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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留­守儿童问题研究

王克473000) (中共南阳市委党校,河南 南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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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留守儿童;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口DOI 1013939/jcnkizgsc201727089 []

2017 2 21

年 月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做出的庄严承诺”,要更好地推进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随着国家农村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作为精准扶贫的关键点,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日益成为国家关注的­社会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由其­他亲属或者委托人照顾­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

0~16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 周岁以下因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半年以上,将其留在爷爷奶奶 (外公外婆)或其他监管人身边的未­成年人。全国妇联等机构发布的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活动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全国农村留

2010 5800 14守儿童在 年时候约 万人,留守儿童在 岁以下

4000的约 多万,留守儿童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的比例约为2829%, 4

也就是说平均下来的话,每 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留守儿童。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被留­在家中,与父母相隔遥远,没有了父母的监护,生活、学习得不到父母的照顾­指导,心理上得不到父母疏导,很容易产生心理压力、成绩不好等问题,有些孩子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走上歧途,这些问题不仅给千万留­守儿童带来不良影响,而且这些留守儿童长大­成人以后将成为未来农­村人口的重要部分,直接影响到未来农村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以留守儿童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

留守儿童问题是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中产生并加剧的­现象,相对于农村,城镇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高的劳动报酬,更好的医疗和社会保障,这就引起了农村人口在­最近三十年,持续、大规模的向城镇的转移,因为教育和收入的原因,子女未能够随父母进入­城镇而留守农村,由祖辈长者照料,由此产生留守儿童问题。在未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留守儿童问题必然会随­着城镇化的深入发展,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而逐步­解决。

1 旧型城镇化过程中,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影响

2014—2020根据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 年)》的定义,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 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

2014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年以前,虽然我们也强调城镇化,但它更多的侧重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城镇化,对“人的城镇化”重视不够,我们称之为旧型城镇化­变成了圈

2009地化,光有城市建筑的城镇化,没有人的城镇化。在

4659%, 4659%,年,据统计中国的城镇化率­是 这个 其实可分两部分,城镇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城镇户籍人口

33% 2只占 。城镇非户籍人口占到至­少 亿人,虽然生活在城镇,却不能享受和城镇户籍­人口同样的待遇。我国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处于“半城镇化”状态,转移到城镇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不­能和城镇户籍人口完全­一致,常常面临住房、社会保障、就医、养老等方面和城镇户籍­人口的差别待遇,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由此造成了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成长方面的一­系列困境:旧型城镇化是农村留守­儿童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有一亿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未获得城镇户口,因为没有城镇户籍,农村转移到城镇,未获得城镇户籍的农民­未成年子女,在城镇顺利入学的困难­较多,同时,一些父母打工创业,工作不稳定,时间不固定,工作繁忙,孩子留在身边还可能影­响工作及收入,只能把孩子送回农村原­籍入学,客观上造成了父母和子­女城乡分居的局面。12

旧型城镇化过程中,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受­到较大影响

很多农民工家庭,父母一方在城镇打工,离农村老家地理距离遥­远,未成年子女在农村家庭­生活,在农村学校入学,父母和子女天各一方,客观上造成父母无法对­子女及时进行生活照顾、心理疏导,农民父母进城后,因为收入不高,工作又不稳定,本身的经济收入常常无­法保障,无法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子女提供较好的物质­资金支持。同时在旧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村出现 “空心化”,有数据显示,在

5800 4000农村人口中,留守儿童有 多万人,留守老人有 多

4700万人,留守妇女有 多万,大量的“三留人口”使我国农村发展出现“空心化”。在农村的长辈,文化水平有限,并不利于孩子的培养。未成年子女的学业教育、性格培养都受到不小的­影响,由此引发留守儿童生活­条件、教育条件的落后,产生一系列问题,这是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摘 要]留守儿童问题是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中产生并加剧的­现象,在未来,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留守儿童问题必然会随­着城镇化的深入发展,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而逐步­解决。文章试图分析旧型城镇­化对留守儿童的影响,并论述如何通过新型城­镇化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守儿童重新回到父母身­边,这对于留守儿童的教育、生活、心理健康都有较好作用。23

发展中小城镇,使农民就近城镇化,避免留守儿童问题出现

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它因城镇化而产生,因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而产生,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完善,也必将消失。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就是让留守儿童随父母­进城。但是以目前国家的财力, 5800问题一次性解­决,同时让 万留守儿童随父母进城­也是不现实的,这必然是漫长的过程。

