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Market

论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浙江 杭州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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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 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元年,之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呈井喷之势,互联网金融在发展普惠­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互联网金融融资人的信­息披露就是其中之一。这涉及投资人的利益的­保障和投资风险的把控。众所周知,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更是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地发展,信息披露法律规范体系­的构建、监管责任的落实以及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是互联网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性;完整性DOI 10  13939/ j  cnki  zgsc  2017  15  113 [ ]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的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由此形成了一个新兴的­金融业务模式— ——

2013互联网金融。众所周知, 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元年,之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成井喷之势,各种各样的互联网金融

P2P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崛起,出现了如众筹、 、第三方支付等新兴的金­融业务模式。这段时间内的互联网金­融也呈现繁荣之势,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其致力于实现普惠金融,这也是其区别于传统金­融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开拓了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融资渠道,也使得融资方式更加便­捷。但是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缺乏监管,在其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各种各

e 500样的问题。曾风靡全国投资平台的 “租宝”非法集资多亿元,受害人遍布全国,影响广泛。有平台都出现了融资人­跑路、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行­为。还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因经营不善出现暂停服­务、公司倒闭的情况。这些情况导致很多投资­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使其对互联网金融产生­困惑,在选择互联网金融这一­投资模式时变得提心吊­胆、犹豫不决。而更加深远的影响是,这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活力释放,与普惠金融的目标也相­去甚远。通过研究发现,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互联网金融健­全和发展的重要一环,对解决上述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互联网金融融资人的­信息披露又是该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融资人是投­资人所投资金的使用者,其相关信息能否被准确、完整地披露将影响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1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探析

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各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信息披露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求从业机构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公布其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且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投资风险提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提升保护投资者的水平。而在之后公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是响应了《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专门设章节规定信息披 露,不仅包括出借人信息的­充分披露、还涉及从业机构经营活­动的披露,而且对与信息披露的主­体也有保证披露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包­括很多方面,不仅包括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信息披露,还包括融资人的信息披­露。这主要是平台的运行情­况、运行模式、资产去向、经营信息、财务信息、融资人的基本信息、主要资产、信用情况、债务情况、还款能力等。很多平台都存在着融资­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的问题。这就会导致投资人获取­信息不对称,无法把控投资风险,影响投资决策。当下融资人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完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1融资人的基本信息不­全

互联网金融投资中,融资项目的融资人信息­对于投资人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关系着投资人所­做投资的风险大小。有关机构做过调查,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向投资者展示融资人­的姓名或名称,投资人在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做出投资之前看­不到融资人的姓名和基­本信息,即使互联网金融平台对­融资人进行了资质审查,有他的基本信息,但是在对外界展示时没­有全部公示出来,对一些融资人的名称进­行马赛克处理。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投­资人不了解融资人的状­况,获取信息有误。一旦发生问题,投资人的追债就会遇到­阻碍,会发生找不到融资人的­情况。那么投资人的切身利益­就得不到保护。

融资人的主要债务情况­也属于融资人基本信息­的内容。作为投资人,在把钱借给融资人的时­候,必然要考虑融资人的偿­还能力,而融资人的主要债务情­况是考察其还款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并没有披露融资人的­主要债务,这是信息披露不完整的­表现。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原­则,金融平台应当披露融资­人的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没有披露,投资人不了解融资人主­要债务的情况,这势必会增加投资人的­投资风险,那么投资人在投资时可­能会因为这样的投资顾­虑不进行投资。1 2融资项目信息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互联网金融平台种类繁­多,各个平台之间存在相互­竞争关系。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推出各种各样的融资项­目,并且要披露融资项目的­基本信息,以便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更加全面地了­解融资项目。在目前竞争激烈的互联­网

金融领域,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会夸大或者模糊融资项­目,其披露的融资项目信息­与实际的融资项目信息­有出入,投资人获取信息不对称,对投资项目没有全面了­解,进而承担投资风险。还有的平台为牟取暴利,触犯法律法规,假借融资项目之名,实则行诈骗之术,骗取投资人的钱财。1 3投资人没有收到借款­合同投资人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将钱借给融资­人,这本质上就是一个借款­法律关系。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向­投资人提供借款合同,也就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双方的合同,这是投资人把钱借给融­资人的证明。但是实践中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提供借款­合同,而且有的投资人没有合­同意识,盲目地相信投资平台。或者融资平台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合同上融资­人的信息不全面,这样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具有不确定性。借款合同是投资人追债­的有效依据,是投资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如果缺乏这个依据,或者这个依据的效力减­小都会影响投资人的利­益。

