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科技与金融的有效对接,离不开金融对科技的支持。由于创新型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拥有的核心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如何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科技与金融的对接,实现知识产权商品化、金融化、资本化,是当前面临的急需破解的重大问题。
从本质上看,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作为主要内容的金融业态,出发点是知识产权,落脚点是金融产品,其本质仍然是金融。知识产权是基础,金融支持是目的。知识产权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培育、商业模式创新、金融风险防控、知识产权流转等各环节,涵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多项内容。
知识产权金融在我国的探索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知识产权与金融不断创新结合,知识产权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外,投资基金、融资租赁、证券化、信托等新型知识产权金融形态在各地涌现,内涵不断丰富。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由传统的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资本嗅到了这股风潮,纷纷设立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与质押贷款形成投贷联动效应,知识产权融资租赁在多地试点成功,知识产权信托首单已经落地。对市场探索的深入,催生出中国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变革与创新。随着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各地逐步探索出多元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涌现出北京、浦东、武汉三种典型模式,提升了银行对知识产权价值认可度。厦门市独创了知识产权银行模式,海南省开创了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都是知识产权和金融创新融合的产物,目的都在于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创新瓶颈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特殊资产,知识产权金融在我国也是一项新生事物。知识产权的特殊性,使得知识产权金融在发展创新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和瓶颈。知识产权金融如何化解风险,疏通瓶颈,更好地激发创新动力和创业活力,通过金融手段让知识产权走向现实生产力,是当前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法律风险,缺乏相应的保障。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以及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权属争议。法律风险的核心风险是确权风险,它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否有意义,质押能否成立,以及当出现风险时能否顺利变现。
二是估值风险,缺乏可靠的评估。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其财产权利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由于其价值评估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资产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评估立场、技术、方法、模型、参数的选择直接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估值风险主要是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风险,它决定了贷款额度等基本授信要素,还决定着企业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
三是经营风险,缺乏确定的价值。企业作为权利人,其自身经营管理与资源配置决定了商标权或专利权能否创造应有的市场价值,是否能够给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即决定了借款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
四是处置风险,缺乏流通的渠道。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场所均有特殊要求,变现过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当贷款出现风险时,质物处置通道不畅,风险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转移、分散或化解,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将会恶化。解决质物处置问题,是商业银行健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问题之一,也将真正考验贷款银行经营风险的能力。
可在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
在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要坚持三项原则。第一,政策扶持下的市场化原则。知识产权金融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生事物,政府的大力支持不可或缺。政策扶持是知识产权金融中心设立的前提,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较为落后的省份,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知识产权和金融的融合是一个市场行为,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政策扶持引导需要符合市场规律,从行政性操作为主向市场化操作为主转变。第二,商业运营下的可持续性原则。金融的一个重要的核心是商业性,而不是政策性,必须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才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第三,协同配合下的共赢性原则。在市场机制下,要
想促进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必须要让参与知识产权融资的各方获得一定物质利益或者精神奖励等外部因素的驱动,这就需要建立“共赢”的市场机制,考虑到知识产权拥有者(出质人),担保机构、评估机构、交易机构等中间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之间利益的平衡,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中的参与各方都能从中获益。这样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才符合市场规律,也才具有可持续性。
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有两个抓手。一是知识产权金融公司,二是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
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中,有多方参与其中,涉及的主体有政府部门、会计、审计、评估机构、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各相关方都有自己的政策规定、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由于相关方比较多,各自的规范和职责不同,利益的分配和风险的分担很难达到一个平衡点,可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出面,设立专业的知识产权金融公司,将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法律咨询和调查、担保、处置等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就能够减少博弈成员的利益分配环节,大大提高知识产权金融参与各方的合作效率。
在政府支持下,知识产权金融公司位于知识产权金融中心的关键节点,通过知识产权金融中心,可以以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融资。比如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商业银行委托知识产权金融公司组织评估机构对拟抵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对接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对贷款进行担保,商业银行根据评估结果和担保情况向企业发放贷款。政府部门根据抵押贷款发放情况拨付扶持资金给知识产权金融公司,由知识产权金融公司对相关方进行补助。同时政府可以根据知识产权金融公司运作效率和结果给予奖励。政府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投资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逐步形成投保贷一体化的运营模式。
知识产权金融业务要依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平台是面向小微高新企业的金融服务门户,拟基于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O2O)的商业模式,引领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的平台化、标准化和产品化,并通过不断创新,努力打造成我国高新产业区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并有推广示范作用的高新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公司运营,旨在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平台构筑、要素引入、高端孵化等途径,将其建设成为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中心。坚持高标准、高定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融资常态化、制度化模式和运行机制,并发挥好平台助推创新、辐射区域、示范引领的重要作用。
政府可委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承担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试点示范任务;承担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任务,建立跟踪服务、共生发展机制;承担高价值知识产权价值发现及培育运营任务,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项目将诠释、探索、发展一种新的理念和业态。它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理念,在政策引导下通过市场对知识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创造性挖掘和开发,使知识产权形成一种新型可把握的资源,拉动资本和科学技术在新资源下的合理配置,改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劳动就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知识产权与科技、资本的融合,实现知识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深入挖掘和发现知识产权的价值,通过知识产权质押以及产权合作、产融集合、合资合股等最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建立一整套包括管控体制、所有制形式、资源共享机制以及分配制度在内的运营体制,使其既具有推动知识产业发展的引领性,又具有有效运营的示范性。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的目的是探索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资本化,利用市场手段加快创新资源配置,推动知识产权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加快经济转型中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的深度融合,致力于为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以及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造高新区更加优良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平台聚合政策导向、产业动向、投融资需求、客户资源、中介机构、融资模式、金融产品等于一体,实现供需无缝对接、快捷交易、智能监控。深度整合投融资服务资源和专业机构,提供科学有效的风控技术与专业运作,同时针对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企业发展规划指导。
在新的背景下,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不仅必要,而且迫切。创新和创造是必由之路,平台要以国际化的视野和战略高度,充分吸纳最前沿的发展理念、充分借鉴最先进的管理经验、充分汇聚最尖端的创意资源,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平台构筑、要素引入、高端孵化等种种措施,以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平台为抓手和突破口,努力在相关部门支持下打造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特区”,进而发挥特区的引领、示范、辐射和推动作用,为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