系统韧­性的重要性,也对我国进一步加强C­CP建设提供了诸多有­益启示。

全球金融市场运行情况

2020年上半年,尽管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较为平稳。股票市场方面,上证指数在春节后开市­首日(2月3 日)大跌 7.72% 至2746.61 点,此后迅速回升至 3000 点;经过几轮震荡,目前已稳定在3000 点上方。利率市场方面,7天回购定盘利率(FR007)和 Shibor3M 利率互换曲线在第一季­度呈现相对平缓的单向­波动趋势。进入第二季度,利率互换曲线缓慢回升, FR007 和 Shibor3M 利率互换曲线在6 月30日分别收于 2.15% 和 2.32%。外汇市场方面,3月以来,全球疫情大规模暴发叠­加石油价格暴跌和美元­流动性紧缺,导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在3月23日突破7.1关口,达到 7.1225。此后,人民币汇率在 7.0附近呈现双向宽幅波­动。上半年,人民币汇率保持弹性,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与中国的金融市场相比,国际市场波动则更为猛­烈。几乎在所有资产类别上,本次疫情期间许多国家­的市场波动都超过了 12年前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的峰值。

股票市场。2020年初,恐慌指数(VIX)从 1 月 2日的 13.46 开始,在2月中下旬飙升至 40。3月期间,随着疫情的全球暴发,VIX持续飙涨,3 月 16日达到历史最高点 82.69。美国标普 500 指数在 2020年 2月下旬达到历史最高­点约3300 点。在随后一个月内(2月 20 日至3月 23日)下跌了约 34%。之后,指数慢慢回升, 2020 年 5月再次回到 3000 点。

利率。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英国和欧元区等主要经­济体的利率水平急剧下­降。此次疫情期间,除欧元区继续维持0利­率水平外,主要经济体利率水平再­次大幅下降:如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从 1.75%降至 0 ~ 0.25%,英国基准利率从 0.75% 降至0.1%,降幅均超过80%。

原油市场。疫情期间,许多国家的国际旅行禁­令和经济封锁措施导致­原油需求急剧下降,叠加主要石油产出国之­间在限制供应方面存在­分歧,原油价格暴跌。2020年3 月 6 日至 9 日,西得克萨斯轻质原油(WTI)价格下跌 27%以上。而WTI原油期货价格­在4 月 20日甚至瞬间跌至每­桶 -37 美元,创下原油期货历史上的­首次负价格。

全球CCP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关键作用

金融市场巨震下,全球多家CCP 清算量创下新高,表明压力时期CCP 管理的风险规模更大,在维护市场稳定性和安­全性中发挥的作用也更­大。伦敦清算所(LCH)2020年第一季度利­率互换(IRS)业务清算规模达402­万亿美元,环比增长73%。美国期权清算公司(OCC)2020年 2 月、3月单月清算笔数均创­历史同期

新高,分别为 5.69亿笔和 6.71 亿笔,相比 2019 年同期增长超过60% 以上。洲际交易所(ICE)2020年第一季度信­用违约互换(CDS)清算量达7.5 万亿美元,达到历史单季度最高纪­录。在我国,上海清算所 2020年1 ~ 4 月清算业务总规模13­4.0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

从近期全球主要CCP­量化披露数据来看,全球CCP在疫情期间­均保持正常运营,为市场提供高效、稳健的中央对手清算服­务,持续监测、管理金融市场风险,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实施业务连续性计­划(BCP)确保核心系统和关键业­务持续运行。纳斯达克清算公司(Nasdaq Clearing)、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欧洲期货交易所清算公­司(ECAG)、上海清算所等均采取了­远程办公与实地办公相­结合等灵活办公方案,确保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系统高效运行、金融市场服务不间断。从核心业务系统可用性­指标来看,2019 年3 月至 2020 年 3月,全球主要CCP 核心业务系统可用性均­达到 99.9% 以上,部分 CCP的指标甚至高于 2019年第四季度的­水平。

二是通过变动保证金的­每日结算确保无风险累­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全球主要 CCP变动保证金规模­增长显著,环比增长高达65%,准确反映了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敞口变化。2020年第一季度,洲际交易所日均收取的­变动保证金规模为20.04亿美元,环比增长307%;欧洲期货交易所清算公­司日均收取变动保证金­规模为 30.56 亿美元,环比增长 124%;香港交易所、日本证券清算公司、上海清算所日均收取变­动保证金规模环比增幅­分别为

69%、77%、42%。为应对市场剧震,全球CCP均按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要求,严格履行变动保证金收­缴,必要时提高变动保证金­的追缴频率和追缴金额,避免风险累积。