融资人信息披露的不准­确不完整当然不仅仅是­这几个方面,以上所列举的只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互联网金融融资人的信­息披露还包括征信报告、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一系列的信­息,一旦披露不完整、不真实,这都会造成投资人获得­的信息不对称、投资人对融资人的不了­解、增加投资风险、有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的可能性。从而也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2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原因

2 1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成本较大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涉及融资人的信息披露、融资项目的信息披露以­及平台自身的信息披露。2 1  1关于融资人以及融资­项目的信息披露首先,融资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其次,是关于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类型、主要内容、地理位置、审批文件、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利率、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分、担保情况。再次,对于融资项目应有的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最后,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

①变化情况等。2 1  2

金融平台自身运营的信­息披露首先,金融平台要在其官网上­实施公布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交易的数额、金额、借贷余额、出借人借款人数量、客户投诉情况等。

其次,金融平台还应该在官网­上设置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的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披露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治理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团­队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实收资本及运用情况、业务经营情况、与资金存管机构及增信­机构

②合作情况等。

再次,金融平台还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并且及时对外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最后,金融平台还要将披露信­息及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在这个规范性文件中,在列举披露的信息时多­次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这样的字眼,这说明如果在文件中没­有列举出的必要的信息­披露但是实际上是应该­进行披露的信息的话也­是要披露出来的。从这种类似规定可见,信息披露所涉及的范围­之广。要真正地做到披露信息­的事无巨细,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专­门的团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还要花费公司物质资源,时间成本也直线上升。结果是成本耗费大,反之企业的盈利空间大­大地缩小。企业具有逐利性的特征,缩小成本也是盈利的一­个方面,因此本着营利的原则,平台在披露信息时会做­筛选的工作,将涉及重大利益的信息­披露出来,而对于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信息则不会耗费精­力。2 2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完整且准确地披露融资­人信息互联网金融中,信息披露是一个从融资­人到金融平台再到投资­人的过程。融资人将自己的信息完­整、准确地披露给金融平台,平台审核融资人的信息­资料,然后将融资人信息披露­给投资人。有的融资人提供的信息­对于融资项目来说存在­的风险较大,但是平台出于自身盈利­的考虑,努力促成融资项目。在披露融资人信息的时­候,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只披露出对融资人有利­的信息,从而影响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如今互联网金融平台众­多,相互竞争的局面无法避­免,考虑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平台唯有提高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攫取优势。而有选择性地将融资人­信息披露给投资人是办­法之一。结果就是投资人不能完­整且准确地获取融资人­信息。2 3互联网金融行业内信­息披露统一标准效力低­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行­业,发展很快,虽然呈现繁荣之势,但是其野蛮生长,缺乏统一监管。关于统一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律也还没有­出台。对于信息披露也是,虽然有关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大会召开,商讨如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内­还没有统一的规范指引。直到2016 10 28

年 月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才­正式发布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

P2P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称为“史上最严” 信

96息披露标准,其中规定了项披露指标,其中包含强制性

65 31的指标 项和鼓励性指标 项。但这也是行业内管理规­范,属于自律性规范,不能强制每个主体都做­到,其约束力远远小于法律。因此,如果要实现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互联网金融平台将一­切落到实处,还需要法律规定统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参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②参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3提高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意义 3  1融资人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诸­环节中,依法将有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全、及时地披露,以供证券投资者做出投­资判

63 ①断的法律制度。 我国《证券法》第 条规定: “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这是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不仅适用­于证券市场,而且也应当适用于整个­直接融资体系。互联网融资平台作为信­息中介,融资人作为资金使用方,都具有如实披露融资相­关信息的义务,以确保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有获取真实、准确信息

②的机会。可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3 1  1准确性首先,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要求­信息披露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必须采用精确的表述方­式以确切表明其含义,不得有

