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国际借鉴
个人养老金制度由个人自愿参加实现养老储蓄,并依托市场运营,允许开户者自主使用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受批准的养老金融产品的投资决策,打通了个人养老储蓄与金融市场的链接。在这一原则下,养老金融市场的良善运行对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
个人养老金金融的国际经验养老金融产品较为多元化
由于个人养老金的制度设计需要满足开户人的自主投资决策,因此各国均在探索满足不同群体个性化需要的金融产品。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保障个人投资的广泛性与倾向性。如,美国除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基金公司之外,还鼓励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来提供金融产品。德国为了提升产品吸引力,满足群众低风险的投资偏好,特别推出了里斯特住房养老金合同,由里斯特计划与住房储蓄计划结合形成,规定投资者可以将这部分个人养老资金用于自购住房,并已取得明显成效。日本的个人储蓄账户计划(NISA)则专门为实现投资养老而设立,具体的投资产品包括股票、投资信托、ETF和 REITs 等,注重长期投资收益,投资信托产品成为日本居民比较中意的投资产品。
二是丰富投资方案,提供多样服务。新西兰的私人养老储蓄计划(KS计划)考虑到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处境下个人持有不同的投资风险偏好,按需提供了防御型、保守型、平衡型、成长型和激进型五类基金产品。美国个人退休账户(IRA)则赋予了个人投资选择权,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灵活进行资产组合,自主配置个人账户投资资金,此外也可以在受托人不同的资产组合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案。加拿大也推出了系统性的投资方案,约定参与人可以在符合《个人所得税法案》所列的合格投资产品中自主选择,也可以选择在金融机构投资运营的信托管理模式下由投资管理人推出的若干合格投资产品,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选择以实现委托投资。
个人养老投资收益保障广受重视
许多国家都强调金融机构要以发挥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作用、保障居民个人养老账户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开展养老金金融服务。一方面,各国强化了对准入金融机构的监管水平,设定明确的准入条件产品批准计划,对资金投资过程保持严格监管。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承担对金融服务提供商的准入、投资产品的认证与财税优惠以及投资风险管控的监管,保障投资者的投资利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强制要求相关机构定期对重要信息进行披露,维护安全的养老金投资环境。另一方面,欧盟从产品规范角度出发,对产品风险的把控提出了要求。欧盟规定泛欧个人养老金产品(PEPP)供应商提供的养老金产品中必须包含一项严格把控风险收益的默认产品,且提供的投资选择最多不得超过6种,在制度设定层面就对投资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提出了较高的底线要求来保证投资者权益。PEPP的投资运营必须保持审慎经营,把握实现客户最佳利益的资金投向原则,注意投资的分散化,不能过度使用杠杆,也不能期限错配,衍生品投资只能用于促进投资组台,降低风险。
账户资金的流动性限制有所放松
为了解决资金长期锁定与封闭运营对投资者信心的打击,增加养老资金,一些国家有针对性地对资金的存入和提取条件进行了放松。加拿大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可以由个人进行缴纳,也可以由配偶或者雇主进行缴纳,甚至还有集合RRSP,即由小型雇主团体或个人团体进行缴纳,加拿大的免税储蓄账户(TFSA)允许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取任意金额,而RRSP 与 TFSA 账户间自由转换的实现增强了账户资金的流动性。与其相近的是,美国规定对提前领取的养老金收取10%的处罚费用,也允许提前支取行为的发生,并人性化地对首次购置房产、大额医疗费用以及规定以内的高等教育支出等重大支出事项给予免交惩罚税的优惠。2010年之后美国也逐渐实现了资金从传统IRA账户向罗斯IRA账户的自由划转,以满足参与人对不同税收优惠和支取条件的需求。
服务平台信息处理能力较为齐全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国家已经搭建起可以统一管理实现一站式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丹麦作为第一个推出养老金公共服务平台(PensionsInfo)的国家,在平台建设与完善过程中不断接纳各种养老金机构的合作与信息共建,现已几乎能够实现各种养老金计划的全面覆盖。该平台能够为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即时反馈+养老金预测+投资决策”服务,满足用户的产品信息与个人投资收益信息需求,实现了养老金产品的全面性和高透明度。
瑞典在登录服务平台时设定了灵活的登陆方式,并且针对个体在更换工作等特
殊情况下的变动提供了更加精细的预算功能,除了对满足领取条件后的领取金额进行常规预测外,还实现了对用户工作变动、工资调整与福利变动等特殊条件的模拟,并对预计的养老金待遇变化作出对应预测。
