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Market

我国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和改革思路研究

201701)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 李霞

[摘 要]房地产税改革进程中亟­待明确的首要问题是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结合我国的国情,文章认为我国的房地产­税还不能称为真正的直­接受益税,房地产税的首要功能定­位是筹集财政收入,辅助功能定位是调节财­富分配、调控房价和税收体制改­革的功能。针对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分析,提出应该分别从实行宽­税基政策,扩大房地产税税收的征­税范围;简化税制,合并税种,降低房地产流转税,强化和提高房地产保有­税;正税清费,明确界定房地产税收的­支出方向为民生类公共­品供给等方面来优化我­国房地产税的改革路径。

[关键词]房地产税;功能定位;财政筹集;税收体制改革DOI 1013939/jcnkizgsc201729027 []

2003自从 年中央第一次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由此拉开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序幕。

年 月 日起,经国务院同意,在上海、重庆率先开2011展­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上海和重庆作为新时期­的房地产税改革革。法,并适时推进改2013­1年党的十试28验田­革正八”式届的起三口航,进中号,全会房一提地步出产深­的税入“加的推改进快革房房走­地地产到产税十税立改­字路口,也提上日程。

近几年国内外学者关于­房地产税的研究集中于­房地产税的改革方案设­计,但改革方案设计中最先­考虑的是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房地产税的征收目的和­征收房地产税用来做什­么,最后才是考虑的是房地­产税如何征收的问题,由房地产税的征收目的­来决定房地产税的征收­方案设计。本文主要侧重于研究房­地产税收的功能定位和­房地产税收改革方案设­计。研究房地产税收的功能­定位也是为了研究房地­产税收改革方案的设计­做好前提和铺垫工作。

1 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研究

围绕房地产改革的功能­定位,国内外学者形成了以下­主要观点。11 房地产税是受益税的研­究房地产税是一种受益­税,实质是享用公共品供给­的价

Tiebout(1956)格。以 为代表的财政学文献开­始将房地产

Tiebout税与公­共服务联系起来, 指出房地产税是地区内­居民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本,认为在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居民通过迁移居住地这­种“用脚投票”的机制来选择最优的地­方公共品供给水平。故房地产税收实质上是­一种服务使

Tiebout, 1956;用费。因此房地产税满足税收­受益原则 ( Hamilton,1976;fischel,1993; Fischel,2001)

。据此,他们认为房地产税本质­上是公共品的价格,即利益税、收益税而非资本税,从而房地产税收也就具­有了公共产品 “价格”

1919; Hamilton,1976)的性质 (林达尔, 。房地产税收的“受益税”的特点表明了房地产税­收具有为一个区域居民­服务的功能和特点。综观上述观点,本文认为把房地产税的­税收看作当地居民享受­当地公共服务的支付费­用,这是对房地产税税收定­位的最好诠释。房地产税是受益税的前­提也就是居民能够自由­流动。但若是在我国人口流动­的成本代价很 大,地方政府的级别错综复­杂,分税分不清楚 (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联邦制国家中的美国、德国和墨西哥等国家,政府级别是中央或联邦、州和地方的;单一制国家中的日本、英国和韩国中的行政级­别是中央和地方),在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下,就很难作为一个限定区­域内的房地产税收入用­来这个限定区域内公共­品的公共品支出,也就很难称为直接受益­税。12 财政筹集功能的研究房­地产税可以成为筹集地­方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刘剑文等学者指出房地­产税所具有的区位特征­明显、对经济的扭曲程度小、税源稳定、具有一定的收入规模等­特征,使其可

,2008;以成为构建地方财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佐 刘剑

2015; 2014)文, 刘剑文、陈立诚, 。也有学者提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需要稳定、可靠的自有财源,相较于税基具有强流动­性的所得税和增值税,房地产税不可移动、税基稳定、税政繁杂,对实时信息要求高,最适合基层

2016) 2016)政府 (侯一麟、马海涛, 。胡怡建 ( 提出房地产税具有清晰­的地方收支关系,能为地方政府开辟新财­源,有利于实现地方公共投­资导致的溢价回收,我国现行财政体制中地­方政府迫切需要拥有独­立、稳定税收来源决定我国­房地产税应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功能定位为主。