③误导性陈述。融资人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应当将自身的基本信息­准确地披露出来,不能使用模棱两可或者­含糊不清的表达。对于不准确的信息披露,投资人很可能没有在意,在没有深入了解融资人­的情况下,就做出投资的决定。因此其可能承担着更多­的投资风险。其次,融资人信息披露应该是­简单明了的,达到以普通投资者的判­断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和­解释的程度。因为这些披露的信息是­给投资者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投­资者很多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可能对于专业的投资知­识了解得少,但是他们需要了解融资­人的信息,准确简单的信息能够使­他们更快、更容易地了解,也能有效率地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3 1  2

完整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要求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均应得­到披露,在披露某一具体信息时,必须对其所有方面进行­全面、充分的揭示,不得有所侧重、故意隐瞒或有重大

④ ⑤遗漏。融资人信息披露就要遵­循完整性原则,融资人信息披露时应该­将涉及融资项目的信息­完全地披露出来,不应该有任何的遗漏,并且平台也应当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不应当有所保留和隐瞒。当然这种披露是涉及投­资人投资的相关信息,而不是融资人的所有信­息。3 2提高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性和完整性之必要­性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融资人信息的不准确、不完整,会造成信息不对称的结­果。直接后果就是投资人在­整个金融交易活动中处­于劣势地位,对于投资风险的大小处­于迷茫状态,其投资利益保护受到威­胁,这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确有必要保证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2  1

保障投资人利益,把控投资风险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和完整,这也使得投资人获取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对称,投资人可以根据融资人­披露的信息了解融资人­的基本情况,知道自己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待知道融资人的经济实­力和偿还资金的能力 之后,也即投资人了解了融资­人的必要信息之后,才可能了解相应的投资­风险,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融资人的基本情况,也是投资人评估投资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融资人出现问题之­后,自己的资金怎么追回,如何维护自己权益。这些都是投资人根据披­露信息要考虑的问题。简而言之,融资人的信息披露对于­投资人来说有重大的意­义,因为这关系到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和承担的投资­风险。3 2  2

促进企业良好运行,提升平台竞争力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衔接投资­者和融资人的桥梁,应该做好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工作。这是平台的基本义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该保­证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如今互联网金融领域里­有各式各样的金融平台,但是命运却各不相同。有的经营得很好,有的却是暂停服务,甚至面临着倒闭的局面。背后的原因就是融资人­携款跑路、非法集资等非法问题。要想做好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应该对融资人要求严­格,要求他们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而且应该展示给投资者。这不仅是自身职责的要­求,也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发­展。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也­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我规范的重要表现。现在投资者面临着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选择,他们在选择时考虑的是­投资的收益和风险。融资人的信息披露准确­和完整,这也是降低投资人投资­风险的一个方面,企业这么做,不仅关系着自身的经营­状况,也是提升自身竞争力的­一个方面,可以借此取得投资人的­信赖。3 2  3

落实监管方监管责任,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之迅猛,必然离不开监管方的监­管。我国金融领域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处于机构监管的模式之­下。但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产品,其具有多样性。应当采取综合的管理模­式。对于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由不同的监管单位管理。虽然监管的单位不同,但是它们的着眼点都是­为了监管互联网金融交­易,维护金融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各方监管到位,保证互联网金融的有序­发展。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便于监管方了解融资人­的情况,掌握融资人融资活动动­向。而当融资人出现问题时,监管方可以根据已掌握­的融资人的信息准确地­找出问题之所在,履行监管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控制不安定因素,从而达到维持金融市场­秩序的目的。

4实现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途径

2015 2年月,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论坛在北京召开,各方代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还讨论了互联网金融的­信  M .4  ,2015: ①范健,王建文 商法学 [ ] 版 法律出版社288  ②李有星,陈飞,金幼芳 J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 [] 浙2014( 7): 96 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③范健,王建文 M .4  ,2015:商法学 [ ] 版 法律出版社288  ④证券时报评论员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应­提高准确性加强M . 2016- 03- 23 风险提示 [ ]证券时报, ⑤范健,王建文 M .4  ,2015:商法学 [ ] 版 法律出版社289 

息披露问题。这也是第一届论坛,可见信息披露制度开始­被

2016 3重视。 年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召开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研讨会,公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

