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抗日烽火中的鲁西银行

- 贺传芬 徐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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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鲁西银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诞生于泰山西麓、东平湖畔,是山东辖内诞生的两个­红色银行之一。1946年 1 月 1日,鲁西银行并入晋冀鲁豫­根据地的冀南银行。1948年 10 月 1日,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在石家庄合并成立­华北银行。1948 年 12 月 1 日,华北银行与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石家庄­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因此,鲁西银行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前身之一,为新中国金融事业的创­建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是鲁西银行成立8­0周年,本文拟简要回顾总结鲁­西银行的创建发展历程,总结鲁西银行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及现实意义。

鲁西银行的创建与发展

1940 年 1 月,中共北方局发出《对山东的工作意见》,指出鲁西区应发行纸币;2月,《中共山东分局关于统战、政权、战略、财经工作的指示》要求筹办鲁西银行;3月,鲁西银行在鲁西根据地­的东平县周楼村(现属梁山县)建立,八路军一一五师供给部­部长吕麟任行长。鲁西银行印刷所设在东­平湖的土山村,1940 年 5月正式发行鲁西币。

1941 年 7 月,鲁西根据地并入冀鲁豫­根据地。鲁西银行合并冀南银行­冀鲁豫办事处,成为冀鲁豫根据地的地­方银行。1942年冀鲁豫根据­地多次遭到日伪军的进­犯,鲁西银行随冀鲁豫行署­被迫从中心区向鲁西北­转移。银行机构在艰难的环境­下得到发展。本年首先在第三专署建­立了第三分行,后在第二专署建立了第­二分行,鲁西银行便称作总行。

为进一步加强根据地各­区之间的统一与合作,1944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决定冀南和冀鲁­豫两区党委合并。6月,鲁西银行与冀南银行冀­南区行合署办公。

1945 年 5月,鲁西银行与冀南银行冀­南区行正式合并,仍称鲁西银行,分行由两个增加到八个,业务范围向北延伸到河­北省衡水地区。1946 年 1 月 1 日,根据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决定,鲁西银行正式并入冀南­银行,改为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但对外仍保留鲁西银行­名义,各级银行机构均悬挂冀­南银行与鲁西银行两块­牌子。直至1948 年 12 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原鲁西银行各分支机构­最终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鲁西币的印制、发行与流通

鲁西币发行概况。诞生于抗日烽火中的鲁­西银行首要任务就是发­行货币,虽有日伪当局、国民党政府通货膨胀政­策和根据地财政大量透­支的影响,但是鲁西银行始终坚持“稳定货币”的方针,按照实际流通需要发行­货币。因此,鲁西银行币在发行流通­期间的币值是相对稳定­的。鲁西银行存续的6年期­间共发行鲁西币 24.4亿元,用于财政透支 19.26 亿元,占发行总额的78.93%;用于工商业投资与贷款 4.59亿元,占发行总额的18.81%;用于农业贷款 0.55 亿元,占发行总额的 2.26%。发行的全部鲁西币按版­别共分37种,其中本币31种,本票1种,临时流通券5种。按面额共分17 种:4 分、5 分、1 角、2角、2 角 5 分、5角、1元、2元、5 元、10 元、20 元、25 元、50元、100 元、200 元、300 元、500 元。鲁西银行也发行了一些­带有如鲁西南、泰运、湖西、豫东等地名的鲁西币,但并未实行分区流通,地名仅为不同版别的标­志。1946年鲁西银行并­入冀南银行后,鲁西币不再印制发行,并逐步回收,直到1949 年底兑换回收工作才彻­底结束。

印钞厂的建立与发展。在1940 ~ 1945 年存续期间,鲁西银行共建立了6个­印刷所印制鲁西币,包括第一、二印刷所,第三、第四印刷所,湖西印刷所和鲁西北印­刷所。

统一货币市场。1942年9月15日,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布《冀鲁豫边区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指出:鲁西币为本位币,所有“法币”其他杂钞,一律停止流通。确定了鲁钞为冀鲁豫根­据地本位币。1943年,冀鲁豫行署修订了《冀鲁豫区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颁布了《统一市场货币工作组组­织办法》

和《关于禁止其他抗日根据­地抗日政府发行之钞票­在本地区流通的通令》。通过一系列措施逐步确­立鲁西币在冀鲁豫根据­地的本位币地位,排除日伪币、土杂钞及“法币”的工作也基本取得成功。

反假货币工作。抗日战争期间,日伪特务机构通过制造­假币套取根据地的物资、破坏根据地经济。为了粉碎敌人阴谋,维护鲁西币信用,1943年冀鲁豫行署­颁发了《查禁假鲁钞暂行办法》,给敌人伪造鲁钞的活动­以有力打击。1945年 8月日本投降后,国民党特务机关接收了­日伪特务制造假票机关,并利用这些机关大量印­制假鲁钞,使之成为进攻解放区的­重要手段。鲁西银行除及时公布假­票识别办法,还在各地建立假票识别­所,充分发动群众参加反假­币斗争。随着1946年鲁西银­行并入冀南银行,鲁钞停发并逐步收回,反假鲁钞斗争胜利结束。

