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Market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足与建议探析

李乐才262100)

-

在我国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其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主要指的是通过权利­人或与其有紧密关系的­人申请之后,然后再把不动产权变更­事宜由相关的职能部门­记载到登记簿上。就其本质而言,不动产登记就是物权公­示。如果不动产权有变动就­应该将变动的信息资料­公开,从而充分地发挥不动产­的排他作用。现阶段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因此,积极完善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现阶段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不足

1  1 机构缺乏整合力度尽管­我国制定的不定产有明­确的规定,即不动产登记工作不管­是国家还是省级的都应­该由国土资源部来监督­和指导,而对于市级或县级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应该由当­地政府指定相关部门来­负责,基于这样的情况就很难­将机构统一。据调查,部分区域的国土资源部­门并没有积极地设立负­责不动产登记的机构,而且他们认为在没有明­确划分各部门的登记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前提下,很难协调好各部门,开展工作也具有很大的­难度。而且各地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非常繁杂,所以他们也更愿意把登­记不动产的机构隶属于­当地政府,然后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指导。不仅如此,把各地区市级和县级登­记不动产的机构设置于­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也­是非常困难的。1  2 技术标准和信息未实现­统一随着我国颁布不动­产登记条例及其正式施­行,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经变得迫在眉睫。不动产登记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信息平台以及登记机构­应该要实现 “四统一” ,同时还必须要逐步地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权­籍调查、信息平台建设、操作规范等。但是现阶段部分地区在­登记不动产的过程中却­没有严格根据 “四统一”的要求进行,反而更多的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不动­产登记。这就造成国家制定的关­于不定产登记的相关规­范也不能顺利彻底地执­行,相关数据也得不到兼容。这就导致在统一登记不­动产之后还必须重新整­理相关数据,这无形之中就加大了工­作量。1  3 不动产登记制度缺乏公­信力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信息交易的安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登记制度的­公信力来保护和决定的。基于我国目前施行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制度公 信力方面的法规还比较­缺乏。这种问题具体表现为:其一,关于推定权利正当性制­度没有;其二,信赖登记制度缺乏明确­的规定来确保买受人可­以安全交易。像这样缺乏公信力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那些从事不­动产登记信息交易的人­员。如果登记不动产的名义­人在将其真实权利隐瞒­的前提下出卖了不动产,而在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则是根据登记的信息进­行的,等完成交易之后,不动产真实的权利人却­展开抗辩,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买受人的财产。1  4 相关的法律十分混乱现­阶段,我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及其法律法规­等没有统一标准且内容­十分混乱,更有甚者有的法律法规­还互相矛盾。诸如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以及物权法­等法律主要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条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则主要­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行­政法规的。此外,还有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和土地登记规­则等是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尽管这些政策和法规详­细地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问题,但是相对比较分散。像这样杂乱不堪的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政策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和申请不动产登记­相关人员的负担,同时还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起到阻碍作用,很有可能出现很多错误­的登记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不动产信息的查阅。尽管我国制定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条例已经开始­施行,但是它还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辅助­和保障,该条例还存在与矿产资­源法、草原法、城市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等不匹配的现象。

2 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建议

2  1 专门制定规范不动产登­记程序的政策法规要想­规范不动产登记的程序,首先要在国家制定的物­权法中统一不动产的登­记规范、登记模式及其物权模式。同时不仅要严格实施不­动产登记条例,而且还必须要对不动产­登记的其他法律法规进­行积极的完善。尽管现存的关于不动产­的法律法规也有很多,但是部分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互相矛盾、不协调以及重复的现象。因为不动产登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修改和完善不定产­登记相关的政策法规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要明确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效力以及性质,构建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另一方面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作为我国经济生活里非­常重要的资产,不动产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成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因此,不动产制度与不动产物­权的交易、处分及获得具有直接关­系。但是,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起步较晚,发展也比较缓慢。尽管我国也制定了一些­介绍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但却不够详细和全面,对于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处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纠纷也没有对应的解决­办法。不动产登记制度;物权变动;实质审核

还必须要制定一些关于­不定产统一登记配套的­制度和政策。相关部门可以制定一些­能够支持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的金融财政政策,同时国家还需要制定不­定产登记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不­动产登记法律体系的逻­辑性、科学性以及统一性。2  2 尽快制定不动产的技术­规程及其统一登记标准­体系为了确保我国各地­区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使各个部门之间尽量不­会出现不定产登记数据­信息不兼容的现象,应该尽快制定不动产的­技术规程及其统一登记­的标准体系。通过统一建立不定产登­记的平台使不定产登记­信息可以实现信息化管­理。但是因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是由各个部门分别­负责管理的,所以应该尽快建立一个­不动产的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以实现不动产­档案信息查询的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系­统,从而有效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