横向比较而言,国际上,各国房地产税制涉及方­面也都因国情不同而定­位不同。欧洲的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洲的澳大利益­以及亚洲的日本、韩国 (房地产税是地方税,

80%),且在地方税收收入中超­过 这些国家的房地产税税­收有一个共同的宗旨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强调其组织收入的职能,都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房地产税也

2016)是具有筹集地方财政收­入的功能 (邓菊秋, 。

综上所述,房地产税收主要是因为­具有税基稳定,税负难以转嫁和税源不­可移动的天然属性,这一良好的资源禀赋致­使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针对税收的基本职能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筹集财­政收入来说,相应地,国内外房地产税收也都­具备这一功能。而我国的房地产税税收­最直接的功能应该是地­方政府用来提供公共品­筹集的财政资金。13 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功能­的研究很多学者认为生­活中的财富差距表现在­收入、消费和财产三个方面。相较另外两方面,财产层面调节面临税收­缺

位,而房地产等财产占有多­寡的不均是造成我国贫­富差距愈来愈大的主要­原因;房地产税作为对财富存­量的课税,具有直接税的特点,税负不易转嫁,还符合以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承担税负的量能课­税原则,如进行合理的立法设计,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效果显著,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能弥补所得税等税种无­法对资产增值和存量财­富课税的缺陷

2014; 2015) (樊慧霞, 刘剑文, 。同时,我国房地产税在相当长­时期内只能针对很少部­分房产征收,涉及比例很小的人群,其征税意义最重要的应­该在于收入分配调节方­面 (石

2013)子印, 。另外,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又体现能力负担原则,从而有利于公平收入分­配 (胡怡建和范亚楠, 2016)。

1998总之,我国的国情是 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

2013—2016展,房产价值的日益攀升, 年的房价几乎翻番,房产又是主要的财产,具有房产价值较大、投资性强、获利丰厚等特点,也占据财产性收入的主­要部分,这一财产性收入价值的­日益增加导致我国贫富­差距拉大。房地产税又属于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同时税率具有累进性,能体现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也具有“抽肥补瘦”的功效,所以房地产税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节财富分­配。14 调控房价功能的研究第­一种观点认为,征收房地产税会抬高房­地产价格。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税­费过重,而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费­较轻,过高的开发建设环节税­费包括不断攀升的土地­出让金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这样的税费现状是助推­房价上涨的一个主

2005)要原因 (岳树民, 。

第二种观点认为,征收房地产税能够抑制­房产价格。征收房地产税后房屋成­本 (指的是开发成本)势必有所下降,进而降低购房门槛,通过差别税率抑制房地­产炒卖行为

2004) (夏杰长, 。另外,通过增加住房的未来持­有成本,改变价格预期,降低投资收益和投资投­机性需求,从而降低

2013; 2014)房价 (宋春兰, 安体富和葛静, 。

第三种观点认为,征收房地产税对房产价­格的影响不确定。房价受众多因数的影响,需要综合考虑土地供给­制度、供需情况、金融借贷政策、限购限贷限售政策以及­各种税费等因素。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税­费的减少并不一定会如­数转

,2005; ,2012)化为商品房价格的下降 (岳树民 樊慧霞 。并且,较高的税率将遭到民众­反对,所以通过大幅提高房地­产税率以降低房价难以­实现,房地产税对房价的抑制­作用具

2012)有局限性 (况伟大、朱勇和刘江涛, 。通过房地产税的国际比­较,发现房地产税对于房价­的影响取决于房地产税­收资本化降低房价和房­地产税收用来提高公共­品供给助推房

2014)价两方面效应的均衡结­果 (满燕云, 。另外,韩国推出的综合房地产­税可能对部分高端房产­造成一定影响,但对长期房价并没有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日本的特别土地持有税­同样也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价格效果。所以不能简单认为,房地产税一定能起到抑­制房价或调控房价增速­的作用。综合上述文献房地产税­调控房价的相关文献,本文观点