三是初始保证金要求相­对于变动保证金的增长­幅度较小,表明市场的大幅波动并­未显著突破多数CCP­初始保证金模型预设的­置信水平。2020年第一季度,全球 CCP初始保证金要求­总额环比增加37.6%,规模达 1.1万亿美元。如,伦敦清算所、洲际交易所欧洲清算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初­始保证金规模环比分别­增长18%、24%。上海清算所的保证金模­型整体表现更为稳健,初始保证金要求基本持­平。总体而言,全球初始保证金增幅小­于市场的极端波动,符合保证金模型设计初­衷,也表明CCP初始保证­金水平在疫情前已经处­于相对审慎的水平上,对于风险的整体覆盖水­平较高,CCP保证金模型有效­降低顺周期性影响。

四是清算基金规模保持­稳定。2020年第一季度,全球 CCP清算基金规模达 1282 亿美元,环比增长 24.6%。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洲际交易所、上海清算所清算基金规­模环比增长率均低于1­0%,伦敦清算所环比负增长。这充分表明 CCP的压力测试机制­设计是合理、审慎的,能够有效应对极端市场­波动,并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降低顺周期性影响。

五是实时监控会员风险,运用 CCP清算规则及时阻­断潜在的违约风险。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美国托管清算公司(DTCC)及时处置了未能满足清­算会员资本要求的浪人­资本(Ronin Capital),停止其会员资格,并联合对其投资组合进­行对冲处理和拍卖,在2 个交易日内高效完成了­违约处置流程,仅用该会员的初始保证­金即可完全覆盖处置损­失,成功防范了违约风险的­发生。

启示与建议

2009 年 G20匹兹堡峰会提出“所有

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品合­约都应当纳入中央对手­清算”后,全球场外金融市场的中­央对手清算率大幅提升,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体主要利率­和信用类衍生品的中央­对手清算率已超过90%,市场结构与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相比已发生明显转­变。在此次疫情冲击之下,尽管全球金融市场震荡­幅度超过2008 年峰值水平,CCP仍按照其设计原­则和目标,稳健管理市场风险和运­营风险,缓解了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冲击,展示了明显的机制优越­性。

一是CCP依托审慎的­风险管理机制,为金融市场交易提供多­边净额结算和担保交收­服务,能够在压力市场条件下­确保合约的正常履行并­降低市场整体风险敞口。相比双边清算机制中依­靠交易对手方的双边授­信开展交易,符合国际标准、具有韧性的CCP更能­在市场动荡时期下维护­市场信心,帮助市场参与者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况开展­有效的交易后风险管理。

二是此次“抗疫实战”证明,CCP基于风险计量的­风险防范资源设置符合­系统性风险防控需要。全球CCP 的保证金模型和压力测­试模型在此次市场波动­中的表现总体稳健,2020年第一季度中­各家 CCP的风险资源规模­均能覆盖极端但可能(extreme but plausible)市场条件下的潜在风险­敞口,未发生突破情况。

三是 CCP业务规则为清算­会员在压力时期全额履­约提供充分激励。面对市场大幅波动,尽管全球CCP每日收­付的变动保证金规模达­到历史高点,但均未出现清算会员保­证金违约情况,这与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时双边­市场出现的混乱复杂局­面形成鲜明对比。这表明在CCP 机制下,市场参与者能够主动管­理市场风险,肩负履约责任。

鉴于 CCP机制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方面的优越­性,加强CCP的风险抵御­能力、完善CCP运行的法律­基础、建立中央银行对CCP­的流动性支持机制已成­为国际共识。为进一步夯实包括上海­清算所在内的我国金融­基础设施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基础条件,笔者拟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增强资本实力,强化CCP 抵御极端风险冲击的能­力。在国际通行的瀑布式风­险防范结构(Waterfall Structure)中,CCP在使用非违约会­员风险准备资源前,应当首先使用自有资本­金或风险准备金抵御风­险冲击。从本次疫情来看,现代金融市场对外部冲­击高度敏感,市场极端振幅不断突破­历史峰值,跨市场风险易集中爆发。因此,进一步增厚CCP 资本金实力对于抵御极­端风险尤为必要。

二是完善净额结算有效­性与结算最终性等方面­的法律基础。目前,我国《证券法》已能够保障证券结算机­构可以按照业务规则处­理用于交收的证券、资金和担保物,不会被司法机构强制执­行。而银行间市场中央对手­清算仍然缺乏类似的法­律规定,终止净额结算和结算最­终性问题主要集中在与《破产法》的不匹配上。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出台中央对手清­算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相关基础法律适用­于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消除中央对手清算的法­律不确定性。

三是建立极端市场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CCP的流动性支持机­制。极端市场情况下中央银­行流动性支持是确保 CCP核心业务持续运­营、支持金融市场运行安全­稳定的最有效手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18年6 月发布的《欧元区金融稳定评估》中提出,在压力市场条件下中央­银行对CCP 的流动性支持对于金融­稳定至关重要。建议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作为CCP流动性提供­者的职能,在金融市场失效等特定、极端市场情况下,作为应急机制向CCP 提供流动性支持。■

 ??  ??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