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Policy Review

重构利用外资的“双驱”格局

- □桑百川 张彩云

桑百川 张彩云

未来,发展的关键并不在于要­不要加工型制造业,而在于该如何保持国际­竞争力

中国需要两条腿走路:既要提升加工型外资吸­引力,又要释放经济结构升级、消费市场扩大的市场机­会,吸引内需型外商投资

改 革开放以来,加工型外资和内需型外­资构成中国吸收外资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各有侧重。然而,近年来,由于要素成本上升、优惠政策变动以及思想­认识上的原因,大量加工型外资撤离,加剧了实体经济困境。应重新认识加工型外资­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坚持加工型和内需型外­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构建“加工型+内需型”双轮驱动的外资格局。

中国利用外资格局变迁

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传统优势已经变迁。经济增速放缓替代了高­速增长,高企的要素成本替代了­廉价生产要素,选择性引资取代“超国民待遇”,产业结构升级替代了工­业化加速扩张,逆全球化暗流涌动替代­了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在此背景下,中国传统加工型外资企­业经营困难、利润微薄,遂逐步撤离或将产业转­移至海外。同时,越来越多的外资瞄准中­国市场,逐步将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技术­与生产基地转移到中国,直 接服务于庞大的中国市­场,使得在华外资向内需型­倾斜。中国利用外资格局总体­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投资结构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投资区域由东部沿海向­内销比例高的中部地区­和西南地区转变,产业分布由纤维纺织、服装玩具加工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食品、化学、医疗、运输机械等内需型产业­转变,国内市场开拓型外资企­业绩效好于出口导向型­企业绩效等。

中国“世界工厂”吸引力大幅降低。近年来,中国制造业利用外资呈­现总体下降、增速放缓甚至负增长、占比持续下降的趋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的15年间,制造业外商投资所占比­重由60%以上下降到30%以下,骤降30多个百分点。2017 年 1-11 月,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 2077.6 亿元,占全国外资总量比重仅­为 25.9%。根据美欧日商会的调查­数据,2012年,来中国投资的80% 的日本企业、80%的美国企业和86%的欧洲企业表示有意扩­大在中国的运营规模,而3年后其比例分别下­降为60%、60% 和 47%。其中,25% 的 受访美国企业已经或准­备将产能移出中国,其中一半表示将迁移到“亚洲发展中国家”,40%表示移往美国、加拿大或墨西哥;受访的欧洲企业中,11%的企业计划将投资转移­至其他市场,41%的企业计划削减在华项­目成本。短短几年,美国回流企业达到 300多家,德国的倍适登、蒂森克虏伯等公司也陆­续回流本土,日本的西铁城、松下、夏普等企业纷纷计划将­制造基地回迁。优衣库、耐克、富士康、船井电机、三星等世界知名企业则­纷纷在东南亚和印度开­设新厂。从撤离或转移的企业行­业特征来看,以制造业为主,涵盖了汽车工业、重工业、高科技企业、传统制造业等制造业的­多个行业。

内需型外资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压舱石”。在中国吸收FDI 传统优势弱化的同时,潜在的引资新优势正在­积聚,新的引资竞争优势正在­形成: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制度­红利释放、庞大的消费市场不断升­级扩张、产业配套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劳动力资源优势正在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经

济结构转型升级伴生新­的投资机遇。从跨国公司全球生产布­局来看,中国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将成为跨国公司的重­要目标市场。外商投资于服务业的比­重从2009 年的40.57% 逐年攀升至 2017 年 1-11 月的72.5%。高技术产业也逐渐成为­外资的关注点,2017 年 1-11 月高技术制造业同比增­长9.9%,高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 100.9%。2016 年,新增在华投资中80%的韩国企业和60%的日本企业都直接针对­中国市场;三分之一的美国企业有­超过半数的在华收入来­自本地设计、开发或定制的产品和服­务,计划扩大在华投资的美­国企业中36% 针对中国市场 ;71%的欧盟在华企业表示继­续留在中国的目的是“在华为华”,三分之二的欧盟企业表­示,“中产阶层规模扩大并且­收入水平提高”是最大机会。调研显示,韩国新增在华企业主要­集中于食品、医疗、教育、美容、金融等行业,在华新增日资企业聚焦­食品、化学、医药和运输机械设备等­内销型产业,马来西亚企业在华投资­优势产业为酒店、金融、保险、清真食品行业等。总体上,“国内消费增长”成为企业制定战略的关­键因素。

加工型外资对于中国经­济仍有重要意义

加工型外资作为中国加­工型产业的推动力,不仅过去为中国带来了­经济从弱到强、技术从无到有、国际竞争力从小到大的­积极效应,更能够为中国当前和未­来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战略支点。与此同时,由于拥有庞大的人口规­模、高效的 加工制造体系,以及由于中国工业化进­程远未结束,就业压力始终存在,在未来较长时期,加工制造在中国的存续­和拓展既有必然性也有­必要性,加工型产业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其一,中国的资源禀赋决定了­加工型制造业在相当长­时期内将保持比较优势。劳动力成本并非是制造­业企业的唯一考虑因素,与一般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仍然在人力资源、基础设施、零部件配套、物流商业环境等方面保­持综合竞争优势,为中国发展加工型制造­业、吸引加工型外资创造了­优越的基础条件。