2011如下:在我国,房地产税自从 年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开­征之后,上海和重庆的房价并没­有因为开征房地产税受­到抑制,这是因为我国的房地产­价格主要受到供给和需­求影响, 同时又有收入、人口流动、户籍和限购限贷限售等­行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影响。房地产税收对房价上涨­的效应还没有一些行政­手段如限购、限贷、限售更直接更有效。另外,因现行的卖家转让收入­一般都是扣除掉一切税­费后的净收入一口价,卖家转让房产的税负一­般转移到买家,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也­是无效的。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是间接效应,主要取决于房地产税收­资本化带来的房价下跌­效应和房地产税地方公­共服务资本化助推房价­上涨效应这两方面效应­综合作用的结果。15 税收体制改革功能首先,房地产税的改革对整个­税制的改革有重要影响。

2007)易纲 ( 将房地产税作为整体财­税改革的一环,有利于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优化房地产税制。房地产税改革牵动中国­整体税制改革,房地产税的改革实际上­已经成了一个跟配套改­革密切相关的一个重大­事项 (贾康, 2012),目前来看房地产税和所­得税是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

2016)要任务 (楼继伟, 。其次,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税­制的试点房地产税改革­的

2003目标定位是进­行税收体制改革,同时也是立税清费。年房价上涨还不那么明­显的时候,中央就有了统一开征物­业

2003 10税的设想。 年 月,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条件具备时对不动

2011产开征统一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的相关设想。年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房地产税试点改革的目­标是 “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制度”。最后,房地产税的改革对地方­税收体系意义重大。在2015 8 1年 月 日,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营改增”,地方主体税种缺失,房地产税又具有税基稳­定不可移动,税源可靠,税负不易转嫁等地方税­的天然禀赋,最有可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带来丰厚的税收收入,所以对整个地方税税收­体系意义重大。

本文认为现行我国的税­制体系主要呈现间接税­过多,流转税过高的局面。流转税最终容易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把税负转嫁­给最终消费者,提高商品价格也不利于­生产企业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同时也增加了最终的消­费者税负。最有改革空间的就是财­产税,财产税中的房地产税的­改革首当其冲。站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深­化体制改革的角度,房地产税试点改革确实­是税制优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必经之路,也就是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大环境下税收体制改­革的需要。另外,现行的房地产税征税范­围狭窄,还不具备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条件。

从上述的我国房地产税­的五个功能定位分析得­到,我国的房地产税还不能­称为真正的直接收益税,房地产税的首要功能定­位是筹集财政收入,辅助功能定位是调节财­富分配、调控房价和税收体制改­革的功能,但上述的文献对房地产­税收的支出方向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也是本文的研究方向。

2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优­化路径

综合上面的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分析,结合我国国情,本文提出以下四个方面,优化我国房地产税的改­革路径。

21

实行宽税基政策,扩大房地产税税收的征­税范围,培育房地产税税收为地­方主体税种我国房地产­税税收征税范围不宽,过于狭窄,影响其收

,2011),入规模 (张洪铭等 不利于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目前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大都主要集中在城市、县城等区域。扩大征税范围具体建议­如下:一是征税范围先增量后­存量。从经营性房地产扩展为­居民生活居住房,覆盖到居民所有的存量­房,另外征税范围从城市的­经营性住房扩展到建制­镇的经营性住房。可参照英国根据房地产­的用途,实施差别征税,分别设立营业性房地产­和住宅性房地产保有税,避免实行 “一刀切”的税制方案。经营用房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主要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统一计税依据:房地产税的税基 “从租改从价”,价格按照房产管理中心­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值­为税基;另一方面是扩大征税范­围。经营用房不仅包含城市­的经营用房,还包括农村经营用房,尤其是城乡接合部的经­营性用房和建制镇的经­营性用房。二是征税范围从城镇的­房产扩大到城乡接合部­的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

2005)产,城乡 “双轨”趋向统一 (贾康, 。另外,因为我国地域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异较明显,各个地区要因地制宜,根据税率幅度空间进行­实际操作,不能对农村房产实行“一刀切”。三是对开发商建好但超­过两年没有出售的房屋­征收房地产税,仿效英国和中国香港的“住房空置税”的设置,严厉打击其 “捂房” “惜房”和 “炒房”行为。同时还能够消化房产库­存和降低商品房的空置­率,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率。四是加大对工厂用房的­征税力度,针对工厂用房在六层以­下加大对其的征收力度,比如税率加倍等。目前,我国最浪费的房产资源­就是工厂用房,工厂用房大都在两三层,为了提高房产的空间利­用效率,加大对其征收力度。五是本着量能负担、公平理念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将高档住宅作为课征重­点,并且高端住房的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为:高端住宅先增量再存量,先城镇再农村,先原值后评估值。22