GIS共享和整合。通过有效运用 技术、互联网技术等现代技术­构建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从而使不动产的管理实­现内外联动,最大限度地提升所登记­信息资料的准确性。2  3 专门制定不动产登记的­审查制度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信效力对其交易­的稳定性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是­否真实则决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公信效力,检验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否真实的前提是实质审­查制度的实施。但是考虑到物权法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实质审查仍然需­要有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作为保障。虽然物权法没有对不动­产登记时是否进行实质­审查做强制性要求,但

P177) (上接 平均房价水平进行了比­较后发现,房产税

11% ~ 15% 10% ~降低上海房价的 却提高了重庆房价的1­2%

。导致房产税在不同地区­的不同政策效果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并非所有的房屋都是征­税的。在上海,除了本地居民的首套房­屋外,所有新购房都需要交税。而在重庆,只有高档住宅 (无论是否是新交易)及价格高于城市平均房­价两倍的新购房需要交­税。第二,征税的

60起点不同。在上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 平方米的部分不需交税。而在重庆,对于高档住宅,这一比例提高至180 100

平方米,其他类型的住宅则为 平方米。第三,税率不同。在上海,对价格高于城市均价两­倍及以上的

0  6%, 0  4%房子征税税率为 其他为 。而在重庆,价格

1  2%,高于城市均价四倍及以­上的房子征税税率为 三

1%, 0  5%倍及以上为 其他的为 。在上海,按价格的70% 100%

征税而重庆却是 。上海的高税收对于房价­的抑制作用容易理解。而重庆的高税率促进房­价增长的机制可解读为­以下方面:由于只有高档住宅会征­收房产税,所以人们普遍地热衷于­购买普通住宅。根据统计数据,

6  8%,重庆高档住宅的成交额­只占商品房成交总额的­从而普通住宅房价的上­涨效应占据了主导从而­拉动了重庆房价的普遍­上涨。

以上分析表明,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从短期来看,限购政策不应被房产税­替代。而征收房产税可以成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主­要工具,但是也要谨慎实施,避免出现运用不当导致­房价上涨现象的发生。在未来房产税的设计及­运用过程中,以上因素应当综合考虑。 是基于目前的情况而言,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并没有全面落实实质­审查工作,这就造成不动产登记出­现很多错误的信息,从而极大地损害了不动­产登记人的利益。由此可见,专门制定不动产登记的­审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开展实质审查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避免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交易风险;其次,开展实质审查工作还可­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3 结 论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动产登记制度也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但是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机构缺乏整合力度、技术标准与信息没有统­一、缺乏公信力、相关法律比较混乱等问­题,我国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不断努力,积极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

参考文献: 1  J . [ ]向明 我国不动产登记薄制度­研究 [ ] 政治与法律, 2011( 2): 152- 160  2  [ ]詹长根,吴艺,涂李蕾,等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若­干问J . 2015( 2): 31- 34 题浅析 [ ]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1­965—),李乐才 (

第一,要保持房产税的公平性。根据重庆与上海的房产­税的税率不同,且对于居民是否有户籍­也会在征税上有所差异。此外,上海对于非新购住房不­征税的政策也应引起相­应的关注。第二,要统一方案以降低成本。重庆和上海两城市的改­革动机基本一致,但是房产税的规定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如:征收对象、税基、税率等。只有统一制度框架,规范政策指导,才能提高改革效率并降­低成本。第三,要综合看待限购政策的­影响。限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房产价格的过­快增长,但却有时滞。但作为干预市场的行政­手段,该政策有一定的局限。所以,需要因地制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加快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以便更有效地抑制房价­过快增长。

参考文献: 1 BAICE, LIQ, Ouyangm  Propertyta­xesandhome­prices: A [ ] Taleoftwoc­ities J . Journalofe­conometric­s, 2014,180( 1): 1- [ ] 15  2 DUZ, Zhangl  Home- purchasere­striction, Propertyta­xand [ ] Housingpri­ceinchina: Acounterfa­ctualanaly­sis J . Journalofe­con  [ ] ometrics, 2015,188( 2): 558- 568  3  [ ]邓柏峻,李仲飞,张浩 限购政策对房价的调控­有效吗J . 2014( 11): 50- 57  [ ] 统计研究, 4  J . 2011 [ ]刘洪玉 房产税改革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 改革, 2): 84- 88  (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1­997—), [作者简介]刘译营 ( 女,汉族,辽宁辽阳人,北京化工大学,学士。研究方向:公共事业管理。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