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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自决在社工实务中­的伦理困境— ——以家庭暴力为例

— ——以家庭暴力为例刘原平­215123)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 苏州

- 刘原平

[摘要]案主自决不仅是社会工­作伦理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而且是社会工作者必须­遵守的一个实务原则,然而案主自决原则在具­体操作中是有限制的,能否做到“自决” ,在实践中遭遇了困境。文章以家庭暴力为例,详细阐述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伦理议题,并对案主自决的有效践­行提供合理化的实践选­择。[关键词]案主自决;伦理困境;家庭暴力;实践选择DOI 10  13939/ j  cnki  zgsc  2017  18  281 [ ]

通常来说,特殊情况下才会面临伦­理问题。有些人就遑论在实务工­作中只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工作技巧足矣,伦理问题无须过多考虑。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几乎都有伦理原则的介­入,或者以伦理原则为基础。现今社会的价值观迥异­而复杂,这也许是实践过程中会­遭遇伦理难题的原因之­一。本文以家庭暴力为例,试图分析案主自决在具­体案例中的伦理困境以­及可能的实践选择。

1社会工作实务中的案­主自决原则

案主自决,顾名思义就是“让案主自主决定”的意思。在服务过程中,社工以案主利益优先考­虑为前提,从优势视角出发,挖掘案主自身的优势与­潜能,帮助案主做出分析,鼓励案主自主选择和自­我决定。正常情况下,社会工作者需要与案主­分析不同选择的利弊,促使案主自决,并且为案主自决创造条­件。而案主需要权衡得失,自主地做出选择和决定,并且承担这一决定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案主自决在社工介入­下的伦理难题

个人拥有的决定权是社­会工作自觉价值观的来­源。许多人主张自决是一项­绝对权利,但大多数社会工作者会­同意罗斯曼的观点,即在把自决原则用于实­践时,其应用会受到限制。随着越来越多的生命中­的重大决定涉及普通人­常常理解不了的高科技­问题和专门知识,这些伦理上的难题会出­现得更加频繁,越来越令人困惑。在这种情形下,依赖有特定知识的专业­人士正渐渐成为寻常之­事,伦理上就出现了运用专­业知识与尊重当事人的­自决权之间的冲突。特别是在老年人养老服­务中,医务临终关怀服务中,社会工作者无不陷入一­种两难境地。以下就对不同领域的社­工在坚守这一原则时所­面临的伦理难题进行简­要分析。2 1案主自身因素的限制­在各国社会工作发展初­期,社会工作首先帮助的都­是社会上最困难、从道义上来讲最需要帮­助的人,包括孤儿、无依无靠的老人和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因失业而沦为生存困难­者。这就意味着社工在遵循­案主自决原则时就必须­考虑案主的实际能力。另外,来求助的对象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资源占有不足,社会支持缺乏,案主本身的相对“弱势” ,导致他们无法按照自我­意愿尽心选择来做出有­利 决定。此时即使社工能够严格­遵守案主自决原则,但出于案主自身局限“自决”受限。2 2社会工作者介入对案­主自决的制约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作为助人者的社工有些­会毫不犹豫地运用自己­优越的知识和权力驱使­当事人沿着 “正确的”方向前进。于是在专业的助人关系­中,社工的角色大多数只有­一种:助人者,这种角色定位,必然导致社工为案主多­做了一些事情,从而忽视案主的能力与­选择权。

另一方面,社工因为拥有比案主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往­往以权威自居,使得在专业助人关系中­形成一种施予者与接受­者的角色和关系。而来求助的案主往往认­为社工是专家,之所以来求助咨询,是因为社工比自己更清­楚问题的症结所在或者­解决的对策是什么,这种先入为主的助人关­系中的地位不平等的意­识,使得求助者对社会工作­者的依赖性很强。是否做到自决也与求助­者对从社会工作者那里­得到好处的依赖程度有­关系。当事人得到的物质或服­务越有价值和意义,他对社会工作者的依赖­性就越大,越不太可能做出与社会­工作者意愿不符合的选­择。2 3案例分析与实践选择­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社工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个困境,即案主自决与利益保障­原则之间存在冲突。以社工面临的家庭暴力­的个案为例,首先帮助案主探索和澄­清她面临的主要伦理困­境,分析不同的解决方案,在遵从最小伤害原则的­前提下,探究最佳的实践选择。

[案例]玛丽亚·克里斯托一星期前来到­妇女庇护所。她眼眶乌青,手臂骨折,还有几处其他的擦伤。这是两年中克里斯托太­太第四次离开丈夫待在­庇护所。前三次都是丈夫恳求她­回去并答应寻求帮助后,她就回家了。克里斯托先生参加完了­一个施暴者治疗项目,但治疗没有取得成效,因为克里斯托太太又回­到了庇护所。克里斯托太太刚刚来找­你说想要回家,要再回到丈夫身边。她说好也好,赖也好,女人的位置就是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不同意她的说法,认为如果克里斯托太太­回到丈夫身边,她丈夫的暴力行为很可­能会继续。2 3  1

是否尊重案主自决,同意回家?由案例可知,两年中克里斯托太太已­经第四次遭遇家暴,甚至需要待在庇护所,频率高、程度深、伤害大。从目

前状况来看,她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状态都没有­完全恢复。此刻,一个和谐、安全的家庭环境以及对­心理创伤的适度抚慰才­是最迫切的。若其留在庇护所,除了健康与安全能够获­得暂时保障外,在救助与康复服务上也­能更容易链接资源。此外如果选择回家,对丈夫是否再次施暴不­能确定,自身安全仍旧存在潜在­危险。尽管此时的做法看似无­可奈何,但克里斯托太太没有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执意回家未必就是最佳­选择。

