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金融数字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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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以打造“数字央行”为目标,加快推进省级数据中心架构升级和系统整合,搭建“辽宁省金融大数据平台”和“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有序开展金融数据归口采集、跨部门共享和智能化应用,显著提升金融数字化监管水平。然而,在监管科技应用实践中,沈阳分行也面临数字化思维不足、智能化水平偏低等问题和短板,需进一步加强金融数字监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金融数字监管“新基建”,打造央行“智慧监管”品牌。
金融数字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软硬件协同改造,推动省级数据中心加快升级。一是升级高性能服务器、存储网关、大容量存储设备,实现硬件分布式架构,确保基础设施环境更加安全可控,大幅提升计算能力。二是稳步推进自主技术应用,实现关键设备国产化,解决信息安全的底层问题。三是推动省级金融系统“云”化环境和大数据运行环境建设,实现软件虚拟化运行,完成系统备份升级。四是建立标准化监控结构,实现全省统一的网络、系统和硬件监控,即“一点监控、全省覆盖”,有力夯实金融数字监管基础。
畅通数据渠道,探索标准化、自动化数据处理。一是构建安全稳定的行内外数据交换渠道。二是规范数据接口、人工填报和数据包自动上传等采集方式。通过上述措施,实现外联机构数据归口采集,解决了数据采集渠道分散、方式复杂、数据类型多样等问题。2018 年以来,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共完成对220 家金融机构、55类标准化数据报表的周期性采集。
整合分散系统,推动监管数据共享。一是建设“辽宁省金融大数据平台”和“数
字化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整合相关业务系统,为不同条线业务和监管场景提供数字化监管支持。二是建立数据共享制度。根据监管履职需求,明确相关业务部门开放和共享数据资源的流程和权责,破除行内信息壁垒,避免重复采集,减轻不必要的工作负担。三是深入开展数据挖掘。有效利用金融机构“一手”信息,提高监管穿透能力。
探索前沿技术应用,开展智能化监管实践。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根据工作具体内容灵活选择深度神经网络、随机森林等算法模型,对监管数据进行智能化学习和分析,成功开展银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评价工作。风险评价系统深度挖掘相关数据,分析了“三道防线”、IT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和数据安全共五个维度的 324项指标,构建形成了辽宁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安全指数,为下一步强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抓手和事实依据。
数字监管能力建设存在的困难和短板
一是数字化思维和技术储备不足。应用系统多以“业务+IT”模式为主,缺少数字化基因,导致监管数字化改造投入大、进展慢。二是业务系统自成体系导致信息共享难。由于各系统对数据的定义、类型、解释和使用存在差异,多数数据只能被各自系统读取而形成“数据孤岛”。三是数字监管场景应用有限、智能化水平偏低。金融监管和数据统计分析仍以传统的人工、半人工方式为主,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十分有限。
相关建议
一是深入推进金融监管“新基建”,加大科技研发和应用力度。围绕重点关键领域,特别是新业态、新场景、新风险等,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力度。结合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科技监管试点成果,扩大金融监管科技探索与实践,在全国范围建立监管科技成果应用共享机制,积极培育金融数字监管知识成果,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
二是强化数据治理和采集,提升数据质量和标准化水平。统筹人民银行各条线数据需要,制定“元数据”标准,为解决数据共享和混合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奠定基础。提高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时效性,出台数据采集和接口规范,明确数据脱敏和隐私保护等要求,加快涵盖金融服务上下游的可穿透监管数据的采集工作。
三是构建金融数据共享体系,有序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基于两级数据中心架构,在推进区域内数据有效共享的同时,着手探索跨区域交换的可行路径,为打造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的数据共享格局做好技术和政策准备。同时,深化人民银行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促进金融领域内部、金融与其他相关领域的数据互通,努力构建全国统一的监管数据体系。
四是做好金融数字监管绩效评价,打造央行“智慧监管”品牌。统一监管对象信息标签,准确绘制监管对象“画像”,在现有的监管对象“画像”、风险预警、风险监测三方面基础上,加入监管绩效评价,对监管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事前推演和事后比对,形成数字监管闭环。认真研究金融科技发展指标体系,做好对监管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估,引导其加快数字化转型,为打造央行“智慧监管”品牌贡献科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