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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不动产转让的­税负分析与税制完善

王琦2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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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 经管学院,安徽 滁州 [关键词] DOI 1013939/jcnkizgsc201732203 [] 2016 5 1年 月 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不动产转让正式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动产转让业务范围宽­广、内容复杂、纳税人多、涉及税种多;其纳税人除了房地产公­司以外,还包括其他转让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营改增后不动产转让中­的增值税计税堪称复杂,且直接影响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计征,下文将对改革前后不动­产转让业务中的税负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税制­完善建议。1 研究的基本假定11 纳税人、转让业务和涉及税收种­类假定不动产转让业务­的主要当事人包括出让­人和受让人,本

文主要研究营改增对出­让人的税负影响。不动产转让总体上可分­为销售自建不动产和非­自建不动产两类,本文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建不动产为例进­行研究。在营改增前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不­动产涉及的税费种类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本文研究的税种不包括­印花税。12 企业盈利假定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有不同的影响,为

了便于分析问题,本文假定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是盈利的且企25%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适用税率为 。2 营改增前后不动产转让­业务税负对比分析21 增值税采用简易方法计­税时,相关税负对比分析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

发的不动产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2016 4 30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年 月 日前开发的不动产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上述企业转让自行开发­的不动产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5%额,按照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1:例 某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2016 8 2014 10 A人, 年 月对外转让于 年 月份开发的 写字楼12000取得­转让收入 万元 (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已2400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向政府­支付的地价款 万元; 3200 600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 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 211 未实施营改增纳税情况­1) 12000×5% =600( ( 营业税: 万元) 2) 12000×5% × 7% +3%) (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 =60(万元) 3) ( 土地增值税: ①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2400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万元

3200房地产开发成­本为 万元

600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万元

600+60=660(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万元)

2400+3200) ×20%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 ( 1120(万元)

2400+3200+600+660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1120=7980(

万元) ② 12000-7980=4020(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万元)

4020÷7980=5038%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40%, 5%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为③ 4020×40% -7980×5% =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1209(万元) 4) ( 企业所得税:

12000-2400-3200-600-660-1209应纳税所得额: =3931(万元)

3931×25% =98275(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5) 600+60+1209+98275=285175 ( 应纳税额合计: (万元) 212 营改增后纳税情况1) =12000/(1+5%) ×5% =57143( ( 增值税 万元)

=12000-57143=1142857(转让收入 万元) 2) 57143× 7% +3%) = (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 5714(万元) 3) ( 土地增值税① 2400+3200+600+

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5714+1120=737714(

万元) ② 1142857-737714=405143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万元)

405143÷73771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5492%

[摘 要]营改增后不动产转让业­务增值税的计税较为复­杂,且直接影响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计征。通过对改革前后不动产­转让业务中的税负进行­对比分析,营改增后不动产转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总体税负与未实施营改­增相比基本持平;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总体税负与未实施营改­增相比有一定程度上升。针对税负上升的情况,可考虑将增9%, 17%值税率降至 或将增值税率提高至 并取消土地增值税。不动产;营改增;税负;税制

A 391971×25% =97993(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5) 57143+5714+125172+97993 ( 应纳税额合计: =286022(万元) 213 营改增后与未实施营改­增时相比较的税负差异­286022-285175=847(万元) 847/285175=030% ② 30000-19850=10150(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万元) 10150÷19850增值 额 与 扣 除 项 目 金 额 的 比 率: =5113% 40%, 5%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为③ 10150×40% -19850×5%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306750(万元) 4) ( 企业所得税30000-6000-8000-1400-1650-应纳税所得额: 30675=988250(万元) 988250×25% =247063(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5) 1500+150+30675+247063= ( 应纳税额合计: 718813(万元) 222 营改增后纳税情况1) ( 增值税: = 30000-6000) /(1+11%) ×11% =销项税额 ( 237838(万元) =30000-237838=2762162(转让收入 万元) =660+80=740(进项税额 万元) =237838-740=163838(应交增值税 万元) 2) 163838× 7% +3%) = (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 16384(万元) 3) ( 土地增值税: ①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6000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万元8000-660=7340(房地产开发成本: 万元) 1400-80=1320(房地产开发费用: 万元) 1638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万元6000+7340) ×20%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 ( 2668(万元) 6000+7340+1320+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16384+2668=1749184(万元) ② 2762162-1749184=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1012978(万元) 1012978÷174918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5791%

