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中国社保制度
胡继晔 中国政法大学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中国社保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 2018 年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 2019 年起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即将终结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社保征缴的“双轨制”。社保制度的改革还在路上,未来如何能够更 加公平可持续?
缴费基数公平统一,不能让诚实缴费的企业吃亏
在中国“公平可持续”社保改革总目标中,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并轨”是朝着公平目标迈出的实质性一步,但在不同企业之间缴费不公平的问题逐步凸显。
中国现行社保费征管制度是按 照 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来执行的,其中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目前全国36 个省级单位社保费征管模式大致可分为四种:北京、上海等 14 省份由社保