2016 10 (初稿)》。 年 月,正式公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从互联网金融界的这些­动作来看,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尤­为重要。要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完整,不能纸上谈兵,而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这才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发展。4 1

尽快制定互联网金融法­律规范,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4 1  1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呼吁也日益强烈。各方都要求尽快制定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然而法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社会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还有一段历程。我国已经有关于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内的自律性文件。如《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其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具体而详细,规定了各方主体需要信­息披露的具体做法。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平台­却没有这样做,追根溯源,因为这些都是规范性文­件,其效力远远低于法律,在实践中实施力度小。因此,应当将其上升至法律层­面,全面确立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有根据地披露­融资人信息,也能保证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得投资人获取融资人­信息对称。当然,在法律没有出台之前,也可参考我国传统金融­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的信息披露标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互联网金融虽然是新兴­领域,但是其本质上还是金融,因此可以参考传统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便弥补当下信息披露­的不足。4 1  2

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安全也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也存­在着信息安全的问题。首先,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披露­融资人信息时确实要注­意融资人的隐私,因为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可侵犯的。但是披露信息并不应与­之相矛盾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安全应­当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决定­披露融资人信息时应该­识别这是否是融资人的­隐私,如果是融资人的隐私,确实不可披露。但是以隐私为借口,不披露融资人的信息。融资人的隐私不能成为­融资人信息的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挡箭牌。其次,对于融资人的信息是否­为隐私的认定也是一个­问题,本着避嫌的原则,由平台或者融资人自行­判断,有失公允。对于融资人信息是否为­隐私应当由没有关系的­第三方来界定更为合适。因此要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合法权益。互联网融资平台作为信­息的交互平台,存在大量身份和交易数­据,涉及融资人、担保人、投资人等各互联网融资­参与方。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目的是进一步保护参与­个人的隐私和参与企业

①的商业秘密。4 2确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方,落实监管责任《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其规定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金­融,因此可以比拟传统金融­的监管模式,确定分类监管模式,落实各方的监管责任,但是互联网金融却又是­一种新兴的金融发展模­式,对其监管应当开辟创新­理念,实现创新监管。互联网金融内容种类多,新兴事物也层出不穷,各部门协同监管便是一­种助推器,可以提高监管效率,增强监管力度,从而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4 3遵守互联网金融行业­内规范,实现有序发展行业规范­是指一个行业中的行业­协会中的会员共同制定­这个行业内的行为规范­和标准,用来指导这个行业的行­为,让这个行业更好地发展。在政府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就­应当发挥作用,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是新兴行业,我国有互联网金融协会,每年召开各种各样的会­议,讨论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

2015的问题。 年出台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旨在引导行业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好地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是独立­的个体,但是却不能离开互联网­金融行业独立存在,不能画地为牢。如果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没有任何准则和规则的­指引,那就像是没有方向的小­舟,最后只会淹没在大海里。它应当自觉地遵守行业­内的规定,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引导下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 []评论员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应提高准确性加强­风险提示N . 2016- 03- 23( A01)  [ ]证券时报, 2  J . []李有星,陈飞,金幼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 [ ] 浙2014( 4) 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3  []武玉胜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护机制下信息披露­理念审视J . 2016( 2) 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4  J . []刘倩云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 ] 北京邮2016( 4) 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  M .4  []范健,王建文 商法学 [ ] 版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5: 288- 289 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1­966—), [作者简介]汪彩华 ( 女,杭州师范大学副教授,法1993—),学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蒋文文 ( 女,杭州师范大2016 1990—), 2015学 级硕士研究生;章温博 ( 女,杭州师范大学级硕士研­究生。  J .李有星,陈飞,金幼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 [] 浙2014( 7): 96 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 [摘要]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在年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县级联社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新一轮的改革面前,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仍面­临诸多问题。因此,文章从研究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其股份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供参考。[关键词]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DOI 10  13939/ j  cnki  zgsc  2017  15  117 [ ]

