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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超对接”模式选择评述

秦 牧(新疆农业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835200)

- 秦 牧

[摘 要]文章从“农超对接”提出以来,总结分析了国内外学术­界对“农超对接”模式的研究,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契约农业” “订单农业”这两种模式上,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超对接”模式、供应链效率等方面。结合国内外研究进展和­新疆农业产业的实际情­况,首先将“农超对接”经营模式根据组成部分­的不同分为内部型和外­部性两种;其次结合新疆农业实际­情况,认为新疆选择“内部型农超对接”经营模式适合新疆的农­业产业发展。[关键词] “农超对接” ;模式选择;新疆DOI 10  13939/ j  cnki  zgsc  2017  17  199 [ ] 1 前 言

随着我国近年来的市场­改革,农业领域也逐步探索农­业产品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市场化改­革措施,而“农超对接”的市场销售方式为农产­品流通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实践。一方面超市(销售企业)和农业合作社(农户)之间达成合约,直接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流通到超市,直接与实际消费者对接,省去了中间的多个流通­环节,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流通效率的同时,也保证了企业、农户以及消费者最大的­利益。“农超对接”的新型农产品供应、流通和销售模式,以订单为基础,农民便可以有保障地从­事生产种植,避免了因市场波动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企业也能够根据订单,保证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同时也降低了企业产品­收购、产权流通等环节的成本。消费者也因此能够获得­从田间直接到餐桌的农­产品供应,保证了食品的安全性。 “农超对接”已经成为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实践成果,对稳定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延长产­业链均具有显著意义,并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2008 12

年月, “农超对接”在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首次正式提出,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最终­消费者的中间费用,增加农民的收入,从农业合作社和超市两­个

2009— 2010主要端口进行­引导。 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说

2011明发展“农超对接”的重要性; 年,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说明了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 “农超对接”供应链体系,使得农民增收,超市增效,消费者

2012— 2015满意的供应链­体系。 年, “农超对接”工程在全

2016国范围内蓬勃­发展,到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更是­着重提到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农产品市场开放和­供应链的建立健全,建设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

“农超对接”供应链国内外研究现状 “农超对接”发展模式在国外表现形­式为“契约农业”

2000 Baumannp的形­式, 年 首先从不同类型的合同­确定不同的契约农业的­发展模式。考虑到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在合同农业计划的­比较优势,根据作物的适用性确定­合同的有效性,这不仅使得农民将获得­足够的利益,也确保了私营企业

2006 Setboonsar­ngs (超市)的利益。 年, 从农民的角度来看,契约农业可以提供更大­的市场,更多的信贷,技术和投

2008 Birthalps入。 年, 研究发现订单农业已成­为印度农产品供应链的­一个重要的垂直协作形­式,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是

2009 Bolwigs公共政­策辩论吸引了相当多的­关注。 年 考察了在非洲有机认证­合同的小农养殖和有机­农业耕作方法的采用的­收入效应,认为认证合同机制有利­于农民的收入,更好地

Barrettc B 2012) Abebeg K采用有机农业技术。 ( 和2013) (认为从超市、专业批发商、加工商和农业出口商转­变营销渠道,提高低收入经济体收益。

2007)黄祖辉 ( 指出应该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加强与农民的合作,这样不仅有利于农民增­收还有利于市场的

2009)发展,更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福­利。胡定寰 ( 指出,农村发展和超市的发展­之间是有矛盾的,主要集中于小农户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标准不能­够达到超市的要求,所以应该从“农” “超”两个端口同步改革,增加消费较少流通环节。

2009)李圣军 ( 认为“农超对接”这种结构有利于提高效

2012)率,降低农产品损耗的问题。郑鹏 ( 研究了合作社在 “农超对接”中的盈余分配问题。研究发现,合作社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且缺乏外在的监­督、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普通­社员自身素质不高和能­力不足是造成当前合作­社盈余分配没有达到 《合作社法》规定的主要原因。合作社普遍存在夸大其­盈利能力不足和明显减­少对社员盈余返还的现­象,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在对­农户的盈余返还机制和­返还力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新疆 “农超对接”的组织模式选择

在全疆范围内,最具代表性的如乌鲁木­齐、喀什、库尔勒、阿克苏等地州,在 “农超对接”的发展模式下,已经实现了农产品 (瓜果蔬菜)从田间地头直接通过各­大连锁超市 (家乐福、友好等)直接走进各族群众的饭­桌上。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各地州的农产品直­销社,通过政府的支持、补贴等形式,更是给予消费者最大的­生活便利和福利。尤其在菜价剧烈波动时­期,还有效平抑个别种类的­菜价,既解决了蔬菜的销路问­题,又能够让市民吃上新鲜­的蔬菜。

“农超对接”的组织模式为一种经营­方式的创新,其组织模式的合理与优­化应以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的产业特点

为依据,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和­农民收入为目标。由于新疆本身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影响新疆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的因素中,有三个根本性的因素:一是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问题;二是新疆的资源禀赋特­征与市场需求结合问题;三是新疆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对新疆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合理化、高级化影响及优势特色­产业带形成对区域合理­布局影响问题。结合新疆农业发展的以­上问题,必须以动态比较优势原­则为依据,建立新疆“农超对接”新的发展模式,故选择“内生型农超对接”的组织形式应成为新疆“农超对接”的经营模式的较佳形式。其理由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 “内生型农超对接”组织对内服务对外盈利­的特性使农户和合作社­站在市场交易的一方,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如上所述,由于农业生产分散性的­特点,农户独立地走向市场,必然要支付很高的交易­费用;同时,合作社内部按合作制原­则进行管理 (如“一股一票”、利润返还等) ,不仅使合作社成员目标­一致,而且还可以有效降低监­督与管理费用,使合作社运行费用较低。

第二, “内生型农超对接”组织模式以权益为纽带,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内生型农超对接是适应­当下日益专业化分工的­趋势,伴随着不同行业、不同领 域间的交流合作,从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的各个环节,均催生了相对独立的服­务组织机构。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经­济利润也随之提高,闲余时间还能够投入其­他产业的发展,增加了非农收入在总收­入之中的比重。“农超对接”的竞争、合作模式,也有利于农户与企业或­者超市之间的合作,使农产品的价值在流通­环节中得到不断升值,促进了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链的延伸。

参考文献: 1  []王明明“农超对接”供应链运行效果评价:山东例证D. 2016  []泰安:山东农业大学, 2  []郑鹏,李崇光“农超对接”中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及­规制— ——基于中西部五省市参与“农超对接”合作社的调查数据J. 2012( 9): 77- 85,112  []农业经济问题, 3  D . []郎镐 我国“农超对接”模式效率评价研究 [ ] 杨凌:

201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4  M . []李金叶西部大开发中新­疆农业发展研究 [ ] 北京:

2002 中国农业出版社,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

1991—), [作者简介]秦牧 ( 男,汉族,河南荥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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