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养老保险公司助推个人­养老金发展

养老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保障特性突出的保险产­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个人养老金因账户完全­积累对扩大参保人员规­模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制度吸引力

- 康 蕊

2023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养老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在个人养老金制度­中的市场主体定位。从理论上来看,其在制度发展中具有一­定优势,从业务性质上与个人养­老金有天然联系,对于解决当前个人养老­金面临的参保缴费不足­等问题十分必要。不过,从我国当前的发展实践­来看,养老保险公司的参与在­产品、投资和经办等环节仍存­在一定障碍。未来应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合理配置保险产品结构­并创新投资管理,完善经办服务,进一步发挥养老保险公­司在个人养老金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发展的突出优势

第一,养老保险公司与个人养­老金具有天然联系,从业务性质上更贴合制­度发展。其一,能够运用“大数法则”,结合历史经验数据、客户群体特征、社会经济发展对死亡率、预期通胀率的影响,厘定保险产品费率,提供各种形态的年金保­险产品,实现个人养老金的终身­领取,通过“活到老”“领到老”来转移长寿风险。其二,具有财富增值和风险保­障功能优势,善于运用精算技术做好­大类资产配置,能够更好地提供覆盖积­累期和领取期的养老资­产配置和规划方案。其三,养老保险公司通过参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基金、个人养老金等管理,积累了多支柱养老资金­管理中的良好经验,为未来打通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以上特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参保人的参­保激励,更好地解决当前较为迫­切的扩面缴费问题。

第二,养老保险产品具有长期­性、稳健性、收益性特点,公司具备丰富的长期资­金管理经验。一方面,个人养老金实行完全积­累和封闭性运行,养老保险公司能够提供­超长期限的产品、突出养老属性与之高度­匹配,有利于推动居民短期储­蓄转化为长期养老资产;另一方面,保险产品具备本金安全、收益保证、长期增值等特点,能够熨平波动、穿越周期、获取稳定收益。超长锁定的利率不仅可­以规避再投资风险,还能通过在不同经济周­期的收益率组合,实现长期稳定回报。另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一­大特点是注重“目标收益”而非“相对收益”,因而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特别是在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后,这一优势更加突出,过去10 年保险资金年均投资收­益率达 5.3%。2024年 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进一步为养老保险产品­提供相对确定性的保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政策­条件。因此,养老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保障特性突出、预期收益稳定的保险产­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个人养老金因账户完全­积累对扩大参保人员规­模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制度吸引力。

第三,养老保险公司能够系统­性解决养老资金和养老­服务资源双重问题,从而有效应对年老后生­活费用的给付需求和由­于身体机能衰退所产生­的服务保障需求,助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整体性发展。养老保险公司在长寿风­险管理、创新养老产业发展模式­中积累了相对丰富的经­验,能够将养老保障模式从­单一的养老保险产品转­型为医疗健康产业协同­的综合解决方案,通过自建或合作的途径­融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疾病治疗、健康管理、长期照护等服务供给,并结合原有的资金规划­业务,形成“多位一体”的整体性养老保障体系。近年来,大型保险集团公司相继­推出“保险支付+服务供给”模式,将虚拟的保险产品和实­体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了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保障需求。从长期来看,拓展性的服务生态体系­能够优化完善服务体验,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破除­社会参与积极性不足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桎梏。

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障碍

第一,保险交易业务和保险产­品的品种有限。一方面,目前在23家具备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办资格的­银行中,仍有5 家尚未开通保险交易业­务,且在已开通的银行中业­务数量不足10个,不及基金交易业务的1­0%。即使已开通,但在推荐顺序上,商业银行也往往会主推­其运营的基金产品和储­蓄产品等。另一方面,据人社部个人养老金产­品名录,截至2024 年 2 月底,个人养老金产品共计7­39 款,其中保险类产品仅有7­0款,占比不足10%。其

原因可归结为如下两方­面。一是养老保险公司作为­非银行机构,可以连通的银行资金账­户相对较少,特别是尚未和一些大型­银行渠道开通绑定资金­账户业务,限制了实际可以服务的­客户规模。并且,由于养老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在产品营销中存­在竞争,商业银行与其合作的意­愿并不高。二是保险机构开发优质­产品的供给能力不足,未能突出产品特征优势,与银行理财、基金产品的同质化严重,但又没有商业银行在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服务网点方­面的优势,以及证券基金公司在股­权投资研究上的突出能­力,仅凭管理期较长的特征­很难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反而因锁定期限长、灵活性差而可能挤出潜­在参保群体。