1 引 言2011银监会自年­提出要用五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以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工作2016在­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客观评估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实施效­果,审视当前面临的问题,对明晰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未来改革发展的方向,进一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现状2 1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收益稳步增长20­16一是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截至 年年末,全省农村7238 10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 亿元,位居全国农合机构第8­57 13  43%; 4547位,净增 亿元,增速 各项贷款余额 亿9 601元,位居全国农合机构第 位,净增 亿元,增速15  24%;存、贷款余额及增量均位居­全省金融机构之首, 2016增速也名列前­茅。二是保持了信贷风险总­体可控。 年277全年累计清收­化解不良贷款 亿元,年末不良贷款余额控2­16 4  74%制在 亿元,占比控制在 。三是经营收益稳步增2­016 442 60长。 年实现营业收入 亿元,实现净利润 亿元,为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2 2县级联社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2016 12 27 20年 月 日,全省首批家县级联社改­制组建的农商行正式对­外挂牌开业,标志着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深20化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家改制联社以组建农商­行为契机,解决了土地、房屋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走出了由股东出资购买­不良贷款第一步,总结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 3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有效发挥2016一是­全力支农支小。截至 年年末,全省农村信用2981 330社涉农贷款余额 亿元,净增 亿元;中小微企业贷1777 117 1786款余额 亿元,净增 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  92%, 20  5亿元,增速 户数达 万户,申贷获得率近98  29% 2016。二是持续推进农户建档­和评级授信。截至 年780年末,共为万户农户建立经济­档案,占全省农户总数的82  2%; 618 1928给予 万户农户授信 亿元,分别比年初增25 354加了 万户和亿元。三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截至2016 93年年末,累计向全省个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发放22­92 2447 373贷款 亿元,余额达 亿元,较年初净增 亿元,

18  01%增长 。3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3 1产权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2016中国人民银行 《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

2016告》数据显示,截至 年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

1114 20银行 家,而云南省目前只组建了 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改制进程­较为缓慢。这主要是因为县级联社­的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还处于较­低水平,大股东选择面较窄,股本金筹集有一定的难­度,组建农商行的监管准入­条件很难在短期内达到。虽然通过市场转让出表、银登中心登记转让、制定“一户一策”清收方案等措施清收处­置了部分不良资产,但处置速度不及反弹速­度,部分联社存量不良贷款­仍居高不下。此外,部分联社清收处置不良­贷款思路单一,压降措施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够。如果仅靠自身努力很难­提升监管硬指标,达到现代农商行组建标­准。3  2产品和服务品种相对­单一全省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中间业务尚未形成规模­优势,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利率结构简单且缺乏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等新渠道缺乏­业务特色,没有形成自身品牌优势。发展客户仍以“感情营销”为主,缺乏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客户分析。虽然近年来尝试在中间­业务、电子银行等方面多元化­发展,但收效甚微。利率完全市场化后,缺乏专业人才和专门的­利率定价系统,利率定价方法简单,并未实现 “一户一策”的差异化定价策略。3 3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不足一是前瞻性不­足,事前管理的工作不到位。将全面风险管理片面地­理解为信用风险,忽略了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关联性。二是组织体系不健全。多数机构都缺乏统一协­调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负责全面风险管理。或是将金融风险进行粗­浅的类别划分,将某一个或某一类风险­归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单打独斗” ,对各类风险没有形成合­力加以防范和处置,没有实行真正的全面风­险管理。

4进一步深化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4  1明晰产权制度,加快股份制改革一要稳­步推进县级行社股份制­改革。按照中央 “稳

25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云南省­政府 号文件明确的“成熟一家、组建一家”和先易后难的原则,把握节奏,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县­级联社分批次滚动推进­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做好溢价增资扩股工作,积极引进合格投资者。做好土地、房屋确权,全力清收处置化解不良­资产。同时,加强对少数经营困难、暂时达不到条件的县级­行社的改制辅导,帮助其尽快提升综合实­力、发展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二要超前谋划省联社改­革。按照银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在推进县级联社改制的­同时,探索推进省联社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组建云南省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革模式,做好省联社改革基础性­工作。4 2 坚持“新老”并重,进一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方面,要理性对待传统,切实回归“三农”。农村信用社应该有阵地­意识,回归自己擅长的领域,回归经营本位,坚守市场定位,持续加大“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扶贫攻坚,做大做强“三农”金融市场,做细做优小微金融。另一方面,要全力推动创新。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增加科技信息投入,发挥科技对服务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多元高效的服­务响应机制。将发展中间业务上升到­转变盈利模式、提高盈利能力的高度,丰富中间业务产品,主动探索与“三农”发展规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4 3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一要牢固树立审­慎经营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银监会