B 962046×25% =240512(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5) 163838+16384+317732+ ( 应纳税额合计: 240512=738466(万元) 223 营改增后较未实施营改­增税负差异: 738466-718813=19653(万元) 19653/718813=273% 312 营改增后纳税情况1) ( 增值税= 30000-6000) /(1+9%) ×9% =销项税额 ( 198165(万元) =30000-198165=2801835(转让收入 万元) =660+80=740(进项税额 万元) =198165-740=124165(应交增值税 万元) 2) 124165× 7% +3%) = (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 12417(万元) 3) ( 土地增值税①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6000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万元8000-660=7340(房地产开发成本: 万元) 1400-80=1320(房地产开发费用: 万元) 12417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万元6000+7340) ×20%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 ( 2668(万元) 6000+7340+1320+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12417+2668=1745217(万元) ② 2801835-1745217=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1056618(万元) 1056618÷1745217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6054% 40%, 5%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为③ 1056618×40% -1745217×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5% =335386(万元) 4) ( 企业所得税: 2801835-6000-7340-1320-12417应纳税所得额: -335386=988032 988032×25% =247008(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5) 124165+12417+335386+ ( 应纳税额合计: 247008=718976(万元) 313 营改增后较未实施营改­增税负差异718976-718813=163(万元) 163/718813=002%

9%本例中,当不动产转让业务增值­税率降至 时,营改增后的税负与未实­施营改增时的基本相当。但国家刚刚取消13%的增值税率,如果再增加一档,将使刚刚有所简化的税­率体系又变得复杂,与国家简化增值税率结­构的改革精神背道而驰。32 17%取消土地增值税,将不动产转让增值税率­调整为4: 2, 2016 5例 接上文例 若新城房地产公司转让 年月1 17%,日后自建不动产,适用增值税率调整为 同时取消土地增值税,则营改增后与未实施营­改增时税负对比情况如­下: 321 未实施营改增纳税情况­718813若未实施营改增纳­税情况应纳税额合计为:万元。322 营改增后纳税情况1) ( 增值税: = 30000-6000) /(1+17%) ×17% =销项税额 ( 348718(万元) =30000-348718=2651282(转让收入 万元) =660+80=740(进项税额 万元) =348718-740=274718(应交增值税 万元) 2) 274718× 7% +3%) = (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 27472(万元) 3) ( 企业所得税: 2651282-6000-7340-1320-27472应纳税所得额: =115781 115781×25% =289453(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4) 274718+27472+289453= ( 应纳税额合计: 591643(万元) 323 营改增后较未实施营改­增税负差异718813-591643=12717(万元) 12717/718813=1769%本例中,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且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整体税负相对于未实施­1769%营改增时下降了 。增值税税率提高,意味着不动产的购买者­可以取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取消土地增值税,转让方税收负担降低,会引起不动产价格的下­降,对居高不下的房价会产­生适当的降温作用。虽然短期内国家税收会­出现较大幅度减少,但有利于营改增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长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2017 [ ]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全国税务师职I) M . ,2017: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 ( [ ]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137-159 2  J. [ ]胡怡建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三大意义 [ ] 中国税2016(4):15-16务,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1­974—), [作者简介]王琦 ( 男,黑龙江牡丹江人,滁州学院经管学院教师,教授,研究方向:会计专业教育教学、税收制度改 革与税务会计。

引言

零售加油网点是石油销­售企业最基层的经营实­体。目前部分国有石油销售­企业尚未实行扁平化管­理,是依行政区域设分公司­负责管辖所属加油网点。各分公司是一个完整的­经营主体,均有独立的会计核算、自主的经营管理、相对封闭的监控系统,其物流和资金流也较为­清晰,责任较为明确,但其高昂的管理成本以­及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的高­度集中管理的需要。因此,管理层的扁平化是大势­所趋,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积极之举。

BP,实行扁平化管理的中油 为规避因压扁管理层、降低管理成本带来的风­险,真正实现了对油站安全、高效、便

BP捷的集中化、网络监控。中油 除借助科技手段,加强网络信息建设外,关键是抓好零售加油网­点内控管理制度的实

BP施,落实加油站内控制度的­流程化和程序化管理。中油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管理风险的主要手­段就是设置片区内控会­计,这一道坚固防线。2 BP

中油 片区内控会计运作模式­21 BP中油 片区内控会计的工作模­式进行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巡站,对管辖内油站每站每月­至1少有 次以上的巡站检查,每次巡站检查要在 《巡站登记簿》上登记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和改正办法,跟进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名确认。检查过程发现有违规现­象或存在风险要

5及时汇报,每个油站每月 号前要出一份油站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主要要讲存在­的问题 (基础工作、资金安全、挂账管理、存货管理、促销品管理、优惠管理和票据管理等)和改进建议,每月报告要报给区域财­务经理汇报并抄送给公­司管理会计。22 BP中油 片区内控会计的检查方­式

BP为了有效提高内部­控制,中油 展开了以下检查方式:实地盘点,是对检查项目进行现场­盘点,并与账表核对从中找出­差异的检查方法。对于油站的存货 (油品、便利店商品、促销品、添加剂)及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资金的检查采用本办法;核对账务,是对检查项目中的数据­与财务、统计账表核对,从中找出差异的检查方­法。对于盘点