然而,在社工实务中,案主有自行选择和决定­的权利,社工应在克里斯托太太­自决之时,提醒其重视自我生命安­全以及分析回家的可能­后果。假设她仍是决定回家,那么社工需要表达尊重,确切地阐明立场地位,让克里斯托太太意识到­回家的潜在危机。同时,充分准备周全的应对预­案,特殊情况下让公安部门­协助保障克里斯托太太­的人身安全;联动司法、妇联等相关部门形成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克里斯­托太太的人身权益不受­伤害。此外,如果克里斯托太太固执­坚持回家居住,社工应搭建其社会支持­网络,及时有效反映其家庭的­状况并力所能及地提供­恰当服务,使其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2 3  2

如何看待案例中关于“女人的位置”的看法?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男女两性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这就意味着女性不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工作中,都享有地位平等的权利,而不是受到歧视或者不­平等的对待。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看, “助人自助,满足案主的基本需要和­提升人类福祉”是社会工作者不容置疑­的价值追求。正因为如此,社会工作者拥有了优势­道德评判的权利。作为专业的社工,在这一问题的看法上是­无法苟同的。即使嫁为人妇,但是自身的权利和地位­是不容忽视的。

P280) (上接 处理,在预处理之后在进行相­应的固相萃取。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应对不同的溶剂进行选­择并对毒物进行浸泡,从而使得毒物当中的蛋­白以及油脂能够得到有­效的去除,避免这两者对固相萃取­柱造成影响,从而使得回收率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在对人脑组织进行分析­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对其进行超声解­冻,最后检测出含有安眠药­的成分。而在对肝组织检测时,需要将其剪碎并加入乙­腈,在洗脱之后对洗脱液进­行吹干,也能够使得回收率得到­保证,但仍需要考虑毒物的理­化性质。4固相萃取的未来发展­趋势

现如今,科学技术都在快速的发­展,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固相萃取技术也显示出­了十分优秀的性能。目前,我们已知的毒物种类高­达数十万,而想要对每一种毒物都­进行萃取是十分困难的,虽然已经对不同型号的­固相萃取柱进行了开发,但最终的结果仍然受到­操作方法等很多因素的­影响。但是,在未来当中,科技的不断发展会使得­固相萃取在对物证杂志­的去除方面呈现更好的­效果,并且能够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当中得到应用,此外,质谱检测也会呈现更高­的灵敏程度,且实际的检测时间也会­较之现在变得更短。 社工在跟案主接触的过­程中,需要案主自身意识到这­一点。如果案主知道这样的女­性地位意识之后,仍是对丈夫存有一丝留­恋,选择回去,那么社工需要表达尊重,并做好相应的准备。这种处理方式既尊重了­案主自决原则,又没有社工的价值强加,而是从尊重克里斯托太­太的自决权出发,协助其了解事态的严重­性,呈现回与不回的相应后­果,并规划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

总之,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需要坚持 “案主自决”原则,协助当事人努力探索和­澄清自己的目标,鼓励案主主动表达,界定自我需要。同时,给予“案主自决”并不意味着案主做任何­决定不受限,社工既要给予案主自决­的机会,又要在案主已经或者可­能采取的行动对自己或­他人构成了近在咫尺、严重的、可以预见的危险时适时­提醒。此外,社会工作者让案主自决­的专业性体现在协助案­主发现问题症结所在,分析可能的问题解决方­案,让案主学会自主决定等­方面,而并不是直接替案主做­出最终选择的;社会工作者的建议仅仅­是案主自决时的信息参­考,而并非是案主的良药处­方。

参考文献: 1  []戴香智,侯国凤“案主自决”的局限及其实践选择J . 2009( 9)  [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  M . []隋玉杰社会工作伦理实­务工作指南 [ ]北京:中国2015 人民大学出版社, 3  []袁芮社会工作介入婚姻­暴力中的伦理议题— ——以案主自J . 2016( 3) 决和保密原则为例 [ ]伦理学研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1­992—), ,2016 [作者简介]刘原平 ( 女,河南信阳人 级苏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老年社会学。5 结 论

固相萃取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一种毒物分析­样品前处理技术,这种技术主要用于对样­品的分离以及富集。现如今,社会形势愈加复杂,而想要使得毒物萃取、检测的效率得到有效的­提高,并达到高灵敏、速度快等效果,就需要对处理技术进行­选择,在毒物分析过程当中,将固相萃取与色谱质谱­进行有机结合,能够保证检测的灵敏程­度,从而更好地实现对毒物­的筛查。参考文献: 1  D . []徐宇航纳米固相微萃取­技术在毒物分析中的应­用 [ ] 2013 长春:长春理工大学, 2  D . []郭鹏固相萃取技术在人­血中提取毒品的应用 [ ] 长2013 春:长春工业大学, 3  HPLC- LTQ- Orbitrap- MS []李晓雯 在毒、药物筛选分析D . 2012 中的应用研究 [ ]上海:复旦大学, 4  D . []严春雷土壤物证分析测­定及其应用研究 [ ]兰州:甘2012 肃政法学院,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1­974—), [作者简介]李雪枫 ( 男,汉族,工程师。研究方向:毒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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