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域外汇金融服务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有利支持。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持续推进,县域不再保留外汇管理局县支局,并且相关职能上收地市一级外汇管理局,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县域外汇金融服务功能。因此,如何减少县域外汇管理局撤销后对涉外主体的影响,确保县域外汇金融服务不降质、不断档,是摆在基层外汇管理局面前的现实问题。
县域外汇管理局撤销后存在的问题
业务办理成本增加。目前,尽管大多数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可以在线上申请,如名录登记、外债登记等,但仍有部分行政许可业务需要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进行线下申请办理,如内保外贷登记、境外放款登记等。在外汇管理局县支局撤销前,县域涉外主体可以直接向县级外汇管理部门提交资料,申请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业务或者办理一些非行政许可业务,如补打业务凭证、申请数据删改等;在县支局撤销后,县域涉外主体必须跨区域向地市外汇管理部门提交资料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无论是现场办理、邮寄办理还是传真办理都会增加涉外主体的财务成本和时间成本。
服务质量有所下降。外汇金融的专业性、复杂性决定了基层外汇管理部门需持续开展现场定向的宣讲辅导,县域外汇管理局的存在使得涉外主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专业化、有针对性的外汇服务。县域外汇管理局撤销后,地市一级外汇管理局因人员相对减少、工作量增加,对县域市场主体开展现场辅导、政策宣讲的力度可能减弱;叠加县域银行机构外汇人员专业素质偏弱,面临难以解决涉外主体提出的外汇需求等情况,无法及时有效地提供指导和帮助,降低了对涉外主体金融服务的质量。此外,地市一级外汇管理局在与招商、税务等县级政府部门开展招商引资、服务外资等合作方面,可能会因跨区域合作而增加沟通成本、降低合作频次,服务县域经济的作用有所削弱。
业务监管难度加大。地市一级外汇管理局对县域涉外主体的了解程度不如县支局,特别是部分行政许可涉及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时,无法对涉外主体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了解相关涉外主体情况。此外,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还需辅导县域企业填报存量权益登记、非金融企业国际收支直接申报等工作,因地市级外汇管理局下沉深度不够,加大了与县域企业的沟通成本,面临数据填报辅导难、数据深度核查难等问题,特别是在跨境投融资、国际贸易、个人出境留学旅游等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国际收支数据申报业务不断增加,事中、事后监测分析工作面临任务量加大与监管资源不足的矛盾,形势研判、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等工作质效或被削弱。
建议对策
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宽办理渠道。一是积极推广线上办理渠道。大力推行外汇行政许可业务数字化、线上办理模式,不断丰富线上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数量,让“网上办”“掌上办”成为县域涉外主体办理外汇业务的主要途径。二是优化线下办理途径。对于一些非线上办理的事项,鼓励涉外主体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办理,切实降低企业脚底成本。三是持续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优化外汇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适时将低风险类别业务下放至银行,让县域市场主体就近办理业务。
主动靠前发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延伸政策宣传触角,加大县域涉外主体的外汇管理政策和业务操作现场巡回宣讲及辅导,破解县支局撤销后“不会办”的问题。二是积极发挥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作用。采取“明查暗访”“常态化督导”等方式,监督指导外汇市场加强对涉外主体的服务,提升银行自律意识和合规经营水平,为县域外汇金融服务提供更好的基础和平台。三是加强与县域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加强与商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现场办公、多方协调等形式,及时解决县域涉外主体的困难和诉求,不断提高县域涉外经济发展的质量。
优化监管框架,提升监管效率。一是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督促银行严格按照“展业三原则”要求,以背景真实、交易合法为原则,支持银行采取信息联网核查、现场查看、专家咨询、第三方材料评估等方式对涉外主体的交易目的、经营需求、交易动机进行全面分析,切实履行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核职责。二是加强信息共享,提升监管合力。应进一步加强与县域监管部门的合作,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大数据优势,利用各监管部门的信息优势及监管资源,提升外汇监测核查管理效能,增强政策协调效应。三是优化监管设置。建立健全非现场核查指标库,对优质企业、头部企业、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涉外主体以及风险涉外主体进行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监管举措,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