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定调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2024年4月 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 2004 年 1月《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5月《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两个“国九条”之后,时隔 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被业界称为新“国九条”。
分阶段明确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目标
《意见》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指出要深刻把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意见》明确了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五个必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确保资本市场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必须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稳为基调、严字当头,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必须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统筹好开放和安全;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守正创新,更加有力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锚定金融强国建设这一奋斗目标,《意见》分阶段提出未来五年、到2035 年和本世纪中叶的资本市场发展目标。《意见》指出,未来五年,要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上市公司质量和结构明显优化,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加快形成。到 2035年,要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投融资结构趋于合理,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高,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到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与金融强国相匹配的高质量资本市场。
内容体现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坚持把资本市场的一般规律同中国国情市情相结合,坚守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为重点,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证监会主席吴清指出,与前两个“国九条”相比,《意见》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充分体现资本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充分体现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强调要坚持稳为基调,强本强基,严监严管,以资本市场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三是充分体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特别是针对2023 年 8月以来股市波动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回应投资者关切,推动解决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等九部分内容。《意见》提出,要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厉打击
各类违规减持,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要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畅通多元退市渠道,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要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强化股东、业务准入管理,积极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完善行业薪酬管理制度,坚决纠治不良风气,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要加强对高频量化等交易监管,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要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坚持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要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深化央地、部际协调联动,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构建形成“1+N”政策体系
证监会表示,围绕《意见》要求,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落实安排,形成“《意见》+若干配套制度规则”的“1+N”政策体系。
“1+N”政策体系的厚度正在有序增加。2024 年 3 月 15日,证监会已集中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4月12日,证监会就《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等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同日,为落实《意见》精神,证监会还制定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此外,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规范减持、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4月 19日,证监会发布放宽沪深港通下股票 ETF合资格产品范围、将REITs 纳入沪深港通、支持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支持内地行业龙头企业赴香港上市五项措施,进一步拓展优化沪深港通机制。同日,证监会制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
证监会主席吴清指出,综合来看, “1+N”政策体系的主线就是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必须一体推进,系统落实。
在强监管方面,证监会将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上市公司监管要突出全链条监管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围绕严把上市关、严格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三个方面持续发力。机构监管要推动回归本源,做优做强,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责任,引导证券期货基金等各类行业机构端正经营理念,提升合规水平、专业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和健康的投资文化。交易监管要促进公平高效,规范各类主体和资金的交易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秩序。
在防范风险方面,证监会将从维护市场平稳运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健全预期管理机制、统筹开放与安全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机制安排和政策举措。特别是要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完善风险监测处置机制,着力稳信心、稳预期。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证监会将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适应性、包容性,促进资本形成,更好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等创新,有效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当前,证监会正在结合开展资本市场改革综合评估,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等重要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资本市场参与主体众多、运行机理复杂,一个好的市场生态,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将共生共长、长线短线各类资金各得其所、发行人投资人相互成就、市场各参与方都归位尽责、监管与市场良性互动,这需要各相关方面一道,共同把握好投资与融资、一级与二级市场、入口与出口、场内与场外等各类均衡关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资本市场有效治理。
证监会表示,要把落实《意见》与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资本市场建制度、堵漏洞、补短板结合起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着力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要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的时间表和落实举措,加强政策培训和宣讲,抓好配套规则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抓紧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落地;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做好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的沟通衔接,推动形成贯彻落实《意见》的合力;要坚持刀刃向内,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深化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专项整治,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