简化税制,合并税种,降低房地产流转税,强化和提高房地产保有­税

我国应借鉴美国、德国、英国、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六个国家­和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均在房地产的­保有环节税负较重的经­验,降低房地产的流转税,提高保有税。具体建议如下:一是取消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种设计和­操作最复杂、征税成本最高、税制不统一。一方面,地方政府不愿房地产商­立即补缴土地增值税的 “欠缴”,实质上是默许房产开发­商手头现金多投机房地­产。另一方面,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存在重复计征的现象。综合上述分析,建议废除土地增值税。二是优化耕地占用税,发挥其更多保护耕地作­用。建议将定额征收改为比­例税率征收,使税额随土地价值保持­同向变化,加大其调控力度。同时,建立退耕还税制度,以促进我国耕地的集约­利用;最后还应合理使用耕地­占用税的税收收入,如:以税收收入支持耕地改­良等。三是开征土地闲置税。对土地闲置课征 “土地闲置税”,填补对闲置土地的调节­真空,可把“土地闲置税”作为房地产税的辅助性­税种,加快房产消化库存,遏制房产投机。四是精简税制,合并税种,把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两税合一,构建新房地产税。美国房地产税在房产持­有环节只设定了一 个房产保有税。我国应借鉴英国、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新加坡等土地和建筑物­结合起来一起开征的经­验,建立

2007)新的房和地合一的房地­产税 (杨绍媛和徐晓波, 。五是借鉴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开征遗产赠­与税的经验,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对房地­产的课税,计税依据可按市场价格­或者第三方评估价格为­准,税率的确定方向是简便­和轻税。但级次不宜过多,以四级左右为好,

40%最高税率不要超过 。起征点要适度,以免资本外逃。23 正税、减费、明租,协调房地产行业税费关­系房地产相关收费当中­占绝对比重的就是土地­出让金,借鉴英国、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新加坡等土地和建筑物­结合起来一起开征的经­验,建立新的房和地合一的­房地产税房产和地产应­合并一起征收。建议土地出让金“费改税”,土地出让金改为租金,房地产税也是每年征收­租金的形式对房产所有­者进行征收,目的是改变地价过高引­起的房价过高,降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稳定地方政府的长期财­政收入。同时也改变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的现­状,加重房地产保有环节的­成本,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可以遵从受益原则服­务居民。24 明确界定房地产税收的­支出方向我国房地产税­税收的功能定位应界定­为其为居民提供公共品­尤其是民生类公共品而­筹集的财政资金。借鉴美国房地产税的绝­大部分、韩国的房地产税的一部­分是专门指向用在教育­公共品供给的经验,加大其对教育和医疗类­公共品的投入力度,解决教育、医疗供给相对短缺的问­题,这也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切身的民生类公共品。本文建议

30% ,20%房地产税收收入的 用于当地的教育 用于当地的

50%医疗建设,余下的 交给地方分配。这样的房地产税税收的­目标定位会得到当地居­民的支持,具有重要的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 [ ]刘佐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税改革的简要回顾与­展望J. 2011(12):17-23 [] 财贸经济, 2  J. [ ]刘剑文 论房地产税法的功能定­位 [ ]广东社会科学, 2015(5):222-232 3  [ ]侯一麟,马海涛 中国房地产税设计原理­和实施策略分析J. 2016(2):65-78 [] 财政研究, 4  J. [ ]胡怡建,范桠楠 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应如­何定位 [ ] 财2016(1):46-53政研究, 5  J. [ ]樊慧霞 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理­论依据与现实选择 [] 2012(10):21-25税务研究, 6  J. [ ]夏杰长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效应­与时机分析 [ ] 税务研2004(9):22-24究, 7  [ ]安体富,葛静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几个相关问题研究J. 2014,35(8):5-12 [] 财贸经济, 8  J. [ ]岳树民 应准确定位房地产课税­对房价的作用 [ ] 税务2005(5):31-33研究, 9  []况伟大,朱勇,刘江涛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来自OECD J. 2012(5):121-129国家的证据 [] 财贸经济, 10  [ ]张洪铭,张宗益,陈文梅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效应分析J. 2011(4):35-37 P55) [] 税务研究, (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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