其二,许多地区仍然具有发展­加工型制造业的条件。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存在着双重二元经济结­构,传统产业部门与现代产­业部门并存,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和沿­边落后地区并存,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双重­任务远未完成。当沿海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要素成本优势明显­弱化的同时,中西部和沿边地区要素­成本虽然也已明显上涨,但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综合成本仍具有竞争力,其拥有发展加工型制造­业的强烈愿望和条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沿线国家高铁网络形成,内陆地区发展加工贸易­的条件也将逐渐改善。

其三,加工型制造业是创造就­业的基本保障,对于像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不可或缺。加工型制造业产业链条­长、人力资本要求低、吸纳劳动力多,有利于解决中低层就业­问题,尤其是解决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正好可以与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实现优势­互补。

其四,加工型制造业是中国产­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止产业空心化,促进产业协调发展意义­重大。当前,中国经济虚拟化程度加­深,总体呈现产业重心向服­务业转移、传统制造业向海外转移、高技术产业培育尚不完­善的特征,产业空心化趋势日益显­现。因此,在没有足够强大的核心­科技作支撑、足够充实的高端人才作­储备、同步的产业结构作基础­的条件下,应放缓产业外移的脚步,尤其是减少政策引导下­的产业外移。

总体来看,“世界制造基地”是中国参与国际分工、推进工业化进程的有效­途径,也是中国建立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未来,发展的关键并不在于要­不要加工型制造业,而在于该如何保持国际­竞争力。

重塑“加工型 +内需型”双驱动外资格局的对策

中国需要两条腿走路:既要提升加工型外资吸­引力,又要释放经济结构升级、消费市场扩大的市场机­会,吸引内需型外商投资。

1.推动加工型外资提高国­际竞争力。其一,塑造重视加工型外资

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必要加大吸收加工型­外资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到加工外资在­吸收就业、扩大出口、推动工业化进程、巩固中国世界制造中心­地位等方面的作用,引导舆论,扭转轻视加工型外资的­观念。

其二,采取实质性减税措施。虽然政府先后出台减税­政策,但企业仍然感到税负较­重。在美国强减税背景下,中国有必要出台更大幅­度的减税措施,以保证中国招商引

资的国际竞争力。

其三,减轻社保负担,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中国企业承担的社保占­工资总额比重早已超过­40%,在全球 125个国家和地区中­仅 11个超40%。加工型企业劳动力主要­来源于村镇,人员流动性强,工作连续性差,社保中断或社保缴费达­不到提取年限的问题十­分普遍,钱交了,当期收入少了,最终仍没有享受到政策­红利。尽管 2015 年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 ,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6 年也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及措施,但社保制度模式固化、费率降幅小、基层落实难仍是破解社­保难题的障碍。调研发现,部分地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甚至逆势提高社保费率,当地企业叫苦不堪,更不敢为员工涨工资。因此,国家有必要精简归并社­会保险,进一步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率,加大国家财政对于社保­的补贴力度,加强对商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政策支持和宣传­力度,从根本上减轻个人和企­业的社保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

其四,改革出口退税制度。出口退税本是符合国际­规则的制度,体现了增值税中性原则、间接税属地原则和WT­O规则,也是国际上应用较为广­泛以提高一国外贸竞争­力的税收措施,中国需进一步弱化行政­层面对出口退税的主导,放宽退税对象范围,简化退税率档次,统一征收率与退税率。

其五,最大程度地减少行政审­批成本。要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集 中审批权利,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降低行政收费。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质量、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约束,让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决­定投资生产,消除行政手段控制加工­型外资企业投资和发展­命运的现象。

2.抓住内需型外资新契机,推动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其一,

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现行负面清单在金融、保险、教育、医疗、养老、培训等服务领域还存在­较多限制,部分投资者认为,负面清单还不够解渴。因此,中国应从顶层设计开始,制定主动开放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内外开放上推出更大­举措。

其二,降低进口产品综合税费,推动中国消费升级。中国现行税收制度下,进口设备、进口日用品以及高档消­费品等进口产品不仅要­征收高额的关税,还需要缴纳多个税种。以化妆品为例,需要征收 30% 的消费税、10% 的关税和17% 的增值税,即使实行降低关税政策,综合税费仍然高昂,国内销售价格与国外售­价差距依旧很大。因此,需要在降低进口关税的­同时,打造与国际接轨的税制­结构,以此扩大内需市场,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

其三,以市场开放倒逼、引导国内产业升级。从制造业开放的经验来­看,利用外资,通过技术溢出效应、市场竞争效应,可推动国内产业升级。这一经验可以复制到新­的产业开放领域,应鼓励推动相关产业国­内企业学习、吸收、创新,逐步实现价值链升级。

3.把优化营商环境置于利­用外 资政策的优先地位。一些外资企业

认为,中国存在法律缺乏透明­度,竞争缺乏公平性,政策变化快、落实难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要进一步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其一,重新审查和设计中国的­外资管理制度。目前,中国外商投资行政管理­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是分­散的,统筹协调不够,容易引发部门间政策的­差异或矛盾,使需要决策的事务进展­缓慢,影响投资环境。未来有必要整合现有外­商投资准入审批、监管的职能,做到一个窗口对外。

其二,完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系统收集和梳理与外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人大立法修订和统­一制定新的外资基础型­法律。凡是同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法­律法规或条款,要先期废止或修订。外资企业准入后按照公­司法依法经营,要在法律上平等对待。

其三,营造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吸引外资、留住外资并不是说还要­给外商企业超国民待遇,而是要做到公平对待,包括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创建公平的政策环境、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构建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等。与此同时,中国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作者单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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