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共识》:
中日双方共同认为,和平与合作发展应是中日在亚洲地区所追求的理念,合作共赢应是该地区的共同目标,双方需要为此付出更多努力。双方支持为实现朝鲜全面弃核所作的外交努力,并推动以和平方式实现这一目标。为实现朝鲜半岛全面无核化及构建半岛和平机制,中日双方需要深化合作。
中日双方共同认为,鉴于当前世界自由贸易环境日益严峻,单边主义已成为世界经济的重大威胁,中日两国基于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立场,应为维护更加开放、基于规则的自由贸易体制和多边主义下的国际合作携手并进。中日两国应努力推进WTO改革及本国经济结构改革。中日两国应在东亚地区进一步推动双、多边经济合作,促进贸易、经济和资本交流。
中日双方共同认为,目前在东亚地区,各国间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与运作仍不充分,存在“擦枪走火”的危险。经过双方的努力,中日危机管理机制已部分实现,但应进一步提升水平,并尽早启动旨在预防、管控危机的定期磋商,探讨建立更多相关机制。
中日双方再次重申,东亚乃至亚洲地区的和平与发展,不仅需要中日双方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更需得到两国民众的广泛支持。为共创亚洲未来,两国民间应立足长远,广泛开展理性讨论,为政府间外交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