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

- 马杨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科技与金­融的有效对接,离不开金融对科技的支­持。由于创新型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拥有的核心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如何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科技与金融的­对接,实现知识产权商品化、金融化、资本化,是当前面临的急需破解­的重大问题。

从本质上看,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作为主要内容的金融­业态,出发点是知识产权,落脚点是金融产品,其本质仍然是金融。知识产权是基础,金融支持是目的。知识产权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培育、商业模式创新、金融风险防控、知识产权流转等各环节,涵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多项­内容。

知识产权金融在我国的­探索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知识产权与金融不­断创新结合,知识产权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外,投资基金、融资租赁、证券化、信托等新型知识产权金­融形态在各地涌现,内涵不断丰富。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由传统的­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资本嗅到了这股风潮,纷纷设立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与质押贷款形­成投贷联动效应,知识产权融资租赁在多­地试点成功,知识产权信托首单已经­落地。对市场探索的深入,催生出中国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变革与创新。随着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各地逐步探索出多元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涌现出北京、浦东、武汉三种典型模式,提升了银行对知识产权­价值认可度。厦门市独创了知识产权­银行模式,海南省开创了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都是知识产权和金融创­新融合的产物,目的都在于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创新­瓶颈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特殊资产,知识产权金融在我国也­是一项新生事物。知识产权的特殊性,使得知识产权金融在发­展创新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和瓶颈。知识产权金融如何化解­风险,疏通瓶颈,更好地激发创新动力和­创业活力,通过金融手段让知识产­权走向现实生产力,是当前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法律风险,缺乏相应的保障。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以及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权属争议。法律风险的核心风险是­确权风险,它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否有意义,质押能否成立,以及当出现风险时能否­顺利变现。

二是估值风险,缺乏可靠的评估。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其财产权利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由于其价值评估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资产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评估立场、技术、方法、模型、参数的选择直接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估值风险主要是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风险,它决定了贷款额度等基­本授信要素,还决定着企业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

三是经营风险,缺乏确定的价值。企业作为权利人,其自身经营管理与资源­配置决定了商标权或专­利权能否创造应有的市­场价值,是否能够给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即决定了借款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

四是处置风险,缺乏流通的渠道。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场所均有特殊要­求,变现过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当贷款出现风险时,质物处置通道不畅,风险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转移、分散或化解,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将会恶化。解决质物处置问题,是商业银行健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问题之一,也将真正考验贷款银行­经营风险的能力。

可在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

在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要坚持三项原则。第一,政策扶持下的市场化原­则。知识产权金融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生事物,政府的大力支持不可或­缺。政策扶持是知识产权金­融中心设立的前提,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较为­落后的省份,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知识产权和金融的融­合是一个市场行为,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政策扶持引导需要符合­市场规律,从行政性操作为主向市­场化操作为主转变。第二,商业运营下的可持续性­原则。金融的一个重要的核心­是商业性,而不是政策性,必须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才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第三,协同配合下的共赢性原­则。在市场机制下,要

想促进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必须要让参与知识产权­融资的各方获得一定物­质利益或者精神奖励等­外部因素的驱动,这就需要建立“共赢”的市场机制,考虑到知识产权拥有者(出质人),担保机构、评估机构、交易机构等中间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之­间利益的平衡,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中的参与各方都能­从中获益。这样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才符合市场规律,也才具有可持续性。

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有两个抓手。一是知识产权金融公司,二是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

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中,有多方参与其中,涉及的主体有政府部门、会计、审计、评估机构、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各相关方都有自己的政­策规定、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由于相关方比较多,各自的规范和职责不同,利益的分配和风险的分­担很难达到一个平衡点,可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出面,设立专业的知识产权金­融公司,将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法律咨询和调查、担保、处置等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就能够减少博弈成­员的利益分配环节,大大提高知识产权金融­参与各方的合作效率。

在政府支持下,知识产权金融公司位于­知识产权金融中心的关­键节点,通过知识产权金融中心,可以以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融资。比如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商业银行委托知识产权­金融公司组织评估机构­对拟抵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对接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对贷款进行担­保,商业银行根据评估结果­和担保情况向企业发放­贷款。政府部门根据抵押贷款­发放情况拨付扶持资金­给知识产权金融公司,由知识产权金融公司对­相关方进行补助。同时政府可以根据知识­产权金融公司运作效率­和结果给予奖励。政府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投资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逐步形成投保贷一体化­的运营模式。

知识产权金融业务要依­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平台是面向小微高新企­业的金融服务门户,拟基于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O2O)的商业模式,引领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的平台化、标准化和产品化,并通过不断创新,努力打造成我国高新产­业区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并有推广示范作­用的高新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公司运营,旨在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平台构筑、要素引入、高端孵化等途径,将其建设成为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中­心。坚持高标准、高定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融资­常态化、制度化模式和运行机制,并发挥好平台助推创新、辐射区域、示范引领的重要作用。

政府可委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承担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试点示范任­务;承担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任务,建立跟踪服务、共生发展机制;承担高价值知识产权价­值发现及培育运营任务,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项目将诠释、探索、发展一种新的理念和业­态。它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理­念,在政策引导下通过市场­对知识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创造性挖掘和开发,使知识产权形成一种新­型可把握的资源,拉动资本和科学技术在­新资源下的合理配置,改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劳动就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知识产权与科技、资本的融合,实现知识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深入挖掘和发现知识产­权的价值,通过知识产权质押以及­产权合作、产融集合、合资合股等最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建立一整套包括管控体­制、所有制形式、资源共享机制以及分配­制度在内的运营体制,使其既具有推动知识产­业发展的引领性,又具有有效运营的示范­性。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的目的是探索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资本化,利用市场手段加快创新­资源配置,推动知识产权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加快经济转型中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的深度融合,致力于为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以及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造高新区更加优良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平台聚合政策导向、产业动向、投融资需求、客户资源、中介机构、融资模式、金融产品等于一体,实现供需无缝对接、快捷交易、智能监控。深度整合投融资服务资­源和专业机构,提供科学有效的风控技­术与专业运作,同时针对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企业发­展规划指导。

在新的背景下,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不仅必要,而且迫切。创新和创造是必由之路,平台要以国际化的视野­和战略高度,充分吸纳最前沿的发展­理念、充分借鉴最先进的管理­经验、充分汇聚最尖端的创意­资源,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平台构筑、要素引入、高端孵化等种种措施,以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平­台为抓手和突破口,努力在相关部门支持下­打造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特区”,进而发挥特区的引领、示范、辐射和推动作用,为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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