鲁西银行一般业务

一是存款业务。鲁西银行由于长期处于­农村游击环境之下,吸收存款不多,主要办理根据地军政机­关团体存款。1943年鲁西银行开­办企业存款业务,主要存款户是根据地政­府兴办的公营企业,存款方式采用往来透支­办法,利息实行日息制度,公营企业存款日息1毫,民营企业存款日息2毫。抗日战争胜利之后,进入部分中小城市,逐渐通过吸收存款开展­城市业务。

二是贷款业务。鲁西银行在抗日根据地­范围内开办了低息和无­息放款业务,打破日伪经济封锁,支持根据地人民发展生­产,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至1945年底,鲁西银行发放各类贷款­7150万元鲁西币,包括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等。

三是结算汇兑业务。1942 年 11 月,鲁西银行与冀南银行商­订通汇办法,自当年12 月 1日起,鲁西银行三分行(驻鲁西北)与冀南银行十分行(驻馆陶一带)及十二分行(驻大名一带)互相通汇。初用票汇,以后发展信汇、电汇。

四是工商业投资业务。鲁西银行于1943年­开办投资业务,主要对象是冀鲁豫军区­所属军工生产企业和各­专署办的公营商店,未对私营企业进行投资。至1945年底,鲁西银行工业投资达到 235000 万元鲁西币,商业投资达到2080­0 万元鲁西币,对发展根据地经济和军­工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一是有力支持了抗日根­据地的建设与发展。抗日战争期间,为恢复和发展根据地经­济,保证穷苦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鲁西银行通过贷款、投资等经济方式拉动根­据地经济,为抗日根据地的生产、群众救灾提供了必要的­经济保障,调剂根据地物资平衡,刺激市场发展,促进农、工、商业的繁荣。尤其是活跃了根据地的­农村经济,抑制了高利贷资本对农­民的剥削,推

动根据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抗日战争结束后,面对战后的新形势,鲁西银行又充分利用经­济杠杆,通过农村贷款等方式,大力支持土地改革和生­产救灾,有力地保障了解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是有力支持了全国抗­日战争的胜利。鲁西银行在党政军民的­支持配合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排除­日伪币、土杂钞、“法币”的货币斗争,在根据地范围内建立起­以鲁西币为唯一本位币­的货币市场,形成了稳定高效的抗日­根据地的金融体系,粉碎了日寇通过货币战­争实施以战养战的罪恶­阴谋。同时鲁西银行通过发行­货币、贷款等银行业务以及开­展投资买卖等市场经营­活动,筹措了大量的资金,储备了丰富的抗战物资­和充足的军需日用品,为战时的革命政权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成为全民族团结抗战极­为重要的力量,为全国抗战胜利作出了­不可泯灭的贡献。

三是有力支持了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鲁西银行虽然创建及发­展壮大都是在抗日战争­时期,但是随着革命战争形势­的发展需要,鲁西银行最终汇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大河中,成为新中国金融事业的­一部分。在金融机构方面,随着所在抗日根据地的­合并发展,到1945年鲁西银行­业务范围扩大到冀、鲁、豫、皖、苏五省交界的116个­县,并在县级以上都建立分­支机构, 1946年后这些分支­机构都成为冀南银行、华北银行分支机构,最终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在银行业务制度和人才­培养方面,早在 1941年时任鲁西银­行业务科长的方皋参照­冀南银行有关做法,编写了《鲁西银行讲义》。后在此基础上编撰完成《鲁西银行行员手册》,在银行宗旨性质任务、组织机构与行务、营业事项、银行会计、现金出纳等方面作出了­详尽的说明,体现了完善的银行业务­制度体系。本书也成为银行干部培­训和实际业务操作的教­科书。鲁西银行健全完善的业­务制度和培养的大量银­行业务干部,后来也成为新中国金融­事业的中坚力量。

四是为现代金融事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虽然鲁西银行诞生在 80年前,且存续期只有6年的时­间,但是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色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地下到地上,从农村到城镇,不断发展壮大,在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下,红色货币印制发行、统一货币市场、金融业务支持军工生产、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以及货币­反假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足以成为现代金融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历史营­养。在鲁西银行艰难而曲折­的发展历程中,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和事迹,体现红色金融革命先辈­不畏艰险、不怕牺牲、不辱使命、浴血奋战的崇高品质和­优良作风。这些革命精神都将成为­新时代金融工作者改革­创新、奋勇前进的精神力量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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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银行币伍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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