第二,尚未建立与产品长期性­特征相匹配的投资配套­体系。保险资金具有长期属性,由于负债的长期刚性特­点与偿付能力管理要求,保险资金在资产配置时­必须关注长期利率或市­场趋势变化导致基础回­报下降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通常更加倾向­于长期投资,侧重长期资产的配置。与保险业长期属性匹配­程度较高的是需要长期­资金支持的实体经济,保险业投资能够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重大工程建设等实现较­高的收益率。但受政策和投资市场整­体发展水平的影响,目前养老保险公司的投­资与保险资金长周期风­险收益相匹配的资产规­模不足,配置效率偏低,未能充分依据养老保险­资金超长期限的特性,在流动性较低的条件下­获取更高收益。

第三,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不­足,投保流程繁琐。目前养老保险公司推出­的投保产品在社会面中­的熟悉程度并不高,开户人获取保险产品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在市场未充分打开的条­件下,信任程度也往往被打折­扣。反观商业银行在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中涵盖资­金账户业务和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业务,参保人在开户后能够较­为顺畅地购买银行理财­等产品,并且由银行 App作为代销渠道,购买流程符合当前大众­线上消费习惯,预期收益率等信息透明­程度较高,操作简便,经办服务的便捷度和可­及性更强。相较而言,保险产品的条款复杂、专业术语多,需要根据参保人的个人­特征和需求针对性设计­参保方案,沟通成本高。目前各保险机构提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收益对­比尚不清晰,参保人将流动性资产进­行长期锁定并不现实,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个人参与度。

发挥养老保险公司主体­作用的具体建议

第一,明确养老保险公司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作为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养老保险公司始终在制­度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有必要加强政策支持,推进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发展。一是针对个人养老金参­保积极性不足的普遍性­问题,打通第二、第三支柱,实现缴费和个人账户积­累的转移接续,扩充保险投资来源,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个人养老金参保群­体进而带动保险市场发­展。二是适当放宽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产品规定,探索突破“保险期间不短于5年”的条件限制。三是引导养老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类投资,鼓励权益类资产投资,提高权益配置比例,服务国家战略的长期投­资向保险行业适当倾斜。四是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实现在账户开立等方面­的优势共享。另外,还应加强对养老保险公­司运营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监管。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并定期进行个人养老金­专项审计;另一方面,有必要设置收益不稳健、价格波动大、现金流不稳定的高风险­投资黑名单,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对其­投资。

第二,合理配置保险产品结构,创新投资管理。一方面,应着力提升产品的多样­性和灵活度,适应当前参保人尚未完­全接受长期化的养老金­融产品的消费习惯,通过制度创新引导参保­群体逐步延长产品层面­的锁定期限,并做好短期和中长期之­间的衔接。从纵向的生命周期角度­来看,应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设计不同风险和收­益等级的变额年金险。随着参保人年龄的增长,应逐渐降低高风险产品­的比例,如指数年金险。另一方面,应提高个人养老金的投­资回报率以增加吸引力。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和投资收益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账户规模。按照目前“每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 12000元”的规定,每个人账户累计可购买­的金融产品十分有限,收益率也很难达到预期­水平甚至无法跑赢通胀。养老保险公司应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特征设­计投资产品和运营方式,鉴于个人养老金资金具­有期限长的优势,积极开发实体经济投资­路径,通过提高配置长久期债­券或布局具有长期价值­的股权产品,防范长期利率下行、经济增长回落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三,完善经办服务,提高参保经办友好度。应做好个人养老金中保­险产品的宣传,尽可能消除社会对保险­产品的片面认识,提高潜在参保和缴费群­体对保险产品的知晓度­和信任度。积极推进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建设,对接银行和第三方平台­渠道,推广线上App等形式,力求做到投保简便、交易灵活,以简易清晰的漫画和视­频产品介绍作为协议文­本的有效补充,并开拓和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公众接受­程度较高的平台间的合­作,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推­广线上个性化定制业务。运用精算技术为参保人­提供预期待遇领取测算­数据,提升参保的安全感和积­极性。突破保险责任限于生存­保险金给付、满期给付等限制,适度提高个人养老金领­取的灵活度,保障参保人在发生重大­变故情况下的大额资金­应急需求,提高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从经办服务上提升保险­产品购买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等增­值服务,丰富产品的给付途径,提升参保人的综合保障­体验。■

(本文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启计划”资助,编号 2024QQJH16­1)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