408000) 后的数据以及收入及费­用的确认与检查,采用本办法;审查原始记录、合同,是对检查的项目与业务­发生时的原始记录及相­关合同规定进行核对,发现数据的差异及合同­条款执行情况。如费用报销、挂账款的核对、挂账账龄及信贷额的控­制,对外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的收取等适合本办法;现场观察:通过视觉观察判断油站­是否按公司制度规定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如试油、量油程序,投款及点款程序等使用­于本办法;询问,对于油站在固定时间内­完成的财务工作,不能随时进行现场审核­的,如送行时间、路线、参与人员,收取挂账款的执行情况­以及保险柜密码的更换­等,可采用向员工询问的方­法,但有条件参与该项工作­完成的,必须现场审核。

内控检查问题的跟进处­理,内控会计负责对内控检­查报告的披露的事项改­进情况进行跟进,并坚持 “每个内控检查事项的责­任得到落实、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在区域经理和油站­经理的业绩考核体系里,将内控会计检查报告中­披露的问题作为考核项­目,从而保证油站管理人员­对内控检查问题的跟进­效果。

石油销售企业巡检会计­制度的建立

BP结合中油 片区内控会计运作模式,笔者所在的石油

2016销售企业于 年建立了巡检会计制度。巡检会计是财务管理的­延伸,归属公司财务科管理,巡检的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加油站,含全资站、控股站、租赁站、承包站。

在执行过程中,巡检会计需熟悉公司现­有的各项财务制度、规范。及时撑握财务工作最新­动态,对公司新财务规定、新流程的编制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新流程、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巡检会计需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资金风险、内控手册、发票管理等财务制度的­宣贯与培训,并对加油站各台账及报­表的规范化做出指导。巡检会计对加油站是否­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巡检,并根据财务科要求,不定期对加油站进行资­金安全夜查。巡检会计必须制订月度、季度、年度巡检计划,报财务科备案。每月对所辖站点

50% ~100%,巡检覆盖率至少需达到 每季度每个站点至少一­次以上巡站检查,对上期严重违规站点重­点复查。参与公司组织的交叉检­查,月底协助业务部门对加­油站进行存货账实盘点­工作。

[摘 要]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油 是目前中国成品油零售­行业最大的中外合资企­业,创造了特有BP BP的中油 管理模式。文章通过对中油 财务管理体系及其 “集中化,网络监控”、“支持服务为主,监督检查为辅”的油站财务内控管理模­式进行介绍,重点剖析片区内控会计 “专业化、独立化”的运作模式,结合笔者所在石油销售­企业及油站财务管理现­状,建立了巡视会计的内控­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销售企业油­站财务稽查和内控监督­职能的思路。中油 内控会计;巡检会计

2 财务共享服务的概念

20 80 “财务共享”的概念源于共享服务,形成于 世纪年代末的西方国家,随着跨国集团多组织机­构、多层级的

GE Robertfrig­o, Gunnpartne­rs管理而逐渐兴起,由 公司的

Robertgunn, Johnson& Johnson David公司的创始­人 公司的Carbe, DEC Stephenbeh­rens 1993以及 公司的 在 年第一次

IFSS提出。国际财务共享服务管理­协会 将财务共享服务定义为:依托信息技术,以财务业务流程处理为­基础,以优化组织架构、规范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或创造价­值为目的,以市场角度为内外部客­户提供专业化财务服务­的管理模式。目前,财务共享服务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广泛认同和有­效运用。随着信息技术进步和管­理经验累计,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从小区域发展到­全国乃至全球范围,业务范围从会计基础服­务发展到提供财务分析、财务咨询等领域,这些创新和演变使财务­共享中心从一开始为了­实现节约成本这一目标,提升到能支持企业发展­战略和实现管理目标的­强有力手段。

油田企业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背景 共享服务是在公司国际­化、信息化发展和业务规模­快速 增长的背景下,管理活动和控制活动的­创新,有利于促进集团内部业­务流程的简化优化、统一标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并提高效益。近年,财政部和国资委相继发­布有关规范通知,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集团层面探索开展会计­集中核算服务和财务共­享服务,分公司、子公司数量多、分布广的大型企业集团­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集­中会计工作,逐步建立

2014 2015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国资委信息中心于 年和 年连续两年举办的企业­信息化登高行动专题研­讨班的主题也是财务共­享管理。

面对国际油价低位振荡、石油石化行业持续 “寒冬期”,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工作效率、规范业务流程、控制财务风险是油田企­业当前财务工作的重点。基于内外经济环境和企­业发展战略,油田企业开始推行财务­共享服务这种创新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助力企业构建国际一流­财务管理的目标,有效支撑企业发展战略,为企业持续有效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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