2016 44《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 〔 〕号)文件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二要健全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专业委员会为补充,各业务部门为主体共同­参 与的相对集中垂直的风­险管理构架。三要明确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细化风险管理目标和措­施要求,加强对各类重点风险隐­患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和缓释,将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渗­透到各个岗位以及每个­工作环节。

5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未来展望

改制组建农商行是六十­五年云南信合路的新起­点,更是化解历史包袱、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因此,全省农村信用社应该通­过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控制度,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只有这样,农村信用社才能更好地­提升“三农”服务水平,担起金融助力脱贫攻坚­的社会责任,更好地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 J . []曹魏农村信用社改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 ] 商业2016( 1): 23- 24 经济, 2  J . []蓝虹,穆争社论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的改革方向 [ ] 2016( 7): 56- 61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3 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课题组,韩英青海省农村信用J . 2013( 6): 27- 30 社改革的问题与思路 [ ]青海金融, 4  []邱立军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研J . 2015( 2): 25- 30 究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5  []王春桥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路径的­思考— —— J . 2013( 5): 173- 174 以云南省为例 [ ]时代金融, 6  []张博农村信用社联社改­革“信改商”模式研究— ——以黑J . 2015( 9): 68- 69 龙江省肇州县为例 [ ]中国集体经济, 7 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金融研究处课题组,胡国文 农村J .信用社改革成效、措施及应对研究— ——以四川省为例 [ ] 金融发2014( 9): 103- 112 展评论,

1986—), [作者简介]赵振林 ( 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供职于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远不够的,在此情况下,我国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充分激发企业和个人发­展活力,鼓励创新创业,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充分发挥科技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创新推动发展,坚持用发展创新的眼光­看待现实问题,解决资源和人力瓶颈,实现经济发展水平的总­体提升,充分激活经济发展的持­续动6 [ ]力。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可以通过财政补贴与财­政奖励的方式,鼓励社会进行创业创新,提升经济发展综合活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动­力。3 3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压力,就来自于产能过剩,投

2008资效能低下。在应对 年经济危机的时候,我国也面临

4经济下行的压力,推出万亿元财政政策,造成各地野蛮投资,投资回报率低,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大,也造成了产能过剩的后­果,阻碍了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基于此,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策略,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推行切实

2016有效的财政经­济政策。从 年以来,我国开始推行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顾名思义,就是通过改革产业结构­的方式,从生产源头优化我国产­业结构,生产出更多具有市场前­景、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商­品。在经济下行背景下,优化财政经济政策,必须紧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牛鼻子” ,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将财政经济投放到需要­的地方,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能耗和高污染产­业发展,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升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实现经济的稳步复苏与­稳定增长。

4 结 论

综上所述,从目前世界经济体系来­看,外部环境相对较为动荡,我国经济依然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但是同样不得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国经济发展在未来仍­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但是不能放松警惕,要通过有效的财政经济­手段,预防国际国内的系统性­风险,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做­好基础性保障工作,实现国民经济的提档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建设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 []冯思齐试析经济下行背­景下的财政经济运行及­对策J . 2016( 26): 12  [ ]财经界, 2  []刘安长科技创新对抗经­济下行周期中财政政策­的角色定J . ,2015,33 3): 31位 [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 35  3  J . []刘伟新常态下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 ]北京工商大2016,31( 3): 1- 8 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  []宋凤轩,耿立民,杨文杰,等化解过剩产能与经济­下行J .双重压力下促进河北省­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对策 [ ]经济研究参2015( 63): 55- 58 考, 5  J . []辜胜阻新的力量对经济­下行是一种很好的对冲 [ ] 中2015( 27): 14 国经贸导刊, 6  []肖翔经济下行背景下财­政助推国企深化改革之­管见J . 2015( 20): 65- 66  [ ]中国财政,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1­974—), [作者简介]孙松梅 ( 女,山东文登人,经济师。研究方向:财政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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