我国面积辽阔,因为民族、气候、经济不同,城市间的差距较大,各城市的人口、面积规模、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水平,都具有差异性,这就决定了我们在努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要让人口在城市之间合­理布局,在城镇人口分布上,要设法把城镇人口安排­在中小城市,因为中小城镇数量巨大,可以容纳大量人口生活,要避免人口不加限制的­涌入大城市。空间上也要合理分布,不能全部集中在东部沿­海,而应当沿海和内地合理­布局。利用小城镇发展这个平­台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吸纳农业转移劳动力就­近就业,作为政府来说,要加大对小城镇的扶持­力度,把资金、社保、教育等资源向小城镇倾­斜,使农民就近城镇化,避免打工农民因为外出­打工,而无暇照料子女的问题,农民在小城镇大量就业,既解决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工作收入问题,又方便父母照顾子女,才有可能从根本上破解 “留守之困”。33 明确各级政府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主体责任任­何组织和国家,都需要领头人,而政府就是这个重要角­色的担当者,政府是任何市场运行机­制的制定者,只有明确政府的主体定­位,强调政府责任,才能尽量减少政府在供­给中的职责和权利不对­应。

为了要使政府能够更好­地发挥好领导者的带头­作用,通过制定政策、制定多元化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各方监督,才能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优势,以其先进性来适应农村­的供给制度环境,推动供给的多主体供给­进程,稳定秩序、实现公平。同时,供给不可出现交叉现象,要秉持原则,明确供给范围,并根据不同的层级与区­域划分,使各级政府的财政各方­面、各部门的关系协调一致,合理调整分配关系,将各等级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准确化,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权,以保证地方政府供给能­力,同时应创建与之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达到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参考文献: 1  [ ]任淑艳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需从体制上破解­难题J. 2013(1):14-17 [] 未来与发展, 2  [ ]聂应德,王敏 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的再构建J. 2015(31):75-81,97 []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3  J. [ ]齐晓亮 国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研究综述 [ ] 湖南

2014(2): 68-72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

1991—), [作者简介]姜海雨 ( 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方向:行政管理与方法。

2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21 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解决留守儿童的根本­途径

新型城镇化和旧型城镇­化的区别点在于,新型指的是“人的城镇化”,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要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新型城镇化强调让城市­的非户籍常住人口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大量人口的聚集,各种需求将带动工业和­服务业的大发展,由此将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大量、稳定的就业岗位,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的收­入将因此稳步提高,从而为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提供更好的物质保­障。22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促进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布的 《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也就是说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强调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就算未能获得城镇户口,仍可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将城镇常住非户籍人口­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和城镇居民同样权­利和义务。下一步居住证制度的全­面推行,将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获得和城镇户籍人口一­样的入学、医疗保障,有力地避免父母与子女­的分离,促进留

P88) (上接

政府作为供给主体,在供给中承担着主要的­供给责任,但这并不表示政府应该­垄断供给,因为政府在供给中也有­可能出现供给 “失灵”的情况。如果只依靠政府单一供­给,将会导致农供给的效率­低下。因此,将市场机制合理引入到­供给中来,将会实现供给的市场化。建设农村供给的主体多­元化体制,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引导­和鼓励农民通过共同协­作的组织供给方式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32 构建以农民需求为主导­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凡事以人民为中心是每­一个国家政策制定中心,每个国家可以根据自身­的财政状况和农村对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制定出符合本国国情的­供给模式及发展道路。

黑龙江是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省份,农村公共产品的主要享­用者就是农民,他们的需求直接影响到­供给项目的意义。但单靠农民或农民组织­去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是很难进行的,高昂的公共服务费用是­很大的一条没有办法冲­破的屏障,所以此时需要政府的投­资。与此同时,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单­单靠增加投资是不可行­的,公共服务要满足群众的­需要,就要保证民意上传播渠­道的通畅,使政府所提供的农村公­共产品能够真正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这样才能使公共产品的­供给实现市场化,也可以促使社会的其他­方面的公益组织加入农­村公共产品建设道路上­来,形成有效的商业化运营­的模式,真真切切地保障所需的­供给。所以,通过畅通农民的表达渠­道,可以高效地表达农民的­心声,在表达心声的同时,维护农民的权益,减少非理性的释放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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