与丹麦和瑞典不同的是,澳大利亚为了解决信息分散化的问题建立了中央数据库,并链接税务局,实现了账户整合,能够轻松获取平台内全部养老金计划。澳大利亚的信息服务平台还特别提供了比较工具,既能对养老基金产品表按照费用和净回报进行展示,又能实现多种产品投资业绩与策略等相关信息的对比分析,便于用户按照自身偏好实现投资决策。
养老投资者教育较受重视
养老群体养老意识的培养以及开展自主养老投资以满足养老需求是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的重要条件。美国将养老投资教育视为《国家金融教育战略》的重点内容之一,督促各政府与部门间加大对养老金投资者的知识普及与教育。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也都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教育网站,提供投资信息与养老规划等教育活动,并提供免费投资顾问服务,教育引导居民提高对个人养老金和养老规划安排的认识程度。
为了尽早激发年轻一代的养老意识,也有国家实施了系列鼓励性的实践教育。例如,德国的里斯特养老金计划还特意针对年轻人群体提供了一款200欧元的一次性职业启动津贴,以鼓励其尽早做好养老规划。日本在NISA计划中特别设立了少年 NISA计划,作为面向青少年的投资储蓄账户,鼓励青少年进行小额投资的尝试。新西兰的KS计划凭借激励性与增值性等特点,吸引了大量年轻人与中低收入群体的加入,甚至未成年人也可以在获取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加入该项计划,鼓励年轻群体尽早培养自主养老投资意识。
我国个人养老金金融发展的不足之处养老金融产品存在同质化问题
在一年多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国养老金融产品迅速发展,产品种类已达 700多款,但由于开发深度不足,产品存在着同质化问题。一方面,有数据显示储蓄存款和商业保险构成的固收类产品约占75%,而养老理财产品中固收类产品也高达79%,使得我国的养老产品结构单一;另一方面,单就已推出的保险类产品而言,产品内部也存在同质化问题,具体表现为产品所提供的保障基本相同,仅在收益率上存在差别。
养老金融产品投资收益缺乏保障
绝大多数储蓄类产品的实际获益水平低于领取阶段3%的税率;保险产品的现有配置还不能满足群体需求;受资本市场的影响,理财产品和基金产品的投资收益均无法使得参保者获得投资回报,保障实现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
账户资金流动具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定资金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并对账户资金的支取设定了严格的条件,使得这部分养老资金将长期保持锁定状态,对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流动造成了很大的限制。
服务平台信息处理能力还尚有缺乏
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对于产品普及推广仍处于“单打独斗”局面,产品信息难以形成整合,客户无法全面触达全部产品,资金在账户平台处于封闭运行状态,无法满足客户“一站式”的消费需求。
加大我国个人养老金的金融支持
创新发展金融产品,满足多元养老需求。政府应当鼓励如保险、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参与,扩大养老金融产品及服务的供给主体,激发市场的内在活力,更好地发挥养老金融的作用。各养老金融产品的供应商应加大产品的创新力度,综合考虑不同风险偏好、不同收益等差异化需求,为不同群体供给产品,并在推出产品的过程中,设定合理的投资模式以强化个人的自主选择权,由此增强居民的参与意愿。
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保障养老投资收益。在接纳多元金融主体参与、推动产品创新中,应当设施严格的机构准入规则与产品规范。从产品设计的制度层面出发,开展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教育以及产品服务方案的规范,避免资金委托人或代理人对资金的滥用,保障居民能够具有稳定的投资收益水平。
放松资金支取条件,提高资金流动水平。账户资金的长期锁定与封闭运营会挫败居民养老投资的积极性。我国的养老金支取条件可以参考美国和加拿大的经验,选择设置合理的中途退出惩罚机制,综合考虑收入、年龄、家庭结构以及提取金额多项因素,分级别指定惩罚标准,解决居民在面对重大难题时急需资金的问题,增强居民对养老投资产品的信心。
优化信息服务平台,增强信息处理能力。当前人社部建立的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公共平台已经起步,我国可以紧跟数字化转型趋势,不断统一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强制各养老金产品的供应商加入其中。逐步建立中央数据处理库,设计合理的服务模式以满足用户需求,统一产品标准、精简使用流程,使用户可以在短时间内高效获取全部产品信息并进行可视化的比较分析,开展养老金预测分析、养老投资教育与咨询等服务。
加大养老教育力度,培育金融养老素养。政府要发挥好引导作用,协同金融机构、学校等社会各组织承担动员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平台、宣讲交流会等多种传播形式,普及养老金融教育,并拓展至金融基础知识、养老资产配置、风险管理、投资平台操作方式以及防诈骗等内容,有效引导国民正确、积极进行养老投资。也可以参照德国、日本等国经验,尝试利用实践教育鼓励青年一代尽早树立养老意识,并利用金融手段做好长期养老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